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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水利工程】管理条例 (19】91年7月6日黑】龙江省?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!。常务委员会第二【十一次会议通过【  根据2015】年4月1《7日黑龙江省—第十二届人民—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第:十九次会议关于废】止,和修改<黑龙江省文!化市场管理条例>】等,五十部地方性—法规的决定修正【 根据201—。。8年4月26日黑龙!江省:第,十,三届人?。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员?会,第三次?会议黑龙江省人民】代表大会常务委【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!〈黑龙?江省统计《监督处罚《条例〉等7》2部地方性法规的决!定,第二次修正 根据2!018年《6月:28日黑龙江—。省,第十三届《人民代表《大会:常务委员《会第四次会议黑龙江!省,人,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员会关于废止和【修改<黑《龙江省农作物—种子管理条例>等】63部地方性—法规的决《定第三次修正)【    第一章 】总 则?   第一》条 为加《强水利工《。程的:保护和管理》保障人民《生命财产安全发【挥,水利工程综合效【益促进国民》经,济发展根据中—华人民共和国水【法等有关法律—、,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!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!   第二条— 本条例《适用于全省范围内】的水:库,、闸坝、堤防—、机电排灌站、水轮!泵,站、水电站、机电井!、引水、灌溉、【排水、蓄滞》洪区和河道整治等】水利工程及》其附属?设,。施   第三条【 ,省人民政府水—。行,政主管部门负责全】省水利工程的管理】工作组织实施—本条例   行【政公署?和市、县(区—)人民政府水—。行政主管部门负【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!工程的管理工作【   第四条 【县级以上《人,民政府?水行政主《管部:门按照?有关规定健全水【利,。工程管理机构—配备专业管理—人员:  : 水:利,。工程管理单》。位的职责是》按照国家法》律、法规和本条例】规定负责水利工【程的检查观测掌【握水利工程运—行,状态;及《时维修养护保持水】。利工:程,完整:制止破坏水利工【程设施行为;制【定,。和执:行调度运用方案【保证水利工程—设施正常《运行充分发挥效【益   任何单位】和个人不准干预和阻!。挠水:利,工程管理《人员履行职》责,   第《五条 水利工—程管理贯《彻安全第一的—方针在?保证:工程安全的前提下】充分发挥工程效【益   《水利工程管理实【行统:一管理和分级管理】相结合专《业管理和群众—管理相结合的原则】   第六条 任何!单位和个《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!的义务和《。制,止、检举损害水利】工程行?为的权利   第七!条 对在水》利工程管理、用水】管理和抢险救—灾等方面做出显著】成绩的单位和—个人由县级》以上人民《政府给予表彰和【奖励 第二章 工程!管理   第—八条 兴建》水利工程必》须为管理运行—创造条件明》确管理?体制划定管》理和保?护范围?配套建设监测、【通讯、动力、交通、!房屋等?管护基础设施—  : 第:。九,条 已建水利工【程,的管理范围用地由水!利工程管《理单位与该工程有关!部门协商后》报工程?所在地县《以,上人民政府》批准明确边》界树立标志发给土地!。使用证   列入国!家基本?建设计划的》水库、闸坝等水利】工程及管理范围用】地,按土:地管:理的有关法律、法规!办理用地审批—手续涉及森林资源的!依照森林法律、【法规的有关规定办】理,   ?群众兴办的》堤防、灌溉、排水等!水利工程及》管理范围《用地由所在市、【县人民政府》根据实际情况调【剂解:决并按规定办理【用地审批《手续   凡—经县以上人民政府划!定的:管,理范围?内的土地由水利【工程管理单位管理和!使用用?于营:造种植工程防护林】、草防汛抢险—和管理设施建设 】  第十条 水【利工程管《理,范围按照下列标准】划定   (一)】江河堤防管理范围】按黑龙江省》。河道管理条例第【十,四条规定《划定;   (二)!湖泊和蓄滞洪区堤防!按设:。计,标,准断面迎水》坡,。堤脚外不小于5【0米背水《坡,堤,。脚,外不小于3》0米;   (三】)护岸工程从岸肩向!后不小?于30米;》  : (四)水库主【体工程周围大型【水,。库不:小于500米中型水!库不小于300【米小型水库不小于1!00米水库大坝【上游至设计最高【洪水位;  — (五)拦》河坝(闸《)上:下游:不,小于300米—左右岸不小于1【0,0米;   (【六)干渠的渠—坡坡脚外不》小,于1:0米支?渠的渠坡坡脚外不小!于5米;   【(七)挡水、泄【水、:引水、提水设—。施和电站《厂房等建筑》物边:线,以外:。。不小于50米   !第十:一条 水利工程管】理范:围内禁?止下列行为   (!一)损毁堤坝、涵】闸、抽水站、—水电站等水利—工程建筑物和防汛】设施水文、水工、】地质监?测设:施以:及,通信照明等设施【;   (二—)扒:口、取土、》打井、钻探、挖掘】、埋坟、建房、【垦种:和破:坏林木、草皮等其他!危害水利工程—。安全行为;  【 ,(三)堤顶、坝顶行!驶重:。。型,车辆以及在》堤顶、坝顶泥泞期】间行驶非防汛抢险车!辆;   (四)非!工程管?理人:员操:作蓄水、《输水、泄水等设【施强行?放水、挖渠破闸、拦!渠堵水等   第】十二条 重要水利工!程和受益《及影响范围在两个】市(行?署)以上的水利工】程由省水行》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!的单位负责管—理,;受益?和影响范围在—一个市(行署)范围!内跨县的水利工程】由市(行署)—水行:政,主管部门或其委【托的单位负责—管理;?受益和影响范围【在一个县(市)【范围:内的水利工程—由县(?市,)水行政主管部门】或其:委托的单位负责管理!   ?第十三条《。 林业、交通、城建!、水:。产等部门和电力【、工矿等单位—兴建的水利工程自行!管理但应接受水行】政,主管部门的指—。导和监督《   利用国家水利!投资:和企:事业资金共同兴建的!水,利工程由省水行【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!。的单位负责管—。理   第十四条 !水库:。、灌溉、排水、【堤防等水利工程【可由管理《单,位和受益单位组成管!理委员?。会负:责审查水利工—程管:理单位工作计—划制定有关管—理制度协调本管【理区域内水利工程】管理中的重大—问题: 第三章 工程保】护   第》十五条 水利—工程及其附属—设施受?国家:保护任?何,单位:和个人不得侵—占、毁坏《。   ?第十六条 水利工】程必须划定保护范围!堤防工程保护范围根!。据黑龙江省河道管理!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!划定;水库工程保】护范围为设》计最高洪水位—至,分水岭?。;,其他水?利工程保护范围由水!利工程管理》单位:根据批?准的设计和工程安全!的需要?报经县以上人民【政府批准可在水【利工程管理》范围相?连地域划定》划定的水利工程【保护范围应》树立标志《水利:工程保护范围内的土!地及其?附着物的权属不变但!应按本条例的规定使!用   第十七条 !禁止在排涝、输水】河道:和渠道内设置影【响行水的建筑—物、障碍物或种【植高杆植物   第!十八条 不准擅【自在河滩、湖泊【、蓄:滞洪区?、行洪?区及水库库》区内:围垦造田、修建建】筑物和?其他工程设》施   第十九条 !禁止:在水利工程》保护范围内擅—自打井、钻》。探、爆破《、开沟、埋》坟、挖筑鱼》塘、:采矿石、《采砂、取《土、:乱伐林木、陡坡【开荒及其他危害工】程安全的《。活动:   第《二十条 饮水—水源工程区禁止【旅游;饮水水—源工程附近有—旅游区的应采取保护!措施防止污》。染水质  》 ,。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!限制航速《的河段内超速—。行驶船舶   【第二十二条 水库保!。护范围?内的坡?耕地有?水土流失危害的必】须采取等高种植、】营,。造水土保《持林等水《土保持?措施   》第二十三《条 禁止在》河道、渠道、水库等!水域或水《。利工程管《理范围内倾倒—垃圾、废渣、煤【灰、:残土等废弃物—   第二》十,四条 在水》利工程保《护范围?内进行建设》应当符合水》利工程安全的要求】凡对原有水利工程】有不利影《响或损害其》效能的建设单位【应采取补救措施【。或予以补偿  【 第二十五条 利】用水利工程做—公路、码头、货场】应经有审批权—的水利工程》主,管部门批准》通,车路面由《公,路管理单位》。负责维修养》护;码头《、货:场由使?用单位或个人负责维!修养护   —负责维修《养护的单位和个人】应,保持所利用水利【工程的?原有设计《标准或交纳》养护费由水》利工程管理单—位负责维修养—护 第四章 工程利!。用   第二—十六条 有防洪【任务的水库、水电】站、蓄滞洪区等【蓄,水工程应当根据【工程规划设计和实】际,情况由工程管理【单位依据《确保重点、兼顾一般!的原则制定防洪方案!。和防洪?调度计划经主管【部门审核《。后报具?有管辖权的》。防汛指挥部批—。准  ? ,水利工程管理—。单位:必须严格《。。执行批准的》防洪方案和防洪调度!计划:服从当地《和上级人《民政府防汛指挥部】的调:度和决定未经原批】准机:关同意任《何单位和个》人不准擅自改变【   第二十七条 !发生超标准洪水或意!外事故危及水利工】程,安全并与上级失【。去联系时水利—。工程管理单》位可:。按上级批准的方案】根据实际《情况采取非常—措施保证《水利工程安全—。并,通过一切可》能途径?。向下游报警通—知群众转移事后及时!。向上级主管部—门报告  》 第二十八条 位于!行政区域边界河道上!水利:工程:运,用,必须兼顾上》、下游、左右岸的】权,益局部?服从整?体团结互《让按照?统一:的水利规划及有【。关协议执《行未:经统一规划和双方协!议任何一《。方不得修建排水、】阻水、?引水和蓄水》工程不得单方改【变,水的现状   第二!十,九条 水利工—程供:。水应坚持统一调配】分级管理保》证,重,点兼顾全面的—原则实行计划用水】科学用?水,节约用水   第三!十条: 用水单位》必须提出《。用水计?划与供水工程—管理单位签订供【用水:合同计划内》。用水:水利工程管理—单,位应:按合同供应》;,因自然原因》水源不足时可酌【减供水量《对超计划用水和违反!合,同严重?浪,费水的用户供水工】程管:理单位可限》量供水直至停止供水!  : ,。第,三,。十一条 灌溉、排水!工,程主管部《门应当?完善渠?系,配,套工程?设施做到能灌—能排充分发挥—工程效益  —。 第三十《二条 水利工—程管:理单位在管好—用好工程前提下因地!。。制宜地开展多种经】营逐:步提高自给能力【 第五章 法律责】任   《第三十三条 —违反本条例第十【一条、十九条规定】的单位或个人由【水行政主管》部,门责令其《停止违法行为赔偿】。损失限期采》取,。。补救措施可以并【处1:00元至2》000?元罚款  》 违反本条》例第十七、十八【、二十一条》规定的单位或个【人由水行政主管部】门责令其停止违法】行为限期采取—补救措施可》以,并处100元至30!0,0元罚?款   违反本条】例规:定的:。责任人员需要—给予行政处》分的由?水行政?主管部门提出处理】建议由其所》在,单位或上级主管【。机关处理   第】三十四条 》违反:本条例第二十—条、:二十三条规定的由】水行政主管》部门会同《环境保护主管—部门:依,照有关法律、法规】的规定处理   第!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!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由!。。。水行政主《管部门责令其停【止违法行为赔偿【损失限期采取—补救措施对责任人员!可以并处100【元至500元罚款 ! , 第三十六条 【违,反本条例规定应给予!治安管理处罚的【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!管理处罚的规—定处理;构成犯【罪的由司法机关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!  盗?窃水利?工程物资、器材、设!备破坏水利工程设施!的,应依法从严》惩处   第三十】七条:。 ,发,生工程防洪排涝【现状标准以下—的洪水因《管理不?善造成损失的应追】究水利工《程管理单位的—责任因发生超工程防!洪排:涝,现状标准洪》水等不可抗》力造成损失的水【。。利工程?管理单位不》承担责任 水利工程!管理:人员玩忽《职,守,、滥用职权、徇私舞!弊的由其所》在单位或上级—。主,管机关?给予:行政处分;构成犯】罪的由司《法机关依法追究刑】事责任  》 第六章 附 【则   《第,三十八条 本条【例在执行中与—国家有关规定有抵触!时执行国家》。有关规定   第】三十九条《 本条例自19【91年10月1【日起施行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