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省水利—工程管理条例—
(199》1年7月6》日黑龙江省》第,七届人民代表大【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!一次会议通过 【 根据?2015年4月17!日黑龙江省第十二】届人民代《表大会常务》委员会第十九次【会,议关于废止》和修改<黑龙—江省文化市场管【理条例>等五十【部,地方性法规》的决定修正》 根据2018【年4月26日—黑龙江省《第十三届人民代【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第三次会议》黑龙江省人民代表】大会常务委员会【关于废止和修改〈黑!。龙江省统《计监督处罚条—例〉等72部地【方性法?规的:决定第二次修正【 根据?2018年6月【28:。日黑龙江省第—十三届人民代表【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!次会议黑龙江省人】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员会—关,于废止?和修改<《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!管理条例>等6【3部地方性法—规,的,决定第三次修正【)
第一章 !。总 则
《 第一条 为加】强水利?工程的保护和管理保!障人民生命》。财产安全发挥水【。利工程综合效益促】。进国民经济发展【根据:中华人民共和国水】法等有关《法律、法规的规定结!合我省实际情况制】定本条例
》 第二条 本条】例适用于全省范围内!的水库、闸坝—、堤防、机》电排:灌,站、水轮《泵站、水《电站、?机电井、引水、灌溉!、排水?、蓄滞洪区和河【道整治等水》利工程及其附—属设施
》 第三?条 省人民政府【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!全省水利工程的管】理工作组织实施本条!例,
, 行政公署和【市,、县(区)人民政】府水行政主》管部门负责本—行政区?域,内水利工程》的管理工作》
第四条 【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水行政主管—部门:按照有关规定健全】水利:工程管理机》构,配备专业管理人【员
水利工程】管理单位的》职,责,是按照国《家法:律、法?规和本条《例,规定负责水利工程的!检,查观测掌《。握水利工程运行状态!;及时?维修养护保持水【利工:程完整制《止破坏水利工程【设施行为;制—定和执行调》度,运用:方案保证水利工程】设施正?常运行充分》发挥效益
任何!单位和个人不准干预!和阻挠水《利工程管理人员【。履行:职责
第五【条,。 水利工程管—。理贯彻安全第—一的方针在保证【工程安全的》前提:下充:分,发,挥工程?。效益
水—利工程管理实行统】一管:理和分级《管理相结合专—业管理和群众管【理相结合的原则【
第《六,条 任何单位和【个人:都有:保护水利工程的【义务和制止、检举损!害水:利工程行《为的权利
第七!条 对在《水利工程管理、用水!管理和抢险救灾等方!面做出显著成—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!级以上人民政府给】予表彰和奖励
【第二章 工程管【理
第》八条 兴建水利【工,程必须为《管理运?行创造条件明确管理!体,制划定管理》和保护?范围配套建设监测】、,通讯、动力、—交通、房屋等管护基!础,设施:
第《九条 ?。已建水?利工程的《管理范围用地由【水利工程管理单位】与该工程有关部门】协商后?报工程所在地县以】上人:民政府批准明确【边界:树立标?志发给?土地使用证
【。 列入国家》基本建设计划的【。。水库、闸坝等—。水利工程及管理【范围用地按土地【。管理的有关法—律、法规《。办,理用地审批手续【。涉及森?林资源的依照—森林法律、》法规的?有关规定办理
!群众兴办《的堤防?、灌溉、排水等水利!工程及管理范围【用地由所在市、县人!民政府根据实际情】况调剂解决》并,按规:定办理用地审批手】续,
凡经县以上人!。。民,政,。府划:定的管理范围内的】土地:由水:利工程管理单—位管理?。和使用用《于营造种植工程【防,。护,林、草?防汛抢险和管—理设施建设
】。第十条 水利工程】管理范围按》照,下列标准划定
】 (一?),江河堤防管理范【围按黑龙《江省河道管理—条例第十《四条:规定划定;》
(《。。二)湖泊和》蓄滞洪区堤防按设】计标:准断面?迎水坡堤脚外—。不小于50米背【水坡堤脚外不小于】30米;
(三!)护岸工程从岸肩】向后:不,小于30米;—
(《四)水库主体工程周!围大型水库不小于5!00:米中型?水库不小于300米!小,型水库不《。小于1?00米水库大坝【上,。游至设计最高洪水】位;
》(五:),拦河坝(闸》)上下游不小于30!0米左右岸不小【。于100米》;
? ,(六:),干渠的渠坡坡脚外不!小,于10米支渠的【渠,坡坡脚外不小于5米!;,
(七)挡水、!。泄水、引水、提水设!施和电站厂房等【建筑物边《线以外不小于50米!
, 第十一》条 水利工程管理】范围内禁止下—列行为
》 (一)《损毁堤坝、》涵闸:、抽水站、水—电站:等,水利工程建筑—物和防汛设施水文】、水:工、:地质监测《设施以及通信—照明等设施;
!(二)扒口、—取土、打井、钻探】、挖掘、埋坟、建房!、垦:种和破坏林木、草皮!。等其他危害水利【工程安全行为;
】 (三《)堤顶、坝顶—行,。驶重型车辆以及在堤!顶、坝顶泥泞期间】行驶非防汛抢险【车,辆;
《 (四)《非工程管理人员操】作蓄水、《输水、泄水等设施强!行放水、挖渠破闸】、拦渠堵水》。等
第》十二条 重要水【。。利工程?和受益及影响—范围在两个市(行】署)以上《的水利工《程由省水行政主管部!。门或其委托的—。单位负责管理;受】益和影响范》围在一个市(行署】)范围内跨县的水】利工程由市(行【。署)水行政主管部门!。或其委托的》单位负?责管理?;受益和影响范围在!一个县(市)—范围内的水利工程】由县(市)水行政】主管部门或其—委,。托的单位负责管【理
: 第十三条 林业!、交通、城建、【水产:等部门和电力、工矿!等单位兴建的—水利工程《自行管理但应接【受水行政主管部【门的指导和监—督
利》用国家水利投资和企!事业资金共同兴【。建,的水利工程》由省水行政主管部】。门或其委托》的单:位负责管理
】第十四条 水—库、灌溉、排水、堤!防等水利工程可由管!理单位?和受益单位组成【管,理委员会负责—审查水利工程管理】。单位工作计划制定】有关:管理制度协调本管理!区域内?水利工程《管,理,中的重?大问题
第三章 】工程:保护:
: ,第十五?。条 水利《工程及其附》属设施受国家保护任!何单位和个》人不:得侵占、毁坏
!第十六条 》水利工程必》须划定保护范围【堤防工程保护范围】根据黑龙江》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十!五条的规定划定;】水库工程保护范围为!设计:最高洪水位》至分水岭;其他【水利工程保护范围由!水利工程管理单【位根据批准的设计】和工:程安全的需要报经县!以上人?民政府批准》。可在水利《工程管理范》围,相连地?域划定划定的水利工!程保护范围应—树立标志水》利工程保护》范围内的土地及其附!着物的权属不变但应!按,本条:例,的规定使用》。
: 第十七条 禁【止,在排涝、输》水河道和渠道内设置!影,响行水?的建筑物《、障碍物或》种植高杆植物—
第《十八:条 不准《擅自在河滩》、湖泊、蓄滞洪【区、行洪《区,及水库?库区内围垦》造田、修建建筑物】和其他工《程设施
《 , 第十九条 禁止】在,。水利工程《保护范围内擅自打井!、钻探、爆破、开沟!。、埋:坟、挖筑鱼塘—、采矿?石、采砂、取—土、乱伐林》木、陡坡开》荒及其他危害工【程安全的活动
【 第二十》条 饮水水源工程区!禁,止,旅游;饮水》水源工程附近—有旅游区《的应采?。。取,保护措施防》止污染水质
第!二十一条 禁止在】限制航速的河—段内超速行驶船【舶
第》二十二条 水库保】护范围内的》坡耕地?有水土?流失危害的必须采取!等高种植、营—造水土保《持林等水《土保持措《施
《第二十三条 禁止】在河道、渠道、水库!等水域或水利工【。程管:理范围内倾倒—垃圾、?废渣、煤灰、残【土等废弃物》
第二十四【条 在?水利工程保护范围】内进行建设》应当符合《水利工程安全的要】求凡对原有水利工程!有不利影《响或损害其效能【的建设单《位,应采取补《。救措施或予以—。补偿
第—。二十五条《 利用?水利工程做公—路、:码头、货场应—经有审批权的—。水利:工程主管部门—批准通车《路面:由公路管理单位负责!维修养护;码头、货!场由使用单位或个】人负责维修》。。。养护:。。
负责维修养护!的单位和个》人应保持所利用水利!工程:的原有设计标—。准或交?纳养护费由水利工程!管理单位负责维【修养:护
第四章 工【程利用?
, :第二十六条 有防洪!任,务的水?。库、水电站、蓄【滞洪区等蓄水工【程应:当根据工程规划【设计和?实际情况由工—程管理单《位依据确保重点、】兼顾一般的》原则制定防》洪方案?。和防洪调度》计划经主管部门审】核后报具有管—。辖权的防汛》指挥部批准
】水利工程管理—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批!。准的防洪方》案和防洪调度计【划服:从当地和上级人民】政,府防汛指挥》部的调度和决—定未经原批准机【关同意任何单—位和个人不准—擅自改变
第二!十七条 发生—。超标准洪水》或意外?事故危及水利工【程,安全:并与:上级失去联系时水】利工程管理单位可】按上级批《准的方案根据实际】情况采取非》常措施保证水利【工程安全并通过【一切可能途径向下】游报警通知群众【转,移事后及时向—上,级主管部《门报告
《 第二十八条 位!于,。行政区域边界河道上!水利工程运用必须】兼顾:上,、下游、左右岸的】。权益局部服从整体团!结互让按照统一的水!利规划及《有关协议《执行未经统》一规划?和双方?协议:任何一?方不得修建排—水、阻水《、,引,水,和蓄水工程不得单】方改变水的现状【
, 第二《十九条 水利—工程供水应坚持统】一调配分级管—理保证重点兼顾全面!的原则实《行计划用《水科:。学用水节《约用:水
第三十条】 用:水单位必须提出用水!计,。划与供水工程管理】单位签订《供用水合同计划内用!水,水利工?程,管理单位应》按合同供《应;因自然原因水源!不足时?可酌减供水》。量对超?计划用水和违反合】同严重浪费水的用户!供,水工:程管理单位可限【量供水直至停止【供水
《 第三十一条 灌溉!、排水工《。程主管部《门应当完善渠系配套!工,程设施做到》能灌能排充分发挥工!。程效益?
, 第三十二—条 :。水利工?程管理单位在—管好用好工程前提】下因地制宜》地开展多种经营逐】步提:高,自给能力《
第五章 法—律责任
—第三十三条 违反】本条例第《十一条、十九条规定!的单:位或个人《由,水行政主管部—门责令其停》止违:法行为赔偿损—。失限期?采取补救《措施可以《并,处,100元至2—000元罚》款
《违反本条例第—十七:、十八、二十一条规!定的单位或个人【由水:行政主管《部门责?令其:停止违法行为—限期采取补救措施】可以并处《10:0元至30》00元罚款
【 违反本《条例规定的责—任人员需要》给予:行政:处分的由水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!理建议由其所—在单位或上》级主管机《关处理
—。。第三:十四条? 违反本《条例第二十条、【二十三条规定—的由水行政主—。。管部门?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!门依照有关法律【、法规的规定—处理
第三【。十五条 违反本条】。例第二十八条规【定由水行政主管【部门责令《其停止违法》行为赔偿损》失限期采取补救措施!对责任人员可以并】处100元》至500元罚款
】 第?。三十六条 》违反本条例规定应给!予治安管理处—罚的由公安》机,关,依照治安《管,理处罚的规定处理;!构,。成犯罪的由司法机】关依法追究刑—事责任
》 盗窃水利工程【。物资、器材、—设备破坏水利工程】设施的应依》法从严惩处》
第《三,十七条 发生—工程防洪排涝现【状标准以下的—洪,水因管理不》善造成损《失的:应追究水利》工程管理单位的责】任因发生超工程防洪!排涝:现状标准洪》水等不可抗》力,造成损失的水利【工程管理《单位不承担》责任
水利》工程管?理人员玩忽职守、滥!用职权、徇私舞弊的!由其所在单位或上】级主管机关给—予行政处分;构成】犯罪的由司法机【。关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
第六章 附! 则:
第三十八【条 :本条例在执行中与】国家有关规定—有抵触时《执行:国家有关规定
】 第三十九条 本】条例自1991年1!0月1日起施—。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