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省土地—管理条?例
(?1999年12月】18日黑龙江省第】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!。。务委员会《第十:。三次会议通过 【根据201》3年12月13【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!人,民代表大《会,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!议关于废止和修改<!黑龙江省《赌博处?。罚条例>等》十,九部地方性法规的决!定第一次《修正 根《据20?15年?4,月17日黑龙江省】第十二届人民代【表,。大会常务委员会【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废!止和修改<黑—龙江省文化市场【管理条例>等五十】部地方?性法规?的决定?第二次修正 根据】。。2016年12月】16日省十二届人大!常委会第三十—次会议黑龙江省人】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!会关:于废止和修》改,<,黑龙江?省特种?设备安全监察条【例>等44部地【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!次修正 根》据2018》年6月28日—。。黑,。龙江省?第十三届人民代【表,大,会常务委员会第【四次会议《。黑龙江省人民—代,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!于,废止和修改》。。<黑龙江《省农作物种子管理】条例>等《63部地《方性法规的决定第】四次修?正)
》。第一章 总 则【
第一条《 根: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!地管理法及有关【法律:、行政法规的规【定结合本省实—际制:定本条例
第二【条 在本省行政区】。域内土地《所,有权、使用》权的确定和变更【土,地调查、登记和统】计土地规《划、保护、》利用和监督土地征收!或者征?用、:土地:使用权交易、—土地用途改变以及土!。地所有权、使用【权,争议的处理等—必,须遵守本条例
第】三条 省《人民政?。府土地行政主管【部门统一负责全省土!地的管理和监督【工作
市(行—署)、县(含县级】市下同)人民政府】土地行政《主管部门根据本【条例的?规定负责本行—。政区域内土》地的管?理和:监督工作
设区【的市: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】。。主管部?门,。对市辖?区及其乡(含镇下】同):、县人民政府土地行!政主管部《门对乡的土地—实行垂直管理—。
第二章 》土,地,的所有权和使用权】
第四条 除国【家法律、《行政:法规规定外下—列土地属于国—家所有
(》一)国家拨给—机关、企业、事业】等单位及部》队使用的土》地;
?(二)国家拨给【农民集体经》济组织和《个人使用《的,土地;
(三)未经!确权的荒《山、荒?地、岛屿等土—地
国家所》有的土地用地单位和!个人只依《法拥有使用权
第】五条 城乡》土地由县以上人民】。政,府土地行政主管【部门负责登记—
农民集体》所有的土《地,由市、?县人民政府登记造册!核发证书确认所有】权
单位和个人依】法使:用的国?有土地由县》以上人民政府登【记造册?核发证书《确认使用权其中【中、省直和》部队所属农》、牧、林《。、渔:场使用的《。国,有土地由省人民【政府登记造》册核发?证书确认使用权
】确认林地、草原的所!有权或?。者使用权确认水【面滩涂的《养殖使用权》分,别依照森林法、草原!。法和渔业法的有关】规定办理
》对,历史遗留《的林农矛盾》突出、?争议较大的土地【由,省人民政府组织【有关部门制定具体】解,决办法
《县以上人民政—府依法?。颁发的土《地证书是土地所有权!、使用权的凭证依】法登:记的土地的所—有权和使《用权受法律保—护任何单位和—。个,人不得侵犯
第六】条 土地《登,记的具体工》。作由:县,以上人民政》府土地行政主管【部门负责办理—
第七条 依法改变!土地:所有权、使用—权的因依法转—让,地上:建筑物、构筑物等附!。着物导致土地—使,用权转移《的以:。及依法改变土地用途!的必须?依照国家规》定进行土地所—有权、使用权和土】地用途?变更登记土地—所,有权、使用权的变更!自,变更登?记之日起生效—
第八条 土地所】有权、使用》权争议由当》事人协商解决协【商不成的按下—列规定处理
(一)!城市和乡村非农业建!设用地的土地所有权!、使用权争议—由,市,、县人?民政:。府处理?;
(二《)种植业、林—业、畜牧业、渔业生!产用地的土地所有】权、使用权争议【乡、县、区所—属单位?间的:由,县、区人民》政府处理;市—(行署?)行:政,区域内县间》。或,者县与?市(行署)所属单位!间的由?市(行署)人—民政府处《理;:市(行署)间或者县!与,省以上所《属单位?间的由省《人民政府处理;
】(,三,)个人?之间、个人与单位】之间在种植业、林业!、畜:牧业、渔《业等生产用地的使用!权争:议属于乡管》。辖的由乡人》民政府?处理
在《土地:。所有权和使用—权争议解决前任【何一方不得改变土】地,利,。。用现:状或者破坏土地【上的附着物属—。于耕地的《仍由原使用单位耕种!不得荒芜
县以【上人:民政: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!负责调处《。土地权?属争:议的具体《工作:
第三章 土地利用!。。总体规划
第九条 !土地利用总体规【划由各级人民政府组!织本级土地行政【主管部?。。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!及具有土《地规划资质的单【位编制
第》十条: 城市总体规划【、,村,庄,和,集镇:规,。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!体规划相衔》接城市?总体规划、村庄【和集镇规划中—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!破土地?利用总体规划确定】的城市和村庄、集】镇建:设用地规《模
土地整理、开】发,。。、复垦?等专项?规划应当根据土地利!用总体?。规划编?。制经:市(行署《)人民政府土地【行政主管部门—审查报省人民—政府土地行政主管】部门:批,准后实?施
第十一条 土地!利用总体规划实【行分级审批
省土地!。利用总体《规划报?国,务,院批准?
哈尔滨市、—齐齐:哈,尔市:以及:国务院指定城—市,的土地利用总—。体规划经省人民政】府审查同意后报【国,务院批准
本条第】二,款、第三款规定【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!规划:逐级报省人民政府】。批准其中县人民政府!所在:地的建制镇》以外的其他乡—的土地利用总—体规划由设区的市人!民政府、《地,区,。行政公署批准—报省人民政府备案
!修改:土地利用总体规【划应当报原批准机关!批准
?土,地利用总体规划经】依法批准后县以上人!民,政,府应当制《。订具体办法保证【土地利用《总体规?划,的,贯彻实施
》第十:。二,条 县以《上,人,民,。政府应当建立—土地调查《统计制?度县以上人民政府】土地行政《。主管部门应》当会同同《级有关部门组织具】有土地勘测》资质的?单位进行土地调查】并根据调查成果【、规划土地》用,途和国?家制定的统一—标准评定土地等级】
第十三条》 ,县以上人民政府【应当:根据:国家规定建立土【地管理?信息系统对耕—地和城镇建设用地】等土地利用状况进行!动态监测定》期向上一《级,人民政府土》地行政主管部门报】告土地?利用状况《
第四?章 耕地保护—
第十?四条 各级人—民政府应《当加强耕《地保护?确保本行政》区域内耕地总量不】减少;个别市、【县确:因土地后备资源【匮乏新增建设—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!数量不足以补偿所】占用耕地的数量的】必须:报经省人民政—府批准减免本行政区!域内开?垦耕地的《数量:进行易地开垦—
第十五《条 凡从事非农业】建,设的单位和》个人经批准占用耕地!的应当由《占用耕?地者负责在土地利】。用总体规《划,确定的宜农荒地【上开垦与所占—用耕地?的数:。量和质量相当的【耕地凡在《本市(不含所—辖县)?、县行政区域内占地!单,位自行开垦耕地的】应当:。同市、县人民—政府土地行政—主管部门签订补充耕!地协议明确开垦时】限和要求属于跨市、!县易地开垦的占地单!。位,。应当同省人民政府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】签订补?充耕地协议
占地】单位自?行,开垦有困难》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!向,县以:上人民政府》土,地,行政主管《。部门缴纳耕地—开,垦费由其专款用于】组织开垦新的耕【地耕地开垦费具体】标准和使用管—理办法?由省人民政府土地行!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!政、物价主》管部:门制订
承担补【充耕地义《务的占地单位所需耕!。地开垦资金》。应当作为建设—用地成本在建—设项目总《投资中?列支
新开垦的【耕地由批准农用地】。转用的市(》行署)以上人民政】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!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其!中国务院批》准农用地转用—的由省人民政府土地!行政主管部》门组:织有关部门验收
县!以上:人民政府土地行【政,主管部?门应当?建立补?充耕地项目》库用于储备补充建】设项目?占用的?。耕地
县《。。以,上人民政府土地【行政主管部》门可以要求》占用耕地《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!耕作层的土壤—用于新开垦耕地、劣!质地或?者其他耕地的土【壤改:良对于利用表土进行!土壤改良达到—规定要?求的应当《按照:改良面积的百—分之二十减少开【垦面积或者》相应的耕地》开垦费
第十—六条: 各级人《民政府应当依照【国家:有关: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!划定基本农》田保护?区
第十《。七,条 禁止任何单【位和个人闲置、荒芜!耕地已经办理审【批手续的非农业建】设,占用耕?。地一:年内不?用而又?可以耕种《并收获?。的应当?由原耕种该幅耕【地,的集体或《。者个人恢复耕种【也可以?由用地单位组织耕】种;满一年》未动工建《设的由县以上人民】政府土?地行政主管部门向】用地:单位:。。征收相当于》征地费用总额百分】之十以上、百分【。之二:十以下的土地闲【置费;连续》两年未使用的—经,原批:准机关批准由县【以上人?民政:府无偿?收回用地单位的土】。地使用权该幅—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!有的可以由》市、县人民政府【土,地行:政主管部门与农【村集体经济组—织签:订国:有土地使用》合同交原耕种该幅耕!地的个人《或者: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】恢,复耕:种也可以交其他【单位或者个》人恢复耕种》。建,设项目需要使用时由!市、县人民》政府无偿收回有青】苗的给予适当补偿
!第十八条《 开发荒山》、荒地、荒》滩等从?。。事种:植业:、林果?业、畜牧业、—渔业:生产的经依法批准可!以确定?给,。开发单位或者个人】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!得,超过五十年
—一,次性开发土地五十】公,顷以下(含五十公顷!),的由县人民政府批准!;一次性开》发五:十公顷以上》一百公顷以下—(含一百公顷)的】由市(行署》)人:民政府?批准;?一次:性,开发一百公顷以【上的由省人民政府批!准
十五《度以上的坡地、沙】荒,。地以及县以上人【民,政府确定保护的湿地!禁止:开垦
第《十九条 《农业内部《结,构,调整需要退耕还【林、还牧、还渔的】应当按照土地—。利用:总体规划有计—划地进行《并须经?土地所在《市、县人民政府【土地行政主管部【门审核后报》市、县人民》。。政府批准
第—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!府应当采取措施按】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!开,。展土地整理市、【县人民政府土地行】。政主管部门应当【会同乡人《民政府组织农村【集体:经济组织或村民【委,员会制定土地整理】。实施方案《报市、县人民—政府批准后实施【
土地?整理实施方案—应当:明确参与土地整理单!位和个人的》权利:和义务以及》新增耕地的分配原则!。
土地?整理经验《收合:格,后新增耕地面积的】百分之六十可—以用作折《抵建设占用》耕地的补偿》。指,。。标
第二十一—条 :因挖损、塌陷、压】占等造成土地破坏】用,地单位和个》人应当?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!责复垦;没有条【件,复垦或者复垦不符】合要:求的应当向县以【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!主管部门缴纳—土地复垦费由其专】项用于土《地复垦复垦费具体】标准和使《用管理办法由省【人民政府土地行【政主管部门会—同省:财政:、物价主管部—门制订?。
第五章 建—设用:地
第二十》二条 建《设用地涉及》农用地转为建设【用地:。。的,必须依照中华人【民,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!四十四条规》定,办理农用地转—用审批?手续
?各项建设确需占用】或,者征收、征用—林地的须经县以上】人民政府林业—。主,管部门审核同—意后:依照有?关法律、法规规定办!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!
第二十三》条, 征收农民集体所】有土地的审》批权限为
(一【)征收基本农—田以:外的耕地三十五【公顷以?下、其他土》地七十公《顷以下的由省人民政!府批准报国务—院备案;
(—二)征收基本农【田或者基本农田【以外耕地《、其:他土地超过本—。款第(一)项规定面!积限额的报国务院批!准
国家依法征收】集体:所有土地《被征地单位和个【人必须按期》交出土地《不得:阻碍
第二十四条】 具体建《设项目使用土地利用!总,。体规划确定的—城市和村庄》、集:镇建设用《地范围内的国有【建设用地《或者国有《未利用土地》的由市、县人民政府!批准报?上级人民政府—土地行政主管部【门,。备案
?具体建设《项,。目使用土地利—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!。市建设用地范—围外的?国有未利用》土,地的按照下列权限办!。理审批手续
(【一)建设项》目用地一《。公顷以下(》含一公顷)的由【县人民政府批—。准,报市(行《署)和省人民政府土!地主管部《门,备案;
(二—)建设?项目用地一公顷以上!的由市(行》署)人民政》府批准报省人—民政府土地主—管部门备案》。
国家重点建设【项目、军事设施【和跨省?行政:区域:。的建设项目以及国务!院规:定的其他建设—项目用?地需要占用土地【利用总体《规划确定的国—。有未利用土》地的:报,国务院批准
第二十!五条 征收》土地应当向被征收单!位支:付土地补偿费、安置!补,助费、青苗及—地上建筑物》、附着?物补偿费被征—收土地的所有权【人、使用权人应当】。持土地权《属证书?到当地人《民政府土地行政【主管部门办理征【地补偿登记
土【地补偿费支付—给集:体土地所有》权单位并由该—农,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!专户存储专门用【于安排被征地—农户的生活补—助和本集体经济【组织基础设施建设兴!办村办?企业需要《使用:土地补偿《费的必须经村—。民会议三分之—二以上成员或者三】分之二以上村民代】表同意报乡》人民政府批准
【需要由集体经—济组织安置的人员】安置补?助费:支付给集《体土地所有权—单位;由其他单位】安置的安《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!单位;不需要统一安!置的:在征得被安置人【员同意并同》集体经济组织签订】不再要求《安置的协议后安置补!助费可支付给被安】置人:员个:人或者用于》。支付被安置人员的】保险费?用
青?苗及地?上建筑物、》附着物补偿费—支付给土地承包经】营者:或者地上建筑物、】附着物的产权人
】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!费、:安置补助费和其他有!关费用任何单—位和个人不得—侵占:、挪用
第二十六】条 征收土》地,按下列标准支付【土地:补偿费
(一)【。。征收耕地的土—地补偿费为该耕【地被征收前》三年:平,均年产值的六至十】倍该耕地前》三年平均年产—值难以计算的可以由!市、县人民政府【根据本地实际按照】旱地、水田》。、菜地制定平均年产!值具体补偿标准报】。。省,人,。民政府?土地行政主》管部门审核同—意后:由市、县人民政【府发布实施;—
(二)征收宅基地!和乡村企业等建【。设用地的为当地【旱地前三年平均年】产,值的:四倍:;
(三)征—收种植三年以下的】。新垦耕地按照—。上年产值的二倍补偿!并补:偿开发?投资:;,
(四)征收未【利,用土:地和连续四年以上、!十年以下弃耕地【的,按旱地年产值的【。二倍补偿;》。
(五)征收—。。鱼池为?被征收前《三年平均年》产值的三倍;
(六!)征收园地、牧草】地、苇地按》当,地该地类年产值的六!倍补偿;
(七【)征:收林地的补偿标【准依:照国家规定办理
第!二十七条 征收土地!的安置?。补助:费按照下列标准【。支付:
(一)《征收耕地《为该耕地被征—收前三?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!。六倍被征收前三年平!。均年产值的计算【依照本条例》第二:十六条第一款—第一项规定》执行;
(二)【征收园地、鱼池【的,安置补助费》。标准为征《收前三年平均年产】值,的三:。倍;
(三)征收】宅基地、乡》村企业等建设用【地和荒山、荒地【、,牧草地?、苇地、未利用土地!和连续?四年:以上十年以下—的弃耕地以及种植】三年以下的新—开垦耕地不支付安】置补助费;
(四】)征:收林地的安置补助费!依照国家规定办理】
第二十八》条, ,被,。征,收的土地上有—青,苗,的应:当支付青苗》补偿:费其标?准,为,当,年当季?该作物的产值
【被征收土地上有建】筑物:、构筑?物等附着物的应【当按国家和省—规定或者双方约定】的,。标准给予补偿;没有!规定或者约定标【准,的由市、县人民政府!根据:实际:。损失价值确定—
土:地征收前市、县人民!。政府土地行政主管】部门向被征地单位】发出征地《。预告后被征》。地,单位或?者,个人在拟征收土地上!抢栽抢种《的农作物、树—木或者抢《建的设施《。不予补偿《
第二十九条 【建设项目经》依法批准使用其他】单位具有《合法使?。用权的国有农用土地!的,应当参照征地补偿、!。安置:标准支付补偿、安置!等费用?
,建设项目经依—法批准使用其他单位!或者:个,人具有合法》使用权的建设用地的!应当参?照,城镇基准地价由【建设单位对土地【使用权人予》以适当补《偿
建设项目经依法!。批准使用《。国有未利用土—地的不支《付,土地补偿费和安置】补助:费,
乡村兴《办公共设《施、公益事业等【需要使用集体土地】的对被占地者应当】给予:安,置补助费《或者安排被占地【农,。。户符:合有关规定》条件的人《员在村?办企业就业也可以采!取,。调剂土地的》方法解决
第三【。十条 建设用地经依!法批准后用地单位】。必须按规定及时支付!土地补偿、安—置等费用不及时支】付费用的《市、县人民政府土】地行政主管部门不】予供地被《占地单位不得在本】条例规定的》补偿、安置》等费用以外索取【财物
?建设用地的土—地,。。分类:、面积以具有土地勘!测资质?的单位按《国家、省有关规定进!行实地勘测的成果】为准
第三十一条 !建设项目可》行性:研究论证时》。建设单位应当向建】设项目批准机关【的同级?人民政?府土地行《政主管部门提出建】设项目用地预申【请
受理预申请的土!地行政主管》部门在?。收到建设项目用地预!申请后?应当根据土》地,利用总体规划、【。土地利用年度计【划、用地定额标准、!征地:补偿、安置费用等对!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!项进行审查》提出建设《。项目用地预审—报告
?可,。行性研究报告报【批时:必,须附:具土地行政主管部】门出具的建设—项,目,用,地预:审报告未取》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!报告:的不得批准》立项
第三十—二条:。。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!土地除有关法律、】法,规规定可以划拨方式!取得的外应当以下】列有偿?使用:。方式取得
(一)】国,有土地使用权出让;!
(:二)国有土地租赁】;
(三)》国有土地使用—权作价出资或者入】股
以有偿使用方】。式取得国有土地使】用权的建设单—位和个人《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土!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!费用后方可》使用土地
新增建】设用地的《土地有偿《使用费?按规定上缴中央【财政后的《余额应当全额上缴】省,。财政具体使》用管理办《法由省?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!管部门会同省财【政部门?另行制订
存量土】。地的有偿使用费【全部留给有关市【、县财政用于城市基!础设:施建设和土地开发】
第三?。十三条? 以出让《方式取得国有—土地使用权》的依照?国家有?关法律、行》政法规办理
第三十!四条 建设项目施】工和地质勘》。查、敷?设电讯线路、埋设】地下管道等需要临时!使用土?地的由市《、县:人民政府土地行【政主:管部门?。批准在?城市规划区的临时】。用地在报批前应【。当先经有关城—市规划行政主管【部,。门同意?。。
临时使《。用未:确定使用权的国【有土地?土地使用者应当与】市、县人民政府【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!订临时使《用土地合《同;临时《使用农民集体—所有土地或者其他单!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!土,地使用者《应当与?原土地使用者—或者土地《所有者签订临—。时使用土地合同土地!使用者应当按照合同!的约定支付》临时使用土》地补偿费
临时使】用土地?的期限一般不超【过二年临时使用土】地的使用者应当按】照临时使用土地合】同约:。定的用?途使用土《地并不得修建永久】。性建筑物临时—用地使用者必须在临!时用地期满后一年内!恢复土地《原状或?者按规定负》责复垦不能恢复原】状的应当《依照国家《和省规定的标准【。向土地行《政主管?部门缴纳土地复【垦费
?第三十五条 建设】单位或?。者个人必《。须按照批准的—用途:使用土地《确需改变土》地用途的应当报原批!。准机关重新审—批并按新的用—途补:交相应的土地—税费在城市规—划区内改变》土地:用途的?报批前应当经城【市规划行政主管【部门同意
》第,三十六条 改—建、扩建《原,有,建,筑,物涉:及土:地用途改变》。的除办理规》划手续?外还应当向市、【县人民?。政府土地行政主管】部门办?理批准?手续
第《三十七条《 农村村《民建住?宅应当结合旧村改】造尽:量使:用原有宅基地和村】。内空闲地凡》村屯:内超占宅基地可以安!。排村民建住》宅的不?得,向村外?扩展
农村村民新建!住宅的宅基地每户】不得超过三》。百五十?平方:米
城市近郊和【乡政府所在》地以及省属农—。、林、牧、渔场场】部的宅基地每户不】得超过?二百五十《平方米
《原有宅基地超过标准!的应当根《据村:庄,、集镇建设规划【逐步进?行调整调整前—可以临时使用或者暂!按机动田管理村庄、!集镇建?。设需要时原土—。地使用者必》。须无条件退回不得阻!碍
禁止在超过用地!标准的宅基》地上建永久性建筑物!。
第三十八条 农村!村民建住宅用地应】当持:户,口,簿向村民委员会【申领、填报农村【村,民,建住宅?用地申请审批表经村!民代表会议通过【。后报送乡人民政【。府审核由县人—民政府?批准:其中涉及《。农用地?的应当先办理农用地!转用审批手》续后方可批准用【地
农?村村民以盈利—为目的出卖、出【。租住房再申请—宅,基地的不予批准
第!三十九?条 农村《集体经济《组织使用乡》土,地,利,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!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!与其他单位、—个人以土《地使用权入股、【联营等形式共—同举办企《业的:以及乡村公》共设施?、公益事《业建设?需要使用土地—的应当向县以上【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!管部门提出申—请依照本条例第二十!四条:第二款规定》的批准权限由县【以上人民《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!用农用地的必—须依法办理》。农用地?转用审批手续—
第六?章 土地使用—权,交易
第四十条 以!出让方式取》得,的国:有土地使《用权可以《依法转让、出租、抵!押,转让、出租以划拨方!式取得?。。的国有土《地使用权必》须依:法办理土《地使:用权:出让手续
》第四十一条 国【有土地租赁由—市、县人民政府土】地行政主管》部门与?土地使用《者签订租赁合同土地!使用者必须按照合同!的约定支付土地使】用权租金
土地【使用:权租赁期限一般为】一至五年土地使用权!租赁期满土地使用者!可,以依法申请》续租
房地产开发】用地不得《以租赁方《式取得国有》土地使用《权
第四十二条【 国有土地使用【权作价?入股:报有批准权的人【民政府批《准后方可进》行,
国:家以土地使》用,权作价?入股形成的国家股】权依照国家规定执】行
第四十》三,条 国有企业因破产!、兼并、合并、分】立、清算或者股【份制改造《等涉及划拨》。土地使用《权处置的应当—向土地所《。在,市、:。县人民?。政府土地行政主【管部门申请按—。。下列权限办理土地】评估结果《确认
?(一)省属国—。有企业报《省人民政府土地【行政主管部门—确认:。;
(二《),市,(行署)属》国有企业《报市(行署)人民政!府土地行政主—管部门确认;—
,(三)县属国有企业!报县人民政府—土地行?政主管部门确—认;
(四)企【业土地使用权—跨行:政区:域,的报上一级人民政府!土地行政主》管部门确《认;
(五)上【市公司报省级以【上土地行政主管【部门确认
不—按规定办理土—地评估结果确—认,的其处置行为无【。效
第四十四条【 县以上《人,民政府应当》。建立以基准地价、】。标定地价和出—让底价为基》础的地价《体系
?。基准地价由》。市、县人《民政府土地》行政主管部门组【织有地价评》估资质的单位负责编!制报省人民政府【批,准由市、县人—民政府公布施行【
第四十五条 【国有企业因破—产、兼并、合并【、分立?、清算?或者股份制改造以及!国家机关、社会【团体、?事业单位《和国有企业处置划拨!。土地:使,用,权,的必须委托有土【地评估资质的单【位进:行地价评估》
企业改革》后的用地《符,合国家?现,行划拨供地规定【的可:仍,以划拨方式使用国】。有和:集体企业兼并国有企!业涉及的土地不属于!划,拨供地范围的经【县以上人《民政府土地行政主】管部:门批准也可》以在一定年限—内维持划拨使用【
第七章 监督【。检查
第四十六条】 ,土地监察坚》持预防为主预防与】查处:相结合?的原则实行土—地行政执法责任【制,度、土地巡》回检查制度》。、土:地违法案件》报告制?度、土地重》大违法案件备—案,制度
第四十七【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!门在:履行: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!。行,使下列职《权
(一)上级【人民:政府土地《行政:主管部门对下—级人民政府的违法】批准占用土地和【发证行为《宣布:其,批准文件和所—发土地证件无效并】予以公告;建议行政!监察机关对主要负】责,人和责?。任人员给《予行政?。处分;构成》犯罪的应当将案件】移送有关机》关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
(二)上级】人民政府土》。地行政主管部门对】下级人民政府土地】行政主管部门—的,具体行政《行为不合法或者【明显不当的责令其】改正或者依》法予以撤《销
(?三)上级人民政府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】发现下级人民政【府土地?行政主管部门已发】生法律?效力:的行政处罚、处理】决定确有错误的【责,令下级人民政府土地!行政主管部门重【新依法作出处罚、处!理,决定或者直》接依法处罚、处【理,
第八章 法律责任!
第四十八条 不】依法办理土地—变更登记的由县【以上人民《政,府土地行政主管部】门责令限期办理;】逾期不办理》的处以每平方—米十元以下的罚款
!第四:十,九,条 :在土地所有权—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!擅,自改变土地》利用现状或者—破坏土地上的—附着物的由处理【土地争议的》人民:政府责令当事人赔】偿,经济损?失,。并处以每平方米十元!以下的罚《款对造成耕地—荒芜的对其责—任者处以每平—方米五元以下的罚】款
第五十条— 承担耕地开垦和】土地复垦的》义务人在《规定期限内拒不【开垦、复垦或者未按!规定开垦《、复:垦的由县以上人【民政:府土地行政主—管部门责令》其限期改正可以按应!当开垦耕地和—复,垦面积处以每公顷二!千元以上、一万元以!。。下的罚款《
土:地行政?主管部?门收取耕地开垦费】、土:地复垦费不履行【开垦、复垦义务【的其上级土地行政】主管部门应》当,责令限?期改正建议》行政监察机》关对主?要负责人和》责任人给予行政处】分
第五《十一条 未经—批准开发荒山、【荒地、荒滩等从【事,种植业、《林果业、畜牧业、】。渔业:生产的符合》土地利用《总体规划《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!。土地行政主》管部门责令》限期补办用地—手,续逾期不补办—的按照?擅自开发《土地面积处以—每公:。顷一:千元以上、三—千元以下的罚—款;不符合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!。。由县以上人民—。政府:土地行政《主管部?门收:回土地?并按:照擅自开发土地面】积处以每《公顷二?千元以上、三—千元以下的罚款【
开垦?十五:度以上的坡地、沙】荒地和禁止》开垦的湿地》由县以上人民政【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!责令恢?复土地原状并—处以:每公顷一《万元以上、二万【元以下的《罚款
第五十二【条 违反本》条例规定非》法占用或者非法【批准:占,用,土地的由《县以上人民政府【土地行政《主管部门按下—列规定处罚》
(:一)非?法占:用土地的按非法占地!面积处以每平方米】二元以上、十元以】。下的罚款;违反城市!和村庄、《集镇规划的限—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!土地上新建的建【筑,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!地,。原状
(二)—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!其批准文件无效【对非法批准使用土】地的主管人员—和其他直接责任人】由有关部《门给予行政处分;】非法批准使用—。土地:对当:事人造成《损失的?应当承担赔》偿责任
第五十【三条:。 违反?本条例第《三十七条第四—款规定拒《不退回超过标准的】宅基地?的由市?、县人民政府土【。地,行政主管部》门责令限期退还在】超过标准的宅—基地:上建永久性建筑物的!由,市、县人民政府【土地行政主管部门】责令限期拆除—
第五十四条 违】反本条例第三十九】条规定?不办理用地批准手】续的由市《、县:人民政府土地行【政主管部门责—令限期办理用地批】准手续逾期》。。不办:理的按建筑》面,积处以每平方—米十元以上、三【十元以下《的罚:。款
第五《十五条 《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!截留、挪用、占【用耕地?开垦费?、土地复垦费和征】地补偿?、安置补助等费用以!及拒:不缴纳?土地有偿使》用费的由县以上【。人民政?府,。土地行政主》管部:门,责,令如数退还或—者缴纳并《处以:非法截留、挪用、占!。用和:应当:缴纳费用百》分之五以下的—罚款:对于主要负责人【和直接责任》人有关单位应当【给予:行政处?分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刑事责任—
第五十六》条, 县以?上人民政《府土地行政主管【部门作出的行—政,处罚决定当》事人:不服:的,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!和国行政复议—法,、,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!诉讼法的规定申【。请复议和诉讼—逾期不申请复议【和诉:。讼又拒不履》行处罚决定的作出】决定: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!可以申请人民—。。法院强制执行也【。可以:查封违?。法,占地建筑物或者收】回土地
第五十【七条 土地行政主管!部门工作人员玩【。忽职守、《滥用职权、徇私【。舞,弊构成犯罪的—。。依法追究刑》事责任;《尚不构成犯罪的【依法给予行》政处:分
:第五十八条 拒绝】、阻:。碍土地行政主管【部门工作人》员依法执《行职务的由公安【机关依照中》华人民共《和国:治安管理《条,例予以处罚;构【成犯:罪,。的依:法追:究刑事责任
第九】章 :附 则
第五—十九:条 本条例》。由省人民《政府:土地: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应!。用解释
第》六十:条 :本条例自200【0年1月1日起施行!黑龙江省第》六届人大常委会第】。。二,十八次会《。议通过的黑》。龙江省土地》管理实施条》。例和黑龙江省第七】届人大常委会第十】二次会议通过的关】于修改〈黑》龙江:省土地管理》实施条例〉的—。决定同时废止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