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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晋中市国有【土地上房《屋征收与《。补偿实施办法—。(试行) — 市政发〔201!2〕24号 !晋中市人民政府【关于印发晋中市【。国有:土地上房《屋,征,收与补偿《。实施办?法(试行《)的通知 各县(!区、:市)人民政》府开发区管》委会市?直有关单《位 :。 晋中市】国有土地上房屋【征收:。与补偿实施》。办法(试行)已【经201《2年3?月18日市政府第2!次常务会议通过【现,印,发给你们请认真【遵照执行 — 二〇一二年—四,月二十?四日 第一—条 为规范我市【。国有土地上房屋【征收与补偿活—动维护公共》利,益保障被征收房【。屋所有权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】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!屋征收与补偿条【例(:国务院第590【号令以下简称—条,例,)结合我《市实际制定本—办法 《 : 第二【条 为了公共利【益的需要在本市【行政区域《内征收?国,有土:地,上单位、个》人房屋的适用本办】法 ? 第三!条 市、县两级【人民政府分》级负责本行政区域的!。房,屋征收与补偿工【作市人民政府负责市!级以上重大项目、】。开发:区项目以及》跨县(区《、,市)项目《的房屋征《收与补偿《工作;经市政—府同意上述》项,目也可由《县级人民政府办理】 ?。 ? 第四条 市、县!两级:人民:政府成立房屋征收与!补偿工作《领导组机构以联席】会议的形式负责协】调房屋征收与补偿工!作 》    市、县住】建、规划、》财政:、国土资源、发【。。改、法制、审计【、公安、工商、【税务等部门应—根据:各自职责《配合:做好房?屋征:收与补偿工作  】     【市监察机关要加强】对参与房屋》。征收与补偿工作【的各县(区、市)政!。府和市?有关部门《或者单位及》。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! 《 第五条 晋中!市人民政《府,房屋征?收管理办公》室为晋中市房屋征收!机构县?(区、市)人民政府!根,据各自实际确定【房屋征收部》门或机构《(以下统《称征收部门)市【、县:级,房屋征收部门—负,责组织实施本—级政府作出决定的房!屋征收与《补偿:工作也可委托—房屋:征收实施单位承担】房屋:征收与补偿的—具体工作受委托【单,位应当是具有管理】公,。共,事务:职能且不以营利为】目的:。。的组织禁止建—设单位?参与搬迁活动 】 第六】条 为了公共—。。利益的需要征—收国有?土地:上单位、个人房屋】应当:符合条例第八条、】第九条之《规定 《 第七条!。 实施公共利益【项目的法人单位向】项目所在地的市、县!级房屋征收》部门:提出征?收申请并提交—以下资料 】   ? (一)发改—部门出具的》符合:国,民经济和社会发展】。。规划的意见》; 《  :。   (二》)规划部门出—具的符合城》乡,规,划或专项规划的证明!以及红?线图(“四至”图】);    ! (三)国土资源部!门出具的符合—土地利用总体—规划:和核:实,用地红?线,的证明;《 《。  :。  :(四)其《他需要具备》的材料? , ?    由政府组】织,实施:。的,保障性安居工程建】设和由政《。府依:照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城乡规《划法(?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!令第74号以下【简称城乡规划法)有!关规定?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!中、基础设施落后】。等地段进行的旧城区!改建项目还需有【纳入年度国民—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!的,。有,关材料 【    市》、县级?。房屋征收部门—按照条例对所提供】资料进行审核符合】。。规定的报本级人【民政府批准并启【动征收程序》 《 ? 第八条 房屋【。征,收部门?。。应,当对征收范》。围内房屋的权属、】区位、用《途、建筑面积—等情况?组,织调查登记》调查:登记:情,。况应由被征收人确认!。签字并及时在征收范!围内公布调查结【果在:此,基础上由政府—组织规划、》房产登记、国土等】部门对未经登—记,的建筑依法》依规提?出认定?和处理意见房屋【征收:部门根据调查登【记情况拟定》征收补偿安》。置方案   !。  :房屋征收《部门或房《屋征收实施单—位根据需要可按照购!买服务的方》式完成征收过—程中涉及的》调查登记、测绘、】评估、房屋》拆除、法律服—务等专业性》工作 》 : 第九条 作】出房:屋征收决定的市、县!级人:民政府对《被征收人给》予的:补偿包括 】    (一)被征!收房屋?。价值:的补偿; 》     (二!)因征收房屋造【成的搬迁、临时【安置的补偿;—。 ,     (三!)因征收房屋造成】的停产停《业损:失的补偿 》 ,。     对被征!收房屋?价值的补偿不得低】于房屋征收决—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!屋类似房地产的市】场价格被征收房屋】的价值由《具有相应《资质的房《地产价格评估—机构:按照建设部》国有土?地上房屋征收评【估办法?(建房〔2》0,11〕77》号)和征收补—偿方案评估确定 ! —第十条 被征收【人,可以选择货币补偿】也可以选择房—屋产权?调换   —  被?征收人?。选择房?屋,产权调?换的市、县级—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!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!与被:征收人?计算:、结清被《征,收房屋价值》与用:。于产权调《换房屋价《值的差价 】 ,   因《旧城区改建征收个】人,。住宅被征《收,人选:择在改建地》段进行房屋产权【调换的作出房屋【征收决?定的市、县》级人:。。民政府应《当提供?。改建:地段或者就近—地段的房屋 【 《 :第十一条 为了【鼓励:被征:收人积极支持公益】。事业涉及《。的房屋?征,收工作促进》国有土地《上房屋征收工作的】顺利进行《市、县级人民政府可!在规:定的签约时间内【设,定奖励?期限对?在,期限内签《。订征收补偿安置【协议:。并搬迁的应》当给予相应奖励【    【 对无?私搭:乱,建、容?。积率低的土地—应当给?予补助  】 ,  奖?励补:助,要在征收补偿安【置方案中《予,以明确   !  对违法建筑【和,超过期限的》临时建筑一》律,不予补?。偿 : 《 : 第十二条 房【屋征收补偿安—置方案应当》。包括以下内容 【   》  (一)征—收范:。围、征收实施时间】、签约?。时间; 【    (二)补】偿方式包括》货币补?偿和产权调》换并提供经采样预】评,估的:各类房屋《。类似房地产市场价】格和产权调换房【屋的优惠《购买价格; 】     (三)装!饰装:潢和附属物补—偿参照标准; !  :   (四)生产】经营性房屋停产停业!损失和补偿办法;】     】(五)过渡方—式和:期,限奖励与补助—标准; —    《 (六)安》置房地?点及安?置房情况;》   —  (?七)其他应该—。纳入补偿方案的【内容 】 :第,十,三条 市、县级人】民政府组织发—改、规划、国土【资源、财政、法制】、住建等部》门对征收补偿安置方!案进行研究》论证完善《后予以公布》。公开征求公众—意见征求意》。见期限不得少于30!。日;市政府所在地】的,榆次区在《组织:实施房屋《征收项目时其房屋】征收补偿安置方案】在向公众征收求【意见前应上》报,市房屋征收部门审】核;市房《屋征收?部,门接到报告后应按照!征,。收补偿的相关标【准统筹考虑尽快予】。以,批复   】  征求《公众意见后》市、县级人民—政,府应将征求意见情况!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!的情:况及时公布因—。旧城区改建》需要征收《房屋超过半数—的,被征收人认》为征收补《。偿方案不符合—条例:规定的由征收部门报!请本级政府组织召开!由,被征收人和非—被征收人代表参【加的听证《会并:根据听?证会情况修》改方案   !  征收部门—根据征收范围内摸】底情:况和征收补偿安置】方案做出征收补偿】资金概算提供给财政!部门或项目出—资方落实资金 】 》 第十?四条 政府作出征!收决定前由房屋征】收部门牵《头会同涉及的各相关!部,门及:街道、社区共同对社!会稳定风险进—。行评估?并向本级人民—。。政府提交评》估,报告: 【 第十五条 【房屋征收补偿安【置资:金由财政部门统一监!管监察部门》参与具?体资金?。管理:办法另?行制定 》 第十】六,条 市、县级人民】政府依据条》例规定和《相关部?门出具?。的证明和报》告做:出房屋征收》决定房屋征》收决定涉《及被征收人》户数较?多,的应当?经本级政府常—务会议讨论决定【房屋征收部门—在政府作出征收【决定后应当及—时将:决定在征收范围内张!贴,公布: 《   ? 被征收人》对,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!自征收决定公告之】日起依法申请行政复!议或依?法提起行政诉讼 】 第】十七条 房》。屋征收决定》公告时房屋征收【部门:。应同时书面通知【有关部门《暂停:办理:征收范围内新建【、扩建?、改:建房:。屋、改?变房屋用《途及其他不当—增加补偿费用行为】的相:关手续 ! 第十八条 市、!县级人民《政,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!。后房屋征收》部门应?当组织?被征收人在房—屋征收决定公—。示后7日内协商【选定具有《相应资质的评—估机:构,;协商不成的由征收!部门组织《被征收人按照—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!或者采取摇号、抽】签等随机方式确【定评估机构被征收人!同意方案中》。。房屋预?评,估类似房地》产市场价《格的:可直接进行》协商订立补偿—安置协议;如被征收!人不同意方》案中的房屋预—评估类?似房地产市场价的】由被:征收人选定》的评估?机,构按照有关》评估规定对》被征收房屋价—值和安置房》价值进行评估  】  》   被征收人【或者:房屋征收《部,门,对评:。估结:果有异议的》应当自收到评—估报告之日起10】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!估机:构申:请复核评估对复【核结:果有异?议的应当自》收,到复核结果》。之日起10》日内向房地产价【格,评估:专,家委员会申》请鉴定 【 , ?第十九条 房屋征】收部门与《被征:收人根据条例的【相关规?定就:补偿方式、补偿金额!。和支付期《限、用?于产权调换房屋的】地点和?面,积、搬迁费、—。临时:安置:。费或者?周转:用,房,、停产停《业损:失、搬迁《期限:、过渡方《式和过?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!偿协议   !  房屋被依法【征收的?。国,有土地使用权同【时依法?收回并办理土地【使用权注《销或变更手续 !    《 补偿?协议:。订立后一方当事人】不履行补偿协议【约定义务的另一【方当事人《可,。。以依法提起诉讼或】申请仲裁《 ? 第二十】条, 房屋征收部门【。。与被征?收,人在征收补偿方案】确定的签约》期,限内达不《成补偿协议或—者被征收《房屋: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!房屋征收部门报请】作出房屋征收—决定的市、》县级人民政府作出】补,偿决定 】    被征收人对!补偿决定不服的可】。自补偿决定》送达之日《起60日内向—上级人民政府申【请行政?复议:也可在3个月内向人!。民法: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! : 第二!。十一条? 被征收人在—法,定期限内不申请【行政复议或者—不提起行政诉讼在】补,偿决定规定》的期:限内:又不搬迁的》由作出补偿》决定:的市、县《级人民政《。府依:法申请人民》法院强制执行 ! ? 第二十二—条 市、《县级人民政》府及相关部门—的工作?人员在房《屋征:收与:补偿工?作中应?严格履行《。条例规定的职责按本!办法规定开展征收】与补:偿工作严禁滥用职】权、玩忽职守—、徇私?舞,弊,;严禁违反规定【采取中断《供水、?供,热,、供:气,、供电和道路通行】等非法方《。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!;严禁贪《污、:挪用、私分、—截留、?拖欠征收补偿费用】严,禁被征收人》采取暴力《威胁:等方法阻碍》依法进行的房屋征】收,与补偿工作;严禁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】构或者房地》产估价师出》具虚假?或,者有重大差》错的评?估报告对违反规定的!依法追究《责任 】 第二》十,三,条 本?办法与上位》法,不一致?的依照?上位法执行 】 ?第二十四《。条 本办法自2【01:2年5月《15日起《施行 【 ,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