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 设 计
4.1 一般规定
4.1.1 随钻跟管桩的竖向承载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
轴心竖向力作用下:
偏心竖向力作用下,除应符合公式(4.1.1-1)外,尚应符合下式规定:
式中:Nk——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,轴心竖向力作用下任一单桩的竖向力(kN);
Ra——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(kN);
Nkmax——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,偏心竖向力作用于承台顼时桩顶所受的最大竖向力(kN)。
2 地震作用效应和荷载效应标准组合
轴心竖向力作用下:
偏心竖向力作用下,除应符合公式(4.1.1-3)外,尚应符舍下式的规定:
式中:NEk——地震作用效应和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,基桩的平均竖向力(kN);
NEkmax——地震作用效应和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,基桩的最大竖向力(kN)。
4.1.2 水平力作用下,随钻跟管桩单桩水平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规定:
式中:Hik——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,作用于基桩i桩的水平力(kN);
Rha——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(kN)。
4.1.3 承台的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》GB 50007的有关规定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