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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湖北省公共资】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!条例: ? (2?015年5月—2,8日湖北省第十二届!人民:代表大?会常务委员》会第十五次会议【通过) 第一章】 总 则 —第一条 为了规【范公:共资源?招标投标活动加强】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!督管理维护公—共资:源招标投标》市场秩序《建立统一开放—、竞争有序的公共】资源:招标投?。标,市场体系根据—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!投标法、《中华:人民共和国政—府采购法等》法律和行政》法规结合本》。省实际?制定本条例》 第二条 本条例!适用于本《省行政区域内公共】资源招标《。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!   —。。  本?条例所称公共—资源招标《投标是指《使用国有资》。金的项?目、国家融》资的项目、国—际组织或者》外,国政府?。贷款及援助资金【的项目和其他—涉及公共《安,全、公共《利益:的,项目:的招标投标活—动 ?    》 前款?所列项目依法必【须进行招标投标的】应当列入公共资【。源招标投标目—录 第三条 公】共资源招标投—标监:督管理实行综合监督!管理与部门监督【管理相结合、行政监!督与招标《投标交易相分离的监!督管理体制统一【交易规则统一—交易:。平台统一服务标准统!一信息公《开, :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公共资—源,。交易管理委员会负】责本行政《区域内?公共资源招标投标】活动的指导、协调】;公共资源交—易综:合监督管理机构(】简,称综合监督管理机】构,)作为管理》委员会办《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!    — 县级以《。。。上人民政府综合【监督管理机构履行下!列,职责  【   (一)—依法对进入公共资源!交,易中心的招标投【标活动实施综合监】督管理?。;   【  :(二)制定公—共资源招标投标交易!规则、管理制度【和工作流《程;: 《 ,。   (三)—协调处理公共—资源招标投标活动】中的争议和矛盾依】法查处公《共资源招标投—标活动中的》违法行为; !    (四)【建立和管理公—共资:源综合评标专家库】建立公共资源—招标投标《信,用管理体系; 【    — (五)建立—联动执法工作制度】协调招标投标—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监!督检查?活动; 》。 ,     (六)】推进招标投标信息化!工作; 》 :  :  :(七)法律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!     县!。级以:上人民?政府发展改革、经】济信:息、财?政、国土资源—、住房和城乡建设】、,交通运输、水—利、商务、国有资】产监督管理等有关】部门(简称有—关行:政监督部门)依法】。在各自职责范围【内对公共资》源招标投标》活动实施《监,督管:。理   】  监察部门依【法对公共资》源招标投标活动【。有关监察对象—实施监察 》 第五条《 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设立的公共资!源交易中心是—为公共?资源招标投标活动】提供服?务的交易场所不【得行使或《者代行行政》。。审批:权不得从事招标代】理,等中:介服:务  —   县级以—上人:民政府应《当推进电子招—。标投标平《台建设利用信息【网络开展电子招【标,投标 第》六,条 综合监督—管理机构和》有关行政监督—部,门应当建立》和完:善,社会监督机制主动接!受社会监督 !    任何单位】。和个人有权对—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!。。动中的?违,。法行:为进行检举和—控告有监督》管理:。职责的?部门应当《依,法及时处理 【     —新闻媒体《应当加强对公共资源!招标投标活动—的舆论监督 — 第二章 目录和】程序 第七—条 省人民政府应】。当制定进《入公共资源交易中】心进行交易的—公共资源招标—投标目录并公布实施!公共资?源招标?投标目录制定、调】整涉及重大公—共利益的应》当公开征《求意见并组织—。论,证或者听证 — 第八条 列入【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目!录的项目应当按照】分级管理的原—则在公?共资源交《易中:心进行交易接受【监督管理《禁止任何《形式的场外》交易未列《。入,公共资源《招标投标目录的【项目招?标人:可以自愿进入公共资!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!并接:受监督?管理公共资源—交易中心不以—营,利为目的不得收取交!易费:用业务经费纳入【本级财政预算;确】需收费的应当—报,价格主管部》门按照?补偿:运营成本原则核定收!费项目和标准—。。 第九《条 县级以》上,人,民政:府,应当整合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!立由:制度规则、信息【系,统、运行机制和【必,要场所?。构,成的公共《资源交?易平台?为,公共资源《招标投?标活:动提供交《易保障、信息服务】和监督支撑县级以】上人民?政府综合监督管理机!。构应当建立公共【资源:招标投标交易、【服务、监督信息【系统:整合和共享市场【信息、信《用信息、监督信【。。息、专家《资源:信息:等实现公共资—源招标投《标全流程电》。子化 第》十条 招标项目【的审批、核》准部:门应当在项目审批】、核准之日》起十日?内将项目审批、核】准确定的招标—。范围:、招标方式、—招标组?织形式公《示 第十一条 】项目具备《法定招标条件的招】标人应当持》项目审批、》核准文件《。等材料到公共资源】交易中心办》理招标登记手—续对委?托招标?项目招?标代理机构还应当】提供委托合同、招】标,代理资质等证—明材料 第十【二条 招标人采用资!格预审办法对潜【在投:标人进行资》格审查的《应当编制资格预审】文件、发布资格预】审公告招标人—应当在?发出资格预审文件】、招标文件的—同时将资格预审【文,。件、招标文件报【送综合监督管—理机构备案 — 第十三条 资格】预审公告《、,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!规,。定的媒体和省—综,合监督管理机构建立!的招标投标公共服】务平台上发》布招:标人发布的》。招标信息《应当一?致 第《十四条 招标人【应当在评标》前,二十:。。四小时内从专—家库中随机抽取资】。格预:审,专家或者评标专家】因特殊情《况需要?提前抽取的》应当经综合监—督,。管理机构同意—评标专家的》抽取信息应当保密】 第十五条 参】与招标投标活动【的当事人应当—遵守公共《资源交易《中心开标、评标现场!工作规?程严格按《照法律、法规和招】标文件规定的程序】开,展开标?、评标活动公—共资源?交,易中心应当》按照规定《将招标投标资料【和现场监《控音像资料》。。及文字记录整理、】归档、保存》提供:查询服务为》综合监督管》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!督部门实施监—督提供?条件 第十六条 !招标人应当自收到】评标报告之日起三】日内在公共服—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!人名称及排序、投】标报价、资》质情况、质量目【标、履约期》。限、项?目经理情《况、:业绩情?。况等信息《公示期不得少于【。三日评?。标委员会否决所【有投:标的:。招标人应当在公【共服务平台上公【示 第十七条 】招,标,人应当依法确定中标!人特殊工《程招标?投标项目经省人民】政府批准《招标人可以委托评】标委员?会从其推荐》。的合格?中标候?。选人中以公开—透明:、随机?产,生的方式确定—中标人招标人确定】中标人后《应当自确《定中标人之日起十】五日内向综合监【督管理机《构和有关行政—监督部门提》交招标投标情—况的书面报告 【 第十八条》 招标人和中标人】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!出,。之日起三《十日内订立书—面合同合同》的标的、价》款、质量、履约期限!等主要条款应—当与招标文件和【中标人的投》标文件一致不—得另行签订背离合同!实质性内容的其【他协议招标人—。。。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】日起十五日内报综】。合监督管理机构备案! 第三《章 交易行为—监管 ? 第:。十九条 招标人【不得:有下列行为 】 ,    (一)采】取化整为零或者【以,其他:方式规?避招标; —。     —(二)以不合理的】条件:。。排斥、歧视潜在投标!人;   】  (三)擅自中】止、终止招标; !     (四】)拒绝签订》合同或者提》出额外附加》条件; 【    (五—)与投标人串通; !     (】六,)违反法律》、法规的其他行【为 : 第二?十条 投标》人不:得有下?列行为  】   ?(一)以他人名义】、借:用资质投标或—者以其他《方式弄虚作假骗【取中标?。; ?。     —。(二)串通或者通】过行贿等《违法手段谋取中标】; 》  : , (:三)捏造事实、【伪造:材料或者《以,非法手段获取证【明材:。料进行投诉; 【     (】四)拒绝签订合【同或:者提出?。额外附加条件—; :   》  (五)违反法律!、法规的其他—行为 ? 第二十《一条 招标代理【机,构不得有下》列行为?   —  (?一)借用他人资【质或:者,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招!标代理业务; 【。 ?。    (》二)与招标》人、投标人串通损害!国家利益、社—会公共利《益或者?他人合?。法权益;《 ?。     (三【)在代理过》程中接?受贿赂或者获—取其他不正当利益】;    】 (四)泄露应当】保密的信息以及隐匿!、销毁应当保存【的文件资《料或者伪造、—变造文件资料;【。  》   (《五)违反法》律、法规的其他行】为 第二》十二条 资格审查】委员会、评标委员会!成,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!。 ,     —(一)向招标—人征:询,确定中标人的意向;! ,     【(二)接受单—位、:个人:提出的倾向性意见】或者排斥特定投【标人的?要求; 》 : ,   (三)接受】贿,赂或者获取其—他不正当利》益;    ! (四)玩忽职守】等渎职行为; 】 ,。     (五)】违反法律《、法规的《其他行为 》 第二?十三条 综合监督】管理机构和有关【行政监督部》门应:。当建:立完善举报》受理和投诉处理【机制向社会公布投诉!的途径和方式—综合监督管理—机构负责协调、监督!处理进入公》共资源交易中心项】目招标投标活—动的投诉投标—人,或者:其他利?害关系人认为在【。。公共资?源交易中《心,进行的招标投标活】动不符合法律、【法,。规,规定的可以向—综合监?。督管理机构或者有】关行政?监,督,。部门投诉投》。诉应当有明》确,的,诉求和必要的证明材!料综合监督管理机构!或者有关行政监督部!门收:。到投诉后《应当自收《到投诉之日起—三日:内,作出是否受理的决】定;对?于不属于本部门职】责范围的《应,当,移送:有管辖权《的机关?处理并告知投—诉人;属于本部门】职责范围的自受理投!诉之日?起三十日内作出书】面处理答复需要【检验、检《测、鉴定、》专家评审《的,所需时间不计算【在内 ? ,第二十四条 综合】监督管理机构和有】关行政?监督部门《处,理投诉有权》查阅、复制有关【文件、资料调查【有关情况相关—单位和人《员应当予《以,配合:必要时可《以责令暂停》招标投标活动 【。 第二十五条 综合!监督:管理机构和》有,关行政监《督部:。门应当加强对—公,共资源招标》投标违法行为—的监督检查发现问】题及时查处并互通情!况有关行政》监督部门《应当加强对公共资】源招标投标履—约行为的《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!。时查处并将结果【通报综合监督管理机!构 第四章— 专家和专家库【 第二十六—条 省综合监督管理!机构应当《建立跨行业》、,跨地区的省综—合评:标专家库实现评标专!家资源共享省有关】行政监督《部,门和市(《州)、县综合监【。督管理?机构协助建立—、管理?专家库评标专家实】。。行,分类管理专业分类】应当符合国家规【定 第二十七条】 实行评标专家资格!管理制?度符合国家有—。关评标专家》条件的人员由—个人或?者单位向综合监督管!理机构或者》有关行政监督部【门提出书面》申请或者推》荐并提供有关证明】材料综合《监督管理《机构或者《有关:行政监督部门—。收到申请或》者推荐?。。后应当组织对—。申请人?或者被推荐人—进行评审并在评审】后三十日内回复对于!符合条件的确—认其评标专家—资格纳入省综合评】标专:家库管理综》合监督管理》机构会同有关行政】。监督:部门开?展,。评标:专家的培训 第】。二十八条 》省综合监督管理机】构应当制定和完【善省综合评标专家库!建设管理《办法及其配》套制度健全评标专】家准入、《考评、退出机制实】行,定期更新和》动态管理评标专家应!当依法?履职公正评标对评标!专家因身体健康状况!、,。业务能力《。等原因不能胜任评标!。工作的应当及—时调:整;:对因信誉等原因不】能胜任评标工—作的取消《。评标:专家资格 第二】十九条 综》合,评,标专家库的管理、使!用,单位:及其工作人》员不得利用工作【之便非法《干预评?标专家抽取活动或】者获:取、泄露评标专家信!息,。不得与招标人—或者投标《。人串:通谋:取,非法利益 》 第:五章 信用体系建设! 第三十条 综合!监督管理机构负责】招标投标信》用体系建设》。建立守信激励和【。失信惩戒机制综合】监,。督管理机构、—有关行?政监督部门和司法】机关应?当互相通报招标投】标交易和合同履【行信息、行》政管:。理和司法等信—息,建立信用档案实现】信息数据的共—享,使用: :第,三十一条《 综合监督管理【。机构应当建立—招标人、招标代理机!构、投标人、评标】专,。家信:用档案健全招—。标投标诚信评价【体系开展招标—投标信?用评价及时在公共服!。务平台公布评价结果!并向政府信》用管理部门报—送信用信息实现信】用,信,息的互联互》通、互认共用— 第三十二条 】招标投标违》法违规信息记—录和信用评价结【果,应,当作为资《格审:查、评标、定标【的评审因素 — 第三十三条— ,。有关行?政监督部门应—当在十五日》内将本部门对—招标人?、招标代理》机,构、投标《人、评标委》员会成员《等当事?人,违法行为的行政【处理决定通报综【合监督管理机—构综合监督》管理机?。构应当?在,收到处理《决定信息后五日【内将当事《人违:法违规?不良记录在公共服务!平,台,予以公布 第三】十四条 招标投标行!业协会应当在综合监!督管理机构指导【下组织开展诚信教】。育和行业自律—活动协助建立健全】信,用体:系 第六章 【法律责任 》 第三十《五,条 违?。反本:条例法律、行—政法规?有规定?的从其规定 第】三十六条 违反【本条例?第八条第一》款和: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!在场外进行交—易或者规避》招标:的由:综合:监督管理《机构责令《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!处罚;拒不改—正或者无法》改正的由《有关行政部门—依法:暂停项目执行或【者,暂停资金拨付由有】关部门依《法,对直: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】和其他责任人员【给予行?政处分 《 第三?。十七条 违反本【条例规定招》标人有下列行为【之一的?。由综合监督》管理机?构责令限《期改正;拒不改正的!责令暂?。停招标投标》活动    !。 (一?。)未将资《格预审文《件、招标文件按【照规定时间报—送综合监督管—理机构备《案的; 》 :。   ? (:二)未?将资格预《审,公告、?招,标公告在规定的媒】体和:公共服务《平台上发布的; 】    — (三)未在—规定的时间内—公示中标候选人有关!。情,况的:; ?。 :    《(,四)确定中标人后】未在规定时间内【向综:合监督管理机构和】有关行政监督—部门提交招标投【标情况?的书面?报告的;  !   (《五):合同签订后未在【规定时?。间内报综合监督管理!机构备案的 【。第三十八条 投标】人、招标代理—机构违反本条例【第二十条、》第二十一条》规定的由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】依法处罚;情节严】重的由综合监督【管理机构取》消投标人《、,招标:代,理机构三年进入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】。参与交易《活动的资格;情【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永!久进入公《共资源交《易,中心参与交易活动】的,资格;构成犯罪的】依,法追究?刑事责任评标专家】违反本条例第—。二十:二条规定的》由省:综合:监督管理机》构取消评标专家【资格在公共》服务平?台予以?公告并依《。法予以处罚;构成犯!罪,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, 第三十九条【 专:家库的管理》、使用单位及其工作!人员:违反本条例》第二:十九条规定的由综】合监督管理机—构给予警《告由有关部》门依法对直接负责】的主管人《员和其他责任—人员:给予行政《。处,分;给他人》造成:损失的依法承—担赔偿责任;构成犯!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,。 第四十》条, 在招标《投标活动《中串通投《标、以他人》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!。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!标,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!门依法查处综合监】督管理机构协调监】督;对?于有关行《政监督部门需要回避!、没有行政监—督部门查处或—者行政监督部门查】。处职责交叉的以及】特,别重大的违法行【。为由综合监督管理机!构依法查处;构成犯!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责任 》第四十一条》 综合监督》管理机构、行政监】督部:门和公?共资源交易中心及】其工作人员不依【法履行职《责、滥用职权的由】有关部?门依:法对直接负责的主】管人员和其》他责任人员给予行】政处分;《构成犯罪《的依:法追究刑事责—任, 第七章 附【 ,则 ?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!自20?1,5,年8:月1日起《施行 ? 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