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郴【州市违法建设查【处责任追究暂行办】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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郴政办发〔2!01:0〕53号》
第一条 为【加强城乡规划—和土地管理及时有效!查处违法建设—。维护城乡建》。设秩序改善人居【。发展环境促进—我市经济《社会和谐发展根据】中华人民共》和国行政监察—。法、中国共产党【纪律处分条例、【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!条例、关于》实行党政领导干部】问责的暂行规定、郴!州市行政过错责任】追,究暂:行办法、郴州市【违法:建,设查:处暂:行办:法,等有关法《律法:规和政策规》定结合我市实际【制定本办法
第二!条 本办《法适用于郴州市行】。。政区:域内各级党的—机关、人大机关【、,行政机关、》政协机关《、审判机关、—检察机关、人民团】体以及具有行—。政,管理职能《的单位?和公共?服务部门及其—工作人员
! 中省驻郴》单位及其工作—人员的责任追究由市!纪检监察机关向其】上级主管《部门提出处理建议】
第三《条 本办法所称【违法建设《是指在郴州市城市总!体规划(2》。009-2030年!),确定:的市中心城区建设】用地105平方公】里范围以及》万华岩镇、华—塘镇、?。。石盖塘镇、坳—上镇:、许家洞镇、—桥口:镇、五里牌》镇,。规划建设区内未【。取得土地使用证、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、建设工程施工许】可证或者《未按照行政许可【规定事项建设以及】其他:违反法律法规—规定的建《设行:。为
第四条— 任何单位》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!人民政府和城—乡规划、国土资源、!住房和城乡》建设、房产、城【管和:行政执法等部—门举报各类违法建】设行为接到举报【的各:级人民政府和城乡规!划、国土《资源、住房和城乡建!设、房产、城管【和行:政,执法:部门:必须及时组织—调查依法作出处【理
第五条 各级!党组织及党员—。和,各级国家机关、【国有企业、》。事业单位及其—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!国家:法,律法规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由?纪,检监察?。机关依?。法依纪?对单位主要负责人】。和直:接,责任人进行责—任追究
】 (一)违反规定直!接组织实施或参【与,违法建设的;
! (《二,)不依法执行行政处!罚决定?不按规定主动拆除本!单位或个人违—法建:设的;
》 (三)纵】容、庇护亲友及他】人进:行违:。法建设的;
】 (《四,)煽动群众、亲友直!接,干扰、妨碍、抗拒】执法部?门依:法执行公务的;
】
, (五)为】违法建设提供方便】出具虚假证明材【料的;
【 (六《)有其?他违:法违纪行为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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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区(【园区)党委、区人】民政府和园区—管委会及《。其,派出机构对其—辖区和管《理范围内《。违法建设《查处工作《负有:领,导和实施主》。体职责?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由纪检》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对!单位主要负责人【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!任追究
【 (一)不认【真执行国家、—省、市有关城乡规划!、,国土资源、》住,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法!律、法规、规范性】文件:以及市人民政—。府关于拆除》违法建?设的决定《对本辖?区拆除违《。法建设?工作领导不力导【致辖区?内发:生严重违法建设的】;
? (二)查处!违法建设责任制【不落:实、日常巡查控【管措施?不到位对辖区范围】内违法建设查禁不】力的:。;
(】三,)对因查处违法建】设引发的影响社会】。。稳,定和:社会治安等》问题:处,置不及时、不到位】、工:作不力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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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四》。)纵:容、庇护《、放任单位和—个人进行违法建设的!;
》 (五《)对发现的违法建设!未及时?。告知市查《违办:且未组织《相关部门依》。法及时采《取查封?施工现场、强制拆除!等措施或采取—措施:不力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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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六)?。未完:成市人民政》府下达的查处违法】。建设工作任务—的;
》 (七)有【其,。他,违法违?纪行为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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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?条 城乡规划—。、国土?资源、住房和—城乡建设、房产、城!管和行政《。执法等行政主—管部门及其工作人】员有下列情形之【一的由纪检监察机关!依法:依纪对单位主要【负责人和《直接: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!。。
《 (一)违反规】定批准项《目建设或《擅自改变《已批准的建设—和规划项《目的;?
(【二)谎?报、:瞒报:、拒报?违法:建设情况《未,依法查处违法建【设行为或查处不力在!工作中?玩忽职守、滥—用职权、徇私—。舞弊: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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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三)对违法】建(构)筑物及其设!施依法应当作出拆】除或没收决定而未】作,出拆除或《没,。。收决定的;或者对】已作出拆除违—法建设项目的决定】未,及时向同级人—民政府或人民—法,院申请强制》拆除的;或者—未按规定收缴罚【款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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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有—关行政?管理部门及其—工作人员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由纪—检监察机关依—法依纪?对单位主要》负责人和《直接责?任人进?行责任追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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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一)公安机关未【依法维护强制—拆除违法《建设现场的秩—序、未及时制止和】查,处,阻碍:国家工?作人员依法执行【职务:的违法犯罪》行为的?;未协助相关职【能部门对《。行政许?可相对人提》。供的户籍及居—民身份证《资料:。进行:核实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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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二—)工商、税务—、卫生、食品—药品监管、》。质监、文化、环保】、,安监等部门在核发有!关许可证(照)时】对未取得建》设,。工程规划许可证(】正,本)或者《。房屋:。权属证?。。件或者擅自改变城】乡规划确定的建(构!)筑物?用途违反规定核发有!。关许可证(照)以及!对已经核《发,但未按规定》及时依法吊(—注,),销的
第九条【 公用事业》部门、新闻》媒体及其工作—人员有下列情形之】一的由纪检监—察机关依《法依纪对《单位主?要负责人和直接责】任人进行责任追究】
(一)!供水、?供电、供气等—企业在受理用水、】用,电、用?气报装申请时未按照!行业规定的条件严格!审核对不能提供建设!项目土地《。使用和规划建设【许可证件的申—请户办?理报装手续》的
(二!)广播、电视、报】刊、网站等新—闻媒体对不能提供】建设工?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!。房预售许可证的项】。目发布售房广—告的
第十条 违!法建设当《事人所在《单位、社《区(村)负责人及】工作人员应》当积极配合行政【执法人员做好调查取!证,和执法?文书送达等工—作不配合《。行政:执法人员开展调查】取证和执法文—书送达等工作—的,由纪检监察机关【依法依纪对单位【主要负责人和直【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!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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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一条 物业服—务企业、相关—职能部门及其工【作人员应《当加强违法》建设巡查及时发现】和制止违法建设行为!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由纪》检监:察机:关依法依纪对单位主!要负责人和》直接责任《。人进行责任追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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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一)物业【服务企业《在其物业管理区域内!发现私搭乱建等行为!未予以劝阻》的;对劝阻无效【但未及时《。报告所在地辖区【查违:办不配合相关行政】执,法部门?查处的
!。(,。二)国土资源、【城乡:规划、城管和行政】执法:、住房和《城乡建?设、交通《运,输、水利、消防、】电力等主管部门未】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】。及时:发,现和制止违法建设行!为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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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城!乡规划、《国土:资源、住《。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!未将核?发、变更《行政许可的有关【情况在3个》工,作日内?抄送:市查违?办和:工程所在地辖区【查违办的《;所在地辖区—查违办未在2个【。。工作日?内,明确工程巡》查责任人员的
】第十二条 乡镇【、街道和相关职能】部门应当《建,立违法建设巡—。查控管机制制—定,。巡查控管措施开展日!常巡查控管》工作建立协作机制及!时沟通信息》提高巡查控管效【率承担?违法建设《巡查责任的工作【人员有下列行—为之一的由纪检【监察机?关依法依纪对单【位主要负责人—和直接责任》人进行责任追究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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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一)未按照》巡查控?管方案规定的时段】和责:任区域进行巡—查未做?巡查记录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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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二)凡?。发现准备建材、拆除!旧屋、?开,挖地基、砌》筑施工围《墙,等建:设苗头?时巡查工作人—员未及时登记、【未立即开展调查核】实在1个工作日内未!报告所在《部门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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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三)发—现违法建《设,未,及,时制止?、报告相关职—能部门的工作人员未!。采取摄像、》照相或?者现场?勘验等方式调查【取证的?
:第,十三条 市、区、园!区查违?办应:当建立违《法建设举《报和迅速《处,置、信息通报机制】有下列情况》之一的由《纪检:。监察机?关依法依纪对单【位主要负责》人和直接责任人进】行责任?追究
(!一)市、区、园区查!违办未建立违法建设!举报制度、》公布举报电》话,、设立举报信箱【未做:到有报必《记,。、,有记必查、有查必】处、有案《。必结未将《处理情况反馈—举报人并为举报人保!密的
》 ,。 (二)区、园区!查,违办:在接:到乡镇、街》道巡查人员报告【。或群众举报》后未在1个》工作:日内报告市查违办的!
《 (三)市查违办!在接到区、园区【查违办?和相:关职能部门报—告或群众《举报:后未在2个》工作:。日内到?现,场核查、取证根【据调查情况确—定查处违法建设的行!政执:法部门并移交—有关调查资料的【
(【四)行政执法部门对!市查违办移交—的违:。法建设有关调查资】料未及时立案私【自再:进行移交的;经核查!不属于本《部门职责范围—或者执法管辖不【明晰未在2个工作】日内书面向市查违】。办申请裁定的;【在市查违办裁定新】的查处部门介入【之前原查处部—门,。擅自停止《违法建?设监控措施的—
(五】)市、区、园区查违!办未建立违法建设】。查处信息平》台未及时收集、整理!和通报有关信息【的;相关部门和单】位不配合做好违法建!设信息的收集工作】未及时报《。送有关信息资料【的
第十四条【 相关职能部门【、行政执法》部门、巡查》责任单?位应按规定》对违法建设进行【处置有下列情况之】一的由纪《检,监察机关《依,。法依纪对单位主【要负:责人和直接》责任人进《行责任追究
【 ? (一)相》。关职能?部,门接到行政执法部门!的协查通知书—后未及时停止办【。理整体建筑竣—工验收产权登记【与变更、转让核发】许可证(照)等手续!的;或?在未接到相关行政执!。法,部门出具的当事人按!。要求整改完毕—证明之前办理—后续手续的
! (二)当—事人接到停止违法】建设通知《书后拒不停止施【工相关行《政执法部门未及时】报告市查违》办,和向市人民》政府:申请依法《。采,取查封施《工现场等强制—措施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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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三)依法查封—施工现场后相关行政!执法部门、巡—查责任单位》。。未明确专人实—施,。跟,踪监督检查、实时监!控导致发生抢—建行:为的
第》十五条 对应当拆】。除的违?法建(构)筑物相关!行,政执法部门作出限】期自行?拆除决定后》当事人在规定期【限,内未自行拆除的由】市,查违办交《由区人?民政府(园区管委会!)组:织实施强制》拆除或?者申请人民法—院强制?执行有下《列情形之一的由【。纪检监察《机关依法依》纪对单位主要负【责人和直接责任人】进行责任追》究
? (一)【对市查违办》交由区人民》政府(?园区管委会)组【织实施强制拆—除或者申请人民法院!强制执行区人民政】府(园区《管委会)未》按规定组织》实施:。强,制拆除或《者申请人民法—院强制执行的
! (二》)市:查违:办、区人民政府(】园区管委会)—未按规定制定—强制拆除违法建(构!)筑物工作方案并严!格,组,。织实施导致强制拆】除工作被《动的
《。第十六条 相关职】能,。部门擅自为》具有:暴力抗拒拆违执法】、拒不支付强制【拆除费用行为—的违法建设当事人办!理新的?。建设项目审批手续】的,。由纪检?监察机关依》法依纪对单》位主要负责人和【直接责任人》进行:责任追究
》
第:十七条 责》。任追究的方式有
】
》(一)责《令作出书面检—查;
》 (二)取消当!年评优评先资格;
!。。
《 (三)《通报批评;
!。 (四)扣发年度!奖金;
《
, (五)诫】勉;
》 ?(六)调《离工作岗位或—停职离岗培训;
】
(七)】给予党、政纪律处】分;
【 (八)法》律法规规定》。的其他方式
】 : 以上追《究方式可以》单独处理或》。者合并处理属—监察部门监察—对象的由《。监,察部门负责追究责任!;不属?监察部门监察对象的!由其主管职能部【门负责追究责—任
第十八—条 有下《列情形之一》的应当从重或—者加重?处理
《 ?。 (一)打击报复举!报,人的;?。
(【二)强迫、》唆使、煽动下属工】。作人员以《及群众阻碍、抗拒执!法部:门工作人员依法执】。行公务或者寻衅滋事!、扰乱?。社会:秩序的;
【 (三)—屡犯不改或者拒【不纠正违《法行为?。的;
【 ,(,四,)因违?。法建设造成严重安】全隐患或发生—安全事?故的;
】 (五)《因失职、渎》职造成违《法建设行为严—重或社会影响—恶劣的;
! (六)其他应当】从重:或,者加重处分》的情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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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有【下列情形之一的可】以从轻、减轻—或者免予处理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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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一?)主动接受检—查并及时进行纠【正的;
— (二)—积极挽回经》济,损失和社会影—响的;
】 (三)违法—建设面?积较小、情》节较轻、能主动纠正!的;
》 : (四)其他可以】。从轻、减轻》或者免?予处理的情节
】第二十?条 因违法建—设行为涉嫌犯罪的】依法移送司法机关】处理
第》二十一?条 各县市查处违】法建设责任》追究工作可参照本办!法执:行
第《二十二条 》本,办法自发布》之日起施行》。法律、法规》、规:章另有规定的从其】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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