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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河南省》住,房城乡?建设领域违法—违规行为举》报管理实施办法 ! 河南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!关于印发河》。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!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!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! 豫建[20【15]33号 【 各省辖市》。、省直管县(市)】住房城乡建》设,主管部门有》关风景?名胜:区管理机《构郑州航空港经济】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!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!各单位  — ,  为规《范住房?城乡: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!为举:报管理工作保—障,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】组织行使举报的【权利依法查处违法违!规行为依据住—房城: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!。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!举报管理办》法结合全《省实际我《。厅制定了河南省住】。房,城乡建设《领域违法违规行为】举报管理实施办法】现印: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!执行 河南省住】房城乡建设领域【违法违规行为—举报管理实施办法 ! 第一章  总 】 则 第一条 】 ,为进一步做好全【省住房城乡建—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!举报管理工作—保,障公民、法》人和其他组》织行:。使举报的权利—依法查处住》房城:乡建设?领域:违法、违规》行为根?据有关法《律、法规和》住房城乡建》设部住?房城乡?建设:领域违法违规行【为,举报管?理办法制《定本:实,。施,。办法 第二条【  本实《施办法所称违法违】规行为?是指:违反住房保障—、城乡规划、房地】产市场?、建筑市场》、城:市建设、村镇建设】。、标准定额、工程】质量:安全、建筑节—能、墙材革新、住】房公积金、历—史文化?名城名镇《名,村和风景《名胜区?等方面的《法律、法规和规【章的行为《 第三条  全】省各级住房城乡【建设:主管部门、法—律法:规授权的《管,理机构(包括地方】人民政府按》照职责分工独立设】置的城乡规划、【房地产市场》、建筑市场、城市建!设、:园林绿化等主—管部门和住房—公,。。积金、风景》名胜:区等法律法规授权的!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主!管部门)应当明【确专门机构》(以下统称》受理机构)负责举】报受理工作向—。社会公布违法—违规行为《。。举报信箱、网站、】电话、传《真等 第四条  !凡向省住房》和城乡建设厅—反映:住房城乡建设领域】违法违规行为—的,举报:受理由?省住房和城乡建设】执法:监察总队归口管【。理厅机关有关处【室予以配合》涉及:日常行?政许可?和行:政监:管等有关工作的举报!由相关业务处室【负责受理;》涉,及行政处罚的—移交省住房》和城乡建设》执法监察总队处理】 第五条  举报!受理工?作应当坚持属地【管理、分级》。负责、客观公正、】便民高效的原则【。保障法律《、法规、规章的【正确:实施 第二章 】。 举报受理 — 第六条 》 受理机构主要负】责违:法违规行为的举报】受理工作包括上级】机关督办、转办同】级机关按《程序移?送,以及群众反映—的有关违法违规【行为线索 —第七条 《 ,。举报人应提》供被举报人》姓名:和,单位:名称:。、,项目名称、具体【位置、违法违规【事,实及相关证据等并对!举报内容《的真实性负责 【  》 ,  鼓励《通过:网上举?报系:统、来信、来电【等方式实名举报逐】级举报以便核查有】关情况 第八【条  受理机—构在收?到举报后进行—登记:、,分类应在7个工【作日内?区分下列《情形予以处理—。     (!一,。)举报内容详—细线索清晰属于【受理机?构法定职责》或检举下一级—主管部门的》。由受理机构直—接办理; 】。    (》二)举报内》容详细线索》清晰属?于下级主《管,部门法定职责的转下!一级:主管部门办理;【   —  (三《)举报内容》不清线索不明的经】领导批准暂存—待查如举报人继【。。续提供有《效线索的区分情【形处理?; ?     (四】)举报?。涉及党员领导干【部及其他《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!纪行为的按有—。关规:定转送纪检监察机】关,或机构处理 【第九条? , 举报具有下—列情形之一》的受理?机构不予受理登记后!予以:存档 —    (一)【不,属于主管《部门法定职》责,范围的; 】    (二)【无实质性违法违规】事实或举报对—象信息不明》确的; —     (三)下!级主管部门》对举报事项已—经受理且未超—过办:结期限或《者处理终结的—。; : ?  :  (四《)已向信访部门进】行举报?处理终结的; 】    》 (五)已》。经或者依《法应当通过诉—讼、仲裁《或者行政《复议等法定途径【解决的; —     —(六)同一举报事项!已经受理举》报人未提供新—的违法违规》事,实再次举报的; 】 ?    (七)【超,出法:律追:溯时限或者地—域管辖的《; 《 ,    (八)【其他依法不予受理】。的情形? 第三章》  举报办理 【 第十条 》 ,由受:理机构?直接:办理的案件受理【机构:应依照法律、法规】和,河南省住《房和城乡建设系统】。。行政:处罚规范(试行)】进行调查办理有关下!级主管部《。门应予以《配合 第十一条 ! 转下一级主管【部门办理的案件【根,据反映问题性—质的严重程度分督查!办,理和转查办理—两种:方式下级主管部门】应在案件办结—后及时?上报办?。理结果   !  (?一)督查《办理对?于反:映问题性质比较严重!的,。案件可采取督办的】。形式下级主管部【门上报?的报告应包》括以下内《容, ?       【  1.《。调查事项的基本情】况; 》         !2.举报反映问题】。的调查结论;— ? ,。。。     》 ,  3.《存在的违法事实及处!。理情况;  !    《   4.主—要,。证据材?料、行政处罚决定】书、处罚票据、整】改证明资料等—复印件 《 :   ?  (二)转查【办理对于《反映问题性质较轻的!。一,般案:件可采取《转办的形式》。下级主管《部门上?报的报告主要—包括本条(一)中】的1、2、3项 】。。 第十二条  举】报件应自《受理之日起6—0个工作日内办结 !   》  上?级,主管部门交办的举】报,件下:级主管部门应当按照!交办的时《限要求办结并按【。期,上报办理结果—;情况复《。杂的经上《级主管部门批—。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时!限延长?时限不得超过30】。个工作日《。实施行政处》。罚的依据相关法律法!规规:定执:行 ?第十三条 上级【。主管:部门应对下级主【管部门?报送的办理结果进】行审核?凡有下?。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回!重新办理 】   ? (一)转由被举报!单位办理的; 【     (二!)对:违法违规行为未【作处:理或处理不当、显】失公正的《; 《     (三)违!反法定程序的 】。第十四条  举【报件涉及重大疑难】。问题难?以定性的各》级主管部门可根据】实,际情况组织集体研判!必要时可向本—级,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!。请示供定性和处理时!参考 第十五条】。 ,。 对:。。存在违法违》规行为的举》。报依法作出处理【。决定并?落实:到位后方可结案【 第十《六条  举报人署】名或提供联系方式的!案件办结后承办单】位应:当,。及时将办《理结果告知举报【人并做好相关记录 ! 第十七条  【举报:件涉及两个以上行】政区域处理有争议的!由共同的上一—级主管部门协调处】理或直接调查处【理 第十八条 受!理机:构应建立健全举报档!案,管理制度立卷—归档妥?善,保管 第十九条 ! 上级主管部门【应当加强对》下级:主管部门举报管理】工作的?监督:检查:对上级督办》、转办?的举报件不》能按时结案的上级】主,管,部门应对下级主【管部门领导进行约】谈或现场督办必要】时对主管部门—和责任人《进,行通报批评》 第四章  统】计分:析 第二十—条  各省辖市、】省直:管县(市)受理机构!应,定,期统计?分析本地区》受理举报情况每【半年以报告》的形式向省住房和】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总!队上报受《理违法违规》行为的统计分析【报告报告内》容应包?括举报的受理和【分布情况《、举报反映的—主要问题《和产生?问题的原因、举【报违法违规行—为的办理情况—及,下一步?工,作计划等 》 第:二十:一条  各》。级主管部门》应建立违法违规行为!预警预报《制度对举报受—理工作?。情,况和:典型违法违规案件】以适当方式予以通】报 : 第五?章 : 附:则 :。。。 第二?。十二:条  负责办理举】报的:。工作人员严》禁泄露?。举报人信息;严【禁,。将举报情《况透露?给被举?报人及与举报办理】无关人员;严禁私自!摘抄、复制》、扣压?、销毁举报材料不得!。故意拖延时间—;凡与?举报事?项有利害关》系的工作《人员应当回》避对:于违反?规定者根据情节及其!造,。成的后果《依,法给予行政处分;】构成犯罪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 第二十三【条  任何单位【和个人?。。。不得打?击,、报复举报人对【于违反?规定者按照有关规定!。处理;?构成犯?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 第【。。二十四条  举【报应当实事求—是对于借举报捏造】事实:诬陷他人或者以【举报为名制》造事:端干扰主管部门正常!工,作的依照法律—、,法规规定处》理 : 第二十《五条  各省辖市】、省直管县(市)主!管,部门可以结合本地】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!细则 第二十六条!。  本实施办—。法自:发布之日起施行此】前,出台的有关》规定: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!本实施办法》为准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