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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晋中市国《。。有,。土地上房屋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】法(试行《)
市政【发〔2012〕24!号
晋中市人!民政府关于》印发晋中市国有土地!上房屋征收与补偿】实施办法《(试行)《的通: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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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?(区:、市)?人民政?府开:发区管?委,会市直有关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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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—。中,市,国有土地上房—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!法(试行)已—经201《2年3月18日市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!通过:现印发给你们请认】真遵照执行》
二《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!日
第一条 【为规: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!屋征:收与补偿活动维【护公共利益保障【。被征收房屋所—有,权人的合法权益【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!上房:屋征:收与补偿条例(【国,务院第590号【令以下简称条例【。)结: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!法
】 第?二条 为了公—共利益?。的需要在本市行政区!域内征收国》有土地上单位、个人!房屋的适《用本: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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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条 市、县两】级人:民政府分级负—责,本行政?区,域的房?。屋征收与补》偿工作?市人民政府负责市级!以上重?大项目、开发区【项目以及跨县(【区、市)《项目的房屋征收【与补偿工作;经【市,政府同意上》述项目也可由县【级人民?政府办理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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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》条 市、县两—级,人民政府成立房屋】征收:。与补:偿工作领导组机构以!联席会?议,的形式?负责协调房屋征收与!补,偿工作
! 市、《县住建、规》划、财政、国—土,资源、?发改、法《制、审?计、公?安、工商、》税务等?部门应根据》各自职责配合做【好房:屋征:收与补偿工作 【
— 市监《察机关?要,加强:对参与房屋》征收与补偿工作【。的各县(区》、市)政府和市有】关部门或者》单,。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!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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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五条 》晋中市人民政—府房屋征收管理【办公室为晋中市【房屋征收机构县(区!、,市,),人民政府根据—。各自:。实际确定房屋征收】部门或?机构(以《下统称征收部门)】市、县级房屋征收部!门负:责组织实施本—级政府作出决定【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!作也可委托房屋【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!屋征收与《补偿的具体工作【受委托单《位,应当:是具有管理公共事】务职能?且不以?营利为?目的的组织禁止建设!单位参与搬迁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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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六条》 为了公共利益【的需要征收》国有:土地:上单位、个》人,房屋:应当符合条例—第八:条,、第九条《之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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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实】施公共?利益项目的法人单】位向项目《所在地的市、县【级房屋征收部门【提出征?。收申请并《提交以下资料
! (一)发!改部:门出具?的符合国民经—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!。意见;
】 ?(二:)规划?部门出具《的符合城《乡,规划或专项》规划的证明以及【红,线图(“四至”【图,。);:
(!三)国土资源部【门,出,具的符合土》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核!实,用地红线的》证明:;
《。 《 (:四)其他需要—具备:的材料
! :由政府组织》实施:的保障性安》居工程?建设和由政府依照】中,华人民?共和国城乡规—划法(?中华:人民共?和国主席令第—74号以下》简称城乡规划法)有!关,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!房,集中、基础设施落后!等地:段,进,。。行的旧城区改建项目!还需:。有纳入年度国民经】济和:社会发展计划的有关!材,料
》 : 市、县级房【屋征收部门按照条例!对所:提供资料进行审核】符合规定《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!准,并启动征收》程序
】 第八《条 :房屋征收部门应【当对征收范围内【房屋的权属、区位】、用途、建筑—面积等情《况组织调查登记调】查登记情况》。应由被征收人—。确认签字并及时【。在征收范《围内:公布调查结果—。在此基础上由政【府组织?。规划、房产登—记,、国土等部门—。对未经登记的建筑】依法依规提出—认定和处理意见【房屋征?收部门根据》调查:登记情况拟定征收】补偿安置方案—
? 房—屋征收部门或房屋】征收:实,施单位?根据需要《可按照?购买服?务的方式《完,成征收过程中涉及】的调:查登记、测绘、评估!、房屋拆除、法律】服务等专业性工【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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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作】出房屋征收决定的】市、县?级人:民政府对被征收【人给予的补偿包【。。括
— (一)被征收!房屋价值的补偿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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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二)因征》。收房屋造成的搬【迁、临时安置的补】偿;
《 《 (三《)因征收房》。屋造成的《停产停业损失的【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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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被!征收房屋价值—的补:。偿不得低于房屋征】收决定公告之日被】征收房屋类似房地】产的市场价格被征】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!相应资质的房—地产价格评估—机构按照《建设部国有》土地上?房屋征收评》估办法(建房〔2】011〕77号【),和征收补偿》方案评?估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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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条 被征收】人可以选《择货币?。补偿也可以选择房】屋产权调换》
《 , 被征收人》选择房?屋,产权调换的市、县级!人民政?府,应当提供用》。于产:权调换的房屋并与】。被,征收人计算、结【清被征收房屋价值】与用于?产权调?换房:。屋价值的差价
】 》 因旧城区改建征】收个人住宅被征收】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!行房屋?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!征收:决定的市、县级人】民政府应当提供【改建地段或者就【近地段的房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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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一条 为【。了鼓:励被征?收人积极支》持公益事业涉及的房!屋征收工《作促:进国有土地上房【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!行市、县级人民【政府:可在:规定的签约时间内】设定奖励期限对在期!限,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!协议并搬迁的应【当给予相应奖励【
— 对无私搭乱建】、容积?率低的土地应当【给予补助《
【。。 奖:励补助要在征收补】偿安:置方案中《予以明确
【 对违【法建筑和超过期限】。的临时建筑一律不】。予补偿
! 第十二条 【。房屋征收《补偿:。安置方案应当包括以!下内:。容
— (《一)征收范围、征收!实施时间、》签约时间;
【。 : (二—)补偿方式》包括货?币补偿?和产权调换并提供】经采样预评》估的各类房》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!格,和产权调《换房屋的《优惠购买《价格;
! (三)》装饰装潢《和附属物补偿参照】标,准,;
!。(四)生产经营【性房:屋停产停业》损失:和补偿办法;
】 : (五)【过渡方?式和期限奖励—与补助?标准:;
》 ? (六)安》。置房:地点及安置房—情况;
《
: ? , ,(七:)其他应该纳入补】偿方案的内容—
《
? 第十三条》 市:、县级人民》政府组织发改、规】划、国土《资源、财政、法【。制、住建等》部门对征《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!研,究论证完善》后予以公布》公开征求公众意见】征求:意见:期限不得少于3【0,日;市政府所在地的!榆,次区在?组织实施《房,屋,征收项目时其—房屋征收补偿安置】方案在向公众—征收求意见前应上】报市房屋征》收部门审核;市房屋!征收部门接到报【告后应按照征—收补偿?的相关标准统筹考虑!尽快:。予,以批复
》 征求】公众意见后市、【县级人?。民政府应将征—求意见?情况和根据》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!及时公布因旧城【区改建需要》征收房屋超过半数的!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!偿方案不《符合条例规定的【由征收部门报—请本级?政府组织召开由被征!。收,人和非?被,征收人代表参—加,的听: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!况修改方《案,
《 , 征收》部门根据征收—范,围,内摸:底情况?和,征收补偿安置方【案做出?征收补偿资金概【算提供给财政部【门或项目出资—方落实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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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】条 政府作—出征收决《。。。。定,前由房屋征收部门牵!头会同涉及的各【相关部?门及:街道、社区共—同,。对社:会稳:定,风险进行评估并【向,本级人民政府提交】评估报告
】
第十五】条 :房屋征收《补偿安置资》金由财政部》门统一监管》监察:部门参?与具体资金管理【办法另行《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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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?十六条 市、县级人!民,政府依据《条,例规定和相》关部门出具》的,证明和?报告做出房屋征收决!定,房屋征收决》定涉及被征收—人户数?较多的应当》经本级政府》常务会议讨》论决定房屋征收部门!。在,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后!应当及时将决定在】征收:范围内张贴公—布
《 《 被征收《人对征收决定有异】议的可自征收—。决定公告之日起依法!申请行政复议或【依法提起行》政诉讼
【
第十—七条:。 房屋征收决—定公告时房屋—征收部门应》同时书?面通知有关部—门暂停办《理征收?范围:内新建、扩建、改建!房屋、改变房屋用途!及其:他不当增加补偿【费用行为的相关手】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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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八条 市、县级】人民政府《作出房屋征》收决定后房屋征【收部门应当》组织被征收人在房屋!征收决定公示—后,7日内协商选—定具有相应》资质的?评估机构;协商不成!的由征?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!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!原则或者采取—摇号、?抽签等随《机方式确定评估机】构被征?收人同意《方案中房屋预评估】类似:房地产?市场价格的可直接】进行协?商订立补偿》安置协议;》如被:。征收人不同意方案】中的房屋预评估【类似房地《产市场?价的由被征收—人选:定,的评估机构》按照有关评》估规定对被征收【房屋价值和安置房价!值进行评《估
— ,。 ?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!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!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!评估报告之》日起10《日内向?房地产?。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!。核,评估:对复核结果有异议】的应:当自收到《复,核结果之日起10】日内向房地》产价格评估专家【委员会申请》鉴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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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九条— 房屋征收》部门与被征收人【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!。就补偿方《式、补偿金额和支付!期,限,、用:于产权调换》房屋的?地点和面积》、搬迁费、》临时安置费或—者周转用房、—停产停业《损失、搬《迁期限?、过渡?方式和过渡期—限,等事项订立补偿协】议
— : 房屋?被依法征收的国【有土地使用》权,同时依法《收回并办理》土地使用权注销【或变更手续
! 补偿—协议订?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!行补偿协议约—定义务?的另一?方当事人可以—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!仲裁
! 第二十条 房屋征!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!征收:补偿方案确定的签】约期限内达不成补】偿协议或者被—征收: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!的由:房,屋征:收部门报请作—出房屋征收决定【的市、县级》人民政府作出—补,偿决定
【 被—征收人对补偿—决定不?。服的可自补偿决【定送达之日起6【0日内向上级人【民政府申《请行政复议也可在】3,个月内向人民—。法,。院依法提起行政【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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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!在法定?期限内不《申请行政《复,议或者?不,提,起行政?诉讼在补偿》决定规?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!的由作出补偿决【定的:市、县级人》民政府依法申—请人民法院强—制执行
! 第二十》二条 市、县级人】民政:府及:相关部门的》工作人?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!工作中应《严格履行条》例规定的职责按本办!。。法规定开《展,征收与补偿工作严禁!滥用职权《、玩忽职守、徇【私舞弊;严禁违【反规:定,采取中断供》。水、供热、供气、】供电和道路》通行等?非,法,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!迁;严禁《贪污、?挪用、私《分、截留、》拖欠征收《补偿费用严禁被【征收人采取暴力威】胁等方法阻碍依法】进行的房屋征收与】补偿工作;严—禁房地产价格评估】。机构或者房》地产估价师出—具虚假或者有重大】差错:。的评估?。报,告对违反规定的依法!追究责?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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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三条? 本办法《与上位?法不一致的》。依照上位法执—行
第】二十四?条 :。。本,办法自2《012年5》月15日起施—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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