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》 配?水间及?井口
】
6.1 !配 : 水 间
】
6.1.!1 配水》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!
,
《
1— 应满足注—水井:流量:计量及调节的要求
!
《
? 2 固—定洗井时《应满足洗井水量计】量及调?节的要求
【。
3】 , 注水井洗井—水量可取15m3】。/h:~3:0m3/《h
》
》 ,4 洗井》水量大于注水流量】计的量?。程时应单独设置【洗井水计量及调节设!施
! 5? 流?量计的?精确度宜为2.【0级
?
《
: : 6 ?。 根:据需要可设水量【自动调节和数—据远传功能
!
6.1》.2 配水间【。。的布:。置应符合下》列规定
【
1 】 多井配水间宜与油!计,。。量间合建
—。。
:
2 】 配水设施》设于室内时室内人行!操作通道应满足阀门!操作、巡《检和维护的要求【。配水间采用砖混房】间时:室内人行操作—通道净宽不应小于】0.8m;配水间】采用:橇装:形式时室内人行操】作通道净宽不应小于!0,.5m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