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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河—南省住?。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!违规:行,为举报管理实施【。办法 《 河南省住房和】城乡建设厅》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!城乡建设领》域,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!理实施办《法的通知 豫建】[2015]33号! :各省辖市、》。省直管县(市)住房!城乡建设主管—部门有?关风景名胜》区,管理机构郑州航【空港经济综》合实验?区综合执法局厅【机关各处《室厅属各单位 【     为规范】。住房城乡建》设领域违《法违规行为举报管】理工作保障公民、】法人:和,其他组织行使—举,报的权利依》法查处违法》违规行为依据住【房城:乡建:设部住房城乡建设】领域:违法违规行为举【报,管理办法结合全省】实际我?厅制定了河》南,省住房城乡建—设领域违法违—规行为举报管—理实施?。办法现?印,发给你们请认—真贯彻执行 【河南省住《房城乡建设领域【违,法违规行为》举报管理实施—办法 第》一章  总》  则 第一条 ! 为进一步做—好,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!域违法违规行为举】报管理工《作,保障公民、法—人和:其他组织行使举报的!权利依法查处住房城!乡建:设领域违法、—违规行为根据—有关法律、》法规和?住房城?乡建设部住房城乡】建设领域违法违规】行为举报管理办【法制:定本实施办》法, 第二条  【本实施办《法所称违法》违规行为是指违反】住,房保障、城乡规划、!房,地产市场、建筑【市,场、城市建设、【村,镇,建,设、:标准定额、》工程质?量,安全、建《筑节能、墙材革新、!。住,房公积金《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!名村和风景名胜区等!。方面的法律、法规】和规章?的行为 第三【条  全省各级【住房城乡建设主【管部门、法律法【规授权?的管理机《构(包括《地方人民《政府按照职》责分工?独立设置的》城乡规划、房地产市!场、建筑市场—、,城市:建设、园林绿化【等主管部《门和住房公》积金、风《景名胜?区,等法律法规授权【的管理机构》以下统称主管—部门:)应:当明确专《。门机构?(以下统称》受理机构)》负责举报受理工【作向社?会公布违法》违规行?为举报信箱、网站、!电话、?。传真等 第四条】  凡向省住房【和城乡建设厅反【映住房城乡建设领】。。域违法违规行—为的举报受》理由: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!法监察总队归口管理!厅机关有关处—室予以配《合涉及日《常行政许可和—行政监管《等有:。关工:作,的举报由《。。相关业务《。。处室负责受理;【涉及行政处罚的移】交省住房和城—乡,建设执法监察总【队处:理 第《五条  《举报受理工作应【当坚持属地管理【、分级负责、—客观公?正、便民高效的【原则保障《。法律、法规、规【。章的正确《。实施 第二章【。 ,。 举报受理 第】六条 ? 受理?机构主要负责违【法违:规行为的举》报受理工作包括【上级机关督办—、转办?同级机关按程序【移送以及群众反映的!有关:违法违规行为线【索 第七条  】举,报人:应提供被举报人【姓名:和单位名称、项目名!称、具体位置、【违法违规事实及相关!证据等并对举报内】容的真实性负责 】 ?     鼓励【。通过网上举报—。系统、来信》、来电?等方式?实名举报逐级举报以!便核查有关情—况 第八条 【 受理机构在收【到举报后进行登【记、分?类应在7《个,工作日内区分下列情!形予以处理 !。  :  (一)举—报内容详细线索【清晰:属于受?理机构法定职责或检!举下一级主管部门】的由:受理机?构直接办理》。; ? ,。     》。。(二:)举报内容详细线】索清晰属于下级【主,。管部门法《。定职责的转下—一级主管部门办理;!。 《    (三)举】报内容?。。不清线索不明的经】领导批准暂存待查如!举报人继续》提供:有效线索的》区分情形处》理; —    (四)【举,报涉及?党员领导干部及其他!行政监察对象违法】违纪行为的按有关】规定:转送纪检监察—机关或机构处—理 : 第九?条  ?举报具有下列情形】。之,一的受理机构不予受!理登:记后:予以存档 【     》(一)?不属于主管部门法】定职责范《围的;?。 《。    (》二,)无实质性》违法违?规事实或《举报对象信》息不明确的》;,  》   (三)下【。级主管部门》对,举报事?项已经?受理且?未,超过办结期》限或者处理终结的;! :。     —。(四:)已向信访部门进行!举报处理终结的;】     (!五)已?经或者依法应当通】过诉讼、仲裁或【。者行政复议等法定途!径解决?的;   】  (六)同一【举报事项《已,经受理举报人未提供!新的违法违规事实】再次举报的; 】  ?   (七)超出】法律追溯时》限,或者:地域管辖的;—  》  : (八)其他依法不!予受理的《情形: 第三章  举】。报办:。理 第十条  】由,受理机?构直接?办理的案件》受理机构应》依,照法:律、法规和河南【省住房和城乡建【。设系:统行:政处罚规范》(试行)进行调查】办理:有关:下级主管部门—。应予以配合 第】十,一,条  转下一级主】。管部门?办理:的案件根据反映【问题性?质的严?重程度分督》查办:理和转查办理两种】方,式下级主管部门应】在案件办结后及时上!报办理?结果   】  (一)》督查办?理对:于,反映问题性质—比较严重的案件【可采取督《办,的形式下《级主管?部门上报的报—告,应包:括以下内容 ! ,。   ?    1.调查】事项的基本情况【; : :         !2.:举报反映问题的调】查结论; 】        】3.:存在的违《法事:。实及处理《情况; —    《    《 4.主要证据【材料、?行政处罚决定书【、处罚票据、整【改证明资料》等复印?件 《     (二)转!查办理对于反映问题!性质较轻的一般案件!。可采:取,转办的形式下—。级主管部门上报的】报告主要包括本条】(一)中的1、2、!3,项, 第十二》条  举报》。件应自受《理之日?起60个工作日【内办结 》     上级主!管部门交办的举报】件下级?主管部门应当按照】交办的时限要求办结!并按期上报办—理结果;情况复【杂的:经上级主管部门批】准可:适当延长办》理时限?延长时?限不得超过30个】工作日?。实施行?政处罚的依据相【关法律法规》规定执行 第【十三条 上级—主管部门《应对下?级主:管部门报《送的办理结》果进行?审核凡有下列情形之!一,的应退?回重新?办理 《     (一】)转由被举报单位】办理的;《。  》 , , (二)对违—法违规行《为未作?处,理或处理不当—、显:失公正的; —     【(三)?违反:法定程序《的 第十四条【  举报件涉—及重大疑难问题【难以定性的各级主管!部门可根据实际情】况组织集体》研判必要时》可,向本级?政府或上《级主:管部门请示供定性】。和处理时参》考 第十五条 】 ,对存在违法》违规行为的》举报依?法作:出处理决定》并落:实到位后方可—结案 第十六条 ! 举报?人署:名或:提供联系方式—的案件办结后承办单!位应当及时将办理】结果告知举报人【。并做好相关记—录 第十七—条  举报件—涉及两个以上行【政区域处理有—争议的由共同的上】一级主管部门协调处!理或直接调查处理 ! 第十八《条 受?理机构应建立健【全举报档案管—理制度?立卷归档妥》善保:管 第十九—条  上级主管部】。。门应:当加强对下级主管部!门举报管理工作的监!督检查对上级督办、!转办的举《。报件不能按时结【案的上级主管—部门应对下级—主管:部门领导进行约谈】或,现场督办必》要时对主管部门【和责:任,人进行通《报批评 第四章 ! ,统计分析《 第二十条—  各省辖市—、省直?管县(市)受理【机,构应定期《统计分析本地区受理!举报情况每半—年以报告的形式【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!执法监察总》队上报受理违法违】规行为的统计分析】报告报告内容应【包括举报《。的受理和分布情【况、举报反映的【主,要问题和产生问【题的原因、举报违法!违,规行为?的办理情况及—下一步工作计—划等: , 第二十一条  各!级,主管部门《应建立违法违规行】为预警预报制度【对举报受理工作【情况和典型违—法违规案《件以适当方式—予以通报 —第,五章  附则 【。。 ,第二十二条  负责!办理举报的工—作人员严禁泄—。露举:报人信息;严禁【将举:报,情况透露《给被举报人及与【举报办理无关人员】;严禁私《自摘抄、复》制、扣压、》销毁:举报材料不得—故,意拖延时间;凡与举!报事项?。有利害关系》的工:作,人员应当回避对于】违,反规:定者根?据情节及其造成的】后果依法《给予行政处分—。;,构成犯罪的依—法追究刑事责任【 , 第二十三条—。  任何单》位和个人不得打击、!报复举?报人对于违反—规定者按照有关规定!。处,理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刑?。事责任 第二十四!条  ?举报应当实事求是对!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!陷他人或者以举【报为名制造事—。端干扰主管部—门正常工作的—依照法律、》法规规定处理 】第二十五条  各省!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!)主管部《门可以结《合本地实际制定【相应的实施细则【 第二十六条【  本实施办法【自发布之日起施【行此前出台的有关】规定与?本办法不一致—的以本实施办—法为准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