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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: 威【海,市中心镇集体所有建!设用地使用》权流转管理暂行【办法 颁】布单位 威海—市人民?政府 发文】字号 威海市—人民政府令第42】号 ? 颁布时间 20!0,。2-:12-2《6 : 生效时间 】2002-12-】26 《。 ?。    经】市政府?批准现予发布—施行 二○○【二年十二《月二十?六日 ? 第一?条, ,为加强中心镇集【体所有建设用地(以!下简称?。集体建设用》地)使用权》的流转管理》维护土地《所,有者和使用者的合】法权益促进小城【镇快速、健康发【展根据中华》人,民,共和国土《地管理法等有关【法律、?法规和?山东省人《民政府关于加强和】改进小城镇建—设用地管理的通【知结合我市实际制】定本办法 第【二条 经《省、: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中!心镇规划区范围内】的集体建《设用地?使用权流转》管,理适用本办法 】第三条 《本,办法所称集体建设用!地是指?符合土地利用—总体:规划:依法批准为建设用地!的农民集体所有土】地   》  :。本办法所称集体【建设用地《使用权流转是—。指集体建设用—。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!行为包括集体—所有建?。设,用地使用《权转:让,、租赁?、作价入股、—联营联建等 — 第四条 新—增集体建《设用:地的流转限》定在中心镇工业【园区内的工业—。、仓储用《地;存?量集体建设用—。地,除农村宅基地、房】地产开发用地外可】按原:用途对外流转— 第五条 —市、县级市人—民政府国土资源【行政主?管部门负责本行政】区域内集体建设用】地使用?权流转的监》督、管理《 第六条》 市、县《级市人民政府国土资!源行政主管》。部门要严格》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!划和土地利用—年度计?划严:格,。控制新增建》。设用地防止乱圈【乱占和荒芜闲—置土地集体》建设:用地总?量达到土地利用总】体规划确定》的集体建《设,用地规模但又确需增!加新的建设用地的】可申请实行建—设用地规《模调整、指》标置:换等政策增加建设】用地指标 第【七,条 集体建设用【。地流:转后:。的用途必须符合土地!利用:总,体,规划和城《镇建设规划》已建的不符合—。现行规划用》途,的建筑物、构—。筑物不得重建、【扩建: 第八条 —中心镇依据土地利用!总体规划和建—设规划、国民经济和!。社会:。发展计划及土—地利用的《实,际情况?提出下?一年度土地》利用年度《计划建议经县级市人!民政:府审查同《意后报经市人民政】府国土资源》行政主管部》门批准 第—九条 中心镇范围内!的新:增集体建设用—。地由镇人民政府按照!城镇发展规》划和年度建设用地】计划:分期分批《次依法办理农用【地转用及使》用手续由镇》人民政府统》一,对,。外,流,转 第十条 存量!集体建设用地符合城!镇规:划的根据其所有权】。归属分别由镇人民】政,。府、:村,民委员?会或原土地使—用者对外流转其中】由原土地《使,用者流转的需—经镇人民政府—或村民委员会同【意 第十一条 中!心镇人民政府使用农!村,集体土地应征得【土,地承包者《的同意并按照征地标!准支付?给承包者青苗补【偿费及地上附着【物补偿费 第十二!条 :中心镇建设占用耕】地的:由用地?者自行开发与—所占耕地数》量和质量相》当的耕?地,或者:按规定向市、县级】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!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耕!地开垦?费耕地开垦费的【征收标准可按山东省!实施〈中华人民【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〉!。办法规定《的标准从低征收 !第十三条 》集体建?设,用地:使用权的流转年限参!照中:华人民共和国城镇】国有土地使用权【出让和转让暂行条】例执行 第—。十四条?。 依法分批次转用后!的集:体,建设用?地,使用权首次流转由镇!人民政府持》农用:地转用批《复、书面流》转,合同、土地所有者同!意流:转的证?明文件、《建设规划许》可,证向土?地所在地的市—、县级?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!行政主管部门提【出流转许《。可,申请 第十—五条: 存量集体建设【用地首次流》转流转?双方应当持》集体土地使用证【、地上建筑》物权属证明、书面】流转合?同、土地《所有者同意流转的】证明文件《向土地所在地的【市,、县级市人民政府国!土资源行政主管【。部门提出流转许可】申请 第十六条 !市、:县级市人民政府【国土资源行政主管】部门接到《申请:资料后进行审—查对于?材料齐?。。全,、土地权属清楚【。、符:合规划的《由国土资源行—政主管部门下达【集体建设用地—。。使用权流《转许可文《件  《   对不符合流转!条件不能批准流转的!市、县级市人民【政府国土资源行【政主管部门》应当书面通》知申请?人并:说明理由 —第十七条 集—体,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!许可文件下达后15!日内流?转双方?应当持?有关资料到国土【资,源行政?主管部门《办理土地变更登【记,手续换领集体建【设用地使用证 【 第:十八:条 土地《使,。用者应当按照流转许!可文件以及集体【建设用地流》转合同书的约定【使用土?地不得擅自改变土】地用途;《确需改变土》地用途的应当经规】划部门和土地所【有者同意并报市、】县级市人民政—府国土资源行政主】管部门批准》。 第十九!条 集?体建设用地》使用权?再次流转《的由流?转双方?持集体土地使用证】。原集体建设用地流转!合同书双方签—订的新的流转合同】、地:上建筑物权属证明等!文件向土地》所在地?。的市:、县:级市人民政府国【土资源行政主管部】门申请变更》土,地登记 第—二十条 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】权再次流转原集体】建设用地流转合同】书载明的《权利义务随》之流转 第二十】一条 集体建设用】地使用权流转—其地上建筑物—随之流转;地上建】筑物流转时其使用范!围内的土地使用【权,随之流转 —第二十二条 —集体建设用地—使用权流转合同书约!定的使用期》届满土地使用权【由土地所有者—。收回:其地上建筑》物、附?着物归土《地所有者所有 【 第二?十三条 土地—使用期满土地使用】者要:求续期?的,可在使用期满前6个!月内持集体土地所】有者同意续》期的证明文》件向市、县》级市人民《政府国土资》源,行政主管部门提【出,集体建设用地—。使用权流转申—请经批准同》意后按本办法规定重!新办理集体》建设用地流》。转手续 第二十四!。条 集?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!流转价?格参照国有土—地使:用权价格《。执行各市、区人【民政府应《根据:本地实际制定最低】限价 《第二十五条》 新增集体建设【用地使用权首次流】转的:流,。。转收益(指》流转价格扣除支付给!农民个人补偿—后的剩余部分)由市!、市(区)、镇、土!地所有者按》照113《5的比例分成土【地使用权流转价格】由中心镇人民政【府与土地所有者在】。最低限价的基础【上协:商确定?存量集体建设用【地使用权的流转收益!根据其所《有权归属分别归镇】人民政?。府或村?民委员会所有 【 第二十六条 【集体建设用》地首:次流:转后再次流》转的应向政府缴纳】土地增值收益增【值额在20%—以内的免《缴增值收《。益增值额《。在20%以上的【。部分按4《。0%的比例缴纳【增值收益土地增【值,收益的缴纳人由流转!合同约定该收—益,由,县,级,市区人民政府与中心!镇人民政府按37】的比例分成 【第二:十七条 所有的【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!益,由,市、县级市人民政府!国土资?源行政主管部门【在审批?时代为收取应当返还!的按季返还给镇人民!政,府,及土地?所有者 第—二十八条 市—、县级市区、镇集】体建:。设用地流转收益纳入!。财政专户管理实行】专款专用用》于土地?开发:整理和小城镇建设】;,返还给?。。村的土?地收益由村民委员】会管理使用用于发展!本村经济国土资源行!政,主管部门和财政【。部门:对费用的使用情况应!定期进行监督检查】 第二十九—条 使用集体—土地协议书、—集体建设用地使用】权流转合同书的文】。书格式由威海市国】土资:源局统一制》定 第《三十条?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!城市规划区外经济发!达的非中心镇的集】体建设用地使—用权流转《管理:可参照本办法—执行 第三十一条! 本办?法由威海市国土资】源局负责解释 第!三十二条 本—办法自?发布之日起》。施,行 :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