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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河南省》住房城?乡,建设领域违法违【规行为举报管理实施!办法
河【。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!。厅关于印发河南【省住房城乡建设【领域违法《违规行为举报—管理实?施办:法的:通知
豫建[20!15]33号
】各省辖市、》省直管?县(市)住房—城乡建?设主管部《门有关风景名胜区】管,理,机构郑?州航:空港经?。济综合实验区—综合执法局厅—机关各处室》厅属各单位
! 为规范住房【。城,乡建设领域》违法违?规行为举报管—。。理工作保障公民、】法人和其他组织【行使举报《的权利依法查处违】法违:规行为依据》住房:城乡建设部》住房城乡建设领【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!管理办法结》合全省实际我厅【制定了河南省住【房,城乡建设领域违法】违规行?为举报管理实—施办法现印发给你】们请认真《贯彻执行
河南】省住房城乡建—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!举,报,管理实施办法
】第一章 总 【 则
第》一条:。 为进《一步做好《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!域违:法违规行为》举报管理工》作保障公民、法【人和其?他组:织行使举报的权利】依法查处住房城【乡建设领域违法、违!规行为根据有关【法律:、法规和住房城【。乡建设部住房城乡】建,设领域违法》违规:行为举报管理办法】制定本实施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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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》 ,本,实施办法《所称违法违规行为】是指违反住房—保障、?城乡规划、房地产市!场、建筑《市场、城市建设、村!。镇建设、标》准定额?、工程质《量安全、建》筑节能、《墙材:革新、住房公—积,金、历史文化名城名!镇名村?和风景名胜区等方面!的法律、法规—和规章的行为
第!三条 全省各级】住房城乡建设主【管部门?。。、法律法规》。授权的管理机构(包!括,地方人民政》府按照职责分工独立!设置的城乡规划、】。。房地产市场、—。。建筑市?场、城?市建设、园林绿化】等主管部门和住房公!积金:、风景名胜区等法律!法规:授权的管《理机构?以下统称主管部门)!应当明确专门机构】(,以下统称受理机构)!负责举报受》理工作向社》会公布违《法违:规行为举报信—箱,、网:站、:电话、传真等
第!四条 凡向省住】房和城乡建设厅反】映,住房城?乡建设领域违法【违规行为的》举报受理由省住【房和城?乡,。。建设执法监察总队】。归口管理厅机—关有关处室予以配】。合涉及日常》行政许可和行政【。监管等有关》工作的举报由—相关业务处室—负责:受理;涉及行政【处,。罚的移交《省住房?和城乡建设执法监】察总队处《理
第《五条 举报受【理工作应当坚持【属地管?理、分级《负责、客观公正、便!民高效的原则保【障法律、法规、规】章的:正确实施
第【二章 举报受【理
第六条 受!理机构主要负责【违法违规行为的【举,。报受理工《作包括上级机关督办!、转办同级机—关按:。程序移送《以,及群众反映的有【关违:法违:规行为线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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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?条 : 举报人应提—供,被举报?人姓名和单》位名称、项目名【称、具体位》置、:违,法违规事实及—相,关证据等并对举报】内容:的真实性负责 【
》 ?鼓励通过网上举报】系统、来信、来【电等方式实名举报逐!级举报以《便核查有关情—。况
第八》条 受理》机构在收到举报【后进行登记》、分类?。应在7个工作—。。日内:区分下?列情形?予以处理
— 》 (一)举报—内容详细《线索清?。晰属:于受理机构法定职】责或检举下一级主管!部门的由受理机构】直接办理;
【 (【。二)举?报内容详细线索清】晰属于下级主管部】门法定职责的转下】一级主管部》门办:理;:
【 ,(,三)举报内容—不清线索不》明的经领导批准暂存!待查如?举报人继续》提供有效线索—的,区分情形处理—;
】 (四)举》报涉及党员领导干】。。部及其他行政—监察对象《违法违?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!转送:纪检监察机关或【机,构处理
第九【条 举报具有【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!机构不予受》。理,登记后予以存档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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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)不属于主!。管部门法定》职责范围的》;
《。 (二)】无实质?性违法违规事—实或举报对象—信息:不明确的;
】 , (三)下】级主:管部:门对:举报事项已经受理】且未:超过办结《期,限或者?处理终结的;
!。 (四)已!向信访?部门进行举报处理】终结的;
— 《 :(五)?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!过诉讼、仲裁或者行!。政复议等法定途径】解决的;《
: 》 (六)同》一举报事项已—经受理举报人—未提供新的违法违规!事实:再次举报的》;
《 : (七》)超出法律追溯时】限或者地域管辖【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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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八)?其他依法不》予受理的情形—
第?三章 举报—办,理
第十》条 由受》。理,机,构直接办理的案件受!理机构?应依照?法律、?法规和河南省住房】和,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!罚规范(试行)【进行调查办理有关下!级主管部门应予【以配:合
第十》一条 转下一级】主,管,部门办理《的案件根据》反映问题性质—的严重程度分督【。查办理和转查办理】两,种方式下级》。主管部?门应在?案件办结后及—时上:报办理?结果
【 (一)督查办!理对于反映》问题性质《比较严重《。的案件可采取督办】的,形,式下级主《管部门上《报的报告应包括以】。下内容?。。
! 1.调查【事项:的基本情《况;
— 2!.举报反映问题的】调查:结,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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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3.存在的】违法事?实及处理情况;
! 》 《 4.主要证据【材料、?行政:处罚决定书、处【罚票据、整改证【明,资料等复《印,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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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(:二)转?查,办理对于反映问题】性质较轻的一般【案件可采《取转办的形式下级主!管部门上《报的报告主》要包括本《条(一)中的1【、2、3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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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【。举报:件应自?受,理之:。日起60个工作日】内,办结
】。 , 上级主管部—门,交办:的举:报件下级主管部门】应当按?照,交办:的时限要《求办结并《按期上报办理—结果;情况复杂的经!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!适当延长《办,理时限?延长时?限不得超过》。30个工作日实施行!政处罚的依据相关法!律法规规定执行【
第十《三条 上级主管【部门应对《下级主管部门报【送的办?理结果进行审核凡】有下:列情形之《一的:应退回重《新办:。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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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:一)转由被举报【单位办理的》;,
? 》(二:)对违?法违规行《为未作?处理或处《理不当、显失—公,正的;
— 《 (三)违反—法定程序的
【第,十,四条 举报件涉】及重大疑难问—题难以定性》的各级主管部门可】。。根据:实际情况组织集体研!判必要时可向本级政!府,或,上级主管部门请【示供定性和处理时】参考:
第十《五,条 对存在—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!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!落实到位后方—可结案?
第十《六,条 : ,举报人?署名或提供联系【方式的案件办结【后承办单位》应当及时将办理结果!告知举报人并—做好相关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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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七条 举报】件涉及?两个以上行政区域处!理有争议的由共【同的上一级主管部】门协调处《理,。或直接调查》处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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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八条 受理》机构应建立》健全举?报档案管理制—度立卷归档》妥善保管
第十】九条 上级—主管部门应当加强】对下级主《管部门举报管理工】作的监督《检查对上《级督:办、转办的举—报件不能按时结【案的上?级主管部《门应对?。下级主管部》门领导进《行约谈或现场—督办必要时对主管部!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!批评
《第四章? 统计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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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条 各省辖市、】省直管县(》市)受理机构应定】期统:。计分析本地区受理举!报情况每半》年以报告的形式【向省住?房,。和,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总!队上报受理违法违规!行为的统计分—。析报告报告内容应包!括举报的受》理和分布情》况、:举报反映的主要【问题和产生问题【的原因、举报—违,法违:规行为的办》理情况及下一步工】作计划等
第二十!一条 各级—主管部门《应,建,。立,违法违规行为预警预!报制度对举报受理工!。作情:况和典型《违法:违,。规案件以适当方式予!以通:报
?第五章 附则
!第二十二条 — 负责办理》。举报的工作人员严】。禁泄露举报人信息;!严禁将举报情况透】露给被举报》人及与举报办理【。无关人员;严禁私】自摘抄、复制—。、扣压、《销,毁举报材料不—得,故意拖延时间;凡】与举报事项有利害关!系的工作人员应当回!。避对于违反规定【者根据情节及其造成!的后果依法给—。予行政处分;构【。成犯:罪,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
第二十三】条 ?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打:击、报复举报人对于!违反规?定者按照有关规定处!理;构成犯罪的【依法追究《刑,事责:任
第二》十四条 《 举报应当实事求是!。对于借?举,报捏造事实诬陷他人!或,者以举报《为名制造事端干扰】。主管部?门正常工《作的依照法律、法规!规定处理
第二】十五条 各—省辖市?、省直管县(市)】主管部?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!制定相应的》实施细则《。
:第二十六条》 本实施办法【自发布之日起施【行此前出台》的有关规定与本【办法不一致的—以本实?施办法为《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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