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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郴州市》违法建设《查处责任追究暂行】办法
郴】政办发〔2010〕!53号
第一【条 为加《强城乡规《划和:土地管理及时有效】查处违法《建设维护城乡—建设秩序改》善人居?发展:环境:促进:我市经济社会和谐】发展根?据中华人民共—和国行政《监察法、中国—共,产党纪律处分条【例、:行政机关公务—员处分条《例、:关于实行党政领导】。干部问责的》暂,行规定、郴州市行政!过错责任《。追究暂行办法、郴】州,市违:法建设查处暂—行办法等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!规定:结合我市《实际制定《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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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本办法适!用于郴?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级!党的机关、人大【机关、行政机关、政!协机关、审》判机关?、检察机《。关、人民团体以及具!有行政管理职能的】单位:和,公共服务部》门及:其工作?人,员
》 , 中:省驻:郴单位及其工—作,人员的?责任追?究,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向!其上:级主管部门提出处理!建议
第三条【 ,本,办法所称违法建【设是:指在郴?州市城?市总体规《划(200》9-2030年)确!定的市中心》城,区建设用地10【5平方公里范围以及!万华岩镇《、,华塘镇、石》。盖塘镇、坳上—镇、许家《。洞镇、桥口镇、【五里牌镇规划建【设区:内,未取:得土:地使:用证、建设工—程规划?许可证、建设工程】施工许可证》或,者未按照行》政许:可规定事项建设【以及其他违反法【律法规规定》的建设行为
第】四条: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!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!和城乡规划》、国土资源》、住房和城乡—建,设、房产、》城管和行政执—法等部门举报—各,类违法建设行为【。接到:举报的各级人民政】府和城乡规划、国】土资源、住房和城乡!建设、房《产、城管和行政执法!部门必须及时—。。。组织调查依法作出】处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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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各级党组!。织,及党员和各级—国家机关、国有【企业、事《。业单:位及其工《作人员应自》觉,遵守:国,家法律法规有—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纪!检监察机关依法【依纪对单位》主要负责人和—直接责任人》进行责任追》究
【(一:)违:反规定直接组—织实施?或参与?违法建设的;
】 (二)不】依法执行行政处罚】决,定不按规定主动拆】。除本单?位或个人《违法建设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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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(三)纵容、】庇护亲友及他—人进行违法建—设的;
】 (四)煽动群【众、亲?友直接干扰、妨【碍、抗拒执法部【门依法?执行:公务的;
— ? (五)《为违法建《设提供?方便出具虚假—证明材?料的;
— (六)有【其他违法违》纪行:为的
《第六条 区(—园,区)党?委、区?人民政府和园—。区管委会及其派出】机构对其辖区—和管理范围内违法】建设查处工作负有领!导和实?施主体职责》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由纪检监察机关】依法依纪对单位主】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!人进行责任》追究
(!一)不认真执行国家!、省、市有关—。城乡规划、》国土:资源、住房》和城乡建设管—理法律、《法规、规范性文【件以及市人民政【府,。关于:拆除违法建设的【决定对本辖区拆【除违法建《设工作领导不力导致!辖区内发《生严重违《法建设的《;
【(二)查处违—法建设责任制不落】实、日常巡查—控管措施《不到位对辖区范【围内违法建设查禁不!力的;
!(三)对因查—处违法建《设引发的影响社【会稳定和《社,会治安等问题处置】不及时、不到—位、工作不力—的;
《 , (四)纵容、!庇护、放任单位和】个人进行违法—建,设的:。;
》 (五)对发现】的违法建设未—及时告知市》查违办且未组织相】关部门?依法及时采取查封】施工现?场、强制《。拆除:等措:施或采取措施不【力的;?。
《 (六)》未完成市人民政【府下达的查处违法】建设工?。作任务的;
【 (七)有其!他违法?违,纪,。行为的
第七条】 城乡规划》、国土资源、—住房和城乡建设、】房产、城管》和行政?执法等行政主管部】门,及其工作人》员,有下列?情,形之:一的由纪检》监察机?。关,依法依纪对单—位主要?负责人和直接责任】。。人进行责任》追究:
(一)!违反规?定批准项目建设或擅!。自改变已批准的建】设和规划项目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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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《二)谎报、瞒—报、拒?。报违法建设情况未】依法查处违法建设】行为:或查处不力在—工作中玩忽职守、】滥用职权、徇私舞弊!的;:
》 (三?)对:违法建(构)—筑物及其设》施依法应当作出【拆除或没收决—定而未作出拆—除或没收决定的;】或者对已作出拆【除违法建设项目的】决定:未及时向同级人民政!府或人民法院申【请强制拆除的;或者!未按规?定收缴罚款的
第!八,条 有关《行政管理部门及【其工作?人员有下列情—形之一的由纪检监】察机关依法依纪对单!位主要负《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!行责任追究》
《 , (一)公安机关】未依法维护强制拆除!违法建设《现场的秩序、未及】时制止和查处阻碍】国家工作人》员,。依法:执行职务的违法【犯,罪行为?的,;,未协助相关》职能部门对》行政许可《相对人提《供的户?籍及居民身份证资】料进行核实》的
? (》二)工商《、税:务、卫生、食品药品!监管、质监、文化】、环保、《安监等?部门:在核发有关许—可证:(,照)时对未》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!可证(正本)或【者房屋?权属证?。件,或者擅自改变城【乡规:划确定的建(—构)筑?物用:途违反?规,定核发有关》许可证?(照)?以及对已经核发但未!按规定及时》依,法吊(注)》销的
第九—条 公用事》业部门、《。新闻媒体及其—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由纪检监【察机关依法依纪【对单位主要负责【。人,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!任,追究
— , (一)供水、【供电:、,供气等?企,。业在:受理用水、用—电,、,用气报装申请时未】按照行业规定的【条件:。严格审核对不能提供!建设:项,。目土地使用和—规划建设许可证件】的申请?户办理?报装手?续的
—。 (二《。)广播、《电视、报刊、—网站:等新闻?媒,体对不能提》供建设?工程规划许可—证,和商品房预售许可】证,。的项目发《布售房广《告的
第十条 】违法:建设当事人所在单】位、社区(村)【负责:人及工作《人员应当积极—配合行政执法人【员做好调查取证【。和执法文书送达等】工作不配合》行政执法人员开【展调查取证和执法】文书送达《等工作的由纪检监】察机关依《法依:纪对单位主要负【。责人和直接责任【。人进行责任追究
!第十一条 物业服】务企业、相关职【能,部门及其工作人员】应当加强《违法建设巡查及时】发现和制《止违法建设行为有下!。列,情形之一《的由纪检《。监察机关《依法依纪对单位主要!负责人和直接责任】人进行责任追究
! 《(一)物业服务【企业在其物业管理】区,域内发现《私搭乱建等》行为未予以劝阻的】;对劝阻无》效,但未:及时报告《所在地辖区查违办】不配:合相关行《政执法部门查—处的
】(二)?。。国,土资源、城》乡,规划、城管和行政执!法、住?。房和城乡建设、交】通运输、《水利、?消防、?电力等主《管部门?未在各自职》责范围内《及时发现和制止【违法建设行为—。的,
(【三)城?乡,规划、?国土资?源、住?房和城乡建》设等部门未将核发、!变,更行政许可的有【关情况在3个工【作日内抄送市查【违办和工程所—在地辖区查违—办的;所《在地辖区查违办未】在2个工作日内【明确工?程巡:查责任人员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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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》 ,乡镇、街道》和,相关职能《部门:应当建立违法建【设巡查控管机制制定!巡查控管措施开展日!常巡查控《管工作建《立协作机制及时沟】通信息提高》巡查控管效率—承担违法建设—巡查责任的工—作人员有下列行为】之一的由纪检监察】机关:依法依纪对单位主】要负责人《和直接?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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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【)未按照巡》查控管方案规—定的时段和责任【区域进行巡查未做巡!查记录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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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二)凡发《现准备?建材、?拆除旧屋、开—挖地基、砌筑—施工围墙等建设苗】。头时巡查工作人员】。未及时登记、—未立即开展调—。查核实在1个—工作:日内未报告所在部】门的:。。;
【。(三)发现违法建设!未,及时制?止、报?告,相,关职能部《门的工作《人员未采取摄像、照!相或者现场勘—验等方式调查取证的!
第十三条 市、!区、:园区查违办应当【。建立违法《建设:。举报和迅速处置、信!息通报机制有下列】情况之一的由纪检】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对!单位:主要:负责人和直接责【任人进?行责任?追究
】(一)市、区、园】区查违?办未建立违法—建设举报制度、【公,布举报电话、—设立举报信箱未【做到有?报必记、有记必查、!有查必处、有案必结!未将处理《情况反馈举》报人并?为举报人保》密的
】(二)区《、园区查违办—在接到乡镇、—街道巡查人员报【告或群众举报后未在!1,个工作日《。内报告市查违办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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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】市查:违办在接到区、园区!查违办和相关职能部!门,报告或群众》举报后未在2个工】作日内到现场核查】、取证根据》调查情况确定—查处违法建设—的行政执法部门并移!交,有关调查资料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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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四)行政执法部门对!市查违办移交的【违法建设《有关:调查资料未》及时立案《私自再进行》移交:的,;经核查不属于【本部门职责》范,围或者执法》管辖不明《晰未在2个工—作日内书《面向市?查违办申请裁—定的;在市查—违办:裁定新的《查处部门介入之前】原查处?部门擅自停止违法】建设监控《措施的
》 (五—)市、区、园区【查违办未建立违法建!设查:处信息平《台未及时《收集、整理和通【。报有关信息的;相关!部门和?单位不配合做好违法!建设信息的收集【工作未及《时报送有关信—息资料?的
第十四条 相!关职能部门、行【政,执法部门、》巡查责任《单位应?按规定对《违法建设进行处置】有,下列情?况之一?的由纪检监》察机关依法》依纪:。对单位?主要负责人和—直接责任人进行责】。任追究
【 (一)相关【职能:部门接到行政执法】部门的?。协查通?知书后未《及时停止《办理整?体建筑竣《工验收产权》登记:。与变更、转让核发许!可证(照《。)等:手续:的;或在未接到相关!行政:执法:部门出具的当事人】按要求整改完毕【证明之前办理后续手!。续的
(!二):当事人接到停止【违法建设通知书后】。拒不停?止施工相关行政执】法部门未《及时报告市查违办】和向市人民政—府申请依法采取【查封施工现场等强制!措施的
】 (三)《。依法查封施工现场】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!、巡查责任》单位未明确专人【实施跟踪监督检【查,、实时监控》导致发生抢建—行为的
第十五】条 对应当拆除的违!法,建(构?)筑物相关行政执】法部门作出限期【自行拆除《决定后当事人在规】定期限内《未自行拆除的由市查!违办:交,。由区人民政府(【园区管委会》)组:织,实施强制拆除—或者申请人民法【院,强制执?行有下列情形之【一,的由纪?检监察机关依法【依纪对单位主要负责!人和直接《责任人?进行责?。任,追究
(!一)对市《查违办交由区—人民政府(园区管委!会)组织实施强制拆!除或者申请人民法】院强制执行区人民政!。府(园区管委—会)未?按规定组织实施【强制:。拆除或者申请—人民法?院强制执行的
! , (?二):市查违办、区—。人民政?府(园?区管:委,会)未按规定制定】强制拆除违法建【(构)筑物工—作方案并严格组织实!施导:致,强制拆除工》作被动?的
第十六条【 相关?职能部门擅自—为具有暴《力抗拒拆违执法【、拒不支付强—制拆除费《用,行为的违法建—设,当事人办理新的【建设项目审》批手续的《由,纪检监察机关依【法依纪对《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!接责任?人进行责任追究
!。第十七条《。 责任追究》。的方式?有
(】。。一)责?。令作出书《面检:查,;
(】二):取消:当年评优评先—资格;
》 ? (三)通报批【评;
】(四)扣《发年度奖《金;:
》 (五)诫勉;【
(【六)调离工作—岗位或停职离岗培训!;,。
(七)!给,予党、政纪》律处分;
! (八)法律—法规规定的其他方】式
—。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!单独处理或》者合并?处理属监察部门监】察对象的由监—察部门负责追—究责任;不》属监察?部门监察对》象的由其主管职能】部门负责追》究责任
第十【八条 有《。下列:情,。形之一的应当—从重:或者加重《处理
—。 (?一,),。打击报复《。举报人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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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强!迫、唆使、》煽动下属《。工作人员《以及群?众,阻碍、抗《拒执法部门》工作人员依法执【行公务或者》。寻衅滋?事,、扰乱社会秩序的】;
《 (《三)屡犯不》改或者拒不纠正违法!行为的;
! (四?)因违法建设造成严!。重安全隐患》或,发生安全《事故的;
】 , (:五)因失职、渎【职造成违法》建设:行为严重或》社会影响恶劣的【;
— (:。六)其他应当—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!情节
第十—九,条 有下列情—形之一的《可以从轻、减轻或】者免予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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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:一)主动接受检查并!及时进行纠》正的;
— (二)—积极挽回《经济损失和》社,会影:。响的;
》 (三)违】法建设面积较小、情!节较轻、能主动纠正!的;
》 (四)其他可!以从:轻、减轻或者免予】处理:的情节?
第二十》条 因违法建—设行为涉嫌》犯罪的依法》移送司法《机关处理
第【二十一条 》各县:市查处违法建设【责任追究工作—可参照本《办,法执行
第二十二!条 本办法自—发,布之日起施行法律、!法规、规章另—有规定的从》。。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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