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郴州—市违:法建:设查处责任追究暂】行办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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郴政办发〔2!01:0〕53《号,
第一条》 为加强城乡规【划,和土地管理及时【有效:查,处违法建《设维护城乡建设【秩序改善人居—发展环境《。促进:我市经济社》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!人民共和《国行政监察》法、中国《共产党纪律》处,分条例、行政机关公!务员处分条》例、关于《实行党政领》导干部?问,责的暂?行规定?、,郴州市行政过错责任!追究暂行办法、郴州!市违法?建设查处《。。暂行办法《等有关法律》法规和政《策规定结合我市实】际制定本办法
第!二条 本《办,法适用于郴州市行】政区:域内各级党的—机关、人大机关【、行政?机关、政协机—关、审?判机关?、检察机关、人【民团体以及具有行】政管理职《。能的单位和》公共服务部门—及,其,工作人员
】 中省驻》郴单位及其工作人】员的责任追究由市】纪检监?察机关向其上级【主管部门提出处【。理建议
第—三条: 本办法《所称违法《建设是指在郴州市】城,市总体规划》(2009》-2030年)【确定的市中心城【区建设用地10【5平:方公里范围以及万华!岩镇、华塘》镇、石盖塘镇、坳】上镇、许家洞—。镇、桥口镇、五【里牌:。镇规划建设区内未取!得土地?使用证、《建设工程《规划许?可证、建《设工程施工许—可证或?者,未按照行政许—可规定事项建设以】。及其他违反》法律法规规》定,。的,建设行为
第四】条 任何单》位和个人都有—权向:各级人民政府和城】乡规划?、国土资源、住房】和城乡建设、房产、!城管和行政执法等】部门:举报:各类违法建设—行,为接到举报的各【级人民政府》和城乡规划》、国土资源、—住,房和:城乡建设、房产【。、,城管和行《政执法部《门必:须及时组《。织调查依法作出处理!
第五条 —各级党组织及—党员和各《级国家机《关、国有企业、【事业单位及》其工:作人:员应自觉遵》守国家法律法规有】。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纪!检监察机关依—法依纪对单》位主要负《责人:和直接责《任人进行责任—追究
(!一)违反规定直接】组织:实施或参与》违法建设的;
】 《(二)不依法执行】行政处?罚,决定不按规定主【。动,拆除本单位或个人违!法建设?的;:
(三】)纵:容,、庇护亲友及他【人进行违法建设【的;
(!四)煽动群众—、亲友直接》干扰、?妨碍、抗拒执法部门!依法执行公务的;】。
: , (五》)为违法建设—提供:。方便出具虚假—证明材料的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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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六,)有其他违法违纪】行为的
第六条 !区(园区)党—委、区人《民政府和《园区管委《会,及其派?出机构对其辖区和】管理范围内违—法建设查处工作【负有领导和实施【主体:职责有?下列情形《之一的由纪检—监察机关依法—依纪:对单位?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!任人进行责》。任追究?
》 ,(一)不认真—执,行国家、省、市有】关,城乡规?划、国土资源、住】。房和:城,乡建设?管理法律、法规【、,规范性文《件以:。及市:人民政府关》于拆除违法建设的决!定对本?辖区拆除违》法建设?工作:领导:不力导致辖区内发】生严重违《法建设的;
! :(二)查处违法建设!责任制不落实、【日常巡查控》管措施不到位对【辖区范围内违—。法建:设查禁不力的;
】
? :(三:)对因查处》违法建设引发的影】响社会稳定和—社会治安等》。问题处置不及时、不!到位、工作不—力的;
《
:。 : (四)纵容、【。庇,。护、放任单位和个人!进行违法建设的;】
? (五)对发】。现的违法建设未【及时告?知市查违办且—未,组织相关部》门依法及时采—取查封施工》现,场,、强:制拆除等《措施或采取措施【不力的;
! (六?)未完?成市人民政》府下达的查处违法建!设工作任务的;
】
: ?(,七)有其他违法违纪!行为的
第七【条, 城乡规划、—国土资源、住房和城!乡建设、《房产、城管和—行政执法等》。行政主管《部门及其《工作人员有》下列:情形之一《的由:纪检:监察机关依》法依纪对单位主要负!责人和直《接责任?人进行责《任追究?。
—(一)违反》规定批准项目建【设或擅自改变已【批准的建设和规【划项目的《。;
(二!),谎报、瞒《报、拒报违法建设】情况未依法查处违】法建设行为》或查处不《力在工作《中玩忽职守》、,滥用职权、徇私舞弊!的;
》。 (三)对【违法建(构)筑物及!其,设施依法应当—作出拆除或没收决】定,而未作?出拆除?或没收决定的;或】者对已作出拆除【违法建设项目的决定!未及时向同级人【民政府或人》民法院申请强制【拆除的;或》者,未,按规定收缴罚款【的
第八条 有关!行,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!人员有下《列情形?。之一的由《纪检监察机关—依法依纪对单—位主要负责人和【。直接责任《人进行?责任追究《
(一】)公安?机关:未依法维护强—制拆除?违,法建设现场的秩序、!未及时制止》和,查处阻碍国家工【作,人员依?法执行职务》的,违法:犯罪行为的;未协】助相关职能部门对】行政:许可相?对人提?。供的户籍《。及居:民身份证资》。料进:行,核实的
》 (》二)工?商、税务《、卫生?、食品药品》监管、质监、文化】、环:保、安监《等部门在核发有关许!可证(照)时对未】。取得建设工程规划】许可证?(正本)或者房屋权!属证:件或者?。擅自改变城》乡规划?确定的建《(构)筑物用途【违反规定核发有关许!可证(照)以及【。。对已经核《发但未按《规定:。及,时依:法吊(注)销的
】
第九条 公用【。事业部门、新—闻媒体?及其工作人员—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!纪检:。监察机?关依法依纪对单位主!要负责人《和直接?责任人进《行责任追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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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一)供水、供电】、供气等企业在受】理用水、用》电、用气《报装申请时未按照行!业规定的条件严【格审核对不能提【供建设项目土—地使用和规》划建设?许可证?。件的申请《。户办理报《装手续的
【 (二》)广:播,、电视?、报:刊、网站等新闻媒】体对不能提供建【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!商品房预售许—。可证的项《目发布售《房广告的
第十条! 违法?建设当事人所在【单位、社区》(村)负责人及工】作人员应当积极配】合行政?执,法人员做好》调查取证和执法【文书送达等工作不】配合行政执法人员开!展调:。查取证和执法文书】送达:等工作的由纪检【监察机关依法依纪】对单位主要负责人】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!任追究
第十一】条, 物业服务企业、相!。关职能?部门及?其工:作人员应当加强违法!建,设巡查及时》发现和制止违法建】设行为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由?纪检监?察机关依法依—纪对:单位主要负责—人和直接责任人【进行:责任追究
》
(—一)物?业,服务企业在其物【业管理?区,。域内:。发现私搭《乱建:等行为未予以劝【阻,的;对劝《阻无效但未》及时报告所在地【辖区查违《办不配合相关—行,政执法部门》查处的
》 《(二)国土资源、城!。乡规划、城管和行】政执法、住房和城乡!建设、交通运—输、水利、消防、电!力等主管《部门未在各自—职责范围内及—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!设行为的
— : (?三)城乡规》划、国土资源、住房!和,城乡建设等部—门未:将核:。发、变更行政许可的!有关情况在3个【工作:日,内抄送市查违办【和工程所在地辖区查!违办的;所在地【辖区查违办未在2】个工作日内明确【。工程巡查责任—人员的
第十【二条 乡镇、街道和!相关:职能部?门,应当建立违法建设】巡查控管《机制制定巡》。查控管措施开展日】常巡查控《管工作建立协作机】制及时?。沟通信息提高巡查控!管,效率承担违法建设巡!查责任的工作人员】有下:列行为之一的由纪检!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对!单位:主要负责人》和直接责《任人:进行责任追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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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【)未:按照巡查控管方【案规:定的时段和》责任区域进行巡查】未做巡查记》录的;?
(二】)凡发?。现准:备建材、拆除旧屋】、开:挖地:基、砌筑施工围【墙,等建:设苗头时巡》查工作人员未及时登!记、未立即开展调查!。核实在1个工作日】内未报告所在部门】的;
【。 (三)发》。现违法建设未及【时制止、报》告相关职《能部门的工作人员】未,采取摄像《、,照,相或者现场勘验【等方式调查取证的】
:第十三条 》市、:。区、:园区查违办》。应当建立违法建【设举报和迅速处置、!。信息通报机制—有,下,列情况?之一的由纪检监察】机关依?法依纪对单位主【要负责人和直—接责任人《进行责任追究
】 《(一)市、》区、园?区查违办未》建立违法建》设举报?制度、公布举报电话!、设:立,举报信箱《。未,做到有报必记、有记!必查:、有查必处、有案必!结未将处理情况反馈!举报人并为举—报人保密的
! (二)区、园】区查:违办在接到乡镇【、街道巡查人员报告!。或群众举《报后未?在1个工作》日内报?。告市查违办的
! (三)市【查违办在接到—区、园区查》违办和相关职能【部门报告或群众举报!后未在2《个工作日内到现【场核:查、取证根据—调查情况《确定查处违法建设的!行政执法部门—并移交有关调查【资料的
— (四》)行政执法部门对市!查违办移交》的违:法建设有关调查资】料未及?时立案私自再进行移!交的;经核查—不属于本部门职责】范围或者执法管辖】不,明,晰未在2《个工作日《内书面向市查违办】申,。请裁定的;在市查违!办裁定新的查处部】门介入?之前原?查处部门擅自停止】违法建设监》控措施?。的
(】五,)市、区、园区【。查违办未《建立违法建设查处】信息平台未》。及时:收集、整理》和通报有关》信息的;相关部门】和单位?不配合做好》违法建设信息—的收集工作未及时报!送,有关信息资料的【
第十四条 【相关职能部门—、行政执法部门【、巡查责任单位应按!规定对?违法建设《进行处置《有下列?。情况之一的由纪检】监察机关《依法依?纪对单位主要负【责人和?直接:责,。任人:进行:责任追究
— ? (一)相关职能部!门接到行政》。执法:部门的协查通知书】后未及?时停止?办理整体建筑竣【工验收?产,权登记?与,。变更、转让核发许】可证(照)等手【续的:;或在未接到相关】行政执法部门出具】的当事?人按要求整》。改完毕证明之前办】理后续手续的
【
(—二)当事人接到停止!违法建设通知书后】拒,不停止施工》相,关行政执《法部门未《及时报告市查违【办和向市人》民政府?申请依法采取查【。封施工现场等强【制措施的
【 (《。。三)依法查封—施工现场后相—关行政执法部门【。、,巡查责任单位—未明确专人》实施跟踪《监督检查、实时监控!导,致发生抢《建行为的
第十】。五条: ,对应当拆除的违法】建(构)《筑物相?。关,行政执法部门作出】限期自行拆除—决定后当事人在规定!期限内未自行—拆除的由市》查违办交由区—人民政府(园—。区管委会)组—织实施强制》拆,除或者?申请:人民法院《强制执行《有,。下列情形之》一的由纪检监察【机,关依法依纪》。对,单位主?。要负责人和直接责】任人进行《。责任追究
— : :(一)对《市查违办《交由区人民政府(】园区:。管委会)组织实【。施强制拆除》或者申请人》民法院强制执行区人!民政府(园》区管委会)未按规】定组织?实施强制拆除或者申!。请人民法院强—制执行的
》
(二)】市查违办、区人民政!府(园区管委会)】未按规定制定强制拆!除违法建(》构)筑物工作方案】并严格组织实—施导致强制拆除【工作被动《的
第十》六条 相关职—能部门擅自为—具有:暴力抗拒拆违—执法、?拒不支付《强制拆?除费用行为的违【法建设当事人办理新!的建设?项目:审批手?续的由纪《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!。对单:位,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!任人:进行责任追究
】第十七?条 责任追究的方式!有
:
(一)】责,令作出书面检—查;
《 ? (二)取消当年】评优评先资》格;:
》 (三)通报—批,评;
《 (四)扣】发年:度奖金?;,
?。 : ,(五)?诫勉;?
》 (六)调》离工作岗位或停职】离岗培训;
】 ?(七)给予党、【政纪律处分;—
《 (八)》法律:法规规定的其—他方式
《
? 以上《追究方式可以单【。独处理或者合并处理!属监察部门监察对】象的由监《察,部门负责追究—责任;不属监—察部:门监察对象》的由:其主管职能部门负责!追究责任
第十】八条 有下列情形】之一的应当从重或】者加重处理
【。 (一)打】击报复举报人的;
!
《 (二)强迫—。、唆使、煽》动下属工《作人员以及》群众阻碍、抗拒执】法部门工作》。。人员依法执行公务】或者寻衅滋事、扰】乱社会秩《序的;
!(三)屡犯不改或者!拒不纠正《违法行?为,的;
?
(—四,)因违法建设—造成严重安全隐患】或发:生安全?事故的;
— ? (五)因失职、】渎职造成违法建设】行为严重或》社会影响恶劣的;】
,
(六【)其他应当》从重或者加重处分】的情节
第十【九条 有下列—情形之一《的可以从轻》、减轻?或者免予处理—
》 (一)主动—接受检查并及—时进行纠《正的;
【 (二)积极挽】。回经济损失和社会】影响的;《
》 (三)违》法建设面积较小【、,情节较轻、能主【动纠正的;
【 (四)其】他可以从轻、减轻】或者:免予处理的情节
】
,第二十条 因违法建!设行为涉嫌犯—罪的依法《移,送司法机关处—。理
第二十一条 !。各,县市查处违法建【设责任追究工作可参!照本办法执行—
第二十二条 本!。办法自发布之—。日起:施行法律、法规、】规章另有规》定的从其规定
】 ?。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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