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郴》。州市违法《建,设,查处责任《追究:暂行办法 》
郴政—。办发〔201—0〕53号
第一!条 为加强城乡【规划和土地管理及】时有效查处违—法建设维《护城乡?建,设秩:序改:善人居发展环—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!和谐发?展,根据:。中华人民共》和国行政监察法、】中,。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!例、:。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!条例、关《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!问责的暂行规—定、郴州市》行政过错责》任,追究暂行办法、【郴州市违法建—设查处暂行办法等有!关法律法规和政【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!制定本?办法
第二—条 本办法适用于】郴州市行政区—域内各级《党,的机关、人大机【关、行政《机关、政协机关、审!。判机关、检》察机关、人民团【体以及?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!。单位和公共服务部】门及其工《作人员
《
》中,省驻郴?单位及其工作人员】的责任追究由市【纪检监?察机关向其上—级主管部门提出处】理建议
第三【条 本办法》。所称违法建》设是指在郴州市城市!。总体规划(》2,009-2030】年)确?定的市中心城—区,建设用地10—5平方公里范围以及!万,华岩镇、华塘镇、】石,盖塘镇、坳上镇、】许家洞镇、桥口镇】、五:里牌:镇规划建设区—内未取得《土地:使用:证、:建设工?程规划许可证—、建设工程》施工许可证》或者未按照行政许】可规定事《项建设以及其他违反!法律法规规》定的建设《行,为
?第四条 《。任何单位《和,个,。人都有权向各—级人:民政:府和城乡规划、【国土资源、住—。房和城乡建》设、房产、城管【和行政执法等部门举!报各类违法》建设行为《接到举报的》各,。级人民政府和城【乡规划?、国土资源、住【房和城乡建设、【房产、城管和行政执!法部门必须及—时组织?调查依法作》出处: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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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五条 各》级党组织及党员和各!级国家机《关、国有企业—、事业单位及其【工作人?。。员应自觉遵》守国家法律法规有】。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纪!检监察机《关依法依纪对单【位主要负责人—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!任追究
【 (一)违反规定!直接组织实施或参与!违法建设《的;
(!二):不,依法执行行》政,处罚决?定不按规定主动【拆,除本单位或》个人违法建设的【;,
(三)!。纵容、庇护亲—。。。。友,及,他人进行《违法建设的》;
》 :(四)煽动群众【、亲友?直接干?扰、妨碍、抗拒执法!部门依?法执行公务的;【
—(五)为违法—建设提?供方便出具虚假【证,明材:料的;
】 (六)有其他违】法违纪行为》的
第《六条 区(园—区)党委、区人民】政府和园区》管委会及其派出机】构对其辖区和管【。理范围内违法建设查!处工作负有领导和】实施主体职责—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由纪检监察】机关依法依纪—对单位主要负责人】和直接责任人进【。行责任追《究
【(一)不认真执行】国家、省、市有关】城乡规划、国土【。资源、住房和城【乡建设管理法律、】法规、规范性文【件,以及市人民》政府关于拆除—违法:建设的决定》对本辖区拆除违法】建设:工,作领导不力》导致辖区内发—生严重违法》建设的;
》
(二)查!处违法建设责任【制不落实、》日常巡查控管—措施不?到位对辖《区范围?内违法建设查禁【不力的;
】 (三)对因查处!违法建设引发的【影响社会稳》定和社会治安—等问题处置不—及时、不《到位、工作不力的;!。
(【四)纵容《、庇护、放任单位】和个人进行违法建设!的;
【 (五)对发现【的违:法建设未《及时告知市查—违办:且未组织相关部【门依法?及时采取查封—施,工,现,场、强制拆》除等措施《。或采取?措施:不力的;《
》 (六)《未,完成市人民政府下达!的,查处违法建设工【作,任务的;
》
(七)】有其他?违法:违,纪行为的
第【七条: 城乡规划、国【土资源、住》房和:。城乡建?设、:房产、城管和—行政:执法等行政》主管部?门,及其工作人员有下】列情形之一的—由纪检?监,察机:关依法依《纪对单位主要—负责人和直接责【任人进?行责任追究
】 (《一)违反规定批准】项目建设或擅自改】变已批准的》建设和规《划项:。目的;
《
? , (二)谎》报、瞒报《、拒报违法建设情】况未依法《。查处:违法建设行为或查处!。。不力在工作中玩【忽职守?、滥用职权、徇私】舞弊的;
】 (三)对违【法建:。(构)筑物及其【设施依法《应当作出拆除—或没收决定而未作】出拆除或没》收决定的《;或者?对已作?出拆:除违法建设项—目的决?定未及时《向同级人民政府或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!除的;或者》未按规定收缴罚款】的,
:第八条 有关—行政管理《部门及其工作人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,。由纪检监察》机关依法依纪—对单位主要负责【人和直接责任—人进行责任》追究
—。 , (:一)公安《机关未依法》维护强制拆除—违法建设现场的【秩序、未及》时制止和查》处,。阻碍国家工》作,人员依?法执行职务的违法】犯罪行为的》;,未,协,助相关职《能部门对行政—许可相对人》。提供的户籍及居民】身份:证资料进行核实的】
? (二)—工商、?税务、卫生、食品药!品监管、质监、【文化、环保、安【监等部门在核发【有关许可证(—照)时对未取—得建:设,工程规?划许可证《(正本)或者房屋权!。属证件或者擅—自改变城乡规—划确定的建》(构)?筑物:用途违反规定核【发有关许可证(【照,)以及对已经核发但!未按规定《及时依法吊》(注)销《。。的
第《九,条 公用《事,业部门、新闻—媒体:及,其,工作人员有下—列情形?之一:的由纪检监察机【关依法依《纪对单位主要负【责人和直接责—任人进行《责任追究
】 (一)供—水,、供电、《供气等企业在受理用!水、用电、用气报装!申请时未《按照行业《。规,定的条件严》格审核对《不能提供《建设项目土》地,使用:和规划建设许—可证件的申请—户,。办理报装手续的【
: (二)【广播、电视、—报刊、网站等新闻】媒体对不能》。提,供,建设工程《规划:。许可证和商》品房预售许》可证的项目发—布售房广告的
】第十:条 违法建》。设当事人《所在单位、社—区(村)负责人及工!作,人员应当《积极配合行政—执法人员做好调【查取证和执法—。文书:送达等工作不配合行!。政执法人员开展调】查取证和执》法文书送达》等工作的由纪—检监察机关》依法依纪对单位主要!负责人和《直接责任人进—行责任?追究
第十一条 !物业:服务企?业、相关职》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!应当加强违》法建设巡查及时发现!和制止违法建设行】为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由: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!。纪对单位主》要负责人和直—接责任人《进行责任追究
【。
:。。 (一)物业】服务企业在其物业管!理区域内发现私搭乱!建,等行为?未予以劝《阻的;对劝》阻无效但未及时报告!所在地辖区查违办】。不配合相关行政执法!部门查处的
】 (二)国土资!源、城乡规划、【城管和行政》执法、?住房和城乡》建设、交通》运输、水利》、,消防、电力等主【管部门未在各自职】责范:。围内及时发现和制止!。违法:建设行为的
】 , (三)城乡规】划、国土资》源、住房和城—乡建设等《部门未将核发—、变更行政》许可的有关情况在3!个工作?日内:抄,送市查违《。。。办和工程所在地辖】区查:违,办,的;所在地辖区查】违,。办未:在2个工《作日内明确工—程巡查责任人员的】
:。第十二条 乡镇【、街道和相关职能部!门,应当建?立,违法建设巡查—控管机制制定巡【查控管措施开展日常!巡查控管工》作建立?协作机?制及时?沟通:信息提高巡查—。控管:效率承担《。。违法建设巡查责【任的工作人员有下】列行为?之一的由纪检监【察机关依法依纪对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】直接责?任人进行责任追【。究
—。 (一)未按照巡查!控管方案规定—的时段?和责任区《域进:行巡查未《做,巡查记录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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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?二):。凡发现?准备建材、拆除旧屋!、开挖地基、砌筑】施工围墙等建设苗】头时巡查工作—人员未及《。时登记、未立即开展!。调查核实在》1个工作日内未报】告所在部门》的;:
《 , (三?)发现违法》建设未及时制止【、报告相关职能部门!的工作人员未采【取摄像?、照相或《者现场勘《验等方式调查取【。证的
第十三【条 市、《区、园区查》违,办应当建立违—法建设举报和迅【速处置、信息—通报机制有》下列情况之一的【。由纪检监察机关依】法依纪对单位主要负!。责人和直接责任【人进:。行责任追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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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市!、区、?园区查违办未建【立违法建设举报【制度:、公布举报电话、】设立:举报信箱未做到【有报:必记、有记》必查、有《查必处、有》案必结未将处—理情况反馈举报人】并为举报《人,保密的
】 (二)区、园区查!。违办在接《到乡镇、街道巡【查人员?报告或群众举报后】未,在1个工作日内报告!市查违办《的
? ? (三)《市查违办《。在接到区、园区【查违办和相关—职能部门报告—或群众举报》后,未在2个工作日内到!现场:核查、取证》根据调查情况—确定查?处违法?建设的行《政,执法:。部,门,并移交?有关调查资料的【
: (四)行】政,执法部门对市—查违办移交的违法建!设有关调查资—料未及时《立案私自再进—行移交的;经核查】不属于本部门职【责范围或《者执法管辖不明晰未!在2个?工作日内书面向【市查违办申》请裁定的;在市【查违办裁定新的查】处部门介入之前原查!处部门?擅自停?止违:法建设监控措—施的
《 《(,五)市、《区、园区查违办未建!立违法建设查—处信息平台未及时收!集、整理和通报有关!信息的?;,相关部门和单位不配!合做好违法建—设信:息的:收集工作未》。及时报送有关信【息资料的
第十】四条 相关职—能部:门、行?政执法部门、巡【查,责任单?位应按规定对违法建!设进行处置有—下列情况之一—的由纪检监》察,机,关依法依纪对单位】。主要负责《人和直接责任—人进行责《任追究
【 (一《)相关职能》部门接到行政—执法部门的协查通】知书后未及时停【止办理整体建筑竣工!验收产权《登记:。与变更、转让核【发许可证(》照)等?手,续的;或在未接到】相,关行政执《法部门出具的—当事人按要求整改完!毕证:明之前办理后—续手:续的
】(二)当《事人接?。到停止?违法建设通知书【后,拒不停?止施工相关行政执】法,部门未及时报—告市查违办和向市】人民政府申请依法】采取查封施》工现:场,等强制措施的
】 (》三)依法《查封:施工现场后相关行政!执法:部门:。、巡查?责任单?位未明?确专人实施跟踪监督!检查、实《时监控?导致发生《抢建行?为的
第十五【条 对应《当拆除的违法—。建(构?)筑物相关行政【执法部?门,作出限?期自行拆除决定后】当,事人在规定》期限内未自行拆除】的由市查违》办交由?区人民?政府(园区管委会)!组织:实施强制拆除或者】申请人民《法院强制执行有【下列情形《之一的?由纪检监察》机,关依:法依纪对单位主【。要负责?人,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!任追究
《
(—一):对,市查违?办交由区人民政府】(,园区管委会)组【。织,实施:强制拆除或者申请人!。民,法院强制执行—区人:民政府(园区管【委会)未按规定组织!。。实,施强制拆除》。或者申请人民—法院:强,制,执行的
】 ,。(二)?市查违办、区人民】政,府(园区管委会)未!按规定制定强—制拆除违法建(构)!筑物工作方案—并严格组《。织实施导《致强制拆除工作【被动的
《
第十六条 相【关职能?部门擅自《为具有暴《力抗:拒拆违?执法、拒不》支付强制拆除费用行!为的违法建设当事人!。办理新?的,建设项目审批手【续的由纪检监察机关!依法依纪对单—位主要负责人—和直接责任人进行】责任:追究
第十—七条: 责任追究的—方式有
!(一)责令作出书】面检查;《
(【二,)取消当《年评优评先资格【;
— (三?)通报批评;
! (四》)扣发?年度奖金;
—
(五【)诫勉;
【 , (六)调离【工作岗位或停职离岗!培训;
【 (?七,),给予:党、政纪律》。处,分;
【 (:八)法律法规规定的!其他方式
》
以上追】究方式可以单独处】理或者合《并处理属监察部门】监察对象的由监【察部门负《。责追究责任;不【属,监察部门监察对象的!由其主管职能部【门负责?追究责任
》
,第十八条 有下【列情形之一的应当】从,重,或者加重处理
! (一》。)打:击报复举报人的;】
(二)!强迫、唆《使、煽动下属工作】人员以及群众—阻碍、抗拒执法部门!工作人员依法执【行公务或者寻衅滋事!、扰乱社会秩—序的;
》 (三—)屡犯不改或者【拒,不纠正违法行为【的;
】(四)因违法建【设造成严重安全隐患!或发:。。生安全事故的;
】
(五)】因失职、渎职—造成违法建设行【为严重或社》会,影响恶劣的;
【
,。 (》六)其?他应当从《重或者加重》处分的情节》
第十九条 有下!列情形之一》的可以从《轻、减轻或者免予处!理
(】一,)主动接受检查并及!时进:行纠:正的:;
【(二)积极挽回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!的;
(!三)违法建设面积较!小、情?节较:轻、能主动纠—正的;
《
(四)其!他可以从《。轻、:减轻或者免予—处理的?情节
第》二,十条 因违法—建设行为涉嫌犯罪】。的,依法:移送:司法机关处理—
第二十一条 】各县市?查处违?。法建设?责任追究工作可参照!本,办法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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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》条 本办《。法自发布之日起【施,行法律、法规、规】章另:有规定的从其规【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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