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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河南省住《房城乡?建设领?域违法违规行为【举报管理《实施办?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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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?南省住房《。和城乡建设厅关【于印发河南省住房】城乡建设领域—违,法违规行为举报管】理实施办法的—通知
豫建[【2015《]33号
各省辖!市,、,省直管县(市)住】房城乡建设》主管部?门有关?。风景名胜《区管理?机,构郑州航空港经济】综合:实验区综合执法局厅!机关各处室厅属各】单,位,
? 为规范住房】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!规行为举报管理工作!保障公民、法人【和其他组织行使举报!的权利依法查处违】法违规行《为依据住房城乡建】设部:住房城乡《建设领?。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!。管理办法结合全省实!际我厅制定》了,。河南:省住房城乡建—设领域违法违规行】为举报管理实施办法!现印发?给你们请《认真贯彻执行
河!。南,省住房城乡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】行为举报管理实施】办法
第一章 !总 则《。
第一《条 为进一步做】好全省住房城乡建】设领域违《法违:规行:为举:报管理工《作保障公民、法【人,和其他组织行使举报!的权利依法查—处住房?城乡建?设,领域违法、违规行为!根据有关法律、【法规和住房城乡建】设部住房城乡建设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!报管理办法》制定本实施》办法
第二条 】 本实施办》法所称违法》违规行为是指违【反住房保障、城乡】规划、房地产市【场、建筑市场、城】市建设、村镇建设、!标准定额《、工程质《量安全、建筑节能、!。墙材革新《、住:房,。公积金、历史文化】名城名镇名村和【风景名胜区等方面的!法,。律、法规和规章的】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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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全【省各级住房》城乡建设主管部【门、法律法规授权的!管理机构(包—括,。地,方人民政府》按照职责分》工独立设置的城乡】规划、房地产市场、!建筑:市场、城市建设、】园林绿化《等主管部《门和住房《公积金、风》景名胜区等法律法】规授权的管理—机构以下统》称主管部门)应【当明确?专门机构(以下统】称受理机构)负责举!报受理工作向社【会公布违法违—规行为举报信箱、网!。站、电话、传真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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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?条 凡向》。省住:房和城乡建设厅反】映住:房,城乡建设领域违法】违,规行为的举报受【理由省住《房和:城乡建?设执法监《察总队归口》管理:厅机关有关处室予以!配,合涉及日《常行政?许可和行《政监管等有关—工,作的:举报由相关业务处】室负责受理;涉及行!政处:罚的移交省住房和】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总!队处理
第五条】 举报受》。理,工作应当坚持—属地:管理、?分级负责、客观公正!。。、便:民高:效的原则保障—法律、法《规,、规:章的正?确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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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举报】受理:
第六条 【受理机构主要负责】违法违规《行为的举报》受理工作包括上【级机关督《办、转办同级机【关按程?序移送以及群众【反映的?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线!索
第七条 举!报人应?提供被举报人姓名】和单:位,名称、?项,目名称、具体位【置、:违法:违规事?实及相关证据等并】对,举,。报内容的真实性负】责,
!。鼓励通过《网上举报系》统、来信《、来电等方》式实:。。名举报逐级》举报以便《核,查有关情况》
第八条 受理!机,构在收到举报—后,进行:登记、分类应在7个!工作日内区分下【列,情形予以处理
! (一)】举报:内容详细线索清【晰属于受理》。机构法?定职责或检举下一级!主管部?门的由?受理机构直接—办理;
》 》 (二)《举报内容详细线【索清晰属于下级主管!部门法?定职责的转》下一级主管部门【办理;
》 : , (三)举报】内容不清线索—不明的经领》导批准暂存待—查如:举,报人:。继续提供有效线索的!。。。。区,分情:形处理;
【 (四)】举报涉及《党员领导干部及其他!。行政监察对象违【法,违纪行为的按有【关规定转送》。纪检监察机》关或机?构处理
第九【条 举报具有【下列情形之一的【受理:机构:不予受理登记后予】以存档
】 (一)不属于!主管部门法》定,职责范围的;
! (二【)无:实质性违法违规【事实或?举报对象《信息不明确》的;
》 《 (三?)下级主管》部门对举报事—项已经受理》且未超过办结—期限:或者处理终结—的;:
《 (四—)已向信访部门进行!举报处理终结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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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五)已经或【者依法应当通过【诉讼、仲裁》或者行?政,复议等法定途径解】决的;
】 , , (:六)同一举报事【项已经受理举—报人未提供新的违法!违规事实再次举【报的;
【 ? (七?)超出法律追溯【时,。限或者地域》管,辖的;
【。 ,。 (八)其他依!法不予受理》的情形
第—三章 《举报:办理
第》十条: :。由受理机《构直:接办理的案件受理机!构应:依照法律、法规【和河南省住房和【城乡建?设系:统行政?处罚规范(试行)进!行调查办理有关下级!主管部门应予以【配合
第》十一条 转下一级!主管部门办理的案件!。根据反映问题性质】的严重程度分督【查办理和转查办理两!种,方式下级主管—。部门应在《案件:办,结后及时上报办理结!果
? 《 (一)督查【办理对于反映问题性!质,比较严重《的案件可采取督【办的形式下级—主管:。部门上?报的报告应》包括以下《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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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! 1.?调,查,事项的?基本情?况;
》 【 2?.举报反《映问题的调查结论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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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3.存在的】违法事实及处理【情,况;
【 ? 4.主要】证据材料《、行政处《罚决定书、处罚【票据、整改》。证明资料等复印件】
— (二)转查办】理对于反映问—题性质?较轻的?一般案件可》采取转办的形式下级!主管部门上报—的报告主要包—括本:。条(一)中的1【、2、3项》
第十二条 【 举报件应自—受理之日《起60个工》作日内?办,结
— : 上级主管部门交】办的:举报件下级主—管部门应《当按照交办的—时限要求办结并按期!上报:办理结果《;情况复杂的经上级!主管部门《批准可适当》延长:办理时限《延长时限不得超过】30个工作日实施行!政处罚的依据相【。关法律法《规规定执行
【。第十三条 上级【主管部门应对下【级主管部门》报送的办理结果【进行审?核,凡有下列情形—之一:。的应退回重新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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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《一)转?由被举报单位—办理的;
】 (》。二)对违法违规行为!未作处理或处—理不当、显失—公正的;
— : (三—)违反法定程序的】
第十《四条 《举,报件涉及重大疑难问!题难以定性的各【级主管部门可根【据实际情《况组织集体研判必】要时可向《本级政府或》上级主管部》。门请示供定性和【处理时参考
第】。十五条 《 对存?。在违法违《规行为的举报依法作!。出,处理决定并落实到位!后方可结案
第】。十六条 《 举报人署名—或,提供联系方式的【。案件办?结后承办《单,位应当及时将办【理结:果告知举报人并做】。好相关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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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》 举?报件涉及两》个以上行政》。区域处理有争议【。的由共同的上一【级主管部门协调处】理,或直接调查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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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八?条 受理机构—应建立健全举报档】案管理制度立卷【归档妥善保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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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九条 上》级主管?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!主管:。部门举?。报管理?工,。作的监督检查对上级!督办、转办的举报件!不能按时结案—的,上级主管《部门应对下级—主管部门领》。导进行?约谈或现《。场,督办必要时对主【管部:门和责任人进—行通报批《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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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》 统计分析
【第二十条 各【省辖市、省直—管县(?市)受理机构应定期!统计分析本地区受】理举报?情况每半年以报【告的形式向省住【房和:城乡:建设:执法监察《总队上报受理—违法违规行为—的统计分析报告报告!内容应包括举报【的受理和分布情况】、举报反映》的主要问题和产【生问题的原因、【举报违法违规—。行为的办理情况【及下一?步工作?计划等?
第二《十一条 》各级主管部门—应建立违法违—规行为预警》预,报制度对《举报受理工作—情况和典《型违法违《规案件以适当—方式予以通报
第!五章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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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】负责办理举报的【工作人员严禁泄露举!报人信?息;严禁将举报情】况,。透露给?被举报人及》与举报办理无关人】员;严禁私》自摘抄、复制、【扣压、销毁举报材料!不得故意拖》延时间;凡与举报】。事项有利害关系【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!对于违反规定者根据!情节及其造成—的后果依法》给予行政处分;构】成,犯,罪的依法追》究刑事责任
【第,二十三条 任何单!。位和:个人不得打》击,、报复举报人对于】违反规定者按照【有关规定处理;构】。成犯罪的依法追【究刑事责任
【第二十四条 举报!应,当实:事求是对于借举报捏!造事实诬陷他人或者!以举报为名制造【事,端干扰主管部门正常!工作的依照法—律、法规规》定处理
第—二十五条 》 各省辖市、—省直管县(》市)主管部门—可以结?合本:。地实际制定》相应的实施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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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条 【 ,。。本实施?办法:自发:布之日?起施行此前出台的】有关:规定与本办法—不一致的以本实施】办法为?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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