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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?规范:用词:说明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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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— 为便于在》执行本规范条文【。时区别对待对—要求严格程度—不同:的,用词:。说明:如,下
】。 1《)表示?。。很严格?。非这样?做,不,可的
《
! 正面词采用“【必须”反《面词采用“》。严禁”?;
?
,
《 : 2)表示》严格:在正常情况下均应】。这样做的
】
【 ,正,面词采用《“应”反面词采用“!不应”?或“不得”》;
! 3)表示—允许稍有选择—在条件许可时—首先:应,这样做的
!
? 正面词采】用“宜”反》面词采用《“不宜?。”;
! : 4)表示有—。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!以这样做的采—用,“可”
—
2 》 条文中《指明:应按其他《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!为“:应符合……的—规定”或“应按…】…执:行”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