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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威—海市中?心镇集体所有建设】用地使用《权流转管理暂行办】法 —颁布单位 威海【。市人民政府 — 发文》字号 威海市—人民政府令第42】号 《 颁布时《间 2002-1】。2-26 》 生效时间 】200?2-12-26【  !  经市政—府批:。准现予发布施行 !二○○二年》十二月二十六日 !第,一条 为《加,。强中心镇《集体:所,有建设?。用地(以下简称【集,体建设用地)—使用权?的流转管《。理维:护,土地所有者》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!促进小?城镇快速、健康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】共和国土地管理【法等有关法律、法规!和山东省《人民政?府关于加《强和改进《。。小城镇建设用地管】理的通知《结合:我市实际制定本【办法 第二—条 经省、》市人民政《府确定的《中,心镇规划区范—围内的?集,体建设用地使用【权流转?管理适?用,本办法 第三条 !本办法?所称集体建设用地】是指符?合,土地利用《。总体:规划:依法:批准为建设用—地,的农民集体》所,有土地   【  本办法所—称集:。体建设用地使用权】流转是指集体建【设用地?使用权发生转—移的行为包括集【体所有建设》用地使用权转让、】租赁、作价入—股、联营《联建:。等 第四》条, 新增集《体建设用地的—流转限?定在中?心,镇工业园区内—的工业、仓储用【地;存量集体建设用!地除农村《宅基地、《。房地产开发》用地外?可按原用途对外流】转 : 第五条 市、县级!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!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!行政区域内集—体建设用地使用权】流转的监督、—管理 《第六条 市》、县级市人民政【府国土?资源行政主》管部门?要严格执《行土地利用》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!年度计划严格控【制,新增建设用地—防,止乱:圈乱占和荒》芜闲:置土地集体建设用】地总量达到》。土地利用总》体,规划确定《的集体?建设用?。地规模?但又确需增加—新的建设用》地的可申请实行【建设用地规》模调整?、指标置《换等政策增加—建设用地《。。指标 第》七条 集体建设用地!流转后的用途—必须:符合:土地利?用总体规《划和城镇建设—规划已建的不符合现!行规划用途的建筑】物、:构筑物不得重—建、扩建 第【八条 中心镇—。依据土?地利用总体规—划和建?设规划、国》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!划及:土地利用《的实:际,情况提出下一—年度土地利用年度】计划建议经县级【市人民政《府审查同《意后报经市人民【。政府国土资源行【政主:管部门批《准 第九条 【中心镇范围内的新增!集体建设用地由镇人!民政府按照城镇【发展:规划和年度建设【。用地计划分期—分批次依《法办:理,。农用地转用及使用】。手续由镇《人民政府统一对外流!转 第十条 存】量集体?建设用地符合城镇】。规划的根据其所【有,权归属分别由—镇人民政府》、村民委员会—或原土地《使用者对外流—转其中由原土地使用!者流:转,的需经镇人民政【府或村民委》员会同?意 : 第十一条 中心镇!。人民政府《使用农村集体土地】。应征得土地承包者】的同意并按照征地标!准支付给承包—者青苗补偿费及地上!附着物补偿费 第!十二条 中心镇建设!占用耕地的由—用地者自行开发与所!占耕地数量和质【量相当的耕地或者按!规定向市、》县级市人民政府国土!资源行政主管—部门缴纳耕地开垦】费,耕地开垦费的—征收标准可》按山:东省实施《〈,中华人民共和国土】。。地管理法《〉办:法规定的标》准从低征收 — 第十三条 —集体建设用地—使,用权的?流转年限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!城镇: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!和,转,让,暂行条例执行— 第十四》。条 依法《分批次转用后的集体!。建设用地使用权【首次:。流转由镇人民—政府:持农用地转》用批复?、书面流转合同、】。土地所有者同意【流转:的证明文件、建【设规划许可证向土】地,所在地的市、县【级市人民《政府国?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!提出流?转许可申请》 第十五》。条 存量集体建设用!地首次流《转流转双方应当持集!。体土地使《用证、地《上建筑物权属—证明、书面流转合】同,、土地?所,。有者同意流转的【。证明文件《向土地所在地的市、!县级市人《。民政府国土资源行】政主管部门》提出流?转许:。可,申请 ? 第十六条 市、县!级市人民《政,府,。。国土资?源行政主《管部门接到申—请资:料后进行审查—对于材料齐全、【土,。地权属清楚、符合规!划,的,由国土资源》行政主管部门下达】集体建设用》地使用权流转许【可文件 《     对不【。符合流转《条件不能批》准流转?的市、县级市人【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!主管部门应当—书面通知申请人【并说明?理由 第十七【条 集体建设用【地使用权流》转许可文件下达后1!5日内流《转双方应当持有【。关资:料到国土资源行政】主管部门办理—。土地变更登记手【续换领集体建设【用地:使用:证 第十八条 土!地使用者应当按照】流转许可《文件:以及集体建设—用,地流转合同》书的约定使》用土地不得》擅自改变土地用【。途;确需改变—土地用途的》应当经规划部门【和土地所有者—同意并报《。市、县级市》人民政?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!部门批准《 》 第十九条 集体建!设用地使用权—再次流?转的由流《转双方持集》体土地使用证原【集,体建设?用地流转合同书双方!签订的?新的:流转:合同、地《上建筑物权属证明】等文件向土》地所在地《。的市:、,县级: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!行政:主管部门《申,请变更土地》登记 第》二十:条,。 集:体建设用《地使:用权再次流转原集】体建设?用地流转合同书载明!的权利义务随之【流转 第二十一】条, 集体建设》用地使用权流转其】地上建?筑物:随之流转;地上【建筑物流转时—其使用范《围内的?土地:使用权随之流转【 第二十二条 集!体建设用地》使用权流《。转合同书约定的使】用,期届满土地使—用权由土地所—有者:收回:其地上建筑物、附着!。物归土地所》。有者:所有 第二十【三条 土地使用期满!。土地使?用,者要求续期的可在使!用期满前6个月内】持集体土地所—有者同意续期的证明!文件向市、县—级市人?民政府国土资源行】政主管部门提出【集体建设《用地使用权流转【申请经批准同—意后:按本:办法规定《重新:办理集体《建设用地流转手【续 ?第二十四《条 集体建设—用地使用权的—流转:价格参照《国有土地使》用权:价格执行各》市、:区人民?政府应根据本地实际!。制定最低限价 【 第二十《五条 新增集体建设!用,地使用权首次流转】的,流转收益(指流转价!格扣除支付》给农民个《人补偿后《的剩余?部分)由市、市(】区):、镇、土地》所有者按照1—135的比例—分成土地使用权【。流转价格由中心镇】人民政府与土地所】有者在最低限价的基!础上协商确定—存量集体建》设用地使用权—的流转收《益根据其所有—权归属?分,别归镇人民政—府,。或村民委员》会所有 第二十】六条 集《体建设用地首次流转!后再:次流:。转的应向政府—。缴纳土地增》值收:益增值额在20%以!内的免缴增值收益增!值额在?20%以上的部分】。按40%的比例缴纳!增值收益土地增值收!益的缴纳人》由流转合同约定【该收:益由县级市》区,。人,民政府与中心镇人】民政府?按37的比例分【成, 第二十七条【 所有的集体建设】用地流转收益由市】、县:级市人民《政府国土资源行政】。主管部门在审批时】代为收取应》当返还?的按季返《还给镇人民政府【及土地所《有者 第二十【八条: 市、县级市区【、镇集体建设—用地流转收益—纳入财?政专户管理实—行专款专用用—于土地?开,发,整理和小《城镇建设;返还给】。村的土地收益由【村民委?员会管理使用用于】发展本村《经济国土资源行政主!管部:门和财政《部门:对费用的使用—情况应?定期进行监督—检查 第》二十九条 》使用集体土地协【议书:、集体建《设用地使用》权,流转合同书的文书格!式由威海市国土【资源局统一制定【 第三十条 经】市人民?政府批准《城市:。规,划区外经济》发达的非《中心镇的集体—建设用地使用权【流转管理可参照本】办法执行 —第三十一条 本【办法由?威海市国《土资源局负责—解释 第三十二条! 本办法《自发布之《日起施行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