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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】省住房城乡建设【领域违?法违规行为》举报:管理实施办法—
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】建设:厅关于印发河南【省住房城乡建设领】域违法违规行—为举报管理实施【办法的通知
【豫建[2015]】。33号
》各省辖市、》。省直管县(市)住】房城乡建设主管部】门有关风景名胜【区管理机构郑州航空!港,经济综?合实验区综合—执法局厅机关各处】室厅属各单位
! 为规范住房】城乡建设《领域违法违规—行为举报《管理工作保障—。公民:、,法人和其《他组织行使举报的权!利依法查处》违,法违规行《为依据住房城乡建设!部住:房城乡建设领域【违法违规行为举报】。管理办法《结合全省实际我厅】。制定了?河南省住房城乡【建设:领,域违法违规》行,为,举报管理实施办【法现:印发:给你们请认》真贯彻执行
河】南省住房《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!规行为举报管理【。实施办法《
第一章 总 ! 则
第一条【 为进一》步做好全省住—房城乡建设》领域违法违规—。行为举报管理工作保!障公民、《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!举报的权《利依:法查:处住房?城乡:建设领域违法、违规!行为根据有关法律、!法规和住房》城乡建设部住房【城乡建?设领域?违,法违规行为举报管】理,办法制定《本实:施办法
第—二条 本实施办法!所称违?法违规行为是指违反!住房保障、城乡规划!、房地产市》场、建筑市场—、城市建《。设、村镇建设—、标准?定额、工《程质量安全、建【。筑节:能,。、墙:材革新、住房—公积金、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!村和风景名胜区等】方面的?法律、法规和规章】的行为
》第三条 《 全省各级住房城乡!建设主管部门—、,法律法规授权的管】理机构(包括地方人!民政府按《照,职责分?工独立设置的城乡规!。划、房地产》市场、建筑》市场、城市建设、园!林绿化等主管部门】和住房公积金—、风景名胜区等法】律法规?授权的管理》机构以下统称—主管部门)》应当明确专门机【构(以下统称—受,理,。机构)负责举—报受理工《作向社会公布违法违!规行:为举报信箱、网站】、电话、传真—等
第《四条 《凡向省住房》和城乡建设》厅反映住房城乡建设!领域违?法,违规行为的举报【受理由省住房和城乡!建设:执法监察《总,队,归口管理厅机—关有关处室》予以:配合涉及日常行政】许可和行政监管【等,有关工作的》举报由相关业务【处室:。负责受理;涉及【行政:处罚的移交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!法监察总队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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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?。条,。。 举报《。受,理工作应《当坚:持属地管理、分【级负责、《客,观公正、便民高效】的原则保障法律【、法:规、:规章的正确》。实施
第》二章 《举报受?理
第六》条 : ,受理机?构主要负责违法违】规行:为的举?报受理工作包括【上级机?关督办、《转办同?级机:关按程?序移送以及群众反】。映的有?。关违法违规行为【线索
第》七条 《举报人应提供被【举报人姓名》。和单位名称、—项目名?称、具体位置、违】法违规事实》及相关证据等并【对举报内《容的真实性负责【
》 《鼓励通?过网上举报系统、来!信、来电《等方式实名举报逐级!举报以便核查有关情!况
第八条 【 受理机构》在收到举报后进行】登记、分类应在【7个工作日内—区分下列情形予以处!理
?。 (一】)举报内容》详细线索清晰属于】受理:机构法定职责或检举!下一级主《管部:。。门的由受理机—。构,直接办理《;
!。(二)举报内容【详细线索清晰—属于下?级主管部门》法定职责的转下一】级主管部门办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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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!)举报内《容不清线《。索不明的《经领导?批,准暂存待查如—举报人继续提—。供有效线索》的区分情形处—理;
— 《(四)?举报涉及党员—领导干部及》其他行政监》察对象?违法:违纪行为《的按有?关规定?转送纪?检监察机关或机构】处理
《第九条 举报【具有下列情》。。形之一?的受理?机构不予《受,理登记后予以存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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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(一》。),不属于?主管部?门法定职责》范围的;
》
《 (二)无实】质性违法违》规事实或举报—。对,象信息不明确的;】
: —(三)下《级主管部门》。对,举报:事项已经受理且未超!过办结期限》或者处理终结—的;
》 (—四)已向信访部【门,进行:举报处理终》结的;
《
: ? (?。五):已,。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!诉讼、仲裁或者行】政复议等法定途径】解决的?;
— , (六)同一举】。报事项已经受理举报!人未提供新》的,违法违规事实再次】举报的;
— ?。 : (七)超出法律追!溯时限或者》地域管辖《的;
《 (【八)其他依法不【予受理的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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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章 : 举报?。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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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由【受理机构直接办【理的案件受理机构】。应依照法《律、法?规和河南省》住房:和城: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!规范:(试行?)进行调查办理【有关下级主》管部门应予以—配合:。
第十《一条 转下一级】。主管:。部门办理《的案件根《据反映问题性质【的严重程度分—督查办?理和:。转查办理《两,种方式?。下级主管《部门应?在,案件办结后及—。时上报?办理:结果
【 (一)督【查办理对于反映问题!性质比较严重的案件!可采取?督,办的形式下级主【管部:。门上报的《报告应?包括以下内容
】 《。 , 1—.调查?事项的?基本:情况;
】。 ? , 2.举报反】映问题的调查结论】;
! ? 3:.,存在的违《法事实及处》理情况;
!。 》 :4.主要《证,据材料、《。行政处罚决定—书、处罚票据、整改!。证,明资料等复》印,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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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。二)转?查办理对于反映【问题性质较轻的一】般案件?可采取转办的形【式下级主管》部门:上报的报《告主要包括》本,条,(一)中《的1、2、3项【
第十《。二条 举报—件应自受理之日起6!0个工?作日内办结
【 上级】主管部门交办的【举报件下级主—管部门应当》按照交办的时限要】求办:结并按期上报—办理结果;情况复】杂的经上级主管部门!批准:可适当延长》办理时限延长—时限不得超》。过3:0个工作日实施行政!处罚的依《据相关法律法—规规:定,执行
第》十三条? 上级主管部门应】对下级主管部门报送!的办理结果进行审核!凡有:下列情形之一—的应退回重新办理】
》 (一)转由被!举报单位办》理的;
— (二【)对违法《违规行为未作处理或!处理不?当、显失公正的【;,
(!。三,)违反法定程—序的:
:。第十四条《 举报件涉—及重大?疑难问题难》以定性的各》级主管部门》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!集体研判必要—时,可向:本级政府或》上级主管部门请示供!定性和处理时参【考
第十》五条 对》存在违法违规—行为的举报依法作】出处理?决定并落实到位后方!可结案
第—十六条 举报人】署名或提供联系方式!。。的案件办结后承办单!位,应当:及时将办理结果【告知:。举报人并做好相关】记,录
第十七—条 举报件涉及】两个以上《行政区域处理—有争:议的:由共同的上一级主管!部门协调《处理或直接》。调查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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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八条 《受理机?构应建立健全举报档!案管理制度立—卷归档?妥善保管《
:第十九?条 : 上级主管》部,门应当加强》对下级主管》部门举?报管理工作的—监督检?查对上?级督:办、转?办,的举报件《不能按?时结案?的上级主管部门应】对,下级主管部门领导进!行约谈?或现场督办》必要时?对主管部门》和,责任人进行通报批】评
?第四章 统计分】析
第二》十条 各》省,辖市、省直管—县(市?)受理机构应定期】统计分析本地区【受理举报情》况每半年以报告的形!。式向省住房和城【乡建设执法监察总队!上,报受理违法违规行为!的统计分析报—告报告内容应—。包括:举报的受理和—分布情况《、举报反映的主【。。要,问题和产生》问题的原《。因、举报违法违【规行为的办理情况及!下一步工作计—划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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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十:一条 各级—主管部门应建立【。违,法违规行为预—警预报制度对举报受!理工作情况》和典型?违法违规案件以适当!方式予以《通报:。
:第五章 附则【
第?二十二条 负责办!理举报的工作人【员严禁泄露》举报人信息;严禁】将,举报情况透露给被】。举报人及《与举报办《。理,无关人员;严禁私自!摘抄、复制、扣【。压、销毁举报—材料不?得故意拖延时间【;凡与举《报事项有利害—关系的工《作,人员应当回》避对于违《反规定者《根据情?节,。及其造成的后果依】法给予行政处—分;构成犯罪的依】。法追:究刑事责任
【第二十三条 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,打,击、报复举》报,人对于?违反规定者》按照有?关规定处理》;,构成犯罪的》。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
?第二十?四,条 举《报应当实事》求是对于借》举报:捏造:事实诬?陷他人?或,者以举报《。为名制造事端干【扰主:管部门正常工作的】依照法律、法—规规定处理
第二!十五条 各省辖】市,。、,省直管县《(市:)主:管部门?可以结?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!的实施细则
第】二十六条 本实施!办法自?发布之日起施行此】前出台?的有关?规定与本办法不【一致的以本》实施办法为》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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