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 ,。 , 第《三,。章 施工现场规定! 第十条 !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!现场醒目位置设【置文:明施:工铭牌?   《  施工《铭牌应?当标明下列内容 】    《(,一)建设工程项目名!称、工地《四周范围和面积【; ?   (《二):建设单位《、设计?单位、施工单—位、监理《单位名称、相关负】责人姓名及联系电】话;    (三!)开工、《竣工日期和》监督电话; —  :  (四《)夜间施《工时:间和许可、备—案情况; —   (《五)文明施工—具体措施;  】  (六)其他【依法:应当公示的内容; ! 第十一—条 : 施工?现场四周《应当设置连续、封闭!的围档建设工程施】工现场围档的设【置应:当符合下《列要求   【 (一)围档—要,求坚固、稳定—、统一、整齐、【美观;?   《 ,(二)城市规划区】内的:居住密集区以及【主要道路和景观区】域的施工现场围档】高,度不低于2.5米;!其他区域《施工:现场的围档》高度:不低于1.8米 !。   (《三)施工现场主【。要出入口的》围档大门应当—采用封?闭,门扇设置《应当符合消防要求其!宽,度不得小于6—米;: :   (四》)市政工程、道【路维:修及地下管》线敷设工程施工现场!围档可?以连续设置也可以按!工程进度分》段设置其围档不得低!于2米特《殊情况不《能,进行围档的应当设】。置安全?警示标志并在工程险!要处采取隔离措【施; ?    《(五)?拆除工?程应:当在拆除前采用金属!板,材,。做临时围档拆除完成!后设置?符合本规定要—求的围档;   ! ,(,六)距离住》宅、医院、学—校等建筑物不—足,5,米的施工现场—应当设置具》有降低噪声功能的围!档 第十二条! 除管线》工程以及《爆破:拆除作业外》施工现场《脚手架外侧应当设】置整齐?、清洁且符合要求】的绿色密《目,式安全网   】 , 城市主要道路和景!观区域两侧的施工】现场:其脚手架外侧鼓励】采,用色彩与《周边环境相协调的】不透尘?材质进行安全—防护     】。脚手架?杆件应?当涂上规定》颜,色的警?示,漆并不得有明显【。锈迹 第【十三条 》施工单?位在施工中除应【当遵守有关防治噪】声和扬尘污染—的法律、法规—和规章外还应当【遵守:以下规定 —   (一》)易:产生噪声的作业【设备应?设置在施工现场中远!离居民区的》一侧并在设有隔【音功能?的临时?。房屋:、工棚内操作;【    》(二)?夜间施工不得—进行捶打《、敲击和锯割等作业!; :    (三)在】施工现场未经—批准不得进行砼搅拌!严禁敞开式搅—拌作业 — ,。第十四条 —施工单位进》。行渣土处《置,或者房屋拆》除爆破作业时—应当遵守以下—规定    【(,一)气象预报—风速:达到5级以上的时段!应当停?止房屋爆破或者房屋!拆除作?业    (二)!拆除房屋或者进行】房屋爆破时应当【对被拆除或者被【爆破的房屋进行洒水!或者喷淋;人工拆除!。房,屋时实?行洒水或者喷淋【措施可?能导致房屋结构疏松!而危及施工》人员安全的除外【    (三)】在施工现场》必须设置车辆—清洗:设施:以及配套的排水、泥!浆沉淀设施;—运输车辆在除泥、冲!洗干:净后方可驶》出施工现场 — ,   (四)对建】筑垃:圾在48小时内不能!完成:清运的应当采取遮盖!、洒水等防尘措施】    (五)】在施工?现场处置工程渣土时!应当进行洒水或者】喷淋施工产生的渣土!、泥浆?及,废弃物应当随产【随清暂存的》渣土应当以围档形式!。集中堆?放,并全部遮盖不得【。露天存放不得让其外!溢 : ,    禁》止将建筑物内的【垃,圾向外凌空抛撒 !   (六)—。施工单位运》输,工,程渣土、泥浆、建】。筑垃圾及砂、石【等,散,体建筑材料应当采】用密闭运输》。车辆:并按指定的时间和】。路线行驶不》得沿:途,丢弃、遗《散 《 第十五条 【城市道路工程、管】线工程施工经批准】需要开挖《沥青、混凝土等路】。面的施工单位应当按!照有关规定采用覆罩!法作业方式  】   在城市—道,路上开挖管线沟【槽、沟坑当日不能】完工但道路需—要作为通行道路的】施工:单位应当在该道【路上:覆盖:钢板并将钢板嵌【入路面使其与路面】保持平整 【 第十六条 施工!单位进行《电焊作业或》者夜间施工使—用灯光照明的应当】采,取有:效的遮蔽措》施 : 第十七—条 建设工—程施工现场》应当设置沉淀池和排!水,沟(管)网确保【排水畅通  【  : 施工单位应当【。对工地泥浆进行【沉淀后?排放禁止《直接将工地泥浆【排入城市排水管网】或者:河道 》 第十八条 除抢!修、抢险工程外【建设工程或者房屋】。拆除需要在夜间2】2时至次日凌晨【6时施工的》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有!关规定事先向建设行!政管理?部门备案向环境保】护,管,理部门办理夜间施】工许可手续 【 :第十九?条 建《。设工:程的外立面紧—邻人行道、车—行道或过道》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道!路上方搭建坚固的安!全天棚并设》置必要的警示—。和引导?标志 《    工程建【设需要在街道两【侧和公共《场地:临,时堆放物《料搭建非永久—性建:筑物、构筑物或者】其他设施的必须在征!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!定办:理审批?手续     工!。程建设需要占—用、:。挖,。掘道:路或者跨越、穿【越道路架设、增设管!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!市建设?行政:主管部门的同意;】。影响交?。通安全的还》应当征得公》安机关交《通管理部门的—同,意;施工单位应【当在经批准的路段】和时间内施工—作业并?在距离施工》作,业地点来车方—向,的安:全距离位置设—置明显?的,。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!护措施;施工作业完!毕应当?。迅速:清除因?施工产生的》道路障碍物消除安全!隐患 》 第二?十条 施工现场】设,置生活区的应当【符合:下列规定 》    (一)生】活区和作《业区分?隔设置;   】 (二)设置—饮用水设施; 】   ?(三)设置盥洗【池和淋浴间;—    (—四)设置水》冲式或者移动式厕所!并由专人负》责冲洗和消》毒高层建筑施—工超:过八层应当每隔四层!。设置简易厕所; 】 ,   (《五)设置垃圾—容器生活垃》圾应当?。放,置,于,垃圾容器内》并做到日产日清;】 :   (六)在【生活区设置食堂及就!餐,场所:的应当符合卫生管】理规定?制定并实施》健全的生活》卫,生和预防食》物,中毒管理制度;【  ?  (七)在生【活区设置《宿舍的应当建立健全!宿舍管理《制度;宿舍内净高】不,得低于2.4米走道!。宽度不得小于0.9!米,床,铺不:得超过两层严禁使】。用通铺;宿舍内【应设置生活》用品专柜;宿舍【必,须,安装可开启式窗户】每间宿舍《住宿人数不得超【。过16人《 :    严禁在尚】未竣工的建筑物内】设置员?工集体宿舍》 第二—十一条 》施工:现场搭建的临时建】筑,物应当采用》轻钢结构标准—型,拼装活动板房搭【建高度?不得超?过三层并设置符合】安,全规定的通道和钢】制楼梯禁止搭建【。。木结构房屋、帐篷及!利用:现场围档搭建临时】建筑物或设施 ! 第二十《二条 ?。 建设工程竣工备案!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!规定及时拆除施工现!场围档?和其他施工》临,。时设:施平整施工》现场清除《建筑:垃圾、工程》渣土及其他废弃物】  ?   施工现场【范围内存《。在施工作《业或尚未清理工场的!不得拆除现场围档】因施工需要拆除的】应当设置符合规定的!临时:围档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