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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!建,筑施工?现场扬尘防治管【理暂行规定 】 河南省住房—和城乡建设厅—关于印发河南省建】筑施:工现场扬尘》防治:管理暂行规定—的通知 豫建建】[2014]8【3号: 各?省,辖市、?省直管县(市)住房!和城乡建设局(委)!郑州航空《港综合经济实验【区市政建设环—保局   —  为贯《彻落实省《委、省政府》。关于大?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!。关部:署进一步加》强建筑施工扬尘【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!境质量?我厅制?定了河?。南省建筑施》工,。现场扬尘防治管【理,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!。们并就贯《彻,落实:。的有关事宜》通知如下 —一、切实《增强做好建》筑施工?扬,尘防治工《作的责任感和—使命:感 《 ,    建》筑扬尘是造》成大气?污染的重《要因素之一大气污染!。。防治工作事关人民】群众的身心健康事关!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!事关党和政府形【象各:级住房?城乡建设主管部门】务必站在《讲政治、为民生的高!度充分认识》建筑扬尘防治工【作的重?要性和紧迫性以坚定!的态度?有力的措施扎实【推动:建筑扬?尘防治工《作开展 二、狠】。抓建筑扬《尘防治工作措施【落实   】  各级住房—。城乡建设主管—部门要切《实加强对扬》尘防治工作》的领导进《一步明确工作—。。责任细?化工作?措施严?。格监督执法认真【落实有?。关法律法规和—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!扬尘:防治管理暂行规定】对建筑扬尘防治工作!开展不力的单位和责!任人要依法》依规严肃处理 【 三、大力营造【保护大?气环境的良好氛围 !。 ,。     —。。各级:住房城乡建设—主管部门要充—分利用报纸、广播、!电视、?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!宣传建筑施》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重!大意义着力宣—传扬尘?防治工作的》。先进经验《和,先进典型对》。违反法律法规和【有关规?定造成严重》扬尘污染的》单位和项目进行曝光!充分发挥新闻媒【体,。的舆论导向和—监督作用 四【、,切实落实《扬尘防治工作—责任    ! 各级住房城乡建设!主管部门要将建【筑扬尘?防治:工作纳入对下级部】门,、所属单位、—管,理对象?的工作责任目标考核!体系中加大考—核权重定期考核强化!激励:约束扎实推》动扬尘防治责任层层!落实对扬尘防治【工作措?施,得力、?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!通报表?扬;对完不成—。扬尘防治《工,作目标的单》位给予通报》批评或约谈并—取消:评先资格;》对工作消极被动【存,在问题?较多的单位要予【以严肃?问责 2014】年8月11日— :河南省?建筑施工《现场扬尘《防治管理暂行—规定 第一条 为!贯彻落实省》委、省政府关于大气!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!部署进一《步加强建筑》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】有效控制《。。建筑施工扬尘—污染提升文》明施:工水平保护和—改善空气质量根据】中,华人民?共和国大气污—。染防治法、建设工】程安全生产管理【条例:、建筑施《工安全检查标—准、建筑《施工:现,。。场环境与卫生标准】和河南省建设工程施!工现场管理》标准等法律法规【、标准的有关规【定按照河南》省人民政府》关,。于印发<河南省蓝天!工程行动计》划>的?通,知要求结合我—省,实际制定本规—定 :。 ,第二条 凡在本省】行,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现!场进行建筑工程施】工活动?(含工程拆除)以】及,与建:筑工程施《工活动?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均!须遵守?本规定   !  本规定所称建】筑施工?现,场,。是指进行房屋建筑】和市政工程》施,工活动?。的场地?或待建场地 — 第三条《 建筑施《工现场施工扬—尘防治工作》坚持“?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!”和:“,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!原则:     河!南省住房和城乡建】设,厅负:责对全省建筑施工现!场扬尘防治》工作:。实施监督指导 【。    — 各省辖市、—省直管县(》市)住房城乡建【设行政主管》。部门负责对本—辖区内?的建筑施《。工现场扬尘》防,治工作实施监—督,管理 第四条 建!设单位?应当将施工》扬尘防治费用—。列入工?程造价在工程施【工,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!现场扬尘防》治的具?体要:求在与中标单位签订!的施工合同中明确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!。内容   】  :建设:单位:。应将扬尘防治措施】向当地住房城乡建】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!。按照国?家有:关规定提交保证金督!促施工单位落—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!并共同承担责任【 第五条 施工】单位:是实施施工扬尘防治!工作:的责任主体》应制定本企业施工扬!尘防治工作》。管理制度《和落实?措施保证《扬尘治理所需费【用的投入加强扬尘治!理工作?检查:。考核根据建筑施工】现场扬尘《防治情况《对项:目部:予以奖惩项目负责】人是施?工,。现场扬尘防》治工作的第一—责任人对工地—实行统一协调—。和管理负责成立【现场扬尘《治理管理机构明确人!员和责任按照承包】范围制定建》。。筑施工现场》扬尘防?。治措:施,并落实到位组织开】展施工现场扬尘防治!的日常检查》工,作 第六条 实】行施工总承》包的总承包单位对】施工现?场扬尘防《治工作负《总责:;总承包单位进【行工程分《包的应明确分包单位!扬尘防治工作责任】并加强对分包单位】扬尘:。防治工?作的管理;分包单位!应服从?总承包?单位的管理》做好相关施工活动范!围内的扬尘防治【工,作    】 ,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!程的扬?。尘治理?。工,。作承担连《带责任 》第七条 监理单位应!当加强对施工—。单位扬尘防治工【作情况?的检查督促施—工单位?落实:扬尘:防治措施《;对造成建》筑施:工,扬尘的?行为及?时制止对不服从【管理:的及时向建设单位】或工程所《在地建设《主管部门报》告 ?第八条 暂时不【能开工的建设—用地或施工过—程中由?于,特殊原因《造成停工施工单位】撤离施工现场—的其现?场扬尘防治工作由建!设单位负《责;:建设:单位不?确定:的,。待建场地其扬尘【防治:工作由享有土地【使用权的《单位负责 —第九:条 施工单位应加强!环境保护法律法【规及有关管理规定的!宣传并将扬尘—防治等环境保—护知识纳入工人【上岗:前的培训教》育内容对所有进场人!。员进行环保》教育作业前对工人】进行扬尘《污,染防治措施的技术交!底 第《十条 所有建筑施工!现场四?周必须按国》家,有关标准规定—设置连续围挡围【挡设置高度不低于1!。.8米(临主干道围!挡不低于《。2.5米)市区【建筑工程施工现【场应:使用坚固、美观、】可周转使用的硬质施!。工围挡?拆除工地必须—设置隔离围挡—围,挡应封闭严密 【 第:十一条 建筑施工现!。场出入?口必须设《置车:辆冲洗池和定—型化车辆自》动冲洗装置保证运】。输,车辆:不带:泥上路?施工现场主要道路】应适时洒水》和清扫防止扬—尘, 第十二条 建】筑施工现场要设置排!水管网并设沉—淀,池施工废水及雨【水经过沉淀》池沉淀后方可排入】城市排水系统排【水,设施应处于良—好的使用状态沉淀】。淤泥要及《时清除?或集中?存放:。 第十三条—。 建筑?施工现?场出入口、场—内主要道《路及生活《区、工作区必—须进行地面硬化确保!地面坚实平》整;闲置场》地应进行固化、绿化!等防尘处《。理建筑材《料、构件、料具【应按照施工》总平面图划定的【区域:。堆,放整:齐水泥、石》灰、石膏《、砂土等易产—。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!闭存放不能密闭【的应当在其周围设】置不低于堆放—物高度的严密围挡】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!。止扬:尘并:悬挂标示标》牌 ?第十四条 在全省】范,围内积极推》广使:用预拌混《凝土和预拌砂浆【力争做到能用尽用 ! ?    城市建成】区内的建筑工程【施工现场应当—使用预?拌混:凝土和预拌砂浆禁止!现场搅拌混》。凝,土和配制砂浆 !    《 预拌混凝》土和预拌砂浆生产】场地扬尘防治—工作应按照建—筑施工现《场的有关要求执【行 第十五条 】建筑施?工现场在进行土【方开挖、回》填、转运作业前应】对,可能造成的扬尘【污染程度进行判定在!正常施?工情况下不能—有效控制扬尘—的应当对拟作业【的土方事先采取【增加土方湿度—等处理措施》以有效减少》扬,尘污染  】  : 施工?过程中?应当采取有》效降尘防尘措—施多:余土方应及时清运】出场现场堆置需要回!填使用?的土方应进行表面】固化和覆盖 第十!六条 出《现五:级及以上大》。风天气必《须采取防扬尘—应急措?施,且不得进行土方【开挖、回填、转运作!业及工程拆》除等作业 第十】七条 ?在建工程外脚手架必!须采: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密!目网进?行全面?封闭并?保持严密整洁;楼】层内清理施工垃圾应!采取先洒水降尘【后清扫的作业方【法并使?。用封闭?式管:道或装袋(或—容器)使《用垂直升降机械【清运严禁高处随意抛!撒    】 施工单位应当采取!各种措施合理利用资!源防止浪费减少建】筑垃圾的《。产出量 第—十八条? 建筑施工现场施工!垃,圾应集中《、分类?堆放严密遮盖及时】清运生活垃圾应【采用封闭式》。容器存放日产—日清施工《现场内?严禁随意《丢弃和焚烧》。各类废弃物 !。    施工单【位必须建《立,。施,工现场保《洁制度有专人—负责保洁工作及【。。时洒水清扫做到【工完场清道路清洁】 第十《。九条 施工单位选】用的土方或工地垃】圾运输车辆应—。当为密?闭式或有覆盖—措施的运输》车辆;?泥浆运输车辆必须选!用全密闭式车—辆施工总承》包单位?应对施工现场—运输:沙,石、:灰土、?渣土、工程土、泥】。浆等散体物料的车辆!封,。闭严密情况进行监督!检查防止遗洒—飞扬: 第二十》条 省辖市》城市主城区内建【筑面积?在1万平方米以上】的建筑施工现场主要!扬尘点应安装—视频监控装》置实施施工全—过程实时监控—;1万平《方米以下的建筑施】工现场提《倡并鼓励安装—视频:监控装置各》地住房?城乡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》可结合当《地情况制定分步【实施计划逐步覆盖】到所有?施工现场 》 第二十一条 建】设单位(拆除—工程发包单位)实施!工程拆除应当与拆】除施工单位》签订拆除施工合同】明确拆除过程中安】全管理及扬尘防治责!。任 第二十二条】 拆除工程施工前】拆,除发包单位应当制】。定,扬尘控制方案并【报当地住房城乡建】设行政主管部门【。备案;未制定—扬尘控制方案—的不得进《行拆除作业拆除作业!前,及作业过程中应【当采取喷《淋降尘措施建筑【物或构筑《物拆除后《形,成的建筑《垃圾应进行全部【覆,盖,并在10《日,内清运完毕;10日!内不能清运完毕【。的应到当地住房【城乡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说明原》因并报请延期延【期时间不得超—过10日建筑垃圾】清,运时易造成扬—尘的应?采取降尘《措施 第二十三】条 拆除工程—。建筑垃圾清运完成】后不能及时开工【建设的场地必须采取!地面喷?水、固化硬化等【有效措施防止场地】扬,尘,;,超过3?个月的应当》进行绿化 第二十!四条 住《。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应积极组织【开展绿色工》地创建活动切实加大!对建筑施工活动【。中扬尘污染治理【工作:的监督检查力度依】。法依规严厉惩—治不:采取:有效扬尘防控—措施导致扬尘污【染的责?。任单位 》第二十五条》 违反扬《尘治理有关法律法规!及本规?定,。由县级?以,上住房城乡建—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!改正并依法》对建设单《。位或施工单位给予】行政:处罚 第二十【六,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!单位应认真对待【公众针对《施,工现场扬尘》污染:问题的反映》和投诉积极采取整改!措施消除扬尘污染】各级住房城乡建【设行政主管》部门应当设》立建筑施《工现场?扬尘污染举报投【诉电话?及时受理并落实投诉!举报 ? 第二十七条 住房!城,乡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要建》立严格的《工作督导机制—加强对所辖》各市、?县、(区)建筑【施工现场扬尘治【理工作?。的督导和考核对工】。作中发现《的突出问题》要挂牌督办、限【期整改 第—二十八条 》住房城乡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!及,时总结?推广建筑《施工:现场扬?尘防治工作中好的】经验和做法》;对:施工现场扬》尘治理工作中表现】突,出,的单位和《项目:给予表彰和鼓—励;对防治》工作不?到位:造成施工扬尘污染】严重的单位》和,项目给予《通报批评、公开曝】光 第二》十九条 本规定自】颁布之日起实施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