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!例,
(1999年【12月18日黑【龙江省第九》届,人民:代表大?会常务委员会—第十:。。三次会议《通过 根据20【。13年12月13】日黑:龙江:省第十二届》人民代表《大会常务委员会【第七次会议》关,于,废止:和修改<黑龙—江省:赌博:处罚条?例,>,。等十九部地方性法规!的决: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!2015年4月1】7日黑龙江》。省第十?二届人民代表—大,。会,常务委员会》第十:九次会议关于废止】和修改<黑龙江省】。。。文化市场《管理条?例>等五《。。十部地?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!次修正 根据—2016《年12月16日省十!二届人大常委会第】。三十次会议黑龙江省!人民代表大》。。。会,常务委员会关于【废止:和修改?<,黑龙江省特种设备】安全监察条例>等4!4部:地方性法规的—决定第三《次修正 根据—2018年6月2】8日黑龙《江省第十三届人【民代:表,大会:常务委员会第—四次会议黑龙江省】人民代表大会—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!和,修改<黑龙江—省农作物种子管理】条例>等63部地】方性法规的》决定第?四次修正)
【
,。第一章 总》 则
第一》条 :根据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土地管理—法及:有关法律、行政【法规的规定结合【本省:实际制定《本条例
《第二条 在本省【行政区域《内土地所有权、使】用权的?确定和变更土地调】。查、:登记和统计土—地规划、保护、利】用和监督土地征【收或者征用、土地】使,用权交易《、,土地用途改变以及土!地,所有权、《使用权争《议的处理等》必须遵守本》条例:。
第三条 》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!。主管部门统》一负责全省土—。。地的管理《和监督工作》
市(行《署)、?县,(含:县级市下同)人【民政府土地行政【主管部门根》。据本条例的》规,定,负责本?行政区?域内土地的管理【和监督?工作
设区的市人】民政府土地行—政主管部门对市【辖,区及其?乡(:含镇下同)、—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!主管:部门对乡的土—地实行垂直管理
】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!权和:使用权?
第四条《 ,除国家法律、—行政法?规,规定外?下列土地属于国家】所有:
(一)国家拨给机!关,、企业?、事业等单位及部】队使用的《。土地;?
,(二)国家拨给【农,民,集体经济组织和【个人使用的土—。地;
?(三)未经确权的】荒,山、:荒地、岛屿等土【地
国家《所有的土地用地单位!和个人只依》法拥有使用权
第】五条 城乡土地由】县以:上人民政府土—地,。行政主管部》。门负:责登记?
农民集体》所有的土地由—市、县人民政府【登记造册核》发证书确认所有权】
单位和《个人依法使用的国】有土地由县》以上人民政府—登,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!使用权其中中—、省直和部队所【属农、牧、》林、渔场使用—的国有?土地由省人民政【府登记造册核发【证书:确认使用权
确认】林地、草原》的所有权《或者使?用权确?认水面?滩涂的养《殖使用权分》别依照森林法、【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!关规定?办理
对历》史遗留的林农矛【盾突出、争议较大的!土地由省人民政府】组,。织有关?部门制定具体解【。决办法
县以—上人民?政府:依法颁发的土地【证书是土地所有权】、使用权的凭—证依:法,登记的土地的所【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!保护任何单位和【个人:不得侵犯
第六【条 土地登记的具】体工作?由县以上人民政【府,土地行?政主管?部门:负责办?理
第七条 依法】改,变土地所有权—、使用?权的因依法》转让:地上建筑物、构【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!地使用?权转移的以及—。。依法改变土地—用途的必须》依照国家《规定进?行土地所有权—、使用权和》土地用途变更登【。记土地?所有权、使用权的】变更自变更登记【之日:。起生效
第八条 】土地所有权、使用】权争议由当》。。事人协商解决—协商不成的按下列规!定处理
(》一)城市和乡村【非农业建设用地的】土地:所有权、使》用权争议《由市:、县人?民政府处理》;
:(二)?种植:业、林业、畜牧【业、:。渔业:生产用地的土地所】有权、?使用权争议》乡、县、区所属单】位间的由县、—区,。。人民政?府处理;《市(:行署)行政区域【内县间?或,者县与市(行署)】所属单?。。位间的由《市(行署)人民政府!处理;市(行署【),间或者县与省以上】所,属单:位间的?由省人民政》。府处理;《
(三)个》人之间、《个人与单位之间在】种植业、林业、【畜牧业、渔业—等生产用地的使【用权争议属于—乡管辖的《由乡人民政府处理】
在土?地所有?权和使用权争—议解决前任何一【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!现,状或:者破坏土地》。上的附?着物属?于耕地的仍由原使用!单位:耕种不得荒芜—
县以上人民政【。府土地行政》主管部门负责—调处土地权》属争议的《具体工作
》第三:章 土地利》用总体规划
第九条! 土地利用》总体规划由各级【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土!地行政主《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!门以及具有土地【规划资?质,的单位编制
第十条! ,城市总体规划、【村,庄和集?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!用,总体规划相衔—接城市总体规划、】村庄和集镇规—划中建?设,用地规模不得突【破土地利用》总体:规划确定的城市和】。村庄、集镇建—。。设,。用地:规,模
土地整理、【开发、复垦等专【项规:划应:当根:据土地利用总体规】划编制经市(—行署)?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!管,。。部门审查报省人民政!府土地行政》主管部门批准后【实施
第十一—条 土地利》用总体规划实行分】级审批
省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!国务院批准
哈尔滨!市、齐齐《哈,。尔市以及国》务,院指定?城市:的土地利用总—体规划?。经省人民政府审查】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!
本条第二》款、第三《款规定以外的—土地利用总体规【划逐级报省人民政府!批准其中《。。。县,人民政府所在—地的建制《镇,以外的其他乡的土】地利用总《体规划由设区的市人!民政府、《地区行政公》署批:准报省人《民政府?备,案
修?改土地利用》总体:规划应当报原批【准,机关批准《
土地?利用总体规划—经依法批准后—。县,以,上人民?政,府,应当制订具体办法】保证土地利》用总体规《划的贯彻实》施
第十二条 县】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!立土:地调查统计》制度县以上》人民政?府土:地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会同?同级:有关部门组织具有】土地勘测资质的【单位进行《土地调查并根—据调查成《。果,、规划土《地用:途和国?家制定的统》一标准评定土地【等级
?第十三条 》县以上人民》政府:。应当根据国》家规:定建立土地管理信】息系统对耕》地和城镇建设用地等!土地利用状况进行】动态监测定期向上一!级人民政《府土:地,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土!地利用状况
—第四章? 耕地保护
第十】四条 各级》。人民政?府应当加强耕地【保护:确保本行政区域【内耕地总量》不减少;个别市、县!确,。因土地后《备资:。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!后,新开垦耕地》的数量不足以—。补偿所?占用耕?地的数量的必须【报经省人民》政府批准减》免本行政区域—内开垦耕地的数量】进行易地开垦
第十!五条 凡从》事,非,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!人,经批准占用耕地的】应当由占用耕地者】负责在土《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!的宜农荒地上—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!数量和质量相当的】耕地:凡在本市《(不含所《辖县)、县》行,政区域内占地单【位,自行开垦耕地—的应当同市、县【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!管部:门签订补充耕地【协议明确《开垦时限和要求属于!跨市、?。县,。易地开垦《的占地单位应当【同省人民政府土地】行政主?管部:门签订补《充耕地协议
占地】单,位自行开垦有困难】的应当依照》前款规定《向县以上人民—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!门缴纳耕《地开垦费由》其专款用于组织开】垦新的耕地耕地【开垦费具体标准和】使用管理办法由省】人,民政府土《地行政主管部门【会同省财政》、物:价主:管部门制订》
承担补充耕地义】务的占地《单位所需耕》地开:垦资金应当》作为建设用地成本】在建设?项目总投资中列支
!新开:垦的:耕地由批准农用地转!用的市(行署)以上!人民:。政府土地行政主【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!验收其中国务院批准!农用地转用》的由:。。省人民政府土地【行,政主管部门》组,织有关部《门,验收
县以上人民政!府土地行政主—管部门应当建立【补,充耕地项目库—。用于储备补充建【设项目占用》的耕地?
县以上人民—政府土地行政—。主管部门可》以要求?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!占用:耕地: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!开垦耕地、劣质地】或者其他耕地—的土壤改良对于利】用表土进《行土壤改《良达到规定要求的】应当按照改良面积的!百分之二十减少开垦!面,积或者相《。应的:耕地开垦费
第十六!条,。 各级人民政—府应当?依照国?家有关法律》。、行:政法规规定划定基】本农田保《护区
第十》七条 ?禁止任?何单:位和个人闲》置、荒芜耕地—已经办理审批手【。续的非农业》建设占用耕地一年】内不用而又可—以耕种?并收获的应当由原】耕种该?幅耕地的集》体或:者个人恢复耕种也】可以:由用地单位组—织耕种;满一年未动!工建:设的由县《。以上人民政府土【地行政主管》部门向用地单位征收!相当于征地费用总额!。百分之十以上—、百分之二十以【下的:土地闲置费;—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!原,批准机?。。关批准由县》以上人?民政府?无偿收回《用地单位《的土地使用》权该幅土《地原:为农民集体所有【的可:以由:市、县人民政府【土,地行政主管部—门与农村集体经济】组织签订国有—土地使用合同交原耕!种该:幅,耕地的?个人或者农》村集体经济组织【恢复耕种也》可以交其他单—位或者个人恢复【耕种建?设项目需要使用时】由市、县人民—。政府无?偿收回有青苗—。的给予适当》补,偿
第?十八条 开发荒山】、荒地?、荒滩等从》事种植业、林果【业、畜牧业、渔业】生产的经依法—批准可以确》定给开发单位或【者个人使用使用【期限最长不得—超过:五十年
《一,次性开发《。土地五十公顷以下(!含五十公顷)的由县!人民:政府批准;一—次性开发五》十公顷以上一百【公顷以下(含一百】公顷)的由市—(行署)人民—。政府批准;一次【性开发一百公顷以】上,的由省?人民政府批准—
十:五,。度以上?的坡地、沙荒地以及!县以:上人民政《府确定保《护的:湿地禁止开垦
【。。第十九条 农业内】部结构调整需要退耕!还林、还《牧、还渔的应当按】照土地利用总体【规,。划有计划《地进行并须经—土地所在市、县人】民政府土地行政主】管部门审核》后报市、县》。人民政府批准
【第二十条 各级人】民政府应当采取【措,施按照土地利用【总体规?划开展?土,地整理市《。、县人民《政府土地行政主【管部门应《当会同乡人民政【府组织农村》集体经济组》织或村民委员会制定!土地整理实施方案报!市、县人民》政府批准后实施【
土地整理实施方案!应当明确参与—土地:整,。理单位和个人—的,权利和义务以及新增!耕地的分配原则
土!地整理?经验收?合格后新《增耕地面积的百分】之六十可以用作折】抵建设占用》耕地的补偿指—标
第二十一条【。 因挖损、塌陷、压!占等造成土地—破坏用地单位—和个人应当按—照国家有关》规定负?责复垦;《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!垦不符合要求—的应:当向县以上人民政】府,土地行政主管部门】缴纳土地复垦费由其!。专项用于土地复【。。垦复垦费具》体标准和使》。用,管,理办法由《省人:民,政府土地行政主【。管部门会同省财政、!物价主管部门—制,订
第五章 建设用!地
第二十二条 】建设用地涉及农用】。地转为建设用地的】必,须依照?中,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!理法第四十四条【规,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!批手续
各项建设】。确需占用或者征【收、征用《林地的须《经县以?。上人民政府林业主】管部门审《。核,同意后依照有关法律!、法规规定办理建】设用地审《批手:续
第二《十三条 《征收农民集》体所有土《地的审批权限为
(!。一,)征收基本农田以外!的耕地?三十五公顷以下、其!他土地七十公顷以】下的:由省人民政府—批准报国务院备【案;
(二)征收基!本农田或者基—本农田以外耕地、】其他土地超过本款第!(,一)项?规定面?积限额的《报国务院批准—
国家?依法征收集体—所有土地被征地单】位和个人必须按期】交出土地不得阻【碍
第二十四条 具!体建设项目使—用土地利用总体规】划确:定的城?市和村庄、集镇建】设用地范围内的国】有建设用地或—者国有?未利用?土,地的由市、县人民】政府批准报上级【人,民政府土《地行政主《管部门备案》
,具体建设《。项目使用《土地利?用总体?。规划确定的城—市,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国!。有未利用土地的【按,照下列权限办理【。审批:手续
?。(一)建设项—目,用地一公顷以—下(含一公顷)的】由县人民政府批【准报市(行署)和省!人民:政府土?地主管部门》备案;
(二)建】设项:目用地一公》顷以:上的由市(行署)人!民,政府批准报省人民】政府土地主》管部门备《案
国家重点建【设项:目、军事设》施和跨?省行政区域的建设】项目以及国》务院: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!用地需要占用土【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!的,国有未利用》。土地的报国务—院批准?。
第二十五条 征】收土地?应当向被征收单位】支付:土地补偿费、—。安,置补助费、青苗及地!上建筑物、附着物】补,偿费被?征收土地的所—有权人、使用—。权人应当持土—地权属?证书:到当地人民政—府土地行《政,主管部门《办理:征地:。补偿登记
土—地补偿费支付给【集,体土地?所,有权单位并由该农村!集体经济组织设【立专户存储专—门,用,。于安排被征地农【户的生活补助和本集!体经:济组织基础设施【建设兴办村办—。企业需要使》用土地补偿》费的必须经村—民会:议三分之二》以上:成员或者三分之【二以:上村民代表同意【报乡人?民政府批《准,
需:要由集体经济—组织安置的人—员,安置补助费支付给】集体土地所有—权单位;由其他单位!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!付给安置单位;不】需要统一安置的在】征得被安置人员同】意并同?集体经济组织—签订不再《要求安置的》协议后安置补助费可!支付给被安置人员个!人或者用《。于支付被安置人员】的保险费用
青【苗,及地上建筑物、附】着物补偿费支—付给土地承》包经营者或者地上】。建筑物、附》着物的产《权,人
征?收土地的土》地补偿?费、安置《补助费和其他有关费!用任何单位》和个人不《得侵占、挪用—
,第二十六条》 征收土地按下列】标准支付土地补【偿费:
(一)征收耕【地的土地补偿—费为:该耕地被征》。收前三年平均年【产值的六至十倍【该耕地?前三年?平均年?产值难以计》算的可以《。由市、县人民政【府根据本地实际按照!旱地、水田》。、菜地制定》平均年?产值具体《补偿标准报省—人民政府《土地行?。政主:管部门审核》同意后由市、县人民!政府发布实》施;:
(:二)征收《。宅基地和乡村企业等!建设用地的为当地】。旱地前三年平均年产!值的:四倍:;
(三)征收种植!三年以下的新垦【耕地按照上年产【值的二倍补偿并补】偿开发投资;
(四!)征:收未利用土地和连】。续四年以上、十年】以下弃耕地的按旱】地年产值《。的,二倍补偿;
(五)!征收鱼池《为被:征收前三年》平均年?产值的?三倍:;
(?六)征收园》地、牧草地、苇【地按:。。当地该地类年产值】的六倍补《偿;
(《七,)征收林地的—。补偿标?准依照国家规定【办理
第二》十七条 征收—土地的安置补助【费按照下列标准支】付
(一《。),征收:耕地为该耕地被【征,。收前:三,年平均年《产值的四至》六倍被征收前三【年平均?年产值的计算依【照本条例第》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!项规定执行;
(二!)征收园《地、鱼池的安置补助!费标准为征》收前三年平均年【产值的三倍;
(】三)征收《宅基地?、乡村企业等—建设用地和荒—山、:荒地、牧《草地、苇地、未【利用土?地和连?续四年以上十年以】下的弃耕地》以及种植三年以【下的新开垦耕地不支!付安置?补,助,费;
(四)征收】林地的安置补—助,费依照国家规定【办理
第二十八条 !被征收?的土地上有青苗的】应当支付青苗补【偿费其标准为当年】当季该作物的产值】
被征收《土地上?有建筑物、构筑物】等,附着物的应当—按国:。家和省规定》或者双方约定—的标准给予补偿【;没有规定或—。者约定标准的由市、!县人民政府》根据实际损》失价值确定
土地】。征收前市、县人【民,政府土地行》政主管部门向被征】地单:位发出征地预告后】被征地单位或者【个人在拟征收—土地上?抢栽抢?种的农作物、树木或!者抢建的设施不予补!。偿
第二十》九条 建设项目经】依法批准使用其【他单位?具有合法使用权的国!有农用土《地的应当《参照:征,地补偿?、安置标准支—付补偿?、安置等费用
【建设项?目经依法批》准使用其他单位【或者个人具有—合法使用权》的建:。设用:地,的应当参照》城镇:。基准:地价由建《。设单位对土》地使:用权人予以适当补】。偿
建设项》目经依法批》准使:用国有未利用土【地的不?支付土地补偿—费和安置补》。助费
?乡村兴办公共设施】、公益事业等—需要使用集体土地】的对被占地者应当】给予安置《补助费或《者安排被《占地:农户符合有关规定】条件的人员在村【办企业就业也可【以采取调剂土地【的方法解决
第三十!条 建设用地经【依法批准《后用地?单位必须《按规:定及时支付土地【补偿、安置等费用不!及时支付《费用的市、县—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!管部门不《予供地被占地—单位不得在本条例】规,定,的补偿、安置等费】用以外索《。取财物
建设用地的!土,地分类、面积以【具有土地《勘测资质《的单位按国家—、省有?关规定进行实—地勘测的成果为【准
第三十一条 建!设项目可行性研【究论证时建设单【位应当向建》。设项目?批准机关的同—级人民政府土地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】建设项?目用地预申请
受】理预申?请的土地行政主管】部,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用!地,预申请后应当—根据土地《利用:总体规划、》土地:利用年?度计划、《用地定额《标准、征地补—偿、安置费用等【对建设项目》用,地有关?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!设项目用地预审【。报告
可行性—。。研究报告报批—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!主管部?门出具?的建:设项:目用地预《审报:告未取得《建设项目用》地预审报告的—不,。得批准立项
第三】十二:条 建设单位使用】国,有,。土地除有《关法律、法规—规定可?以划:拨方式取得的外应】当以:下列有偿使用方式】取得
(《一)国有《土地使用权出让;
!(二)国有》土地租赁;
(【三)国有土地使【用权作价出资或者】入,股
:以,有偿使?用,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!用权的?建设单位和个人按】。照国家规定缴纳土地!有偿使用费和其他】。费用后方可使—用土地
《新增建?。。设用地的土地—有偿使用费按规定上!缴中央财政》后的余额应》当全额上《缴省财?政具体使用管—理办法由省》。人民政府《土地行政主管部【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另!行制订?
存量土地的有偿使!用费全部留给有关】市、县财政用于城市!基础设?施建设和土地开发
!第三十三条》。 以出让《。方,式取得国有土—地使用权的》依照国家有》关法律?、行政法《规办理
第三十四】条 建设项目—施工和?。地质勘?查、敷设电讯线路】、埋设地下管道等需!要临时使用土地【的,由市:、县人民政府土【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!在城市规划》区的临时用地在【。报批前应《当先经有关城—市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同意
临时使【。用未确定使用权的国!。有土地?土地使用《者应当与市、县人】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!部门签订临时—使用土地合》同;临时使用农【民集体所有土地或】者其他单位使用的国!有土地的土地使用】者应当与原土地使用!者,或者土地所有—者签订临《时,使用土地合同—土地使用者应—当按照合《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!。用土地补偿费
【。临时:使用土地的期—限一般不超》过二年临时使—。用土地的使用—。者应当按照临时【使用土地合同约【定的:用途使用土》地并不得修建永【久性建?筑物临时用地使用者!必须:在临时用《地期:满后一年《。内恢:复土地?原状或者按规定负】责复垦不能恢复原状!的应当?。依照国家和省—规定的?标准向土地行政主管!部门:缴纳:土,地复垦费
第三十五!条 :建设:单,位或:者个人?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!使用土地确》需,改变土地用途的应】当报:原,批准机关重新—审批并按新的—用途补交相应的土地!。税费:在城市规《划区:内改:变土地用途》。的报批前应》当经城市规划行【政主管部《门同意
第三—十六:条 改建、》扩建原?有建筑?物,涉及土地《用途改变《的,除办理规划》手续外还《应,当向市、县人民【。。政府土?地行政主管部门办】理批准手续
第三】十七条 《。农村村民建住—宅应:当结合旧村改—造,尽量使用原》有,宅基地和村》。。内空闲地凡》村屯内超占宅基地】可以安排村民建【住宅的不《得向村外扩展
【农村村民新》。建住宅?的,宅基地每户不得【超过三百五十平【方米
城市近郊和】乡政府所在地以【及省属农、》。林、牧、《渔场场部的宅基地每!户不得超《过二百五《十,平方米
原有宅基地!超过标准的应—当,根,据村庄、集镇—建设规划逐步进行】调整调?整前可以临时—使用或者《暂按机动田管理村】庄,、集镇建设》需要时?原土地?使用者必须》无条件退回不得【阻碍
禁止在超【过用地标准的—。宅基地上《建永久性建筑物
第!三十八条 农村村民!建住宅用地应当【持,户口簿向村民委【员会:申领、填报农村村民!建住宅用地申请【审批表经村》民代表会议通—过后报送乡》人民政府审核—由,县人民政府批准其中!涉,及农用地的应当先办!理农用地转用审【批手续后方可—批准用地
农村村】民以盈利为目的出卖!、出:租住房再《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!准
:第三十九条》 ,农村集体《经济组?织使用乡土地利用总!体规划?确定的建设用地【兴办企?业或者与《其他单位、个人以土!地,使用权入股、联营等!形式共同举办企业】。的以及乡《村公共设《施、公益事业建设】需要使用土》地,的应当向县以上【人民:政府土地行》政主管部《门提出申《请依:照本条例第二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!。批准权限由县以【上,人,民政府批准》。其中涉及《占用农用地》的必须依法》办理农用地转用审】批手续
第六—章 土地使用权交】易,
第四十条 以出让!方式:取得:的,国有土地使用权【可,。以依法转让、—出租:、抵押转《。让、出租以划—拨方:式,。。取得的国有土—。。地使:用权必须《依法办理土地—使用权出让》手续
?第四十一条 国有】土地租赁由市—、县人民政府土地行!政主管部《门与土地《使用者签订租赁合】同土地使用》者,必须按照合同的【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!租金
土地使用权】租赁期限一般为一至!五年土?地使用?权租赁期满土地【使,用者可以依》法申:请续租
房地产开】发用地?。不得以租《赁方:式取得国有土地使】用权
?第四十二《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!作价入股报有批【准权的人民政—府批准后方》可进行
国家以【土地:使用权作价入股【形成的国家股权依】照国家?规,定,执行
第四十—三,条 国?有企业因破产、兼】并、合并、分立、】清算或者股份制改造!等涉及?划拨土?。地使用权处置的【应当向?土地所?在市、县人民政府】土地行政主管部【门,申请按下列权限【办,理土:地评估?结果确?。。。认
(一)省属国有!企业报省人民政【府土地行政》主,管,部门确认;》
(:二)市(《。行署)属国有—企业报市(行署)人!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!。部门确认;》
(三)县》属,国有企业《报县人民政府土地行!政主管部门》确认;?
(四)企业土【地使用权跨》行政区域《的报上一级人民【政府土地行政主管】部门确认;
—(五)上《市公司报省》级以上土地》行政主管部门确认
!不按规定办理土【地,评估结果确》认,的其处置《。行为:无效
第四十四条】 ,县以上人民政府【应当建立以基准地】价、:标定地?价和出让底价—为基础的地价体系
!基准地价由市、县】。人民:政府土地行》政,主管部门组织有地】价评估资《质的单位《负责编制报省人【民政:府批准?由市、?县人民政府公布施】行
第?四十五条 》。国有企业因破—产、兼并、合并、分!。立、清算或者股份】制改造以及国家机】关、社?会团体、事业单位】和,国有企业处》置划拨土地使用权】的必须委托有—土地评估资质的【单位进行地价评【估
企业改》革后的用地》符合:国家现行划拨供地】规定的可仍以划【。拨方式使用》国有:和集体企业兼并国有!企业涉及《。的土:地不属于划拨—供地范围的经县以】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!。主管部门批准也【可以在一《定年限内维》持划拨使用
—第七章 监督—检,查
第?四十:六条 土地监察坚】持,预防为主《预,防,。与查:处相:结合的原则实行【土地行政执法责【任制:度、土地巡回检【查,制度、土地》违,法案件?报告制度、土地重大!违法案件备案制度】
第四十七条— 土地行《。政主管部门在—履,行监督检《查职责时可以行使下!。列职权
(一)上】级人民政《。府,土,地行政?主,。管部门对下级人民政!府的违法批》准占用土地》和发证行《为,宣布其批准文件和所!发土:地证件无效并予【以公告;建》议行政监察机关对主!要负责人和责—任人:员给予行政处分;构!成犯:罪的:应当:将案件移送有—关机关依法追究刑】事责任
《(二)上级人民政】府,土地: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!。人民:。政,府土地行政主管【部门:的具体行政行—为不合法或者—明显不当的责令其】改正或者依》。法予以撤销》
(三)上》级人民政府土地【行政主管部》门发现下级人民【政府土地行政主【管部:门已:。发生:法律效力的行政【处罚、处理决—定,确有错误的责—令下:级人民政府土地行】政主管部《门重:新依法作出处罚、】处理:决定或者直接依法】处罚、处理
第【八章 法律责—任
第四《十,。八条 不依法办【理土地变更》登记的由县》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!政主管?部门责令限期办理】;逾期不办理的【处以每平方米十元】以下的罚款
—第四十九条 在【土地所有《权,和,使用权争议解决【前擅自改变土—地利用现状或者破】坏,土地上的附着物【的由处?理土地争议》的人民政府责令当事!人赔偿经济》损失并处以》每平方?米,十元以?下的罚款对造成耕地!荒芜:的,对其责任者处以【每平方米五元以下的!罚款
?第五十?条 承担耕地—开垦和土地复垦的义!务人在规定期限【内拒不开垦、复【垦,或者未按规定开垦】、复垦的由县以上人!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!部门: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!按应当开《垦耕地?和复:垦,。面积处以每公—。顷二千元以》上、一万元以下的】罚,款
土地行政—主,管部:门收取耕地开垦费、!土,地复垦费不履行【开垦、复垦义务的其!上级土地行政主管】部门应当《责令限期改正建【议行政监察机关对主!要负责人和责任人】给,予行政处分
第五】十一条 《未经批准开发荒山】、荒地、荒滩等从事!种,。植业、林果业、畜牧!业、渔?业生产的符》合土地利用总—体规划的由县—。。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!政主: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!用地手续逾期—不,补,办,的,按照擅自开发—土地面积处》以每公顷一千元【以上、三千元以【下的罚款;》不符合?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】的,由县以上《人民政府土》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回!土地并按照擅—自开:发土地面《积处以每公顷二【千元:以上、三千元—以下的罚款
开垦】十五度以上》的坡地、沙荒地和禁!止开垦的湿地由【。县以上人《民政府土地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】恢,复土地原状并处以】每公顷一万元以【上、二万元以下的罚!款
第五十二条 】违反本条例》规定非法占用或【者非法批准占用【。土,地的由县以上人民】政,府土:地行政主管》部门按下列规—。定处:罚,
,(一)非法占—用土地的《按非法占地面积【处以每平《方米二元《以上、十元以下【的罚款;违反城市和!村庄:、集镇规划》的,限期拆?除在非法占》用,的,土地上新建的建筑】物和其他《设施恢复土》。地,原状
(二)—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!其批:准文件无效对非法】批准:使用土?地的主管人员和其】。他直接责《任人由?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!分;非法批准使用】土地对当事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!担赔:偿责任
第五十三条! 违反本《条例第?三十七?条第四?款规:定拒不退回超过标】准的:宅,基地的由市》、县人民政府—土地行政主》管部门责令限—期退还在超过标准的!宅基地?上,。建永久性建筑物的由!。市、县人民》政,府土地行《政主管部门》责令限期拆》除,
第五十四条— 违反本条例—第三十九条》规定不办理用地批准!手续的由市、—县人:民政府土地行政主】管部门责令限—期办理用地批准手】续逾:期不办理《。的,按建筑面积处以【每平方米十元以上、!三十元以下的罚【款
第五十五—。条 违?反本条例有》关规定截留、挪【用、:占,。用,耕地开垦费、土地】复垦费和征地补偿、!安置补助《等费用以《。及拒不缴《纳土地有偿使用费】的由县以上人民政】府土:地行政主管部—门责令如数》退还或?者缴纳?并处以非法》截留:、挪用、占用和应】当缴纳费用百分之五!以下的罚款对于【主要负责人和—直接责任人有关单位!应,当给予行政处分;构!成,。犯罪的依法追究【刑事责任
》第五十?六条:。 县以?上人民政《府土地行《政主管部《门作出的行政处【罚决定当事人不【服的可?以按照?中,华人民共和国行政】复议法、中华人民】共和国行政》诉讼: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和!。诉讼逾期《不申请?复议和?诉讼又拒《。不履行处罚决—定的作出决定的土】地行政主《管部门可《以,。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!行也可以查封违法】占地建?筑物或者收回—土地
第五》。十七条 土》地行政主管部门【工作人员玩忽职守】、滥:用,职权、徇私舞弊构】成犯罪的依法—追究刑事责任;【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!给予行政《处分
第五十八【条 拒绝、阻碍土地!行政主管部门工作】人员依?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!。。机关依照中华—人民共和《国,治安管理条例予以处!罚,;构成?犯罪的依法》追究刑事责任
第九!。章 附? 则
第五十—九条 本条例由省】人民政府《。土地行政《主管:部门负责应用解【。释
第六《。十条 本条例自2】00:0年1月《1日起施行黑龙【江省第六届人大【常,委会:。第二十八《次会议通过》的黑龙江省土地【管,理实施条例和黑龙江!省第七届人大常委】会第十二次会—议通:过的关?于,修改〈黑《龙江省土《地管理?实施条?例,〉的决定《同时废止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