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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附录B?(规范性《附录) 火灾自动】。报警系统《组件分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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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.1【 目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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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】组件:。划分为?第一类组件或第【二类:组件
《
,。
B.2 【火灾探测功能—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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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【。的,火灾探?测器(如感烟、感温!、火焰?、气体?、点型?。或线型)和手—动火灾?报警按钮都是—基本组件这些—组件应?被划分为第一类【组件短路隔离器和火!灾探测器连接—到回路上的接—口应被划《分为第一类组—件
》
B.3》 ,火灾:报警功?。能
《
B.》3.1 《向值班人员报—警
》
》 向值班人员—。报警是一项》基本功?能向人员执行报【警功能的所有组【件应被划《分为第?一类组?件如:警铃、声和/或光】警报器等在报—警通过移动电—话或传呼机传输【。时所需的输出器件】应被划分为第—一,类组件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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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.3.2】 呼唤外援》的,报警(一般是消防队!)
! 如火灾自动报警!系统具有呼唤外部救!援组织的装置该装】置应被划分为第一】类组件
!B.4 《。启动消防联动功能】
B.4!.1 火灾》自动报警系统直接】触发的设《备
:
】 用:于,控制:门常:开装置、关闭防【火阀、排烟》、控制通风》等输出功能(—控制器的端子或输出!器件)都是》基本功能触发这些设!备的:每个:组件应被划》分为第?一类组件
】
B.《4.2? 火灾自《动报警系统联动功】能启动的设备
】
《 《启动灭火系》统、控?烟系统、《防火分隔系》统、门禁系统等【输出功能都是基【本功能触发》。这些:系统的每个组件应被!划分为第一》类组件
】。
B.5 》外部指?示装置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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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。 划分?外部指示装置为第】一类组件还是—第,二类组件可》依据国家法》。。规确定如《消防队显示盘是一种!必备的?。组件该显示盘应【被划分为第一—类组件打印机—和向建筑管理系统】发送:。信息的器件应被划】分为第二类组件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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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.6 》输入功能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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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行【输入功能的器件【应被:划分:为,第二类组件如该器件!用,于接收来自》如水喷淋系》统的火灾《探,测报警信息该—器件应被划分—为第:。一,类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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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.》7 输出功》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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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执《。行输出功《能的器件应被划分为!第二类组件》如,该器件?用于向消《防联动?设备发送火灾—报警信息该器件【应,被划分为《第一类组《件
【B.8? 传输线路间的【连接器件
!
》这种器件应被划分】为第一类组件
】
《 : 注接《线盒不应被划分为第!一,。类或第二类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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