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钻跟管桩技术规程 [附条文说明] JGJ/T344-2014 建标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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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  一般规定

4.1.1  随钻跟管桩的竖向承载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:

    1  荷载效应标准组合

    轴心竖向力作用下:

    偏心竖向力作用下,除应符合公式(4.1.1-1)外,尚应符合下式规定:

    式中:Nk——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,轴心竖向力作用下任一单桩的竖向力(kN);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Ra——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(kN);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Nkmax——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,偏心竖向力作用于承台顼时桩顶所受的最大竖向力(kN)。

    2  地震作用效应和荷载效应标准组合

    轴心竖向力作用下:

    偏心竖向力作用下,除应符合公式(4.1.1-3)外,尚应符舍下式的规定:

    式中:NEk——地震作用效应和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,基桩的平均竖向力(kN);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NEkmax——地震作用效应和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,基桩的最大竖向力(kN)。

4.1.2  水平力作用下,随钻跟管桩单桩水平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规定:

    式中:Hik——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,作用于基桩i桩的水平力(kN);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Rha——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(kN)。

4.1.3  承台的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》GB50007的有关规定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