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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。。 郴—州市违法建设—查,。处责任追究暂行办】法 : ,。 郴政办发【。〔,2010〕53【号 第一条— 为加强城乡规划和!土地管理及时—有效查处违法建设维!护城乡?建设秩?序改善人居发展环】境促进我市经济【社会和谐发展根据】中华人?民共:和国行政监察—法、中国共产党纪】律处分条例、—。。行政机关公务—员处分条例、—关于实行党政—领导干部《问责的暂行》。规定、郴州市行政】过错责?。任追究暂《行,办法、郴州市违【法,建设查?。。处暂行办《法等有关法律—法规:和政策?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!定,本办法 第二【条, 本:办法:适,用于郴?州市行政《区域内各级》党的:机关:、人:。大机关?。、行政机《关、政协机关、【审,判机关、检》。察机关?、人民团体以及具】有行政管理职能的】单,。位和公共服务—部门及其《工作:人,员, ,   ?  中省驻郴—。单位及其工》作人员的责任追究由!市纪检监《察机:关向:其上级主管部门提】出处理建议》 第三条 本办法!所称违法建》设是:指在郴州市城市总体!规划(20》。。09-2030年)!确定的市中心—城区建设用地1【05平方《公里范围以及万【华岩镇?、华塘镇、石—盖塘镇?、坳上镇、许家洞】镇、桥口镇、五里牌!镇,规划建设区内—未取得土地使—。用证、?建设工?。程规划许可证、建】设工程施工许—可证或者未按照行政!许可规定事项建设】以,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!规定的建《设行为 第四条】 任何单位和个【人都有权向》各级人民《政府和?城乡规划、国—土资:源、住房和》城乡建设、》房产、城《管和行?政执法等《部门举报《各类违法建设行【为接到举报的—各级人?民政府和《城乡:。规划、国《。土资源、住房—和,城乡建设《、房产、城管—和行:政,执,法部门必须及时组】。织调:查依法作出处理【 第五条 各【级党:组织及党员》。和各级国家机关【、国:。有企:业、事业单位及【其工作人员应—自,觉遵:守国家法律法—规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由纪检监察机关】依法依?纪,对单位?主要负责人》和直接责任人—进,行责任追《究  《  : (一)违》。反规定直接组织实】。施或参与《。违法建设的; 【    《 ,(二)不依法—执行行政处罚—决定:不,按规定主动拆—除本单位或》个,人违:法建设的; 【    (三)【纵容、庇《护亲友及他》人进行违法建设的;!     (四】)煽动群众、亲【友直接?干扰、妨碍、抗拒】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!务的; 《     》(五)为违法—建设提供方便—出具:虚假证明材料的【; ?    《(六)有其他—违法违纪《行为的 第六条 !区(园区)党委、】区人民政府和园【区管委会及其派出】机构对其辖区—。。和管:理范围内违法—建设:查处工作《负有领导和实施【主体职?责有下列《情形之?一的由纪检监察【。机关依法依纪—对单位主要负—责人:。和直接责任人进【行责任追究》。 :    (一)不认!真执行国家》。、省、?市有关城《乡规划、国土资【源、: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!法律、法规、规【范性:文件以及市人民政府!。关于拆除违》法建设的决定对本】辖区拆除违法建设】工作领导不力导致】辖区内发《生严重违法建设【的;   —  (二)》查处违法建设责【任,制不:落实:、日常巡查》控管措施不到—位对辖区范围—内违法建设查禁不】力的; 《   ?  :(三:)对因查处违—法建设引发的—影响社会稳定和【社会治安《。等问题处置不及时】、,不到位、《工作:不力的;   】  (四)纵—容,、庇护?、放任单位和个【人进行违法》建设的;   】  (五)对发【现的违法《建设未及时告—知市查违办且未组织!相关部门依法及时采!取查封施工》现场、强制》拆除等措施或采【取措施?不力的;  【   (六)未完】成市人民政府下【达,的查处?违法建设《工作任?。务的;   【  (?七)有其他违法违】纪,行为的? 第七条 城【乡规划、国土—资源、住房和—城乡:建设:、房产、城管和行】政执法等《。行政主管部门及其】工作人员有下列情】形,之一的由纪检监察】。。机关依法依纪对【单位:主要:负,责,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!责,任追:究     (一!)违反?规定批?准项目建设或擅自】改变已批《准的:。建设和规划项—目的;?     —(二)谎报、—瞒报、?拒报违法建设—情况未依法查处违法!建设行?为或查处不力在【工作:中玩忽职守、滥【用职:权、:徇私舞弊的; 】。    (三—)对:违法:建(构)《筑物及其设施—依法应当作出拆【除或没收《决定:而未作出拆除或【没收:决定:的;或者对》已作出拆除违法【建设:项目的决定未及时向!同级人?民政府或《人民:法院申请强制拆除的!;或:者未按规《定收缴罚《款的: 第八条 —有关行?政管理部门及其工】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由纪检》监察机关依法依纪】对单位主《要负责人和直—接责任人进行责任】追究 《    (一)公安!机关未依法维护【。强制拆除违》法建设现场的秩序、!未及时制止和—查处阻?碍,。国家工作人员依法】执行职务《的,。违,法,犯罪行为的;未【协助相关职能部门】对行:。政许:可相对人提供—的户籍及居》民,。身份证资料进—。行核实的   】  (二)工商、】税务、卫生、食品】药品监管《、质监?、文化、环保—、安监?等,部门在核发有关【许可证(照》)时对未取得建设】工程规划许可证【(正本)《或者房屋权属—证件或者擅自—。改变城乡《规划确定的建—(构)筑物用途【违反规定核》发有:关许可证(照—)以及对已经核发】但未按规定及时依】法吊(注)销的 !第,九条 公用》事业部门、》新闻媒体及其工【作人员有《下列情形之》一的由纪检监察机关!依法依纪对单位主要!负责人和直接责任】人进行责任追究【   《  (?一)供水、供—电、供气等》企业在受理用水、】用电、用气报装申】请时未按照行业规定!的条件严《格审核对不》能提供建设项目土】。地使用和规划建设】许可证件《的申请户办理—报装手续的》 ,     》(二:),广播、电视、报【刊、:。。网站等新《闻媒:。体对不能提供建【设工程?规划许?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!可证的项目发布售房!广告的 第十条】 违法建设当—事人所在单位、社】区(:村)负责人及工【作人员应当积极【。配合行政执法人员做!好调查取证和—执法文?书送:达等:工作不配合行政执法!人员开展调查取证】和执法?文,书送达等工作的由纪!检监:察机:。关依法依纪对—单位主要负责人和】。直接责任人》进行责?任追:究, :第十一条 物业【。服务企业、相—。关职能部门及—其工作人员应当加强!违法:建设:巡查及时发》现和制?止违法建设行为有】下列情?形之一的《由纪:检监察机《关依法依《纪对单位主要负责人!和直接责任人进行】责,任追究 》    (一)物业!服务企业在其物业】管理区域内发现【私,。搭乱建等行为未予以!劝阻:的;对劝阻无效但未!及时报告所》在地:辖区查违办不配合】相关行政《执法部门查处—的     (】二):国土资源、城—乡规划、城管—和,行政执法、》住房和城乡建设、交!通运输、水利—。、消防、电》力等主管部门—未在各自《职责范围内及时发现!和制止违法》建设行?为的 《    (三—)城乡规划》、国土资源》、,住房和城乡建—设等部?门未将核发、变更】行政:许可的有关》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!抄送市查违办和【工程所在地辖—区查:违办的;所在—地辖:区查违办未》在2个?工作日内明确工【程巡查责任人—。员的 第十二【条 乡镇、街道【和相关职能部门应】当建:立,违法建设巡查控管机!制制定巡查控管措】施开展?日,常巡查控管工—作,建立协?作机制及时沟通信】息提高巡查》控管效率承担违法】建设巡查责任的【工作人?员有下?列行为之一的由纪检!监察机关《依法依?纪对单位《主,要负:责人和直接责任人】进行责?任追究?  ?  :。 ,(一:)未按照巡查控管方!案规定?的时段和责任—区域进行巡查未做】巡查记录的; 【  :   (二)凡发现!准备建材、拆—除旧屋、《开挖地基、》。砌筑施工围墙等建】设苗头时巡查工作】人员未?及时登记、未立【即开展调查核实【在1个工作日内未】报告所在部》门,的;     (!三)发现违法建【设,未及时制止、报【告相关?职能部门的工—作人员未采》取摄像?、照相或者现场勘】验等方式调》查取证的《。 , 第十三条》 市、区、园区查】违办应当《建立违法建》设举报和迅速处置】。、信息通报机制有下!。列情况?之一:。的由纪检监察机【关依法?依纪:对单位主《要负责人和》直接责任人》进行责任追究—    》 (一)市、—区、园区查违办未建!立,违法建设举》报制度、公布举【报电话、设》立举:报信:箱,未做到有报必记、】有,记,。必查、有查》必处、有案必结未将!处理情?况反馈举报人并为举!报人保密的   !  :(二)区、园区查】违办在接到乡镇、】街道巡查人员—报,告或群众举》报后未在《1,个工作日内报告市查!。违办的? ,     (三)】市查违?办在接到区、园区查!违办和相关职能部】门报告?或,群众举报《后未在?2个工作日内—到现场核查、取证根!据调查情况》确定查处违法建设】的行政执法部门【并,移交:有,关调查资料的  !  : (四)《行政执法部门对市查!违办移交《的违法建设》有关:调查资料未及时【立案私自再进行【。移交的;经核查【不属于本部》门,职责范围或者—执法管辖不》明晰:未在2个工作日内】。。书面向市查违办申】请,裁,定,的;在市查违办【裁定新的查处部门】介入之前原查—处部:门擅:自停:。止违法建设监控措】施的     (!五)市?、区:、,园区查违办未建【立违法建设》查处信息《平台未及时收—集、整?。理和:通,报有:关信息?的;相关部门和单】位不:。配合做?好违:法建设信息的收集工!作未及时报送—有,关信息资《。料的 第十四条】。 相关职能部—。门、行政执法部门】、巡:。查责任单《位应按规定对违【法建:设进行处置有下列】情况:之一的由纪检监察】机关依法《依纪对单位主要负】责人和直接责任【人进行?责任追究《     —(一)相关职能【部门接到行政执法部!。门的协查通知书后】未及时?。停止办理《整体:建筑竣工验收产权登!。。记,与变更、转让核【发许可证(照)等手!续的:;或:在未接到相关—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!当事人?按要求整改完毕【。。证明之前办理后【续手续?。的   》  (二)当—事人接?到停止违法建—设通知书后》拒不停止施》工相关行政执—法部:门未及时《报告市查违办—。和向市人民政府申】请依:法采取?。查封施工《。。现场等强《制措施的  【。。  : (三)依法—查,封,施工现场后相关行】。政执法部门、—巡查责任单位—未明确专人实施【跟,踪监督检查、—实时监控导致发【生抢建行为的 】第十五?。条 对应当拆—除的违法《建(构)《筑物相?关行政执法部门作】出限期?自行拆?除,决定后当《事人在规《定期限内未》自行拆?除的由?。市查违办交由区人民!政府(?园区管委会)—。组织实施《强制拆?除或者申请人民【法院强制《执行有?下列情形之一的【由纪检监察机—关依法依纪对—单位主要负责人和】直接责任人进行责】任追究     !(一:)对市查《违办交由《区人民政府(园【区管委会《)组织实《施强制拆除或—。者申请?人,民法院强制执行【区人民政府(园区管!委会)未按》规定组织实施强【制拆除或者申请【人民:法院强制执行的【 :    (二—)市查违办、区人】民政府(园区管委】。会)未按规定制【定强制?拆除违法建(构)筑!物工作?方,。案并严格组织—实施导致强制拆【除工:作被动的 》 第十六《条, 相:。关,职能部门擅》自为具有暴力抗拒拆!违执法、拒不—支付:强制拆?除费:用行为的违法建设】当事人办理新的【建设项目《审,批手续的由纪检【监察机关依》法依纪对单》位主要负责人和直】接责任?人进:行责任追究 第十!七,条, 责任追究的—方,式有    【。 (:一)责令作出—书面检?查;  》   (二)取消当!年评:优评先资《格; ?     》(三)通报批评【;, ,   ?  (四)扣发年度!奖金;  —   (五》)诫勉;  【   (六)调离】工作岗位或停—职离岗培训》;,   《  (七《),给予党、政纪律处】分;     】(八:)法律法《。。规规定?的其他方式   !  以上追究方式】可以单独处理或者】合并处?理属监察部门—监察对象的由监察部!门负责追究责—任;不属监察部门监!察对象的由》其主管职能部门负责!追究责任 第十】八条: 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应当从《重或者加重处理【。 :   ? (一)打击—报复举报《人的;    】 (二)强》迫、:唆使、煽动下属工作!人员以及群众阻碍】、,抗拒:执法部门工作—人,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!寻衅滋事、扰乱社会!秩序的?;  《   ?(,三)屡?犯不改或《者拒不纠正》。违法行为的》。;     (四!。)因违法建》设造成?严,重安全隐患或—发生安全事故—的,;     【。(,五)因失《职、渎职造成—违法建设《行为严重《或社会影响》恶劣的;    ! (六)其》他应当从《重或者加重处分【的情节 第十九条! 有下列情形之【一的可以从》轻、减轻或者免予处!理  《   (一)主【动接受检《查并:及时进行《纠正的; 》     (—二)积?。极挽回?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!的; 《    (三)【违法建设面》积较小、情节—较轻、能主》动纠正的;》    》 (四)《其他可以从轻、减轻!或者免予处理的情】节 第二十条 】因违法建设行为涉】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!法机关处理 【第二十一条 各【县市查处违》。法建设责任》追究工作可参照【本,办,法执行 》第二十二条》 本办法自发布之】日起施行《法,律、法规《、规章另有规—定,的从其?规定 【 ?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