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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土地管理】条例 (199【9年12《月,18日黑龙》。江,省第:九届人?民代:表,大会常务委员会【第十三次会议通过】 根据201—3年12《月13日《。黑龙江省第》十二届人民代表【。大会常务委员会第】七次会议关于废止和!修改<黑龙》江省赌博处》罚条例>等》十九部地方性法规的!决定第一次修—正, 根据2015【年4月17日黑龙江!省第十二届人—民代表大《会常务?。委员会第十九次会】议关于废止和修【改<黑龙《江省文化市场管【理,条例>等五十部地】方性法?规的决定第二次【修正 根据》。2016年1—2月:。16日省十二届【人大常委会》。。。第三十次会议—黑龙江省人民代【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!于废止和修改<黑龙!江省:特种设备安全监察】条例>等44—部地方性法》规的决定《。第三次修《正 根?据2018年—6月28日黑—龙江省?第十三届人民代表】大会常务委员会【第四次会议黑龙【。江省:人民代?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关于废止和修改【<,黑龙江?省农作物《种子管理条例>等】63: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!第四次修正)  】 第一章 》总 则 第一—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!和国土地管理—法及有关法律、【行政法规的》。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!定本条例 》第二条 在》本,省行政区域内—土地所有《权、使?用权:的,确定和变《更土地调查、登记和!统计土地规划、保护!、利:。用和监督土地征收】。或者征用、土地【使用权交易、—土地用途改变以【。及土地所有权、【使用权争议》的处理等必须遵【守本条例 第三条 !省人民?政府土地行政—主管部门统一—负责全省《土地的管理和监【督工作 《市(行署)、县(含!县级市下同)人民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】部门根据本条例【的规定负责本行【政,区域内土地》。的管理和监督工【作 设区《的市人?民政府土地行政主】管部:。门对市辖区及其乡】(含:镇下同)、县人【民政府土地行政【主管部门对乡的【土地实行垂直—管,。。理 第二章》 土地?的所有权《和使用权 第四【条 除国家》法律、行政法规【规定外下列土地属于!国家所有 (一)】国家拨给机关、企业!、事业等《单位及部队使—用的土地《;, ,(二)国《家拨给?农民集体经济—组织和个人》使用的土地;— (三)未经确权】的荒:山、荒地、岛—屿等土地 国家所有!的土:地用地单位和—。个,人只依法拥有使用权! 第五条 城乡土】地由县以上人民【政,府土地?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登!记 农民集体所有】的土:地由市、《县人:民政府登《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!所有权? 单位和个人依法】使用的国有》土地由县《以上人民《政府登记造册—核发证书确认—使用权其中中、【省,直和:部队所?。属,农、牧、《林、:渔场使用的国有【土地由省人民政府】登记造?册核:。发证书确《认使用权 确—。。认,林地、?草原的?所有权或者》使用:权确认水面滩涂的】。。养,殖使用权分》别依照?。森林法、草原法【和,渔业法的《有关规定办》。理 :对历史遗留的林农矛!盾突出、争议—较大的土《地由省人民政—。府组织有关部门制】定具体解决办法【。 县以?。。上人民?政府依法《颁发的土地证—书是土地所有权【、使用权的》凭证:依,法登记?的,土地的所有》权和使?用权:受法律?保护任何单位和个】人不得侵犯》 ,第,。六条 土地登记【的具体工作由县以上!人民政府土地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!理, 第七条 依法【改变土?地所有权、》使用权的因》依法转?让地上建《筑物、构筑物等【附着:物导致土《地使用权转移的以及!。依法改变土地用途】的,必须依照国家—规定:进,行土地所有权、使】用权和?土地:用途变更登记土地所!有权、使用权的【变更自变更登—记之日起《生,效 第八条 土【地所有权《、使用权争议—由当事人协》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!下列规定处理— ,(一)?城市和乡《村非:农业建设用地的土地!所有权、《。使用权争议由市【、县人民政府处【理; (二)种植】业、林?业、:畜牧业、渔业生产】用地的?土地:。所有权、《使用权争《议乡、县、区所属单!位间的由县、区人】民政府处理;市(】行署)行政》区域内?。县间或者《。县与市(行署)所属!单位间?的由市(行署)人】民政府处理;市(】行署)间或者县【与省:以上:所属单位间的由【省人民政府处理【; (三)个人【之间、?个人与单位之间在种!植业、林业、—畜牧业、渔业等生】产,用,地的使用权》争议属于《乡管辖的由乡—人民政府处》理 在土地所有【权,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!任何一方不得—。改变:土地利用现状—或,者破坏土地上的附】着物属于耕地—的仍由原使用单位耕!种不得荒《芜 县以上人民政】府土地行政主管部】门负责调处》土地权属争议—的具体工作 第三】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!。划,。 ,第九条 土》地利用总体》规划由各级人—民政府组《织本级土地行政主】管,部门和其他有关【部门以及具有—土地规划资质的单位!编制 第十条 城市!总体规?划、村庄和集镇规】划应当?与土地利用总体【规划相衔《接,城市总体规划、【村庄和集镇》规划中建设用—地,规模不得突破土地】利,用总体规划确定【的城市和村庄、集镇!。建设用地规模 【土地整?理、开发《、复:垦等专项规划—应当根?据土地利用》总体规划《编制经市(》行署)人民政—府土地行《政主管部门审查报省!人民政府土》地行政主《管部门批准》后实施? 第:十一条 土地利【。。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!审批 省土》地利用总体规划【报国:务院批准 哈尔【滨,市、齐齐《哈尔市以及》国务院指定城市的土!地利:用总体?规划经省人民政【府审查同意后报【国务院批《。准 本条第二款【、第:三款规?定以:外的土地利》用总体规划逐级报】省人民?政府批准其中县【人,民政府所在地的建制!镇以:外的:其,。他乡的土地利用【总体规划由设—区的市人《民政府、地区行【政公署批准报省人民!政,府备:案 修改土地—利用:总体规划应》当报原批《准机关批准 土地利!用总体规划经依法批!准后县以上》人民政?府应:当制订具体办—法保:证,土地利?用总体规划的贯【彻,实施 第十二条 】县以上人《民政府应《当,建立土地调》查统计制度县以上】人民政府土》地行:政主管部《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!部门组?织具有土《地,勘测资质的单—位进行土地调查并】根据调查成果、规划!土地用途和国家【制定:的统一标准评定【土,。地等级 第十三条】 县以上人民政【府应当根据国—家规定建立土地管】理信息系统对耕【地和城镇《建设用地等土地利】用状:况进行动态监测定期!。向上一级人民政【府土地?行政主管部门—报告土地利用状【。况 第?四章 耕地保护 】第十四条 》各级人民《。政府应当加强耕地保!。护确保本行》政区域内耕地—总量不减少》;个别市《、县确因土地—后备资?源匮乏新增建设【用地后新《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!以补偿所占用—耕地的数量》。。的必须报经省—人民政府批准减【免本:行政区域内开垦【耕地的?数量进行易地—开垦 第十五条 凡!从事非农《业建设的单位和个】人经批准占》。用耕地的应》当由占用耕地者负】责在土地利用总体】规划确定的宜—农荒地上开垦与所占!用耕地的数量—和质量?相,。当的耕地凡在本【市(:。不含所?辖县)?、县行政区域内【占地单位《自行开垦耕》地的应当同》市,、,县人民政府土地行】政主管部门》签订补充耕地协【议明确?开垦时限和》要求属于跨》市、县易地开垦的】。占地单?。位应当同省》人民政府土地—。行政主管部》门签订补充耕地协】议 占地单位自行】开垦有困难》。的应当依照》前款:规定:向县以上《。人民:政府土?地行政主管部门【缴纳耕地开垦费由其!专款用于《组织开垦新的—耕,地耕地?开垦费具体标准和使!用管理办法由省【人民政?府土: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!。省财政、《物,价主管?部门制订 承担补】充耕:地义务的占地单【。位,所需耕地开垦—资金应当作为建设用!地成本在建设项【目总投资《中列支 新开垦的耕!地由批准农用地转用!的市(行署》。)以上人民政府土地!行政主管部门组织】有关部门《验收其中国》务院批准《。农用地转用的由【省人民政府土—地行政主《管部门组《织有:关部门验收 —县以上人民政—府土地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建立补—充耕地?项目库用于储备补】充建设项目占用【。的耕地 县以上人】民,政府土?。地行政主管部—门可以要求占用耕地!的,单位将所占用耕【地耕作层的土壤用】于,新开垦耕地、劣质地!或者其他耕地的【土壤:改良对于利用表土】进行土壤改良达到规!定要求的应当按照】改良面积的》百分之二十减少开】垦面积或《者相应的耕地—开垦费 《第十六条《 各级人民政府【应当依照《国家有关法律、行】政法规规定》划定基?本农田保护》区 第十七条 【禁止:任何单位《和个人闲置》、荒:芜耕地已经办理审】批手续的非农—业建设占用耕地一】年内不用而》又可以耕种并收获】的应当由原耕种【该幅耕地的》集体或?者个: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!用地单位《组织耕种《;满一年未动工【建设的由县以上人民!政府土地行政主管】部门向用地单—。位,征收相当于》征地费用《总,额百分之十以—上、百分《之二十?以下的土地闲置费;!连,续,两年未使用》的经原批准》。机关批准由》县以上人民政府【无偿收?回用地单《位的土?地,。使用权?该幅土地原为农【民,集体所有的可以由市!、县:人,民政府土地》行政:主管部门与农村集体!经,济组织签订》国有土地使》用合同交原耕种该】幅耕地的个人—或,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!恢,。复耕:种也:可以交其他》单位或者个》人恢复耕种建—设项目需要》使用时由市、县人民!政府无偿收回有【青苗:的给予?适当补偿 第十【。八条: 开发荒山、—荒地、荒滩等—从事种植业、—林果业、畜牧业【、渔业生《产的经依《法批准可以》确定给开发单位或】者个人使《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!。。。超过五十年 —。一次性开发土地【五十公?顷以下(《含五十公顷)的【由县:人民政?府,批准;一次性开发】五十公顷以》上一百公顷以下(】。含一百公顷》)的由市(行署)人!民政府批《准;一次性开发一百!公,顷以上的由》省人民政府批准 】十五度以上的坡地】、沙荒地以及县以】上人民政府确定保】护,的湿地禁止开垦 第!十九条 农业—内部结构调》整需要退耕还—林、:还牧、还渔的应【当按照?土地利用《总体规划有》计划地进行》并须经土地所在市】、县人民政府土地行!。政主管部门审核后】报市、县人民政府批!准 第二十条 各级!人民政府应当采取】措施按照土地利用】总体规划《开展土地整理市【、,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!主管部?门应当会同乡人民】政府组织农》村集体经《济组织或《村民委员会制定【土地整理实》施,方,案报市、县人民政】府,批准后实施》 土地整《理实施方案应当【明确:参与土地整理—单,位和个人《的权利和义》。务以:及新增耕《地的分配原则 【土地整理经验收合格!后新增耕《地,面积:的百分之六》。。十可以?。。。用作折?抵建设占用耕—。地的补偿指标 第】二十:一条 因挖》损、塌陷、压占等造!成土地?破坏用地《。单位和个人应当按】照国家有《关规定?负,责复垦;没有—条件:复垦或者复垦—。不符:。合要求的应当—向县以上人民政府】土,地行政主管》部门缴纳土地复垦费!由其专?项用于土地》复垦复垦费具体标准!和,使,用管理办《。法由省人民》政府土地《行政主管《部门会同省》财政、物价主—管部门?制,。订, 第五章 建设用地!。 第二十二条— ,。建设用地涉及农【。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!必须依照中华人【民共和?国土地?管理法第四十四条】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!审批手?续 各项《建设确需占》用或者征《收、征用林地的须】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林!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!后依照有关法律、法!规,规定:办理建设用地—审批手续 第二【十三条 征收农民】集体所有土地的审批!权限为 (一)【征,收基本农田》以外的?耕地三十五公顷以下!、其:他土地七十公顷以下!的由省人民政—府批准报国务院备】案; (《二)征收《基本农田或者基本农!田以外耕地》、其他土《。地超过?本款第(一)项【规,定,面积限额的》。报国务院批准 国家!依法征收集体所有土!地,被征地单《位和:。个人:必须按期交出土【地不得阻碍 第【。二十四条《 ,具体建设项目使用】土地利?用总体规划确定【的城:。市和村?庄、集镇建设—。用地范围内的国【有建设用地或—者,。国有未利用土地的由!市、县?人民政府批》准报上级人民政府土!地行政主管部门备】案 具体建》设项目使用》土地利用总》体规划?确定的城市建设用】地范围外的国有【未,利用土地《的按照下列权限办】理审批手续 (【一,)建设项目用—地一公顷以下(含】。一公顷?。)的由县人民政府】批准报市(行—。署):和,省人民政府土—地主管部门备案【; (二)》建设项目用》地一公?顷以上?的由市(行署)人】民,政府批准报》省人民政府土地主】管部门备案》 国:家重点建设项目、军!事设:施和跨省行》政区域的建设项目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】。其他建设项目—用地需要占用—土地利用总体规【划确:定的国有未利—用土地的《报国务?院批准 第二十五】条 征收土地—应当向被征收单【位支付土地补偿费、!安,置补助费、青苗【及地上建《筑物、附着物—补偿费被征收—土地的所有权人、使!用权人应当持土地】。权属证书到当地【人民政府土》地行政?主管:部门:办理:征地补偿登记 土】地补偿费支付—给集体土《地所有权单位并由】该农村集体经济组】织设立专户存储专】门用:于安排被征地农户的!生活补助和本—集体经济《组织基础设》施建设?兴办村?。办,企,业需要使《用土地补偿费的【。必须:经村民会《议,三,分之二以上成—员或者?三分之?二以上村民代表【同意报乡人民政府】。批准 需要》由集:体经济?组织安置的》。人员安置补助费【支付给集体土地所】有权单位;由其他单!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!支付给安置单位【;不需要统一安置】的在征得被安置【人,员,同意并同集体经济组!。织签:订不再要求》安置的协议后安【置补助费可支付给】被安置人员个—。人或者用于支—付,。被安置人员的保【险费用 青苗及【地上建筑物》、附着物补偿费【支付给土地》承包经营者》或,者地上?建筑物、附着物的产!。权,人, 征收土地的土地】补偿费?、安:置补助?费,和其他有《关费用任何单位和个!人不:得侵占、《挪用: 第二十六条 征收!土,地按下列标》准,支付土地补偿费【 (一)征收耕地的!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!被征收前《三年平均年》产值的六至十—倍该:耕地前三年》平均:。年产:值,难以计算《的可:以由市、县人—民政府?根据:。本地实际按照旱地】、水田、菜地制定】平均年产《值,具体补偿《标准报省人》民政府土《地行政主管》部门审核同意后【由市、县人民政府发!布实施; 》(二)征收》宅基地和乡村企【业等建?设用:地的为?当地旱地前三年【平均:年产值的《四倍; 《(三)征收》种植三年以》下的新垦耕地按照上!年产:值,的二:。。倍补偿并补偿开发投!资; (四)—征收未利用》。。土地和连续四年以上!、十年?以下弃耕地的—按旱地年产值—的二倍补偿;— (五)《征收鱼?池为被征收前三年平!均年产值的三倍; !(六)征收园地、牧!草地:、苇地按当地该地类!年产值的六倍补【偿;: (七)征收林地的!补偿标准依照国家规!。定办理 第》二十七条《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!助费按照下列标【准支付 (》一)征?收耕地为该耕地被征!收,。前三:年平均年产》值的四至《六倍被征收》。前三年平《均年产值的》计算依照《本条例第二十六条】。第一款第一项—规定执行; (【二,)征收园地、鱼【。池的安置补》助费标准为》征收前三年》平均年产值的三【倍; ?(三)?征收宅基地、乡村企!业,。等建设用地和荒山】、,。荒,地、:牧草地?、苇地、未利用土地!和连续四年以上【十年以下《的弃耕地以》及种:植三年以下的新开】垦耕地不支》付安置补《助费; (四)征收!林地的安置补助【费依照国《家规:定办理 《第二十八条 被征】收的:土地上?有青苗?的应当支付青苗【补偿费其标准为当】年当:。季该作物的产值【 ,被征收土地上有建】筑物、构筑物—等附着?物的应当《按国家?和省规定或者—双方约定的标准给】予补偿;《没有规定《或,者约定标《。准的由市、县人民】政府:根据实际损》失价值确《定 :。。土地征收前市—、县人民政府土地行!政主管部门向被征地!单,位发出征《地预:告后被征地单位或】者个人在拟》征收土地上抢栽【抢种:的农:。作物、?树木:或者抢建的》设施不予补偿— 第二十九条 建】设项目经依法批准使!用其他单《位,具有合法使用权【。的国有?农用土地的应当参照!征,地补偿、安置标准支!付补偿、安置等费】用 建?设,项目经依法批准使】用其:他单位或者个—人,具有合法使用权的建!。设,用地的应当参照城镇!基准地价由》建设单位对土地使】用,权人予以适》当,。补,偿,。 ,建设项目经依法【批准使?用国有未利》用土地的不支—付土地补偿》费和安置补助费【 乡村兴办公共设】施、公?益事业等需要—使用集体土》地的对被占地者应当!。给予安置《补助费或《者安排被《占地农户《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!人员在村办企业就业!也可以采取调—剂土地的方法解决 !第三十条《 建:设用地?经依法批准后用【地单位?。必须:按规定及时支—付土地补偿、—安置等费用不及时支!付费:用的市、县人民政】。府土地行政主管部】。。门不予供地》被,占地单位不得在【本条例规定的补偿】、安:置等费用以》外索取?财物 建设》用地的土地分类、面!积以具有土》地勘测?资质的单位按国【家,、省有关规定进【行,实,地勘测的成》果,为准 第三十一【条 建设项》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!建设单位应当向建】设项目?批准机关《的同级人民》政府:土地行政主管—部门提出建设—项目用?地,预申请 受理预申请!的土地行政主—管部门?在收到?建设项目用地预申】请后应当根据土【地利:用总体规划、土地】利用年度计划—、用地定额标准、】征地补偿、安置费】用等对建设项目用】地有关事项进行【审查提出建设项【目用地预审报—告 可行性》研究报告报》批时必须附具土地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】。的建:设项目用地预审报】告,未取得建设》项,目用地预审报—告的不得批准立项】 第:三十二?。条 建设单位使用】国有土地除有关【法律:、法规规定可以划】拨方式取得》的外应当以下列【有偿使?用方式取得 (【一)国有土地使用】权出让?; (二)国有土地!租赁; (三—)国有土地》使用权作价出资或】者入股 以有—偿,使,用方式取得》国有土地使用权【的建设单位和个人按!照国家规定缴纳【土地有偿使用费和】其他费用后方可使】用土地? 新增建设用地的】土,地有偿使《用费按规定上缴中】央,财政:后的余额应当全额上!缴省财政具体使用管!理办法由省》人民政府土地—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!财,政部门另行》制订 存量土地的有!偿使:用费全部留给有关市!、县:财政用于城市基【。础设施建设》和,土地开发 》第三:十三:条 以出让方式取】。得国有土地》使用:权的依照《国家有?关法:。律、行政法规办理 !第三十四条 建设项!目施工和地质勘查、!敷设电讯《线路、?埋设地下管》道等需要临》时使用土地的—由市、?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!主,管部门批准在城市规!划区的临时用地在报!批前应当《先经有关城》市,规划行?政主管部门同意 】临时使用未确定【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土!地使用者应当与【市、:县,人民:政府土地行政主管】部,门签订临时使用土地!合,同;临时使用—农民集体所有土【地或者其《他,单位使?用的国有土地的土】地使:用者应当与原—土地使用者或者土地!所有者签订临时【使用土地合》同土地使用者—应当:按照合同《的,约,定支付?临时使?用土:地补偿费《 临时使用》土地的?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!临时使用土》地的使用者应—当按:照临时?使用土地合同—约定的用途使用【土地并不得修—建永久性建》筑,物临时用地》使用者?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!后一年内恢复—土地原状《。或者按规定负—责,复垦:不能恢复原状的应】当依:照国家和省》规定的?。标准向土地行政【主管部?。门缴纳土地复垦费 !第三十五条 建设】单位或者个》人必须按照批准的用!途使用土地》确需改变土地—用途:的应当报原批准【机关重新审批并按新!的用途补《。交相应的《土地税费在城—市规划区内改变土】地用:途的:报批前应《当,经城市规划行政主】管部门同《意 第三十》六条 改建、扩【建原有?建筑物涉及土地【用,途改:变的除办理规—划,手续外?还应:当向市、县》人民政府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!理批准手续》 第三十七条 【农村村民建住宅【。应当:。结合旧村改造尽【量使用原有宅基【地和村内空闲地凡】村屯内超占》宅基地可以》安排村民建》住宅的不得向—村外扩展 》农村村民新建住宅的!宅基地每户不得超过!三百五?十平方米 城市近】郊和乡政府所在地以!及省属农、林、牧、!渔场场部的宅基地每!户不得超过》二百:五十平方米》 原有宅基地超【过标准的应当根【据村庄?。、,集镇建设《规划逐步进行—调整调整前可以临时!使用或者暂》按机动田《。。管理村庄《、,集镇:。。建设需要时原土【地使用者必须无【条,件退回不得阻碍【 禁:止在超过《用地标准的宅—基地上建永久—性,。建筑物 《第三十八条 —农村村民建》。。住宅用地应》当持:户口:簿向村民《委员会申领、填【报农村村民建—住宅用地申》请审批表《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!后报送乡人民—政府审核由县人民政!府,批准其中涉》及农用地的应当先】办理农用《地,转用审批手续—后方可批准用地 】农村村民以盈利为】目,的出卖、出租住【。房再申请宅基地的】不予批准 》第三十?九条 农村集—体经济组《织使用乡土地利用总!体规划?确定:的建:。设用地兴《。办企业或者》与其:他单位、个人以土地!使用权入股、联【营等形?式共同举《办,企业的?以及:。乡村:公共:。设施、公益事业【建设需要使用—土地的应当向县以上!人民政府土地行【政主管部门提出【申请依照本条—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!规定:的批准权限》由县以上《人民政府批准—其,。中涉:及占用农用》。地的必须依法办【理农用地《转用审批手续 第六!章 土地使用权【交易 第四》十条 ?以出:让方:式取得的国有土地】使用权可以》依法转让《。、出租、《抵押转让、出租以】划拨方式取得的【国有土?。地使用权必须—依法办理土地—使用权?出让手续《 第四十《一条 国有》土地租?赁由市、《县人民政府土地【。行政主管部门与土】地使:用者签订租赁—合同:土,地使用者必须—按照:合同的约定》支付土地使用—权租金? 土地使《用权租赁期》限一般?为一至五《年土地使用权—租赁期满土地使用者!可,以依:法申请续租 房地】产开发用地不得以】租赁方式取得—国有土地使用—权 第?。四十二条《 国有土地使—用权:作价入股报》有批: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!后方可进行》 国:家以土地使用权【作价入?股形成?。的,国家股?权依照?国家规定《执,行 :。第四十三条 国有企!业因破产、》。兼并、?合并、分立、清算或!者股份制改造等涉】及划拨土地》使用权?。处置的应当向—土地所在市、县人】民政府?土,地行政主管部门申】请按下列权》限办理土地评估【结果确认 》(一)?省属国有企业报【省人:民政府土地行政【主管部门确认;【 (:二)市(行署)【。。属国有企业报—市(行署)人民【政府土地行政主管】部门确认; (三)!县属国有《企业报县人民—政府土地《行政主管部门—确认;? (四)企》业土地使《用权跨?行政区?域的报上一级人【民政府土地行政【主管部门确》认; (五》)上市公司报—省级以上土地行政主!。管部:门确:认 不按规定—办理土地评》估结果确认的其【。处置行为《。无效: 第:四十四?条 :县以:上人民政府应当建】立,以基准地价、标【定地价和出》让,底,价,为基础的地价体系 !基准地价由》市、县人《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!部门组?织有:。地价评估资质的单位!负责编制报》省人:民政:府批准由市》、县人民政府公布】。施行 第四十五条】 国有企《业,因破产?、,兼并、合《并、:分立、清《算或者?股,份制:改,。造以及国《家机关、社》。。会团体?、事业单位》和国有企业处置【。划拨土地使用—权的必须委托有【土地评估资质—的,单位进行地》价评估 企业改革后!的用地符合》国家现行《。划拨供地规定的可仍!以划拨方式使用【国有和?集体:。企业兼并国有企【业涉及的土》地不:属于划拨供地范围的!经县以上人民—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!门批准也可》以,在一定?年限内维持划拨【使,用, 第七章 监—督检查? 第四十《六,条 土地监察坚持】预防为主预防与查处!相,结合的原则实行土地!行,政执法责任制—度、土地巡》回,检查制度、》土地违法《案件报告制度、【土地重大违法案件备!案制:度, 第四十《七条 土地行政主】管部门在履行监【督检查?职责时可以行使下】列职权 《(一)上级人民政】府土地行《政主管部门对下级人!民政府的违法批准】占用土地和》发证行为《宣布其批《准文件和所发土地】证件无效并予以公告!;建议?行政监?察,机关对主要负责人和!责任人员给予行政】处,分;构成犯罪的应】当将:案件移?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!。。。刑事责?任, (:二)上级人民—政府土地行政主管】部,门对下?级人民?政府土地《行政:主管部门的》。具体行?政行为不《。合法或?者明显?不当的责令其—改正:或者依法予以—撤,销,。 (三)上》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!主管部门《。发现下级人民—政府土地行》政主管部《门已发生《法律效力的行政【处罚、?处理决定确有错【。误的责令下级人【民政府土地行—政主管部门重新依法!作出处罚、处—理决:定或者直接》依法处罚、处—理 第八章 法律责!任, 第四十八条— 不依法办理土地变!更登记的由》县以上人民政府【土地行政主管部门】责令限期办理;逾期!不办理的处以每平方!米十元?以下的罚款 第四】十九条?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!用,。权争议解决前—擅自改变土地—利用现状《或,者破坏土地上—的附着物的由处【理土地争议的人民政!府责令当事人赔【偿经济损失并处以】每平方米十元—以下的罚款》对造成?耕地:荒芜的对其责—任者处以《。。每,平方米五元》以下:的罚款 第五十条 !承担耕地开垦和土】。地复垦的义务人在】规定:期限内拒不开垦、】复垦或者未按—规定开垦、》复,垦的由县以上人民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!门责令其限期改正】可以按应当开垦耕】地和复垦面积—处以每公顷二千元以!上、:一,。万元以下的罚款 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】。收取耕?地开垦费、土地复】垦费:。不履行?开垦、复垦》义务:的其上级土》地行:政主管部门应当【责令:限期改正《建议行政监察机关对!主,要负责人和责任【人给予行政处—分 第五十一—条 未经批准开发】荒山、荒地、荒滩】等,从事种植《业、林果业、—畜牧业、渔业生产的!符合土地利用总【体规划的由县以【上人民政《府土地行政主—管部门责令限期【补,办用地手续逾期不】补办的按照擅自开发!土地:面积处以每公—顷,一千元以上》。、三千元以下的【罚款;不符合土地】利用总体规划的由县!以上:人民政?。府土地行政主管部】门,收回土地并按照【擅自开发《土地面积处以每公顷!二千元以上》、,三千元以下的—罚款 开垦》十,五度以上的坡地、沙!荒地和禁止开垦【的湿地由县》以上人民政府—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!令恢复土地》原状并?处以每公顷一万元】以上、二万元以下】的罚款 第》五十二?条 违反《本条例规定非法占】用或者非法批准占用!土地的由县以上【人民政府土地行【政主管部门》按下列规定处罚【 (一)非法占用】土地的按非法占【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!二元以上、十—元以下的罚款;【违反城市《和村庄、集镇规划】的限期拆除在非法】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!建筑:物和其他设》施,恢复土地原》状 (二)》非法批?准占用土地的其批】准文:件无效对非法批准使!用土地的主管—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!。人由:有关部门给》。予行政?处分;非法批准使】用土地对当事—人造成损《失的:应当承担赔偿责【任 第五十三条【 ,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!条第四款《规定拒不退回超【过标准的宅基地【的,由市、?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!主,管部门责令限期退】还,在超过标准》。的宅:基地上建永久性【建筑物的由市、县人!民政府土地行政主】。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! 第五十四条 【违反本条例第三十】九,条规定不办理—用地批准手续—的由市、县》人民:政府土地行政主管】部门:责令限期办理用地批!准手续逾期不办【理的按建《筑面积处以》每平:方米十元以》上、三十《元,以,下的罚款 第五【十五条 违反—本条例有关规—定截留、挪用、占用!耕地开垦费、土地复!垦费和征地》补,偿、安置补助等费用!以及拒不缴纳土【地有偿使《用费的由县以上【人民政府土地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】如数退还或者缴纳】并处以?非法截?。留、挪用、占用和】应当缴纳费用百分之!五以下?的罚款对于主要【负,责人和直《接责:任,。人有关?单位应?当给予行政处—分;构?成犯罪的依》法追究刑事责任 】第五十六条 —县以上人民政府土】地,行政主?管部门?作出的行政处罚【决定当事人不服的】可以按照中华—人民共和国》行政复议法、中【华人民共和国行政】诉讼法的规定申【请,复议和诉讼逾—。期不申请复议和诉讼!又,拒不:履行:处罚决定的作—出决定的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】可以申?请人民法院》强,制执行?也可以查封违法【占地建筑物或者收回!土,地 第五十七条【 土地?行政主?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!职守、滥用职权、徇!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究刑事责任;尚!不构成犯罪的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!第五十八条 拒绝、!阻碍:。土地行?政主管部门工作【。人员依?法执行职务的—由,公安机关依》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!安管理?条例:予以处罚《;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刑事?责任 第九章 【附 则 第》五十九条 》本条:。。例由省人民政府土】地行政主《管部门负责应用【解释 ?第六十条《 本条例自200】0,年1月1日起—施,行黑:龙,江省: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!二十八次会议—通,。过的:黑龙:江省土地管》理,实施:。条例和黑龙江省【第七届人大》常委会第十二次会】议通:过,的关于修改》〈,黑龙江省《土,地管理实施条例【〉的决定同时废止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