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】省公共资源》招标投标监》。督,。管理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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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1—5年5月28日湖北!省第:十二届人民代表【。大会常务委员会【第十:五,次会议通《。过)
第一章 总! 则:
第一条 为了】规范:公共资源招标—投标活动加强公【共资源招标投—。标监督管理维—护公共资源招—标投标市《场秩序建立统一开放!、竞:争,。有,序的公共资》源招标投《标市场体系根据中华!人民共和国招标投】标法、中《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!购,法等法律和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】实际制定本》条例
第》二条: ,本条例?适用于本《省行:政区域内公》共资源招标》投标活动的监督【管理
!。 本条例所》称,公共资源招标投标】是指使用国有资金】。的项目、国》家融资的《项,目、国际组织或【者外国政府贷—款,及援助资金的—项目和其他涉及公共!安,全、公共利益的项】目的:招标投标活动—
— 前款所列项目依!。法必:须进行?。招,标投标的《应当列入公共资源】招标:投标:目录:
第?三条 公共资源【招标投?标,监,。督管:理,。实行综合《监督管?理与部门监督—管理相?结,合、行政监督与招标!投标交易《相分离的监》督管:理,体制统一交》。易规则统一交易平台!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!息公开
第四条】 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公共资源交易【管,理,委员会负责本—行政区?域,内公:共资:源招标投标活动的指!导、协调《;公共资源交易综合!监督管理机构(简】称综合监《督管理机构)作为】管,理委员会办》。公室负责具》体,工作
— 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综!合监:督,管理机构履行下【列职责
】 (一)—依,法对进入公共—资源:交易中心《的招标投标活动【实施综合监》督管理?;
《 (二)】制,定公共资源》招标投标交易—规则:、,管理制度《和工作流《程;
— (三)协调!处理公共资》源,招标投标《活动中的争议和矛盾!。依法查处公共资源招!标投标?活动中的违法行【为,;
? (【四)建立和管理公共!。资源综合评标专家】库建立公《共资源招标》投,标信用管理体—系;
— (五)建立!联动:执法:。工作制?度协调?招标投标《执法工作组》织开展监督检查活】动;
! (六)《。推进招标《投标信息化》工,作;:
【 (:七,)法律法规》规定:。的其他职责
! ?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发展改革、经—济信息、财政、国土!。资源、住房和—城乡:建设、交通运输【、水利、商务、国有!资产监督管理等有】关部门(简称有【关行政监督部—门)依法在各自【职责:。。范围内对公共—资源招标投标—活动实?施监督管《理
】 监察部门—依法对?公共:资源招?标投标活动有关监】察对象实施监—察
第五条 【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!。公共资?源交易中心是为公共!资源: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!务,的交易场所不得【行使或者《代行行?政审批权不得从事】招标代理等中—介服:务
》 , 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应当推进】电子招标《投标平台建设利用信!息网络开展电子【招标:投标
第》六条 综合监督管理!机构和有关行政监】督部门应当》建,立和完善社会—监督机制主动—接受社?会监督
》 :。 任》何单位和《。个人有权对公共资】源招标?投标活动中的违【法行为进《行检举?和控告有监督管理职!责的:部门:应当:依法及时处》理
【 新闻媒体—应,当加:强对公共资》源招标投《标活动?的舆论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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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目录和程!。序
第《。七条 省人》民政府?应,当制定?进入公共《资源交?易中心进行交易的】。公共资源招标投【标,目录并公布实施【公共资源招》标投标?目录制?定,。、调整涉及重—大公共利益的应当】公开征求意见并组织!论证:或者听证
第【八条 ?列入公共资源招【标投标目录》的项目应《当按照?分级管理的原则【。在公共资源交易中】心进行交《易接受监督》管理禁?止任何形式》的场外交易未列入】公共资源招标投标】目录的?项目招?标人可以自愿进入公!共资源交《易中心进行交易并】接受监?督,管理公共资源交【易中心不以营—利为目的不得收取】交易费用业务—经费纳入本级财政】预算:;确需?收费的?。应,当,报,价格主?管,部门按照补》偿运营成本原—则核定收费项目和】。标准
第九—条 县级以上人民】政,府应当?整合公共资源—交易平?台建立由制度规则、!信息系统、》运行机制和》必要场所构成的【公共资源交易平【台为公共资源—招标投标《。活动提供交易保障、!信息服务和》监督支撑县级—以,上人民政府综—合监督管理机构【应当建立公》共资源招标》投标交易、服务【、监督信息》系统整?合和共享《市场:信息、?信用信息《、监督信息、—专家资源信息等实】现公共资源招标【投,标全流?程电:子化
第》。十条 ?招标项目的审批、核!准部门应《当在项目审批、【核准:之日起十日内将【项目审批、》核准确定的招—标范围、《招标方式、招标【。组织:形式公示
第【十一条 项》目具备?法定招标条件的招标!。人应当持项》。目,审批、核准文—。件,。等材料到公》。共资源交易中心办】理招标登记手续对委!托招标项目招标代理!机构还应当》。提供委托合同、【招标代理《资质等证明》材料:
:第,。十二:条 招标人采用资】格,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!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!当编制资格预审【文,件,、发布资格预审【公,告招标人《应当在发出资格【。预审文件、招标【文,件的同时《将资格?预审文?件、招标文件报【送综合?监,督管:理机构备案
第十!三条 资格预—审公告、招标—公告应当在国家规定!的媒体和省综—合监:督管理机构建立【的招:标投:标,公共服务平台上发】。布招标?人发:布的招标信息应当一!致
第十四—。条 招标《人应当在评标前二十!四小时内《从专家?库中随机抽取—资格预审《专家:或者评标《专家因?特殊情况需》。要,提前抽取的应当经综!合监督管《理机构同意评标【专家的抽取信息应当!。保密
第十五条 !参与招标投》标活动?。的,当事人应当遵守公共!资源交?易中心开《标、评标现场工作】规程:严格按照法律、法规!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程!序开展开《标、评标活动公共资!源交易中《心应当按照规定【将招:标投标?资料和现《场监控音像资—料及文字记录整理】、归:档,、保存?提供查询《服务:为综合监督管—理机构和有关行【政,监督部?门实施监督提供【。条,件
?第十:六条 招《标人:。应当自?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!三,日内在公共服务平】台公示中标候选【人名:称及排?序、投标《报价、资质情况、】质量目标、履—约期限、项》目经理?情况、业绩情—。况等:信息:公,示期不得少于—三日评?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!标的招标人应—当在公共服务平台】上公:示
第十》七条 ?招标人应当》依法确定中》标人特殊工程招标】投标项目经省人民】政,府批准招标人—。可以委托《评标:委员会从其推荐的合!格中标候《选人中以公》。开透明、随》机产生的方式确定中!。标人招标人确定中标!人后应当《。自确:定中标人之日起【十五日内向综—合监督管理机—构和有关行政监【督部门提交招标投】标情:况的书面报》。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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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《条 招标《人和中标人应当【自中标通知》书发出之日》起,三十日内订立书【面合同合《同的标的、价—款、质量、履约【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!与招标文件》和中标人的投标文】件一致不《。得另行签订背离【合同实质性内—容,的,其他协议《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签!订之日起十五—日内报综《合,监督管?理机构备案》
第三章 交易行!为监管
第十九】。条 招标人不得有下!列行为
!。。 :(一)采取化整【为零或者以》其他方式规避招【。标;
《 ? , (二)》以不合?理的条件排斥—。、歧视潜在投标【人;
! ,(三)擅自中—。止、:终,止招标;《
》 ?(四)拒绝签订【。合同或者提出—额,。外附:加条件;
! ?(五)与投标—人串通;
【 (六)】违反法律、》法规的其他行—为
第二十条【 投标人不》。得有下列行为—
— (一)以他人】名义、?借用资?质投标?或者以其他方式【。弄虚作假骗取—中标;
》 (二】)串:。通或者通过行贿【等违法手段谋取中】标;
— 《(三)捏造事实、】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!手段获取《证,明材料进行投诉;】
?。 : : (四)拒绝—签订合同或者提出额!外附:加条:件;:
?。 (五)违!反法律、法》规的其他《行为
第》二十:一条 招标代理机构!不得有下《列行:为
》 (》一)借用他》人资质或《者超出资质范—围从:事招标代理业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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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!)与:。招标人、投标人【串通损害国家利【益,、社会公共利益或者!他人合法权益;【
? (三【。),在代理过程中—接受贿赂或者获取】其他不正当利益;】
《 : (四《),泄,露,应当保密《。的信:息以及隐匿、销毁】应当保存的》文,件资料或者》伪造:、变造文件资料【;
— (五》)违反法律、法规的!其他行为
第【二十二条 资格审查!委员会、评标委员会!成,员不得有《下列行为
— (一)!。向招标人征询确定】。中标人的意向;
】
, (二】)接受单位、个【人提出的《倾向性意见或—者,排斥:特定投标人的要求;!
》 , (三)接受【贿赂或者《获,取其他不正当利【益;
】 :(四)玩忽职守等渎!职行为?;
《 》。(五)违《反法:律、法规的其他行为!
第二十三条 】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!有关:行政监督部门应【当建立完善举报【受理:。和投诉?处理机制《向社:。。会公布投诉的途【径和方式综合监【督管理机构负责协调!、,监督处理进》入公共资源交—。易中心项目招标【投标活动的投诉投标!人或者其他》利害关系人认为【在公共?资源交易中心—进行的招《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!律、法规规定—的可以?向综合监《督管理机构或者【有关行政监督部【门投诉投诉》应当有明确的诉求】和必要的证明—材料综合监督管【理机构或者有关行】政监督部《门,收到:。投诉后应《。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!三日内作出是否【受理的决定;对于】不属于本《部门:职责范?围的应?。当移送?有管辖权《的机关处《理并告知投诉人;属!于本部?门,职责范围的自受理】投,诉之日?起三:十日内作《。出书面处理答复需要!检验、检《测、鉴?定、专家评》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!。在内:
:第,二十四条《 综合监督管理【机构和有关行—政监督部门》处理投诉《有权查阅、复制有】关文件、资料—调查有关情况相【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!以配合必要时—可以责?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!
第二《十五条 《综合监?。督管理机构和有关】行政:监督部门应当—加强对公共资源招标!投标:违法行为的监督检】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!并互通情况有—关行政?。监督部门应》当加强?对公:共资源招《标,投,。标履约行为的监督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】查处并将结果—通报综合监督管理】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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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专家和】专家:库,
第?二十六?条 省综合监—。。督管理机构》。。应当建立《跨,行业、跨地区的省】综合评标专家—库实现?评标专家资源共享】省有关行政监—督部门和市(州【。),、县综?合监督?管理机?构协助建立》、管理专家》库评标专家》实,行分类管理专业分类!应当符合国》家规定
》第二十七条 —实行:评标专家《资格管?理制度?符合国家有关评标】专家条件的人员由】个人或者《单位向?综合监督管》理机构?或者有关行》政监督部《门提出?书面申请或者推【荐并提?供有关?证明材料综》合监督管理机构【。或者:有关行政监督部门】收到申请或者推【荐,后应当组织》对申请人或者被推荐!人进行评审并在评】审后三十日内回复】对于符合条件的确】。认其评标专家资格纳!入,。省综合评标》专家库?管理:综合监督管理—机构会同《有关:行政监督《。部门:开展评标《专家的培《训
第二十八条】 省综合监督管理】机构应当制定和完】。善省综合评标专【家库:建,设管理办法及—其配:套制度健《全评:标专家准入、考评】、退出机《制实:行定期更新和动态】管理评标《专家应当依法履职公!正评标对评标专家因!身体健康状》况、:业务能力等原—因不:能胜任评《标工作的应当及时调!整;对因信誉等原因!不能胜任评》标工作的取消—评标专家资格
第!二十:九条: 综合评标专家库的!管理、使用单位及其!工作人员《不得利?用工作?之便非法干预—。评标专家抽取活动】或,者获取、泄露—评标专家信息不得】与招:标人或者投标人串】通谋取非法》利益:
第五《章 信用体系建【设
?第三十条 》综合监督管理机构】负责招标投》。标信用体系建—设,建立守信激励和【失信惩戒机》制综合?监督管理机构、有关!。行,政监督部门》和司:法机关?应当互相通报招标投!标交易和合》同履:行信息、《行,政管理和司法等信息!建立:信用档?案,实现信息数据的共】享使用
第三十一!条 综合《监督管?理机构?应当建立招标人、招!标代理机构、—投标人、《评标专家信用档案】健全招?标投标?诚信评价《体系开展招标投【标信用评价及时在公!共服务?平台公?布评价结果》并向政府信用管【理部:门,报送信用信息实现】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!。、互认共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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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条 招标!投标违法违规信息记!。录和信用评价结果应!。当作为资格审—查、评标《、定:标的评审因》素
?第,三十三条 有—关行政监督部门【应当在?十五:日内将本《部门:对招标人、》招标代?理机:构、投标人、评标委!员会成员等当事人违!法行:为的行政处》理决定通报综合监督!。管理机构综》合,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!收,到处:理决定信息后五日】内将当事人违法违规!不良记录在公共【服务平台《予以公布《
第三十四条 】招标投标行业协【会应当在《综,合监督管理机构指】。导下组织开展诚信】教育和?行业自律活动协【助建立健全信用【体系
第六—章 :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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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条 违】反本条例法律、行】政法规?有规定的从其—规定
第三十六】条 违反本条—。例第八条第一—款和第十《。。九,条第一?项规定?在场外?。进行交?易或者规避招标【的由综合监督管理机!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!法予以处罚;拒不】改正或者无》法改正的由》有,关,行政部?门依法暂停项目执】。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!由有关部门依法对】直接:负责的主《管人:员和其他责任—人,员给予?行政处分
第三十!七条: ,。违反本条《例规定招标人有【下列行为《之一的由综合监【督管理?。机构责令限》期改正;拒不改【正的责令暂》停招:标投标活《。动
【 (?一)未将资格预【审文:件、招?标,文件按照规》定时间报《送综合监督管理机】构备案的;
! (二)【未将资格预审—公告、招标公告在】规定的媒体》和公共服务平台上】发布的;
【 ,。 ,。 (三》)未在规定的时间】内公示中《。标,候选人有关情况的】;
【。 (四)确定中】标,人后未在规》定时间内向综—合监督?管,理机构和有关行【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!投标情况的书面报】告的;
! (五)合同签订!后未在规定时间【内报综合监督管【理机构备案的—
:第三十八《条 投标人、招标代!理机构违反本条例】第二十条、第二十】一条规定的由有关】行政:监督部门依法处罚】;情节严重的—由综合监督》管,理机构?取消投标《人、招标代理机构】三年进入公共资源】交易中心参与—交,易活动的资》格;情节《特别严重《的取消永久进—入公共资源交易【中心参与《。交易:活动的资格;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刑事责任评标专】家违反本条例第二】十,。二条规?定的由?省综合监督管理机构!取消评标专》家资格在公共服务平!。台予:以公告并依法予以处!罚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刑事责任
】第三十九条 专家库!的管理、《使用单位及其工作人!员违反本条》。例第二十九条规【定的由综合监督管】理,机构:给予警告由有关部】门依法?对直接?负责:。的主管人员》。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!行政处分;》给他: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!担赔偿?。责任;构《成犯罪的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
第四十条 在招!标投标活动》中串通?投标、以他人名义】投标或者以》其他方式弄虚作假】骗取中标的由—有关行政监》督部门依法》查处综合监督—管理:机构协调《监督;对于》有,关行政监督部门需】。要回避、没有行【政监督部门查—处或者?行政监督部门查【处职责交叉的以及特!别,重大的违法行为由】。综合监督管理机构依!法,查处;构成犯—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
第四十!一条 综《合监督管理机构、行!。政监督部门》和公共资源交易【。中心:及其工作人》员不:依法履行职责—、滥用职权的由有关!部门依法对直接【负责的主管人员【和其他责任人—员给予?行政:处分;构成》犯罪的依《法追究刑《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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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附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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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条— 本条例《。自2015年8【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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