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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电 【 气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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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1 — 供:配电设计
!
8.1.【1 传《染病:医院的下列部门【及设备除应设—计双路电源外还应自!备应急电源
】。
》 :1 手术》室、抢救《室、急诊处置及【。。观察室、产房、婴儿!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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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!重症监?护病房?。、呼吸性《传染病房(区—。)、血液透》析室;
! : 3 》医用培养箱、恒温(!。冰):箱,重要的病理分析和】检验化验设》备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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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!真空吸引、压缩机】制氧机;
!
5 】消防:。系统设备《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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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6》。 其他必须持续供!电,的设备?或,场所:
8.1!.2 手术室、】抢救室?、重症监护病房【等2:类,医疗场所的配电【应采用医用IT【系统应?。配套装置《绝缘监视器并满足有!关监测?要求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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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《1.3 污水处理!设备、医用焚烧炉、!太平间冰柜、中【心供应等用电负荷应!采用双电源》供,。电;有条件时其中一!路电源宜引》自应急电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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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?.1:.4 大》型放射或放疗设备】等电源系统及配【线,应满足设备对电源】内阻的要求并采用专!用回路供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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