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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湖北省公共资源招】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! (》2015年5月【28日湖北省第十】二届人?民,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!) : ,第一章 总》 则 ? 第:一条 为《了规范公共资—源招标投标活动加强!公共资源招标—投标监督管理维护公!共资源招标投—标市场秩序》建立统一开放、竞】争有序的公共资源招!标投标市场体系根】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!。。标投标法、中华人】民共和国政府—采购法等法律和【行,政法规结合》。本省:。。实际制定本》条例 第》。二条 本条例—。适用于本省行政区】域内:公共:资,源招标投标》活动的监督管理【 ?     本条【例,所称公共资》源招标投标是指使用!国有资金的》项目、国《家,融资的项目、国际组!。织或者外国政—府贷款及援助资金】的项目和其他涉【及公:共安全?、,公,。共利益的项》目的招标投》标,活动: ? ,    《前款所列项》目依法?必须进行招标—投标的应当列入【公共资源招》标投标目录 【第三条 公共资【源招标?投标监?督管理实行综合【。监督管理与》部门:监督:。管理相结合》。。。、行政监督与招标】投标交易相分离【的监督?管理体制《统一交易规则—统一交易平台—。统,一服务标准》。统一信息公开—。 第?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!。政府公?共资:源交易管理委员【会负责本《行政区域《内公共?资源招标投标活动的!指导、协《调;公?共资源交易》综合:监督管理机构—(简称综合监督管理!机构)作为管理【委员会办公》室负责具体工作 !。 :   ? 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综【合监:督管理机构履行下】列职责   !。  (一《)依法对进》入,公共资?源交易中心的招【标投标活动实—施综合监督管—理; 》 ,    (二)制定!公共资源招标投标】交易规则、管理制】度和工作流程—;  —   (三)—协调处理公共资源】招标:投标活动中的争议和!矛盾依法查处公共资!源招标投《。标,活动中?。的,违法行为;》     】。(四)建立和—管理公?。共资源?综合评标专家库建】立公共?资源招标投标信用管!理体系; 【     (五)】。建立联动执法—工作制度协调招标】投标执法工》。作组织开展监督【检查活动; 】     (六【。)推进?招标投标信息—化工作; —   《  (七《)法律?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!  》   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发?展,改,革、:经,济信息、财政、国】土资源、住房—和城乡建设、交通运!输、水利、商务、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】等有关部《门(简称有关行政监!督部:门)依法在各自【职责范围内对公共】。资源:招标投?。标活动实施监督管】。理 ?   》  :。监,察部:门依法?对,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!动有关监察对象【实施监?察 ?第五条 《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设立的—公共资源交易—中心是为公共资源】招标投标《。活动提供服务的交易!场,所不得行使或者代行!。行政:审,。批权不得从事招标】代理等中介服务 】  《  :。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应当推进电子—招标投标平台建设利!用信息网络开展电子!招标投标 —第六条 综合监督】管,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!督部门应当建—立和完?善社会监督机制主】动接受社会监督 ! ,。     任—何单位和个人有权】对,公共:资源招?标投标?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!行检举和控告有监督!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!依法及时处理 】   《  新闻媒》体应当加强对公共资!源招标投标活动的舆!。论监督? 第二《章 目录和程—序 第七条— 省人民政府应【当制定进《入公共资源交—易中心进《行交易的公》。共资源招标投标【目录并公布实—施公共资《源招标投《标目录制定、—调整涉?。及重大公共利益的】应,当公开征《求意:见并组织论证或【者听证 第—。八条 列入公共资】。源招标投标目录的项!目应当按照分级【。管理的原则》。在公共资源交易中】心进:行交易接受监督管】理禁:止任何形式的场外】交,易未:列入公共《资源招标投标—。目录的?项目招标人》可,以自愿进入》公共资源交易—中心进行交》易并接受监》督管:理公共资源》交易中?心不以营利为—目的不得收取交易】费用业务《经费纳入本级财政】预算;确需收—费的应当报价格主】管部门按照》补偿运营成本原【则核定收费项—目和标准《 第九条 县级】以上人民《。政府应当整合公共资!源交易平台建立由制!度规则、《信息系统、》运,行机制和必要场所】构,成的公共资源交易】平台为公《共资源招《标投标活《动提供交易保障、】信,息服务和《监督支撑县》级以:上人民政府》综合监督《管理机构《应当建立《公,共资源招《。标投标交易、服【。务、监督信息—系统整合和共享市场!信息、信用》信息、监《督信息、专家资源】信息:等,实现公共资源招标投!标全流程电》子化: 第十条 —招标:项目的审批、核准部!门应当?在项目审《批、核准《之日起十日》内将:项目审?。。批、核准《确定的招《。标范围、招》。标方式、招标组织形!式公示? 第十一条 项目!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的!招标人应当》持项目审批、核准】文件等材料到—公共资源《交易中心办》理招标登记手续对】委托招标项》目招标?代理机构还》应当:提供:委托合同、招标代】理资质等证明—材料: 第十二条 招】。标人采用资格—预,。。审办法对潜》在,投标人进行资格【审查的应当编—。制,资格预审文》件、发布资》格预审公告招标人应!当在发出资格预【审文件?、招标文件的同【。时将资格预审—文件、招标文—件报送综合监督管】理机构备案》 第十《三条 资格预审【公告、招标》公告应当在国家规】定的:媒体和省综合—。监督管理机构建立】的,招标投标公共服务】平,台上:发布招标人》发布的招《标信息应当一致 】 第十?四条 招标人应当在!评标前?二十四?。小时内从专家库中随!机抽取资《格预审?专家或?。者评标专《家因特殊情况需要】提前抽取的应当经综!合监督管理》机构同意评标专家】。的抽取信息》。应当保密《 , 第十?五条 参《与,招标投?标活动的《当事人应当遵—守公共资源交易中】心开标、评标现场】工作规?程严格?按照法?律、法规《和招标?文件规定的》程序开?。展开:标、:评标活动公共资【源交易中心》应当按照规定将招标!投标资?料和:现场监控音像资料】及文字记录整理、】归档、保存提供查】询,服务:为综:合监督管理机构和】有关行政监督—部,。门实施?监督提供《条件 第十六条 !招标人应当自收【。到评标报告之日起三!日内在公《共,服务平台公》。。示中标候选人名【。称及排序《、投标?报,价、资质情况、【质量目标、履约【期限:、项:目经理情况、业绩】情,况等信息公示期不得!少于:三日评?标委员会否》决所有投标》的招标人《应当在公共》服务平台上》公示 《第十七条 招—标,人应当?。。依法确定《中标人?特殊:工程招?标投标?项目经省《人民政?府批准?招,。标人可以委托评标】委员会从《其推荐的合格中【标,候选人中以》。公开透?明、随机产生的方】式,确,定中标人招》标人确定中标—人后应?当自确定《中标人?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综!合监督管理》。机构和有关》行政监?督部门提交》招标投标情况—的书面报《告 ?第十八条 招标【人和中?标人应当《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!日起三十日内订立书!面合同合《同的标的、价款【、质量、履约—。期限:等主要条款应—当,与招标文件和中【标人的投《。标文件一《致不得?另行:签订:背离合同实质性内】容的其他协》议招标人应当在【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!日内报综合监督【。管理机构《备案 第三章 交!易行为?监管 第十九【条 招标人不得【有下列行《为 :。  《   ?(,一)采取化》整为零或《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!标;  【   (《二)以不合理的条】件排斥、歧》。视潜在投标人;【 , :。     (三)擅!自,。中止、?终止招?标; 》     (四)】拒绝签订合同或者提!出额外附《加条件; 【     (五)】与投标人串》通; 《  ?   (六)违反法!律、法?规的其他行为 【 第二十《条, 投:。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!     】(一)以他人名义】、借用?资质投标或》者以其他《方式弄虚作假—骗,取中标; 】    (二)串通!或者通过行贿等违】法,手段谋取中标; 】  《   (三》)捏造事实、伪【造,材料或者以非法手】段获取证《明材料进行》投诉; 《     【(四)拒绝签订合】同或者提出》额外附?加条:件,;     !(五:)违反?法律:。、法规的其他行为 ! 第二十一条 招标!代理机构不得有下列!行为 ? ,     (一)!借用他人资质或者】超,出资:质范围从事招标【代理业务;》    【。 (二?)与招标人》、投标人串通损害】国家利?益、社会公》共利益或者他—人合法权益;—    【 (三)在代—理过程中接受—贿赂: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!利益;?。 :  ?   (四)—泄露应当保密的信息!以及隐匿、》销毁应当保存—的文件资料或者伪】造、:变造文件资料; !   《  :(五)违反》法,律、法规的其他行为! 第?二十二?条 资格审查—委员:会,、评标委员》会成员不得有下列行!为  —  : (一)向招—标人征询确定中【标人的意向;—   —  (?二):接受单?位、个人提出的【倾向性?意见或者排斥特定】投标人的要求; !     —(三)接受贿赂或】者获取其他不—正当利益; 】     (四)玩!。忽,职,守等渎职行为—; ?。。   《  (五)违反【法律、?法规的?其他行为 第二十!。三条 综合监督管】理机构和有关行政】。监督部门应》。当建立完善举报受理!和,投诉处理机制向社会!。公布投诉的》途径和方式综合监督!管理机构负责—协调、监督处理【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!心项目招标投标【活动:的投诉?投标人或《者其他利害关系【人认为在公共资源】交易:中,心进行?的招标投标活动【。不符合法律、法规】规定的可以》向综合监督管理【机构:或者有关行政监督部!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!确的诉求和必要的证!明材料?综合监督管理机【构或者有关》。行政监督部门收到】。投诉后应当自收【到投诉之日起—三日内作出是—。否受理的决定;对于!不属于本部门—职责:范围的应当移送有管!辖权的机关处—理,并告:知投:诉人;?属于本部门职责范】围的自受理》。投诉之日起三十【日内作出书面处【理答复需《要检:验、检测、》鉴,定、专?家评审的《所需时间不计—算,在内 第二—十四条 综合监督管!理机:。构和有?关行政监督部—门处理?投诉有?权查阅、复制有【。关,文件:、,资料调查有关—情况相关单》。位和:人员应?当予以配《。合必要时可》。以责令暂《停招:标投标活动 第二!十五条 综合监【督管理机构》和有关行政》监督部门《应当加强对》公共:资,源招标?投标违法行为的监】。督检:查发现问题及时【查处并互通情—况有关行政监督【部门应当加》强对公共资源招标】。投,标履约行《为的监督检查发现】问题及时《查处并将结果—通报综合监督管【理机构 第四【章 专家《和专家库 第二十!。。六条 省综合—监督管理机》构应当建立》跨行业、跨》地区的省综合评标专!。家库实现评标—专,家资源共享省有【关行政监督部门和】市,(州)、县综合【。监督管理机构协助建!立、:管理专家库评—标专家?实行分?类管理专业分—类应当符合》国家规定 第二】十,七条 实行》评标专家资格管理】制度符合国家有关评!标专家?条件的人《员,由个人或者单位向】综合监督管理机构】或者有关行政监督部!门提出书面申—请或:者,推荐并提供有—关证:明材料综《合监督管理机—构或者有关行政【监督部门收》到,申请或者《推,荐,。后应当组织对申【请人或者被推荐人】进行评审并》在评审?后,三十日?内,回复对?于符合条《件,的确认其评》标专家资格纳入省综!合评标专家库管【理综合监督管—理机构会同有—关行政监督》部门开展《评标专?家的培训 第二】十八条 省综合监】督管理机《构应当制定》和完善省综合评标专!家库建?。设管:理办法及其配—套制度健全》。评标专家《准入、考《评、退出机制实行定!期更新和《动态管理评标专家】应当:依法履职公》正评标对评标专家因!身体健康状况、业】务能力等原因—不能胜任《评标工作的应当及】时调整?;对因信誉等原因】不能胜任评标工作的!。取消:评标专家资格—。 ,。 第二十九条— ,综合:评标专?家库的管理》、,使用单位及其工作人!员,不得:利用工作之便非法】干预评标专家抽【取活动或者获—取、:。泄露评标专家信【息不得与招标—人或者投标》人串通谋取非法利】益 第《。五章 信用》体系建设 —第三十条 综—合监督?。管,理机构负责招标【。投标信?用体系建设建立【守信激励和》失信惩戒机》制综合监《。督管理机构、有【关行政?监督部门和司法【机,关应当?。互相通报招标—投标交易和合同履】行信息、行》政管理和司法等信】息建立信用档案【实,现,信息数据的共享【使,用 第《三十一条 综—合监督管理机构【应当建立招标—。人、招标《。代理机构《、投标人、评标专】家信:用档案?健全招标《投标诚信评价体系开!展招标投标信用评】价及时在公》共服务?平,台公:布,评价:结果并向《政府信用管理部门】报送信用《信息实现信》用信息?的互联互《通、互认共用 【 ,第三十二条 招【标投标违法违—规信息记录和信用】。评价结果应当作为资!格审查、评标、定】标的评审因素 】。第三十三条 有【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!在十五?日内将本部门—对招标人、招标【代理机构、投标人】、评标委员会成员】等当事人违法行为】的行政处理决定通报!综合监督管理—机构综合监督管【。理机构应当在收到处!理决定信息》后五日内将》当事人违法违规不良!记录在公共服务平台!予以公布《 第三十四—条 招标投》标行:业协:会应:当在综合监》督管理机构指—导下组织开展诚信教!育和行业自律—活动:协助建立《健全信?用体系 《。 第六章 法律责任! 第三十》五条 违反》本条:例法律、行政法规】有规定的从》其规定 》第三十六条 —。违反本条例第—八条第一款和—第十九条第一项【规定在场外进行【交易或者规避招【标,的由:。综合监督管理机构】责,令限期改《正,并依法?予以处罚;拒不改】正或者无法》改正的由有关—行政部门依法暂【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!资金拨付由有关【部,门依法对直》接负责的《主管人员和》其,他责任人员给—。予行政处《。分 ?第,三十七?条 违反本条例规】。定招标人《有下列行为》之一的由综》合监督管《理机构责令限期【改正;拒不改正的责!令暂停招标投标【活动 《 :    (》一):。未将资格预审文件】、招标文件按—照规定时间报—送综合监督管理机构!备案的; 》。   》  (二)未将【资格预审公》告、招标公》告在:规,定的媒体和公—共,服务平台上发—布的; —  :   (三)—未在规定的时间【内公示中标候选【人有关情况》的,;    】 (:。四):确定中标人后未在规!定时间内向综合监督!。管理机构和有—关行政?监督部门提交招标】投标情?况,的书面报告的; 】  《   (五)合同】。签订后未在规定时】。间内报综合监督管】。理机构备案》的 第三十八条 !投标人?、招标代《理机构违反本条例】第二十条、第—二十一?条,规,定的由有关》行政监督部门依【法处罚;情》节严重的《由综合监督管理【机构取消投标人【、招标?代理机构三年进入公!共资源?。交易中心参与—交易活动的资格【;情节特别严重的】取消:永久进?入公共资源交易【中心参与交》易活:动的:资格;构成犯罪的】依法:追究刑事责任评标】专家违反本条—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!由省综合监》督管理机构取—消评标专家资格在公!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告!并依法予以处—罚;构?成犯: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 第三十!九条 专《家库的管理、使【用,单位及其工作人【员违反本条例第【二,十九条规定的由【综合监督《。管理机构《给予警告由有关部门!依,法对直?接负责的主管—人员和其他责任【。人员给予行政—处分;?给他人造《。成损: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!任;构成犯罪—的,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 第四十条】 ,在招标投标活动【中串通投《标、以?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!其他方式弄虚作【假骗取中标的由有关!行政监督部门依法】查处综?合监督管《理机:构协调监督;对于有!关行政监督部门需】要,回避、没《有行政监《督,部门查?处或者行政监—督部门查处职责【交,叉的以及特别重大的!违法:行为由综合监督管理!。。机构依法查处;构】成犯罪的依》法追究刑事责—任 第《四,十一条 综合监督管!理,机构、行政监督部】。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!心及其工作人员不依!法履行职责、滥【用职权的由》有关:部,门依法对《直接负?责的:主管人员和其他责】任人员给予行—政处分;《构成:犯罪的依法》追究刑事责任 】第七章 附 则 】 第:四十二条《 本条例自201】5年8月1日起【施,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