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6.3 《。 热水及开水
!
《
6:.3.1 热水用!水量:定额应符合表6.】3.1?的规定?
《
表6.3.1】 热水用水量定额!(60℃《)
—
》
,
:
,
6.3.2! 生活热水—加热设?备出水温度不应【低于60℃》手术室等处的盥洗】。池水:龙,头应采用恒温—供水供水温》度宜为30℃
!
6.3.3 ! 热水系统》与冷水?系统的供水压—力应平衡《医院热?水,系统的?换,热设备不应少—于2台当《一台:检,修时:其余设备应能供应6!0%:的设:计用水量
—。
6.3.4! 热水《进行再循环时对于在!严重传染区》下游的不带水阀【。门的结?构在使?循环水回到》蓄,水箱后应在箱—。内于:80℃加热10【min?以上进行杀》菌然:后再以供给》时所需的温度进行】循环:
:
6.3.5! 每个护理单元】。应单独?设,置,饮用水供水》点当医?院开水系统采用蒸汽!间接加热时宜集中】设置蒸汽开水炉并应!通过开水管》道向各护理》单元供应;当—采用电加热》时每护理单元应单独!。设置电开水》器
》。
6.3.6 !医院开水系》统也:可采用瓶装》水饮水机
》
:
6《.3.7 生活】饮用水管道宜避【开污染区当条—件限制不能避—开时应采《取防护?措施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