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GB22134-2008 建标库

5.2  兼容性试验

5.2.1  目的

    检验各类组件连接组成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功能是否能正常执行。

5.2.2  方法和要求

5.2.2.1  将各类组件按制造商规定的要求连接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,并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。

5.2.2.2  各类组件应满足4.2.2和4.2.3要求。

5.2.2.3  集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还应满足4.2.4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