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! , 第四章 工程验】收备:案 第三十四!条 城市市》政,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分!为,预,。验收和竣工》。验收两个阶段预验】收由项目建设单位】组织主要是》检查施工合同—的执行情况》、工程质《量和监理工作—情况提出工程质【量等级评定意见竣】工验收由市建—设行政主管部—门组织主要是全面考!。核建:设成:果对建设项目进行综!合,评价确定《工程质量等级监【督机构?对验收程序》和执行法律法—规、规范规》程和工程建设—强制性?。标,准情况进《。行监督 》第三十五条》 分:段完成的路段或【。单项:工程若具有独立【的使用价值》可,分段:进行预验收经—预验收后交付使【用且全部工程内【。容完成后《统一:进行:竣工验收未经验收的!工程不?得交付使用 第三!。。十六条 市政—基础设?施,工程竣工后》应按:相关: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!定标:准的要求进》行实测?实量:和外观鉴定其—验收均?采,用评分?法确:。定等级等级分为合格!、不合格 》 第三?十七条 竣工验收条!件::。    》 1、完成建设【工程设计和》合,同规定的《各,。项内容;  【   2《、有完整的技术资料!和施工管理》资料;    】 3、有建设、勘察!、设计、施》工、监理《。等单位签《署的质量合格—文件;    】 4、已通过质【量监督?机构的监督》检,测    5【、承:包单位已签订工程】。质量保修合同书或保!修协议已《明确建?设工程的保修—。范围、保《修期:限和保修责》任 第三十八条】 建设单位应—。当自工程《竣,工验收合《格之日起1》5日内向工程所【在地建设主管—部门办理工程竣【工验收?备案工程《竣工验收备案—表作为市政》基础设施工程产权】。登记和财政决算【。付清尾款《的必备文件 【。第三十九条》 建设单位办理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】应当提交下》。列,文件 ? ,   ?(一)工《程竣工验《收备案表; 【   (二)工程竣!工验收报告竣—工验收?报告应当《包,括工程报建日—期施工?许可证号施工图设】计文件审查意见【勘察、设《计、施工、工程监理!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!量合格文《件及验收《人员签署《的竣工验收》原始文?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!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!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!关认为需要》提供的其他》资料:;    (三】)法: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!当,由规:划、:环保等部门出—具的认?可文件?或者准许使用文件】;    —(四)法律规—定应当由公安消防】部门出具的》对大型的人员—密集场所和》其他特?殊,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!证明:文,件;    【(五)施工单位签】署,的工程质量》保修书 第四【十条 竣工验收合】格后在保修期间【施工单?位应按合《同约定进《行,保修接?管单位发《现质量问《题,有权:要求业主单》。位责令施工》单,。位履行保修义—务,并承担损失赔偿【责任若施工单位【拒不履行保》修义务则根据中华人!民共和国建设工【程质量?管理条例进行—处罚并由业主单【位组织维修维—修费用?。。由业主?单位从原施工单位】的保修金中》支付 》 《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