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省土地—管理条例
(1【999年12月1】8日:黑龙江省第》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!务委员会第十三【次会议通《过 根据20—1,3年12月13日】黑,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!代表大会《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!议关于废止和修【改<:黑,龙江省?赌博处罚《条例>等十九部地】方性法规的决—定第一次修》正 根据2》015年《4月1?7日:黑龙江?省第十二届人民代】表大会常务》委员:会,第十九次《会议关于废止—和修:改<黑?龙江省文《化市场管理条例>】等五十部《地方性?法,规的决定《第二次修《正 :根据201》。6年12月16【日省十二届》人,大常委会《第三十?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!代表:大会常务委》员会关于废止和【修改<黑龙江省特种!设,备安全?监察条例>等44】部地:方性法规的决—定第三次《修正 根据》2,018年6月28日!黑龙江省第十—三届人民代表大【会常务?委,员会第四次会—议黑:龙江省?人民代表大会—。常务:委员会关《于废:止和修?改<黑龙江省农作物!种子管?理条例>等》63部地方性—法,规的决定《第四:次修:正)
第一章 !总 则
第一条 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土地管?理法:及,。有,关法律、行政—法规的规定结—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!例
第?二条: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!土地所?有权、使《用权的确《定和变更土》地,。调查:、,登记:和统计?土地规划、保护【、利用和监督土【地征收?或者征用《、土地使用权—。交易:、,土地用途改变以及】土地所有权、—使用权争议的—处理等必须遵守本】条例
?第三条 省人民政】府土地?行,政主:管部门统一》负责全省《土地的管理》和监督工《作
市(行署)、】。。。县,(含:县级市下同)—人民:政,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!根据本条例的规定】负责本行政》区域内土地的—管理和监督工—作
设区《的市人民政府土【地行政主管部—门对市辖区》及其乡(含镇—下同)、《县人民政府土地行】政主管部《门对乡的土地—实行:垂直管理
》。第二章 土》地,。的所有权和使用【权
第四条 除【国家法律、行政【法规规定外下—列土地属于国家所】有
(一)国家拨】给机关、企业、【事业等?单位及部《队使用的土》地;
(二)国【家拨给农民集—体经济组织和个人】使用的土地;—
(三)未经确【权的荒山、荒地、】岛屿:等土地
国家所【有的:土地用地单位和个人!只依法?拥有使用权
—第五条 城乡土地由!县以上人民政府【土,地行政主管部—门负责登《记
农民《集体所有的土地由】市、县人民》。政府登记造册—核发证书确》认,所有权
《单位:。和个人依法使用的】国有土地由县以上】人民政府登记造【册核发证书确—认使用?权其:。中中、省直和部队】所属农、牧、林、】渔场使用的国有土地!由省人民政府登【记造册核发证书确】认使用?权
:确认林?地、草?原,的所有权或者—。使用权确认水面滩】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!依照森林法》、,草原法和《渔业:法的有关规》定办理
对历史遗】留的林农《矛,盾,突出、争议较大【的土:地由省人《民政府组织有关【部门制?定具体解决办法
县!以上人民《政府:依法颁发的土地证书!是土地所《有权、使用权的凭证!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!有权和?使用权受法律保【护任何单位和—个人不得侵》犯
第六《条 :土地登记的具—体工作?由县以?上人民政《府土地?行政主管《部,门负责?办理
第七条 【依法改?变土地?所有权、使用权的】因依法?转让地上建》筑物、构筑物等【附着物导致土—地,使用权转移》的以及?依法改变土地—用途的必须依照国】家规定进《行土地所有权、使】用权和土地用途变更!登记土地所有—权、使用权的—变更自变更登记之】。日,起生效?
第八条 土地【所有权、使用权【争,议由当事人》协商解决协商不【成的按下列规定【处理
(一)城【市和:乡村非农业建设用】。地的土地所有—权、使用权争议由市!、,县,人民政府处理;
】(,二,)种植?业,、林业、畜牧—业、渔业生产—用,地,的土地所有权、使】用权争议《乡、:县、区所《属单位间《的由县、区人民政】府处理;市(行【署)行政区》域,内县:间或者?县与市(行》署)所属单位—间的由市(行署【)人民政府处理【;市(行署)间或】者县与省以上所属单!位间的由省人民政】府处理;
(三)个!人之间、个人—与单位?之间在种植业、林业!、畜牧业、渔业等】生产:用地的使用权争【。议属于乡管》辖的由乡人》民政府处理》
在土地所有权和】使用权争《议解决前任何一【方不得改变土—地利用现状》或者:破,坏土地上的》附着物?属于耕?地的仍由《原,使用单位耕》种不得荒《芜
县以上人民【政府土地行政主管】部门负责调》处土:地权属争《议的具?体工作
第》三章: 土地利用总体【规划
第九条 【土地利用《总体规划由各级人】民政府组织本级土】地行政主管》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!以及具有土地—规划资质《的单:位编:制
第十条 城市总!体规划?、村庄和集镇规【划应当与土地—利用总体规划相衔】。接城市总《体规划、村》庄和:集镇规划中建—设用地规模》不得突破《土地利用总》体规划确定的城【市和村庄、》集,镇建设用《地,规模
土地整理【、,开,。发、复垦等》专项规划应当—。根据:土地利用总体规【划编制经《市(行署)人—民政府土地》行政主管部门—审查报省人民政府土!地,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!实施
第十》一,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!划,实行分级审批
【省,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!国务院批准
哈【尔滨:市、齐齐哈》尔市:以及:国务院指定城市的土!。地利用?总体规?划经省人民》政府审查同》意后报国务院—批,。准
本条第二款、】第三款规定以外【的,土地利用总体—规划逐级报省—人民政?。府批准其中县人民政!府所在地的建—制镇以外的其他乡的!土地利用总》体规:划由设区的市—人,民政府?、,地区:行政公署《批准报省人民—政,府备案
《修改土地利用总体】规划应当报原批准机!关批准
《土地利用总体规【划经依?法批准后县以—上,人民:。政,府应当?。制订具体办法保证土!地利用总体规—划的贯彻《实施
第十二条 】县以上人《民,政府应当建立土地】调查统计制度县以上!人民政府土地行政】主管部门应》当会同同级有—关部门组织具—有土地勘测资质的单!位进行?土地调查并根据调】查成果、规划土地用!途,和国:。家制定的统一标准评!定土地等级
第十三!条 县以上》。人民政府应当根【据国家规定建—立土地管理信息系统!对耕:地和城镇建设—用地等土地利用状况!进行动态监测—定期向上一》级人民政府土地行】政主:管部:门报告土地利—用状况
《第四章 耕地保护
!第十四?条 各级人民政府】应当加?强耕地保护确保本】行政:区域内耕地总—量不:减少;?个别市、县确因【土地后备资源匮【。乏新增建设用地【后,。新开垦耕地的数量】。不足以?。补偿所?占用耕地的数—量的必须报经—省,人民政府批》准减免本行政区域】内,。开,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!地开垦
第十五【条 凡?从事非农业建—设的单位和个—人经批准《。占用耕地的应当由】占用耕地《者负责在土地利【用,总体规划确定的【宜农荒地上开垦与所!占用耕地的数量和】质量相?当的耕地凡在本市(!不,含所:辖县)、县行政区域!内占地单位自行【开垦耕地的》应当同市、县人【民政府土地行政【主管部门签订补充】耕地:协议明?确开垦时限和要求】属于:跨市:、县:易地开垦的》占地单位应当—同省:人民政府《土地:行政主管部》门签订?补,充耕地?协议
?占,地单:位自行开《垦有困?难的:应当:依照前?款规定向县以上【人民政?府土:地行政主《管部门缴纳》耕地:开垦:费由其专款》用于:。组织开垦《新的耕地《耕地:开垦费具体》标准和使用管理【办法由省人民—政,府土:地行政主《管部门会同》省财政、《物价主管部门—制订
承担补充【耕地义务的》。占地单位所需耕地】开垦资金应》当作为建设用—地成本?在建设?项目总投《资中列支
新—开垦的耕地由批准农!用地转用的市(行署!),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!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!部门验收其中国【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!的由省人《。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!。部门组织有》关部门验收
县以】上人民政府土—地,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建立?补充耕地项目—库用:。于储备补充建设【项目占用的耕地【
县以上人民政府土!地,行政主管部》门可以要求占—用耕地的《单位将所占用—耕地耕作层的—土壤用于新》开,垦耕地、劣质地或者!其他耕地的》土壤改良对于利用】表土进行《土壤:改良达到《规定要求的应当【按照改良面积—的百分?之二:十减少开垦面积或者!相应的耕地》开垦费
《第十六条 各—级人:民政府应当依—照国家?有关法律、行政【法规规定划定基【本农田?保护区
第十七【。条 禁止《任何单位和个人闲】置,。。、荒芜耕《地已经?办理审?批手续?的非农业建设占用】耕地一年《内不用而又可以【。。。耕种: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!种该幅?耕地的集体》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!可以由用地单位组】织耕种;满一年【未动工建设的由【县以:上人民政《府土地行《政主管?。。部门向用地单位征收!相当于征地费用总】额,百分之十《以上、百分之二十】以,下的土地闲置费;连!续两:年,未使用的《经原批?准机关?。批准由县以上人民政!府,。无偿收回用地单【位的土地使》用,权该幅土地》原,为农民集体所有的】可以由市《、县人民政府土【地行政主管部门【与农:村集体经济组—织,签订国有土地使用合!同交原耕种该—幅耕地的个》人,或者:农村:集体经?济组织恢复耕种也可!以交:其他单?位或:者个人恢复耕种建设!项,目需要使用时由市、!县人民政府无偿【收回有青苗的给予适!当补:偿
第十八条— 开发荒山、荒地】、荒滩等从事种【植业、林果》业、:畜牧业、渔业生【产的经依法批准可以!确,定给开发《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!用,期限最长《不得超过《五十年
一次—性开发土地五—十公顷以《下(含五十公顷)】的由县?人民政府批》准;一次性开发五】十,。公顷以上一百公【顷以下(含一—百公:顷)的由市(行【署)人?民政:府,批准;一《次,。性开发一《百公顷以上》的,由省人?民政府批准
十五】度以上的坡》地、沙荒地以及【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!保护的湿地》禁止开垦
第十九条! 农业内部结构【调整需?要退:耕还林、还》牧、还渔的应当按】照土地利用总—体规划有计划—地进行并须》经土地?所在市、县》人民:。。政府土地行》。政,主管部?门审核后《报市、?县人民政府批—准
第二十条 各级!。人民政府应当采【。取措施按照土地利用!总体规划开展土地】整理市、县》人民:政府土地行政—主管:部门应当会同—乡人民政府》组织:农,村集:体经济组《织或村?民委员会制定土【地整理实施方案报市!、县人民政府批【准后实施
土—地整理实施方—案,应当明确参》与土地整理单位和】个人的权《利和义务以》及新增耕地》的分:配原则
土地—整,理经:验收合格后》新增耕地面积的百分!。之六十可以用作【折抵建设占》用,耕地的补偿》。。指标
第《二十一条 因挖损】。、塌陷、压占等造成!土地破坏用地—单位和个人应当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】负责:复垦;没有条—件复垦或者复垦【不符合要求的—应当向县以》上人民政府土—。地行:政主管部门缴纳土地!复,垦费:由其专项用》于土地?。复垦复垦费具体标准!和使用管理办法由省!。人民政?。府土地?行,政主管部门》会同省财政、物价主!管部:门,制订
第五章 建】设用地
第二—十二:条 建设用地涉【。及农用地转为—建设:用地的必须依—照中华人民共—和国:土地管理法第—四十四条规定办理】农用地转用》审批手续
各项【建设确需占用或者征!收、征用林地的须】经县以上人民政【府林业主管部门审】核同意?后依照有关法律、法!。规规定办理建—设用地审批手续
第!二十三条《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!土地的审批权限为
!(一)征收基—本农田以外的—耕地三?十五公顷以下、【其他土地七十公【顷以下的由省人【民政府批准》报国务院《备案;
(二—)征收基本农田或者!基本农田以外耕【地、其他土》地超过本款第(一】)项规定面》。积限额的报国务院批!准
国家依法—征收集体所有土地】被征地?。单位和个人》必须按期交出—。土地不得《阻碍
第《二十四条 具—体建设项目》使用:土,地利:用总体规划确—定的城市和村庄【、集镇建设用地范】。。围内的国有建—设用:地或者国有未利用土!地的由市《、县人民政府批准】报上:级,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!。管部:门备案
具体建设项!目使用土地利用总】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!。。设,用,地范围外的国有未】利用土地《的按照下列权限办理!审批手续
》(一)建设项目用地!一公:顷,以,下(含?一公:顷)的由《县人:。民政府批准报—市(行署)和省人】民政府土地》主管部?门备案;
(—二)建设项目用【地一公?顷以上的《由市(行署)人【民政府?批准报省人》民,政府土?地主:管部门备案
—国家重点建设项【目、军?。事,设施和跨《省行政区域的—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!规定的其他》。建,设项目?用地需要占用—土地利?用总体规划确定【的国有未利用土地的!报国务院批准
第】二十五条 征—收土地应当向—。被征收单位》支,付土:地补偿费、》安置补助《费、:青苗及地上建筑物】、附着物补偿—。费,被征收土《地的所?有权人、使》。用权人应《当持土地《。权,属证:书到当地人民政【府土地?行政主管部门办【理征:地补偿登《记
:土地补?偿,。费支付给集体土【地所有权单位并由】该农村集体》经济组织设立专户】存储专门《用于安?排被征地农户—的生活补《助和本集《体经济组织基础【设施建设兴办—村办企业需要使用土!地补偿费的必—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!二以上成员或者三】分之二以《上村民代表同—意报乡人民政府【批准
需要由集体】经济组织安》置的人员安置补助】费支:付给集体土地所有权!单位;由其他—单位安置《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!安置单位;不需【要统一安置的在征】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并!同集体经济组织【签订:。不,再要求安置的协议】后安置补助费可支付!给被:安置人员个》人或者用于》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!险费:用
青苗《。及地上建筑物、附着!物补:偿费支付给》土地承?包,经营者?或者地上建筑物、】附着物的产权人【
征收土地的土地】补偿费、安》置补助费和》其他有关费》用,任何单位《和个人不得侵占、】挪用
第二十六条】 征收土《地按下列标》准支付土地》补偿费
(一)征】收耕地的《土地补偿费为该【耕地被征《收前三年平》均年产值的六至【十倍该耕地前三年】平均年产值难以计算!的可以由市、—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!。实际按照旱地、【水田、菜地制—定,平均年产值具体补】偿标:准报省人民政—府,。土地行政主管部【门审核?同意后由市、县人民!政府:发布实施;
(二】)征收宅基地和【乡村企业等》建设用地的》为当地旱地前—三年平均年》产值的?四倍;
(三)【。征收种植《三年以下的新—垦耕地按照》上年产值的》二倍:补偿并补偿开发投】资;
(四)征收未!利用土地和》连续四?年以上?、十:年以下弃耕地的按】旱地年产值的二【倍补偿;
(五【)征收鱼池为被征收!前三年平《均年产?值,的三:倍;
(六)—征收园地《、牧草地、苇地【按,当地该地类年产值】的六:倍补偿;
(七)】征收林地的补偿【。标准:依,照国家规《定办:理,。
第二?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!安置补助费》按照:。下列标准支付
(】一):征收耕地为》该耕地被《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!值的四至六倍被【征收前三《。年平均年产值的计算!依照本条例第—。二十六?条第一?款,。第一项规定执—行;
(二)—征收园地《、鱼池的安置补【助费:标准为征《收,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!三倍;?
,(三)征收宅基地、!。乡村企业等建—设用地和荒山、【荒地、?牧草地、苇地、未利!用土地和连续四年以!。上,十年以?下的弃耕《地以及种植三年以】下的新?开垦:耕,地不支付安置补助】费;
(四)征【收林地的安置补【助费依?照,国家规定办理
第】二,。十,八条 被《征收的土地上有【青苗的应当》支付青苗补偿费【。其标准为当》年当季该作物的【产值:
,被征:。收土地上有建筑【物、构筑物等附【着物的?应当按国家和—省规定或者双方【。约定:的,标准给予补偿;没】有规定或者》约定标准的由市【、县人?民政:府根据实际损—失价值确《定
土地征收前【市、县?人民政府土地—行,政主管?部门向被征地单【。位发出征地》预告后?被征地单位或—者个人在《拟征:。收土地上抢》栽抢种的农作—物、:树木或者抢建—的,设,施不予补《。偿
第?二,十九条 建》。设项目经依法—批准使用其他单位具!有,合法使用权》的国有农用土—地的应?当参:照,征地补偿、》安置标准支付补偿】、安置?等费用
建设—。项目经依法批准使】用其:他单位或者个—人具:。有合法使用权的建设!用地的?应当参照城镇基准】地价:由建设单位对—土地:使用权?。人予:以,适当:补偿
建《设项目?经依:。法,批准使用国有未【利用土地的不支付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】补助费
乡村兴办公!共设施、公益—事业等?需,。要使用集《体土地的对被占【地者:应当给予安》置补助费或者—安排:被占地农户符合有】关规定条件的人【员在村办企业就【业也可?以采:取调:剂土:地的方?法解决?
第三十条 建设用!地,经依法批准后—用,地,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!支,付土地补偿》、,安置等费用不—及时支付费用的市、!县,人民政府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】不予:供地被?占地单位不得—在,本条例规定的补【偿、安置等费用【以外索取财物
建设!。用地的土地分类、】面积以?具有土地勘测资质的!单位:按国家、省》有关规定进行—实地勘测的成果为准!。
第三十一条 【建设项目可行性研】究论证?时建设单位》应当向建设项目批】准机关的同级人【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!部,。门,提出建?设,项,目用地预申请
受】理预申请的土地【行,政主管部《门在收到建设项目】用地预申请》。后应当根据》土,地利用总《体规划、土地—利用年?度计划、用地定额标!准、征?地补:偿、:安置费用等对建设】项目用?地有关事《项进行审查》。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!。审报告
可行性【研究报告报批时必】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!部门出具《的建设项《目用地预《审,报告未取得》建设项?目用地预审报告【的不得批准立项
第!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!使用国有土地—除有关法律、法规】规定可以划拨方式】取得的外应当—。以下列有偿使用方式!取得
(《一)国有土》地使用权《出让;
(二—),国有土地租赁;
(!三)国有《土地使用权作—价出资或者入股
】以,有偿使用方式取【得国有土地使用权】的建设单位和—。个人按照国家规定】缴纳土地有偿使【用费和?其他费用后》方可使用土地
新增!。建设用地的》。。土地有偿使用费按】规定:上缴中央财政—。后的余?额应当全额上—缴省财?。政具体使用管理【办法由?省人民政府土—地行政主管部—门会同省《财政部门另》。行制订
存量土【地的有偿使用费全部!。留给有关市、县【财政用于城》。市基础设施建设和】土地开发
》。第三十三条 以出】。让方式取得国有土】地使用权《的依照?国家有关法律、【。行政法?规办理?
第三十四》条 建设项目—施工和?地质勘查《、敷设电讯线路、埋!。设地下管道等需要临!时使用土地》。。的由市、《。县人民政《府土地行《政,主管:部门批准在城市【规划区的临时用地在!。报批前应当先经有】关城市规《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!。
临时使用未确【定使用权的》国,有土地?土地使用者应当【与市、县人民政府土!地行政主管部门【。签订临?时使:用土:地合同;临时使用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或!者其他单位使—用的:。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!者应当与原土地【。使用者或者土地所有!者签订临时使用【。。土地合同《土地使用者》应当按照合同的【约定:支付临时使》用土地补偿费
临】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一!般不超过《二年临时使用土地】的使用者应》当按照临时使—用土地合同》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!并不得修建永久【性建筑物临时用【地使:用者必须在》临时用?。地,期满后一年内恢【复,土地原状或者—按规:定负责复垦》不能恢复原》状的应当依照国家】。和,省规定?的标准向土地行政主!管部:门缴纳土地复垦【费
第三十》五条 建设单位【或者个人必须按【。照批准的用途使【用,土,地确需改《变土地用途的应【当报原?批准:机关:重,新审批?并按:新的:用途补交相》应的土地税》费在城市规划—区内改变土地用【途的报批前应当经城!市规:划行:政主管部门同意
第!三十六条《 改建、扩建—原有建筑物涉及土地!用途改变的除办理规!划手续外还应当向】市、县?人民政府《土地行政主》管部门办《理批准手续
第三】十七条?。。 ,农村村民建住宅应】当,结合旧村改造尽量】使用原有宅基—。地和村内空闲地凡】村屯内?超占宅基地可以安排!村民建住《宅的:不得向村外》扩展
农村村民新】建住宅的宅基—地每户不得超过三】百五十?平方米
《城市近郊和乡政府】所在:地以及省《属农、林、牧、【渔场场部的宅—。基地:每户:不得超过二》百五十?平方米
原有宅基】地超过标准的应【当根据村庄、集镇】建设:规划逐步进行调整调!整前:可以:临时使用《或者暂按机动—田管理村《庄、集镇建设需要时!原土:地使:用者必须《无条件退回不—得阻碍
《禁,止在超过用地—标准的?。宅基地上建永久【性建筑物
》第三:十八条 农村村民建!住宅用地应当持户口!。簿向村民委员—会申:领、填报《农村村民建住宅用】地申请审批表经村民!代表会议通》过,后报送乡人民—政府审核由县人民政!府批准其中涉—及,农,用地的?应当先?办理农用地》转,用审:批手续后方可批准】用地
农《村村民以盈利—。为目的出卖、出租住!房,再申:请宅基地的不予批】准
第三十》九条 农村集体经】济组织使《用乡土地利用—总体:规划确定《的建设用地兴办企】业或者?与其他单位、个人】以土地使用》权入股、联营等形式!共同举办企业的以及!乡村公共设施、【公益事业建》设需要?。使用土地的》应当向县《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!政主管?部门提出申请依照本!条例第?。二十四条《第二款规定》的批准?权限由?县以上人民》政府批?。准其中涉及占—。用农: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!农用地?转用审批手续
【第六章 土地使【。用权交易
第—四,十条: 以出让方式取得】的国有土《地使用权可以依【法转让、出》租、:抵押转让、》出租:。以划拨方式取—得的国有土》地使用权《必,须依法办理土地使用!权出让手续
第四】十,一条 国有土地【租赁由市、县人民政!。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!与,土地使?用者签订租赁合同土!地使用者必须按照】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!使用权租金
土地使!用权租赁期限一【般为一至五年土地】使用:权租赁期满土—地使:用者可以依》法申请续租
房地】产开发用地不得以】。租,赁方式取得国有土】地使:用权
第四十二条】 国有?土地使用权作价入】股,报有批准《权的人民政府批【准后方可《进,行
国家以土地使】用权作?。价,入股形成的国家股权!依照国家规定执【行
第四十三条 国!有企业因破产—。、兼并、合并、分】立、清算或者股份】制改造等涉及—划拨土地使用权处】置的应当向土—地所在市、》县人民政府土—。地行政主《管部门?申请按下列权限办理!土地评估结果—确认
?(一)省属国有企】业报省人民政府【土地:行政主管《。部门确认;
(【二,。)市(行署)属国有!企业:报市(?行署)人民政府【。土地行?政主管部门确认【。;
(三)县—属国有企《业报县人民》政,府土地行政主管部】门,确认:;
:(四)企《业土:地使用权跨行政【区,。。域的报?上一级人《民政府土地》行政主管部》门确认;《
(五?)上市公司报省级以!上土地行《政主管部门确认【
,不按规定办》。理土地评估结果确认!的其处置行》为无:。效
第四十四—条, 县以上人民政府应!。当建立以基准地【价、标定地价和出】让底价为《基础的地价》体系
基准》地价由市、县—人民政府《。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】组织有地价评估资质!。的单位负责编制报省!人民政府批准由市】、县人民政府公布施!行
第四十五条 】国有:企业因破《产、兼并、合并、分!立、清?算,或,者股份制改造以【及国家?机关、社会团—体、事业单位和【国有:企业处置划拨—土地使用权的必须委!托有土地《评估资质的》单位进行地价—评,。估
企?业改革后的》。。。用地符合国家现行】划拨供地规定的可】仍以划拨方式使用】国有和集《体企业兼并国有企业!涉及:的土地不《。属,于划拨供地范—围的经县《以上人民政府土【地,行政:主管部门批》准也可以在一定年限!内维持划拨》使,。用
第七章 监督】检查
第四十六【条 土地《监察坚持预防为主】。预防与查处》相结:合的原?则实行土地行政执】法责任制度、土地巡!回检查制度》、土地?违法案件报告制【度、:土地重大《。违法案件备》案制:度
第四十七—条 土地行政主管】部,门在:履行监督检查职【责,。时可以行使》下列职权
(—一)上?级人民?政府土地行政—。主管部门对下级【人民政府《。的,违法:批准占用《。土地和发证行为【宣布其批准文件和】所发土地证件—无效并予以公告;】建议行政监》。察机关对主》要负:责人和责任人—员给予行《政处分;构成犯【罪,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!关机关依法追—究刑事责任
(二】)上:级人民政府土地行】政主管部门对—下级人民政府土地行!政主管?部门的具体行政【行为不合法》或者明显不当的责令!其改正或者依法予】以撤销
(三)上级!人民:政府土地行政主管】部门发现下级人民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!门已发生法律效【力,的行:政处罚、处理—决定确有错》误的责令《下级人民政府土地】行,政主管?部门重新依法—作出处罚、处—理决定或者》直接依法处罚、【处理
第八章 法律!责,任
第四十八—条 :不依法办理土—地变更登《记的由县以上人民】政,府土:地行政主管》部门:责,令限:期办:理;逾期不办理的处!以每平方米十元以】下的罚款
第四十九!条 在?土地:所有权和使用权【争议解?决前擅自改变土地】利用现?状或者破坏》土地上的附》着物的由《处理:。土,地争议的《人民政府责令当事人!赔偿经?济损失并处以每【。平方米十元》以下的罚款对造【成,耕地荒芜的对其【责任者处以每—平方米五《元以下的罚款
第五!十条 承担耕地开】垦和土地复》垦的义务人在—规定期限内拒不开垦!、复垦或者》未按:规,定开垦、复垦的由】县以上?人民政府《土地行?政主管部《门责令其限期改正】可以按?。应当开垦耕地和【复,垦面积处以每—公,顷二:千元以上、一万元】。以下的罚款
土【地行政主管》部门收取耕地开垦费!、土地?复,垦费不履行开—垦,、复垦义务的—其,上级土地行政—主管部门应当责【令限期改正建议【行政监察机》关对主?要负责人和责任【人给予行政》。处分:。
,第五十一条 未【。经批准开发荒—山、荒地、荒滩等】从事种植业、林果业!、畜牧业、渔—业生产的符》。。。合土地利《用总:体,规划的由县以上【人民政府土地行政】。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!办,用,地手续逾期》不补办的按照擅【自开发土地面积【处以:每公顷一千元—以上、三千元—。以下的罚款;不符】合土地利用总体【。规划的由县以—上人民政府土—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回!土,地并按照擅自—开发:土地面积处以—每公顷二千元以上】、,三千元以《下的罚款《
,开,垦十五度以上—。的坡:地、沙荒地》和禁止开垦的—湿地由县以上人【民政府土地》行政主管部门—责令恢复土》地原状并处以每公】。顷一万元以》上、二万《。元以下的罚款
第】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!例,规定非法占用或者】非法批准占用土地】的由县以上人民【。政府土?地行政主《管部门按下》。列规定处罚》
(一)《非,法占:用土地的按非法占】地面积处以每—平方米二元以—上、十?元以下的罚》款,;,违反城市《和,村庄、集《镇,规划:的限期?。拆除在非法占用【的土地上新建的建】筑物和其他设—施,恢复:土地原状
(二)】非法批准占用土地】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!非法批准使》用土地的主管—人员和?其,他直:接责任人由有—关部门给予行—政处分;《。非法:批准使?用土地对《当事人造成损失【的,应当承担《赔,偿责任
第五十三条! 违反本条例第三】十七条第四款—规定拒不退》。回超过标《准的宅基地的由【市、县人民》政府土地行政主【管部门?责令限期退还—在超过标准的—宅基地上《建永久?性建:筑物:的由市?、县人民政府土地行!。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!拆除
第五十四条 !违反本条《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不!办理用地批》准手续的由市、【县人民政府土—地行政?主管部门责令限期】办理用地批准手续】逾期不办理的按建】筑面:积处以每平方—米十元?以上、三《十元:以下的?罚款:
第五?十五条 违反本条】例,有关规定截留、挪用!、占用耕地开垦费】、土地复《垦费和征地补偿、】。。。安置补助等费用【。。以,及拒不缴纳土地有】。偿使用费的》由县:以上人民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!门,责令如数退还或【者缴纳并《处,以非法截留、挪用】、占用和应当缴【纳费用百分之五以】下,。的罚:款对于主要负责人和!直,接责任人有关单位】。。。应当给予行政处分;!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刑,。事,责任
第《五十六条 县以【上人民政府》土地行政主管—部门作出的行政【处罚决定当事人【不服的可以按—照中华人《民共和国行》政复议法、中华人】民共:和国行政诉讼法【的规定申《请,复议和诉讼》逾期不申《。请,。复议和诉讼》又拒不履行处罚【。决定的作出决定【的,土地行政主》管部:。门,可以申请人民法院】强,制执行也可》。以查封违《法占地建筑物或者】收回土地
第—。五十七条 土地行政!主管部门《工,作人员玩忽职守、滥!用,职权、徇私舞—弊构成犯罪》的依法追《究刑事责任;—尚不构成《犯罪的?依法给予行政处分
!第五十八《条 拒绝、》阻碍土地行政主管】部门工作人员依法】。执行职务《的由公?安机关依《。照中华?人,民共和国治》安管理条例予以【处罚;构成》犯罪的依法》追究刑?事责任?
第:九章: 附 则
第—五十九条《 本条例《由省人民政》府土地行政》主管部门负责应用解!释,
第六?。十条 本条》例自2?000年1》。月1日起施行黑龙】。江省第六届人—大常:委会:第二十八次会议【通过的黑龙江省土地!。管理实施《条例:。和黑龙江省》第七届?人大常委会》第十:二次会议通过—。的,关,于修改〈《黑,龙江省土地管理【实施条例〉》的决定同时废止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