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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河南】省住房城乡》建设领域违法违【规行:为举报?。管理实施办法 【 河南省住房和!城,乡,建设厅关于印发河】南,。省住:房城乡建《设,领域违法违规行【为举报管理实—施办:法的通知 —豫建:[2015]3【3号 各》省辖市、省直—管县(市《。)住房城乡建设主】管部门有关风景名】胜区:管理:机构郑州航空港【经,。济综合实验区综合】执法局厅机关各处室!厅属各单位  】   为规范住房城!乡建设?领域违法违规行【为举报管理工—作保障公《民、: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!举,报,。的权利依法》查,处违法违规行—为依据?住房城乡《建设部住房》城乡建设《领域违?法违规行为举报【。。管,理办法结合全省实】际我:厅,制定了河南省住房城!乡建设领域违法【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实!施办法现《印发给你们请—。认,真贯:彻执行 》河南:省住房城《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!行为举报管》理实:施办法 第一章 ! 总  则 第】一条  《为进一步做》好全省?住房城乡《建设领域违法违【规行:为举报管理工作保障!公民、法人和其【他组:织行使举报的—权利依法查处住【房,城乡建设领域违法】、违规行为根据有】关法律、法规和住】房城乡建《设部住房《城乡建设领》域违法违《规行为举报》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!办法 第二条【  本实《。施办法所《称违法违规行为是】。。。指违反住房》保障、城乡规划、】房,地产市场、建筑【市场:、城市建设、—村镇建设、标—准定额、工》程质量安全、建【筑节能、《墙材革新、住房【公积金、历史文【化,名,。城名镇?名村和风景名胜区等!方面的法《律、法规和规章【的行为 《 第三条  全省各!级住房城乡》。建设主管部门、【法律法规《授权的管理机构(】包括地方人民政【。府按:。照职责分工独立设】置,的城乡规划、房地】产市场、建筑市【场、城市建设—、园林绿化等主【管部门和住》房公积?金、风景名胜—区等:法,律法规授权的管理机!构以下统称主—。管部门)应当明【确专门机构(以【下统称受理机构)】负责举报受》理工作向《社会公布违法—违规行为《举报信箱《、网:站、电话、传—。。真等 第四条 】 凡向省《住房和?城乡建?设厅反映住房城乡】建设领域违》法违:规行为的举报受【理由省住房和—城乡建设执》法监察总队归口管理!厅机关有《关处室予以》配合:涉及日常行政许【可和行政监管—等有关工作的举【报由相关业》务处:。室负责受理;涉及】。行政处罚的移交省住!房和城乡建设—。执法:监察总队处理— 第五条》  举报受理—工作应当《坚持属地管理、分级!负责:、客观公正、—便民高效的》原则保障法律、法规!、,。规章:的正确?实施 第二—章  举报受—理 第六条  受!理机构主《要负:责违法违规行为的】举报受理《工作包括上级机关督!办、:转办同级机关按程序!移送以及群众反映】的有关违法违—规行为线索 【第七条?  举报人应提供被!举报:人姓名和单位名【称、项目《名称、具体位置【、违法?违规事实及相—关证据等并对举报】内容的真实性—负,责 :   —  鼓励通过—网上举报系统、【。来信:、来电等方》式实名举报》逐级举报以》便核:查有关情况》 第?八条  受理机构在!收到举报后进—行登记、分类应【在7个工作日内【区分下列情》形予:以处理 《    — (一)举报内【容详细线索清晰【属于:受理机构法定职责】或检举下一级—主管部?门的:由受理机构直接【办理;?     (!二)举报内容—详细线索清晰属于】。下级主管部门法【定职:责的转下一》级,主管部门办理;【     (!三)举报内容不清线!索不明的《经领:导,批准暂存《待查如举报人继【续提供有效线—索的:区,分情形处理; 【     (四!)举报涉及党员【领导干部《及其他行《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!行为的?按有关规《定转送纪《检监察机关或机构】。处理 第九—。条  举报具有下】列情:形之一的受》理机构不予受—理登记后予以存【档 ? ,   ? , (一)不》属于主管部门法定】职责范?围的; 《 :    《 (二)无实—质性违法违规事【实,。。。或举报对象信息不明!确的; 《 , ,   ?。  (三《)下级主管部门【对,举报事?项已经受理且未【超过:办结期限或者处理终!结的; 》。    》 (四)已向信访】部门进行举报处理终!结的:。;   【  (五)》已经或?者依法应当通过诉】讼,、仲裁或者行政复议!等法定途径解决【的;    ! (六)同一举报】事项已经受理—举报人未提供—新的违法违规事实再!次举报的; —     (七!)超出法律追溯时】限或者地域管辖【的; 《   《  (?八)其?他依法不予受理【的情形 第—。三,章, , 举报办《理 第十条—  由?。受理机构直接办理的!案,件受理机构应依照】。法律:、法规和《。河南:。省住房和《城乡:建设系统《行政处罚规范(试】行)进行《调查办理有关下【级主管部门应予【以配合 第—。十一条  转下【一级主?管,部门办?理的案件根》据反映问题性质的严!重程:度,分督查办理》和,转查办理两种方【式下级主管部门应在!案件办结《后,及时上报办》理结果  】   (一)督【查办理对于》。反映问题性》质比较严重的—案件可采《取督办的形式下【级,主管部?门上报的报告应包括!。以下:内容  【     》  1.《调查事?项的基本《情况; 《      】。   2.举报反映!问题的调查》结论; 》        ! 3.存在的违【法,事实及处理情况;】      !   4.》。。主,要证据材料、行政处!。罚决定书、处—罚,票据、整改证—。明资料?等复印?件 》    (二)转查!。办理对于反映—问题性质较轻的一】。般案件?。可采取转办的—形式下?级主管部《门上报的报告主要包!括本:条(一)《中的1、2、3项】 :第十二条  举报件!应,自受理之日起60】个工作日《内办结 》     上级】主管部门交办—的举:报件下级主管部门应!当按照交办的时限】要求办?结并按期上报办【理结果;情况复杂】的经上?级主管部门批—准可适当《。延长办理《时限延长《时限不得超过30个!工作日实《施行政处罚的依据相!。关法律法规规定【执行 第十三条】 上级主管部门【应对:下,级主管部门》。报送的办理结果进行!审核凡有《下,列情形之《一,的应退回重》新,办理   】  (一)转由【被举报单位办理【的; ?     【(二)对违法—违规行为未作处理或!处理不当、显—失公正的;》 , ?    (三—。)违反法定程序的】 第十四条 【 举报件涉及重大疑!难问题难以定性的各!级主管部门可根【。据,实,际情况组织集—体研判必要时可【向本级政府》或上级主《管部门请示供—定性和处理时参考 ! 第十五条  对存!在违法违规行为的】举报依法作》出处理?决,定,并落:实,到位后方可结—案 第十六条【  举报人署—名或提供联系方【式的:。。案件:办结后承办》单位应当及时将办】理结果告知》举报人并做》好,相,关记录 《 第:十七条  举报【件,涉及两?。个以:。上,行政区域处理有争】议,的由共同的上一【级主管部门协调处理!或直接调查处理 】。 第十八条 受理】机构:应建立健《全举报档案管理【制度立卷归档—。妥善:保管:。 第十九条 【。 ,上级主?管部:门应当加强对—下级主管部门举报管!理,工作的监督检查【对上级督办、转办】的举报?件不能?按时结案的上—级主管部门应对下级!主管部门领导进【行约:谈或现场督办必要时!对主管部门和—责任人进行》通报批评 第四】章  统计分—析 第《。二,十条:  各省辖市、【省直管县(市—。)受理机构应定期】统计分析《本,地区:。受理举报情况每【半年以报《告的形?式向省住房和城乡建!设执法监察总队上报!受理违法违规行为】的统计分《析报告报告内容应包!括举报的受理和分布!。情,况、举报《反映的主要问题【和,产生:问题的原因、举【报违法违规》行为的办理情况【及下一?步工作计划等 【 第二十《一条 ? 各:级主管部门应建立违!法违规行为预警预报!制,度对举报《。受理工作情况和典型!违法:违规案?件以适当方式予【以,通报: 第五章  附则! 第二十》二条  《负责:。办理举报的工作人】。员严禁泄露举报人】信息;严禁将—举报情况《透露给被举报人及与!举报办理无关—人员;严《禁私自摘抄、—复制、扣《压、销?毁举:报材料不得故—意拖延时间;凡【与举报事《项有利害关》系的工?作,人员应当《。回避对于违反规【定者根?据情节及《。其造成的后果依【法给予行政处—分;构成《犯罪的?依法追究《刑事:责任 第二十【三条 ? 任:何单位和个人不【得打击、《报复举报人对—于违反规定》者按照有关规定【处理;构成犯罪的】。依法:追究刑事责任— 第二十四条 】 举报应当》实事求是对于—。借举报捏造事—实诬陷他人或者以举!报为名制造事—端干扰主管部—门正常工作》的依照?。法律:、法:规规定处理》 第二十》五条  各省辖市】、省直管县(市)主!管部门可以结合【本地实际制》定相应?。的实施细《则 第二十—六条  本实施办法!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!前出:台的有关规定与本】。办法不一致的—以本实?施办法为《准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