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郴州市】城市绿线管理办【法
郴政发!〔20?09〕?3号
第一条 】为建立并《严格实行城市绿【线管理制度加强【城市生态环》。境建:设营:造良:好的人居环境促进】城市:可持:续发展根据》中华人民《共和国城乡规划【法、国务院城市绿化!条例、?国家建?设部城市绿线管理】办,法,以及湖南省实施<城!市绿化条例>办法等!法律法规有关—规,定结合我市实际制】定本办法
第【二条 本办法所称】城市绿线是指郴州】市城市?规划:区内各类绿》地范围的《。。控制线
第三条 !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!市规划区内》城市绿线的划定和】监督管理市规划【行政:主,管部门?、市城市管》理和行政执法—主管部?门按照?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!线的监督《和管理工作郴州【市园林管理》处是本市《。城,市规:划区范围内园林绿】化管理部《门,具体负责城》市绿线监督和管【理工作?国土资?源、建?设、林业、水利、】房产等部门》按照各自职责—协助做好城市绿【线的监督和》管理工作《
第四条 控【制性详细规划中应当!确定不同类型用【地的界线《规,定城市绿地率控制指!标和绿化用地界线的!具体坐标;修—建性详细《。规划应当根据控制】线详细规《划明确绿地布局【提出绿化《配,置的原则或者方案】划定绿地界线
】第五条 下》列区域?应划定城市绿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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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》一)现有的和规划】确定的公园绿地、生!产,绿地、?防护绿地、附属绿】地、其他绿地; 】
》。 (二)城市规划区!内的河流、》湖泊、水塘、湿地】、山体等《城市生态控制—区域;
【 (三)城市【规划区内的风景名胜!区散生林植被、古】树,名木:规,定的保护范围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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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【)其:他对城市生》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!用,。的区域
第六【条, 城市绿《线范围内的公园【绿地:、生:。产绿地、防护绿地】、附:属绿地、其他绿【。地,等,必须按照《。城市:用地分类与》规划建?设用地标准、公【园设计?。规范、城市居住区】规划设计规范—、城:市道路绿化》规划与设计规范等标!准进行绿地》建设
第七条 】城市:绿线由市人民政府】组织市园林绿化管】理部门、城市规划、!国土资源、林—业等行政主》管部:门根据城市绿化的】现,。状,风景名胜《、自然地貌以及【已批准的城市绿地系!统规划等予以—划,。定,。经市人民政》。府批准后《实施
第八条【 ,批,准的城市绿线应【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!监督任何单位和个】人都有监督》城,市,绿线管?理、举报投诉—城市:绿线管理违法—行为的?权利和保护城市绿】地,、服从城《市绿线管理的—义,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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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九条 城》市绿:线范:围内的用地任—何,单位:和个人不得》擅,自改作他《用更不能进行经营性!开发建设因建设或者!其他特殊情况确需】改变城市绿线内【用,地性质的必须—依法办理相关审【批手续在城市绿线】范围内不符合—规划要求《的建筑?物、构筑物及其他设!施应当限期迁出或】依法拆除因建设或】者其他特殊情况需】要临时占用》城市:绿线:内用: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!关审批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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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《 任何单《位和个人不得在城】市绿:地,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!、取土采石、设置】垃,圾堆场、排放污【水以及其他对—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!。活动近期不进行【绿化建?设的规划绿地—范围内?的建设活动应当进】行生:态,环境影?响分析并按》。照城乡规划法的【规定予以严格控制】
:第十一条 各—类建设?项目都必《。须按照城市绿地系统!规划的要求配套绿化!建设:并实:行绿化项目设计方】案审批验《收制度城市》。规划区内《。新建、改建、扩【建工程项目在向市城!市规划行政主—管部门申请办理工】程规划许可证时【涉及到?绿地绿线的必须征】求,市园林绿《化,管,理部门?。。的意见并同》。时按规定《向有关部门报批【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市!。城市规划行》政主管部门》凭市园林《绿,化管理部门在其相】应资料上签署意【见并盖专用章后【方可办理规划许【可手续承担园林绿】化建设的设计施工单!位,必须持?有相应?资,格证书严《格执行技《术规范保证工程质】量,
第十二条 城市!绿线范围内》的公园?绿地、生《产绿地、防护绿地、!附属:绿地、其他绿地等】必须按照城》市用地分类与规划】建,设用地标准、—城市绿化规划建【设指标的规定等行业!标准进行建设各类】。绿地单项《指标应符《合,下列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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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(一)新建居—。住区:绿地占居住》。区总用地的35【%以上其中用于建设!公共绿地的土地不】得低于建设项—目,用地:总面积?的10%;旧城【区改造?居住区绿地占—。居住区总用地—比,率不:低于:25%
】 (二)园》林,景,观道路绿地率不低于!40%?;红线?宽度大于50m的道!路绿地率不低于【30:%;红线宽度在4】0-5?。0m的道路绿地率】不低于25%;红线!宽度:小于:40m的《道,路,绿地率不低》于20%
! (三)附》属绿地面积》占单位总用》地面积比率不—。低于35%其—中工业企业、交【通枢纽、《仓储、商业》中心等?绿地:率不低于20%【;,。产生有害气体及其他!污,染的工厂的》绿地率不低于3【0%并根《。据,国家标?准设:立不少于50米宽】的防:护林带;学校、医院!、休疗养《院所、?机关团体、公共文】化,设施、部队等单位的!绿,地率不低于35【%
第十三条! 各类建设工程的配!套绿化要按》照划定的绿线—和审定?的绿:化方案与主体—工,程同:步施工不得擅自【减少绿化面》。积变更?绿化设计绿线—范围以市规划行政】主管:。部门核发的建设工】程规划许《可证附图为准—
第十《四条 建设项目【基本:建设:投资中应当包—括配套绿《。化建:设经费列《入该项目建设—总投资?凡新建、《。。改建:。、扩建工《程按照项《目总:投资的2《%安排资金用于绿】化建设新建、扩建、!改建工程的配套绿化!面积因特殊条—件限制无法达到【规定标准的经市规】划行政主管部门、市!园林:绿化管理部》门,审查同意后由建【设单位?将所缺面积》的城市绿化》补偿:费,交市园林绿化管【理部门?。安排用于异地绿化】建设:城市绿?化补偿费的收费【标准依照省物—价、省?。财政部门批准的规定!执行:城市绿?化补偿费属事业【性收费使用财政部】门监制的统一—票据实行收支—两条线管理城市绿化!补偿费用于城市【绿地建设并》接受物价、财政和】审计部门的监—督检查
》第十五条 各类建】设工程要《与其配套的园林【绿化工程同步—设计:、同步施工、同步】。验收对批准实施的】配套绿化工》程建设单位或施【工,企业应?在,绿化工程《开工前?10:天将开工《日期:告知市?园林:绿化管理部门—市园林绿化管理部】门要加强施工—质量管理跟踪检查】建设单位实施绿化】工程:建,设情况发现问—题应责成建》设单位按照要求【整改配套绿化工【程建设?在,不迟于主体工程【建成:后第一个《绿化季节《完成
第十—六条 建《设项目配套园林【绿化工?程竣:工后建设《单位应及时》向市:园林绿?化管理部门提出【验,收申:请并报送相关—资料对?验收合?格的建设项》目市园?林绿化管理部门在】相应资料上加盖"城!市绿化合格专用【章"后市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方予备案工】程项目方可交付使用!市房产主管部门【方可为?其办:理房屋产权手续未】。经市园林绿化管【理部:门验收?或验: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!市园林绿化主管部】门应当责令其限【期改正对于整改【不合格的建》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!
第十《七条 违《反,法律、法规》和本办法《规定擅自改》变城市绿线内土地用!途、占?用或者破坏城市绿】地的由市《城市规划《、园林绿化行政主】管部门按照城乡【规划法、城市绿化条!例、:湖南省实施<—城市绿化条》例>办法的有关规】定予以处《罚
第十八条 违!反建设部城市绿线管!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!在城市绿地》范围内进行》拦河截溪、》取,土采石、《设置垃圾场、排放污!水以及?其他对城市生态环】境造成破坏》活动的由城》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!部门责?令改正并《处1万元以》上3万元以下—的罚款?
第十《九条 违《反法律、法规和本】办法规定有关部门在!已经划?定的城市《绿线范围内》违反规定审批建设项!目的对有关》责任人员《。给予:行政处?分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:刑事责任
—。第二十条 》本办法自公布之日】起施行法律、—。法规:、,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!。。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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