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本规:范用词说《明
【1 ?为便于?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!区别对待对要求【。严格程度不同的【用词说明如下
!
《。。 ,。 1?)表示很严格非这样!做不:可的
! 《 正面词采用“必】须”反面词》采用“严禁》。。”;
! 2)表示【严格在正《常,情,况下均应这样—做,的,。
— 正【面词采?用“应?”反:面词采用“不应”】。或“:不得”;
】
3)】表示允许稍有—选择在条《件,许,可时首先应这样【做,的
》。
正!面词采用“宜—”反面?词采用“不宜—”;
】 4)表【示有:选择在?一定:条件下?可以这样做的采用】“可”
—
?2 : 条文中指明应按】。其他有关标》准执:。行的写法为“—应符合……的规定”!。或“应?按……执行”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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