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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—公共资源招标投标】监督管?理条例
【(201《5年5月《28日湖北》省第:十二届人民代表大】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!次会议?。通过)
第一【章 总 《则
第一条 【为了规?范公共资源招标【投,标活动加强公共【资源招标《投标:监督管理维护公共】资源招标《投标市场秩序建【立统一开放》、竞争有序的公共资!源招标?投标市?场,体系根据中华人民】共和国招标投—标法、?中华:。人民共和国政府【采购法等《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!本省实际制》定本条例
第二】条, 本条?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!域内公共《资源招标《投标活动《的监督管理
【。。 ? 本条例所称公!共资源招《标,投标是指使用—国有资金的项目【、,国家融资的项目、】国际组织《或者外国政》府贷:款及援助《。资金:的,。项目:。和其他涉及公共【安全、公共利益【的项目的招标投【标活动?
? , : 前款所列—项,目依法?必须进?行招标投标的应当列!入公共?资源招标投标目【录
第三条 公共!资源招?标投标监督管理实行!综,合监督?管理与部门》监督管理相结—合、行政《监督与招标投标交】易相分离的监督管】。理体制?统一:交易规?。则,统一交易平台统【一服务?标,准统一信《息公开
第四条 !县级以?上人民?。政府公共资源—交易:管理委员会负责本】。行政区域内公—共资源招标投标活】动的指导、》协调;公共》资源:交易综合《监督管理机》构(简称综合监【督管:理机构)作为管理委!员会办公室负—责具体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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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综合监督管理机】构履行?。下列职责
】 (一)依】法对进入公共—。资源交易中》心的招标投标活动实!施综合监督管理【;
!(二)制定公共资】源招标投标》。交易规则、管理制度!和工作流程》;,
【 (三)协调—处理公共资源招标】。投标活?动中的争议》和,矛盾依法查处公共】资源招标投标活动】中的:违法行为;
】 (四)】建立和管理公共【资源综合《。评标专家库建—立公共资《源招标投《标信用管理体系【;
》 ? (五)建立联动执!法工作?制度协调招》标投标?执法工作组》织开展监督检查【活动;?
》 (六)推进招!标投标信息化工【作;:
《 (》七)法律法规规定的!其他职责
— 《 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发展》改革、经济信息、】财政、国土资源、住!。。房和城?乡,建设、交通运输【、水:利、:商务、国有资产监】督管:理,等有关部门》(简: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!)依法在各自职责】范围内对公共资【源招标?投标:活动实施监督管【理
【 监察部门【依法对公共资源【招标:投标活动有关监察】对象实施《监察
第五—条 县?级以:上人民政府》设立的?公,共资源交易中心【是为公共资源招标】投标活动提供服务的!交易场所不得—行使:或者代行行政审批权!不得从事招标代理等!中介服务《
— :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应》当推进?电子招标投标平台】建,。设利用信息》网络开展电子招【标,投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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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第六条 综合监督】。管,理机构和有关行政】监督:部门应当建立和完】善社会监督》机制主?。动接受社会监督【
《。 ? 任何单位和个【人有:权对:公共资源招》标投标活动中的违】法行为?进行检举和控告有】监,督管理职责》的部门?应当:依法及时处理
! 新闻媒体!应当加?强对公共资》源招标投标活动的】舆论监督《
第?。。二章 目录和—。程序
第七条 省!人民政府应》当制定进《入公共资源交—。易中心进行交易的】公共:资源:招标投标目录—。并公:布实施公《共资源招《标投标目录制定【、调:整涉:及重大?公共利益的应当公开!征求:意见并组织论证或】者听:证
第八条— 列入公共资源招标!投标目录的项目应当!按照:分级管理的》原则在公共资源交易!中心进行《交易接受监》督管理?禁止任何《。形式的场外交易【未列入公共资源【招标投?标目录的项目招【。标,人可以?自愿进入公共资源交!易中心进行交易并】接受:监督管理公共资【源交:易中心不以营—利为目的《不得收取交易费用】业务经费纳入本【级财政预算》;确:。。需收费的应当报【价格主管部门按【照补偿运营成本【原则核?定收费项目》和标准
》第九条? 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应当整】合公共资源交易【平台建立由制—度规:则、信息系》统、:运行机制和必要【场所构成的公共【资源交?易平台为《公,共,资源招标投标—活动提?。。供交易保障、信息】服务和监督支撑【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综合】监督管理机构—应,当建立公共资源招】标投:标交易?、服务、《监督:信息系统整合和共享!市场信息、信用信息!。、,监督信息《、专家资源信息【等实现公共资源招】。标,投标全流程》电子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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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招—标项目?的审批、核准—部,门应当在《项,目,审批、核准之日起】十日内?将项目审《批、核准确定的【招标范围、招标【方式、招《标组织形式公示
】
第:十一条 项》目具备法定招标【条件的招标人应【当持项目审批、核】准文件等《材料到公共资源交易!中,。心办理招标登记手】续对委托招标项【目招标?代理机?构还应当提供委【托合同?、招标代理资质等】证明:材料
第十二条 !招标人采《用资格预《。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!进,行资格审查》的应当编制资格【预审文件、发布【资,格预审公《。告招标人应当在发】出,资格:预审文件、招—标文件?的,同时:。将资格?预审:文,件、招标文》件报送综《合监:督管理机构备案
】
第十三《。条 资格预审公【告、招?标公告应《当在国家规》定,的媒体和省综合监】督管:理机构建立的招标投!标公共服务平台【上发布?招标人?发布:的招标信息应当一致!。
第?十四条 《招,标人:应当在评标前—二十四小《时内从专家库—。中随机抽取资—。格预审专家或者【评标专家因特殊情】况需要提前抽—取的应?当经综合监督管理机!构同意评标专—家的抽取信息—应当保?。密
第十五条【。 参与招标投标【活动的当事人应当遵!守公共资《源交易中心开—标、评?标现场工作规程严格!按照法律、法—规和招标文》件规定的程序开展】开标、评标活动公共!资源交易中心应当】按照规定《将,招标投标资料和现】。场监控?。音像:资料及文字记录整理!、归档?、保存提供查询【服务为综合监督【管理机构《和有关行政监督部】门实施?监,督提供条件
第十!。六,条 招标人应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!日,起三:。日内在公共》服务平台《公示中标候选—人名称及排》序、:投标报价《。、资质情《况、质量目标、【履,约期限、项目经理情!况、业绩《情况等信息》公示期不《得少于三日评标委】员会否?决所有投标》的,。招标人?应当:。在公共服务》平台上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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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七,。条 招标人应—当依法确《定,中标人特殊工程招标!投标项目经省—人民:。政府:批准招标人》可以委托评标—委员会从《其推荐的合格中标候!选人中以公》开透明?、随机?产生的方式确定中标!人招: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!当自确定中标人之】日起十五日内—向综合监《督,管理机构和有关行】。政监督部门提交招】标,投标情况的书面报】告
第十八条 】招标人和中》标人应当自中标通】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!日内:。订立书面《合同合?。同的标的、价—款,、质:量、:履约期限《等主:要条:款应当与招标—。文件:和中标人的》。投标文件一致不得】。另行签?订背离合同实质【性内容的《其他协议招》标人应当在》合同签订之》日起十五日内—报,综,合监督管理》机构备?案,
第三章 交【易行为监管
【第十九条 招—标人:不得有下列行为
】。。
: ? , (一)采取—化整为零或者—以,其他:方式规避招标;
】
, (二)!以不合理的条—件排斥、歧》视潜在投标人;
】
(三!)擅自中止》、终止招标》;
:
(】四)拒绝签》订合同或者提出额外!附加条件;
【 《 (五《)与投标人串通;
!
【(六)违反法律、】法规:的其他行为》
第二十》条 投标人不得有下!列行为
】 ?(一)以《。他人名义、》借用资质投标—或,者,以其他方式弄虚【作假骗?取中:标;
【 (《二,)串通或者》通过行贿等违法手段!谋取中标;》
: , , 《(三)?捏造:事,实、:伪造材料或者以非】法手段获取证明材】料,进行投诉;
】 (四)】拒绝签订合同或者提!出额外附加条件【;
:
:。 :。 (五)违反】法律、法《规的其他行为
】第二十?。。一,条 招标代理—。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!
? 《 (一)借用他【人资:。质或者?超出资质《范围从事《招标代理业》。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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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二)与招标人、【投标人串通损害【。国家: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!或者他人《合法权益;》
《 : , (三?)在代理过程中接】受贿赂或者获取【其他不正当利益【;
:
【(四)?泄露:。应当保密《的,信息以及隐匿、销】毁应当保存》的文件资料或者【伪,造、变造文》件资料;
】 《(五)违反法律、】法规的其他行为【
第二十》二,条 资格审查—。委员会、评标—委,员会成?员不得有下列行为】
,
【(,一)向招标人—征询确定中标人【的意:向,;
!(二)接受》单位:。、个人提出的—倾,向性意?。见或者排斥特定投标!人的要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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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三,)接受?贿,赂或者?获取其他不》正,当利益;
》
》 (四)玩—忽,职,守等渎职行为;【
,
, 《 (五)》违,反法律?、法规?的其他行《。为
?第二十三条 —综,。合监督管理》机构和?有关:行政监督部门—应,当,建立完善举报受【理和投?诉处理机制向社会】公布投诉的途径和方!式综合监督管理机构!负责协调、监督【处理进入公共资【源,。。交易:中心项目招》标投标活动的投诉投!标人或者其他利【害关系人认为在【公,共资源交易中心进】行,的招标投标活—动不:符合法律、法—规规定的可》以向:综合监督管理机【构或者有关行政【监督部门投诉投【诉应当有明确的诉求!和必要?。的证明材料综合【监督管?理机构或者有关行】政监督部《。门收到投《诉后应当《自收:到,投诉之日起》三日内作出是否【受理的?决,定;:对于不属《于本部门职责范围】的应当移送有管【辖权的机关处—理并告知《投诉:人;属于《本部门职责》范,。围的自受理投诉之日!起三十日《内,作,。出书:面处:理答复需要检验、】检测、鉴《定,、专家?评审的所需时间【不计算?在,内
第二十四条】 综合?监督管?理机构和有关行政】监督部门处理投【诉有权查阅》、复制有关文件、】资料调查有关情况】相关单位《和人:员应当予以配合【必要时可以责令暂停!招标投标活动
第!。二十五条《。 综合监督管—理机:构,和有关行政监督部】门应当加《强对公共资》源招:标投标?违法: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!问题:及时查处并互通情况!有关行政监督部门】。应当加强对公共资源!招标投标履约—行为的监《督检查发现问—题及时查处并将结】果,通报综合监督管理机!构
第四》章 专家和专家【库
第二》十,六,。条 省综合监督管】理机构?应,当建:立跨:行业、?跨地区的《省综合评标》。专家库实现》评标专家《资源共享省有关【行政监?。。督部门和市(—州)、县综合监督】管理机?构协助建立、管理专!家库评标专家实行分!类管理?专业分?类,应当符合《国家规?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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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。。十七条 《实行评标专家—资格管理制度符【合国家?有关评标专》家条件?。的,人员由个人或—。者单位向综合—监督管理《机构或者有》关行政监督部门提】出,。书面申请或者推荐】并提供有《。关证明材料综合监督!管理机构或者有关行!政监督部门收到申请!或者:推荐:后,应当组织对申—请人或者被》推,荐人进行评审—并在评审后三十日】。内回复对于符合条件!的确认?其评标专《家资格纳入省—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!综合监督管理机【构会同有《关行政监督部门【开展评标专家—。的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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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二十?八条 ?省综合监督》管理机构应当制定】和完善省《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!管理办法《及其配套制》度健全评标专家【准入、?考,评,、退出机制》实行定期《更新和动《态管:理评标专家应当依法!履职公正评标对评】标专家因身体健康】状况、业务》能力等原因不能【。胜任评标工作—的,。应当:及时:调整:;对因信《誉等原因不能胜【任评标?工作的取消评标专家!资格
《第二十九条 综【合评标专家库的管】理、使用单位及其工!作人员不得》利用工作之便非【法,干预:评标:专家抽?取活:动或者获取、—泄,露评:。标专家信《息不:得与:招标人或者投标人】串通谋取非法利益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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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信用体系!建设
《第三:十条 综合监—督管理?机构负责招标投【标,信用体系建设建【立守:信,。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!综合:监督管理机构、【有关行政监督部门】和司法机关》应当互相通》报招标投标交—易,和合同履行信—息、行政管理—和司法?等信息建《立信用档案实现【信息数据的共享使用!。
第三十一条【 ,综合监督管理机【构应当建立招标人、!招,标代理机构、投标】人、评标《专家信用档案健【全招标投《标诚信?评价体系开展—招标:投标:。信用评价及时在公共!服务平台《公布评价结果并向政!府信:用管:理部门报送信用【信息实现信用信息】的互联互通》、互:认共用
第三十二!条 招标投标违【法违规信息》记录和信用评价【结,果应当作为》资格审查、评—标、定标的评审因素!
第三十》三条 有关行政【监督部?门应当在十五日内将!。。本部:门对招标人、招标代!理,机构、投《标人、评标》委员:会成员等当》事人违法行为的行政!处理决?定通报综《合,监督管理机构综【合,监督管?理机:构应当在《收到:处,理决:定信息后五日内将当!事人违法违规不良】记录:在公共服务》平,台予以?公,布
第三十四条】 招标?。投标行业协》会应当在综合监督】。管理机构指导下组织!开展诚信《教育和行业自律【活动:协,助建:立健全?信用体?系
第六章 【法律责任
第三十!五条 违《反,本条例法律》、行政法《规有规定《的从其?规定
第三十【六,条 违反《本条:例第八条第一款【和,第,。十九条?第一项规定在场外进!行,交易或?者规避?招,标的由综合监督管理!机构责令限期改正】并依法予以》。处罚;拒不改正【或者无法改正的【由有关行政》部门依法暂停项目执!行或:者暂停资金拨付由有!关部门依法对直【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】和,其他责任人员给予】行政处分
第三】十七条 《违反本条例》规定招标人有下列】行为之一的由综【合监督管《理机构责令限—期改正;拒不改正的!。责令暂停招标—投标:活动
】 :(一)未将资格【预审文件、招标文】件,按,照规定时间报送综合!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!;
—。 (二》)未将资格预—审公告、《招标公告在规—定的媒体和公—共服务平台上发【布的;
【 (三)未】在规定的《时间内公《示中标候选人有关】情况的;
! ?(四:)确定中标人后未在!规定时间《内向:综合监督管理—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!部门提交《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!报告的;
【 (五)】合同签订后未在规】定时间内报综合监督!管理机构备》案的
第三十八】条, ,投标人、招标代理】机构违反本条例第】二十条、第二十一条!规定的由有》关行政监督部门依】法处:罚;情节严重的【。由,。综合监督管理—机构取消投标人、招!。标代理机构》三年:进入公共《资源交易中心参与】交易活动的资格;情!节特别严《重的取消永久进入公!共资源交易中心【参与交易活动的资】格;构?。成,。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事责任评标专家违】反本条例第二—十二条规定的由【省,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取!消评标专家资—格在公共服务—平台予以公告—并依法予以处—罚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刑事《责任
第》。三十:九条 ?。专家库的管》理、:使用单位及》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!例,第二十九条规—定的由?。综合监督管理—机构给?予,警告由有《。关部门依《法对直接负责的主】管人员?和其他责任人员【给予行?政处分;给他人造成!损失的?依法承担《赔偿责任;构成犯罪!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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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?十条 在招标投标活!动中串通投标—、以他人《名义投标《或者以?其他方式《弄虚作假骗取中【标的由?有关行政监督部【门依法查处综合【监督管理机构协调】监督;对于有—关,行政监督部门—需,要回:避、没有行政—监督部门《查处或者行》政监督部《门查:处职责交叉的—以,及,。特别重大的违法【行为由综合监—督管:。理机构依法查—处;构成犯》罪的依法《追,究刑事责任》
:。第四十一条 综合监!督管理机构、—行政: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!交易中心《。及其:工作人员不依法【。履行职责、滥用【职权的由有》关部门依法对直【接负责的主管人【。员和其他责任人员】给予行政处》分,;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,刑事责?任
第《七章 ?附 则?
第四十二—条 本条例自20】15年8《月1日?起,施,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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