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【
郴州市城市!绿线管理办法
!
郴政发〔200!9〕3号
》
第一?条 为建立并严格】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!度加强城市生态环境!建设营?造良好的人居—环境:促进城市可》持续发展根据中【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!划法、国务院城市】绿化条例、国—家建:设部城市绿》线管理?办法以及《湖南:省实施<城市—绿化条例>办法等法!律法规有《关规定结合我市【。实际制定本办—法
?第二条 本办—法所称城市绿—线是指郴州市—城市规划区内各【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!
第三条 本办法!适用于?本市城市规划区内】城市绿线的划定【和监督管理市规划】行政主管《部,门、市城《市管理和行政执法】主管:部门按照职责—分工:负责城市《绿线的?监督:和管理工作郴州市园!林管理处是本市城】市规划区《范,围内:园林绿化管理—部门具体负》责城市?。绿线监督和》管理工作国土资源】、建:设,、林业、水》利、房?产等部门按照各【自职责协助做好城市!绿线的监督》和管理工作》
第四条 控制】性详细规划》中应当确定不同类型!用地的界线规定城】市绿地?。率,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!界线的?具体坐?标;:修,建性详?细规划应当根据【控制线详《细规划明《确绿地布局提出【绿,化配置的原》则或者方《案划定?绿地界?。线
第五条 下】列区:。域,应划定城市绿线
! (一)现有!的和规划确》定的公园绿》地、生产绿地—、防护绿地、附【属绿地、其他绿地】;
》 (二)—城市规划区内的河流!。。。。、湖泊、水塘—、,湿地、山体等城市生!态控制区域;
【
? (三)》城市规划区》内的风景名胜区【。散生林植被》、古树名木》规定的保《。护范:围等;
《
《 ,(四)其他》对城市?生态和景观产生积】极作:。用的区域
第【六条 城市绿线【范围内的公园—绿地、生《产绿地、《防,护绿地、附属绿地】、其他绿地》等必须按照城市【。用地分类《与规划建《设用地标准、公【园,。。设计规范、城市居住!区规划设《计规范、城市—道路:绿化规划与设计规】。。范等:标准进行绿地建【设
第七》。条, 城市绿线由市【人民政府组》织市园林绿化管【理,部门、城市规划【、国土资源、—林业等行《政主:管,部门根据城市绿化】。的现状风《景名胜、自然地貌以!及已批准的》城市绿地系统规【划等予以划》。定经市人民》政府批准后》实施
?
第八条《。 批准的城》市绿线应向社会公】布接:。受,公众监督任何单【位和个人都有监【督城市绿《线管理、举报—投诉城市绿线管理违!。法行为的权利—和保护城市绿地【、,服从:城市:绿线管理的义—。务
第九条 【城市绿线范围内的】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,得擅自改《作他:用更不?能进行?经营:性开发建《设,因建:。设或者其他特殊【情况确需改变城【市绿线内用地—性质的必须依法办理!相关审批手续在城】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!规划要求的建筑【物、构筑《物及其他设施—应当限期《迁出或依法拆—除,因,建设或?者其:他特殊情况需要【临时占用城市—绿线:内用地的必须依【法办理相关审批手】续
第《十条 任何》单位和个人》不,得在城市《绿地范围《。内进行拦河截溪【、取土采石、设置】垃圾堆场《、排放?污水:以及其他《对生态环境构成破】坏的活?动近期不进行绿化】建,设,的规划绿《地范围?内的建设活动应当进!行生态环境》。影响分析《并按: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!予以严?格控制
第十一】。条 各类建》设项目都必须—按,照城市绿《地系统?规划的要求》配套:绿,化建设并实》行绿化项目》设计方案《审批验收制度城市】。规划区内新建—、改:建,、扩建工《程项目在向市城【市规:。划行政主《管部门申请办—理工程规《划许可证时涉及到】绿地绿?线的必须征求市园林!绿化管理部门的意】见并同时按》规,定向有关部门报批】绿化工程设》计,方,案市城市规划行【政主管?部门凭市园林绿化】管理:部门在其相应资【料,上签:署,意见并盖专用—章后方可办》理规划许可手—续承担园林绿化建设!的设计施工》单位必须持有相应】资格证书严格执行技!术规范保证工程质】量
:
第十二条 城市】绿线:。范围内的公园绿地】、生产绿地》、防护绿地、附属】绿地:、其:他,绿地等必《须按照城市用—地分类与规划—。建设用地标准、【。城市绿?化规划建设指—标的规?定等行?业标准进《行建设各类绿地单项!指标应符合下—列要求
》。 (一)新建!居住区绿地占居【住,区总用地的35【%以上其中用于建】设公共绿地的土地】。不得低于建设项目用!地总面积的1—0%;旧城区改造】居住区绿地占居住区!总用地?。比率不?低,于25%《
》 (二)园林景观道!路绿地率不低—于40%;红线【宽度大于5》0m的道《路绿地率不低—于30%;红线宽】度在40-5—0m的道路绿—地率不低于25%】;红线宽度》小于40m的—道路绿地《率不低?于,20%
— (三)附属绿!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!面积比率不低于3】5%其中工业企【业、交通《枢纽、?仓储:、商业?中心等绿地率不【。低,于20%;产生【有害气体及其他【污染:的工:厂,的绿地率不低于3】0%并根据国家标】准设立不少于50米!。宽的防护林带;学】校、医院《、休疗养院》。所、机?关,团体:、公共文化设施、部!队等单位《的绿地?率不:低于35《%
第十三】条 各类建设—。工程的配《套绿:化要按照划定的【绿,线和审定的》绿化方?案与主?体工程同步施工不】得擅自?减少绿化面》。积变更绿化设计绿线!范围以市《规划行政主管—部门核?发的建设工程规【划许可证附图—为准
《第,十四条 建设项【目基本建设》投资中?应当包括配套绿【化建设经《费列入?该,项目建?设总投资凡新建、改!建、扩?建工程按照项目【总投资的2%—安排资金用于绿化建!。设,新建、扩建、改建】工程的配套绿化面】积,因特殊条件限—制无法达《到规定标准的—经市规划行》政主管部门、—市,园林绿化管》理部:门审:查同意后由建设单】位将所?。缺面积的城市—绿化补偿费交—。市园林绿化管理【部门安排用于异地绿!化建设城市》。绿化补偿费》的收费?标准依照省物价、】省财政?。部门批?准的规定《执行城市绿化—补偿费属事业性收】费,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!统一:票据实行收支两【条线管理《城市绿化补偿—费用于城市绿地建设!。并接受物《价,、财政和审计部门】的监:督检:查,。
第?。十五条 各类建设】工程要与其配套【的,园林绿化工程—同,。步设计、同》步施工、同步验【收对批?准实施的配套绿【化工程建设单位或】。施工企业应》在,绿,化工程开工》前10天将开—。工日期?告知市园林》绿化管理部》门市园林绿》化管理部门要加强施!工质量管理跟踪【。检查:建设单位实施绿【化工程建设情况【发现问题应责成建】设单:位,按照要求整改配【。套绿化工程建设在不!迟于主体《工程建成后第一【个绿化季《节完:成
第十六条 建!设项目配套园林绿】化工程竣工后—。建,设单位应及时向市】。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】。提出验收申请—并报送相关资料【对验收合格的—建,设项目市园林绿【化管理部门在相【应资料上加》盖"城?市绿化合格专用【章"后?市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方予备案工!程项目?方可交付使用市房】产主管部门方可为其!办,理房屋产权手—。续未经市园林绿化管!理部门验收或—验收不合格的建【设项目市《。园林绿?。化主管部门》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!对于整改《不合格的《建,设项目不得交—。付使用?
第十七条 【。违,反法律、法规—和本办法规定擅自改!变城市绿线内土地用!途、:占用或者《破,坏城市绿地的由市城!。市规划、园林—。绿化行政《主管部门按照城乡】。规划法、城市绿化条!例、:。。湖南:省实:施,<城市绿化条—例>:办,法的:有关规定予以处罚】。
第十八条 违】反建设部城市—绿线管理办法第【十七条规定》在城市绿地范—围内进行拦河—截溪、取土采石【、设置垃圾场、排】放污水以《及其他对城市—。生态环境造成破【坏,活动的由城》市园林绿《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!改正并处1万—。。。元以上3《万元以下《的罚款
第十九】条 违反法律—、法规和本办法规定!。有关部门《在已经划定的城市】绿线范围《内违反?规定审批建设项目】的对有关责任人【员给予?行政处分《;构成?犯罪的?依法追?究,刑事责任《
第二十条 本】。办法:自公布之《日起施行法》律、法规、规章另有!规定的?从,其规定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