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】。省住房城乡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!为举报管理》实施办?法
》河南省住房和—城乡:建设厅关《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城!乡建:设领域违《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!。实施:办,法的通知
豫建】[2015]33号!
各?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!市,),住房城?乡建设主管部门有】关风景名《胜区管理机》构郑州航空港经济】综,合实验?区综:合执法局厅机关各处!室厅:属各单位
! 为:规范住房城乡建【设领域违法》违规行为举报管理】工作保障公民—、法人和其》他组织行使举报的权!利依法查处违—法违规?行为依?据住房城乡建设部】住房:城乡建设领域—违法违规行》为举报管理办法【结合全省《实际我厅《制定了?河南省住《。房城:乡建设领域违—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!实,施,。办法现印发给你们】请认真贯彻执行【
河南《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!违法: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实!施办法
第一章 ! 总 则》
第一条 【为进:一步做好全省—住房:城乡:建设领域《违法违?规行为?举报管理工作保障】公民、法人和其【他组织行《使举报的权》利依法查处住房城】乡建设领域违法、违!规,行为根据有关法【律、法规和住房城】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!设领域违法》违规:行为举报管理—办法制定本实—施办法
第二【条 ?本实施办法所称【违法违规行》为是指违反住房【保障:、,城乡规划《、,房地产市场、建筑】市场、?城,市建设、村镇建设】、标准定《额、工程质量安全】、,建,。筑节能、墙材—革新、住房公积金、!历史文化名城名镇】名村:和风景名胜区等【方面的法律》、法:规和规章的行为
】
第三条 —全省各级住房城【。乡建设?主管部?门、法律法规授【权的管理机构(包】。括地方人《民政府?按照职责分》工独立设置的—城乡规划、房—地,产,市场、?建筑市场、城—市建设、园林—绿化:等主管部门和—住,房公积金、风—景名胜区等法律法】规授权的管理—机构以下统称主【管部门)应》当明确专门机—构(以下统称—受理机构)负责【举报受理工》作向社会公布—违法:违规:行为举报信箱、网站!、电话、传真—等
第《四条 ? 凡向省住房和【城乡建设《厅反映住房城—乡建:设领域违法违规【行为的举报受理由省!住房和城《乡建设执法监—察总队归《口管理?厅机关有《关处室予以配合涉】及日常行《政许可和行》。政监管?等有关工作的—举报由相关业—务处室负责受理;涉!及行政处罚的移交】省住房和《城乡建设执》法监察总队处理【。
:第五条? 举报受理工作应!当坚持属地管—理、分?级负责、《客观公正、便民【高效的原则》保障法律、法—规、规章的正确实施!
第二章 举】报,受理
第》六条 ? 受理机《构主要负责违—法违规?行为的举报受理工作!包括上?级机:关,督办、转办同级机】关按程?序移送以及群众反映!的有关违法》违规行为线索
】第七条 举—报人:应提供被举报—人姓名和单》位名称、项目名称、!具体:位置、违法违—规事实及相》。关证据等《。并对举报内容的真】实性负?。责
》 鼓励通过!网,上举报系《统、来信、来电【等方式实名举报逐级!举报以便核查有【关情况?
:第八:条 受《理机构在《收到:举报后进行》登记、分类应在7个!工作日?。内区分下列情形予以!处,理
《 (一)】举报内容详》细线索清晰属于受】理,。机构法定职责—或检举下《一级主管部门的由受!理机:构直接办理;
! (—二)举报内》容详细线索》清晰:属于下级主管—部门:法定职责的转下【一级主管部门办理】;
:
—。 (:三)举报内容不清线!索不明的《。经领导批准》暂存待查如举报人继!续,提供有效线索—的区分情形处理【;
《 , (四—)举报涉及党员领导!干部:。及,。其他行政《。监察对象违》法违纪行为的按【。有关:规定转送纪检—监察机关或机构处】理
第九条 】举报具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受理机构不予】受理登记后予—以存档
— , (一)【不属于主管》部门法定《职责范围的》;
— ?。(二)无《实质性违法违—规事:实或举?报对象信息》不明确的;》
》 (三)下级】主管部门对举—。报事项已经受—。理且未超过办—结期限或《者,处,理终:结的:;
— (四)已【向信:访部门进行举报【处理终结的;
! ? (五)已经或者!。依法:应当通?过,诉讼、仲裁》或者行政复议等【法定途?径解决的;
【。 (六)!同一举?报事:项已经受《理举报人《未提供新的违法【违,规事实再次举报的;!
,
(七!),超出法律追》溯时限或者地域管辖!的;
【 (八》)其他依《法,不予:受理的情形
第三!章 举报办—理
第十条 】由受理机构直接【办理的案件受理【机构应依照法律、法!规和河?南省住房和》城乡建?设,系统行政处罚规【范,(试:行)进?行调查?办理有关下级—主管部门《应予以配合
【第十一条 转下】一级主管部门办【理的案件根据反【映问题性质的严重程!度分督查办理—和转:查办理两种》方式下级主管部门应!在,案件办结《。后及时上报》办理结果
】 (一)【督查办?理对于反《映问题性《质,比,较,严重的案件可—采取:督,办的形式下级主管部!门上报?。的报:告应包括以下内容
!
— 1.调】查事:项的:基本:情况;
】 》 2?.举报反《。映问题的调查结论;!
— : 3.存【在的违法事实及处】理情况;
! 《 4.主要【证据:材料、行政处罚决定!书、处罚票据、整】改证明资料等复印】件
!(二:)转查办《理对:。于反映问题性—质较轻的一般—案件可采取转办的】形式下级主》管部门上报》的报告主要包括本条!(一)中的》1、2?、3项?
,
第十二条 【举报:件应自受理之日起6!0个:工作日内办结
!。 ? , 上级主管》部门交办的举报件下!级主管部门应当按照!交办的?时,限要求办《结并按期上报—办理结果;情况【复杂的?经,上级主管部门批准】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!延长时限不得超过3!0个工作日实施行】政处罚的依据相关法!律法规规定执行【
第十三条 上】级主管部门应—对下级主管》部门报送的》办理结?果进行审核凡—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应退《回重新办理》
【 (一)转由被【举报单位《办理的?;
— (二)对违】法违规行为未作【处理或处理》。不当、显失公正的;!
? , ? (三)《违反法定《程序的
第十四条! 举报件涉及重】大疑难问题难—以定性的《各级主管《部门可?根,据实际情况组织集体!研判必?要时:可向本级《政府或?上级主管《部门请示供定性和】处理时参考
【第十五条 对存在!违法违?规行为的举》报依法作出处理决】定并落实《到位后方可结案【
,
第十六《条 举报人—署名或?。提供联?系方式的案件办结后!承办单位应当及时】将办理结果告—知举报人并做—好相关记录》
,
,第十七条 —举报件涉及》。两个:以上行政区域处理有!争,议的由共同》的上一级主管部【门,。协调:处理或直接》调查处?理
第十八条【 受理?机构应建立健全举报!。档案管理制》度立卷归《。档妥善保管
【第十九条 上【级主管部《。。门应当?加强对下级主管部门!举报:。管理工作的监—督检查对上》级督办、转办的举报!件,不能:按时:结案:的上级主管部门应】。对下级主管》部门领导进行—约谈或现场督办必】要时对主管部门和责!任人进行通报批评
!
第四?章 ?统计分析
第【二十条 各省【辖市、省直管—县(市)受》理机构应定期统计】分析本地区受—。。理,举报情况《每半年以报告的形】式,。向,省住房和城》乡,建设执?法监察总队上报【受理违法《违规行为的》统计分?析报告报《。告内容应包》括,举,报的受理和分布情况!、举报反映的主要问!题和产生问题的【原因:、举报违法违规【行为的办理情况及】。下一步工作计—划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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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— 各?级主管部门应建【立,。违法违规《行为预警预报制度】对举报受理工作情况!和典型违法违规案】件以适?当,方式予以通报
】第五章 附则
!。第二十二《条 负责》办理:举报的工作》人员严禁泄露举【。报人信?息;严禁将举—。报情况透《露给被举报人及【与举报办理无关【人,员;:严禁私自摘抄、复】制、扣压、销毁【。。举报材料《不得故意拖延时间】;凡与举报事项有】利害关系的工作人】员应当回避》对于违反规》定者根据《。情节及其《造成的后《果依:法,给予行政处分;构成!犯罪: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
第二十三条 !任何单?位和个人不得—打击、报复》举报人?对于:违反规定者》按照有关规定处理;!。构成:犯罪:的依法?追究刑?事责任?
第二十四—条, , 举报?。应当实事《求,是,对于借举报捏—造事实诬陷他人或者!以举报为名制—。造事端干扰主管【部门正常工作—的依照法律、法规规!定处理?
第二十五条 !各省辖市《、省直管县》(市)主管部门【可,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!相,应的:实施细则
第【二十六条 本【实施办法自发布之】日起施行此前出台】的有关规定与本办】法不一致的》以本实?施,。办法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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