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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威海市中心镇集!体所有建设用地【。使用:权,流转管理暂行—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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颁布单位 威海!市人民政府
!发文字号 威海市人!。民政府令第42【号
颁—布时间 2002】-12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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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效》时间 ?2002-》12-?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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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【市政府批准现予发】布施:行
二○○二【年十二月二十六日】
第?。一条: 为加强中心镇集】体所有?。建设用地(以—下简称集体建设用】地)使用权的流转】管理维?护,。土地所有《者和使用者的—合法权益促进—小城镇快速、健康】发展根据中华—人民:共和:国土地?管理法?等有关?法律、法规和—山东:省人民政府关于加】强和改进小》城镇建设《用地:管理的通知结合我】市实际制《。定本办法《
第?二条 ?经省、市人民政府】确定的中心》镇规划?区,范围内的集体—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!管理适用《本办法
第三条 !本办法所称集体建】设用地是指》符合土地利用—总体规划依》法批准为建设用地】的农民集体所有土】地
【。本,办法所称集体—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!是指集?体建设用地》使用权发生转移的行!为包括集《。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!权转让、租赁、【作价入股、》联营联?建等
第四条 新!增集体?建设:用地的流转限—定在中心镇工业【园,区内的工业、仓储】用,地;存量《集体建设用》地除农村宅基—地、房?地产开发用地外可按!原用途?对外流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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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》市、县?级市人民政府国【土资源行政》主管部门负》责本行政区域内【集体建?设用地使《用权流转的》监督、管理
第六!条 市、县级市【人民政府国土资源】。行政主?管,部门要严格执行土】地利用?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!年度计划《严格控?。制新增建设用地防】止乱圈乱占和荒【。芜闲置土地》集体建设用地—总量达到土》。地利用总体规—划确定的《集,体建设用《地规模?但又确需《增加新的建》。设用地的可申请实行!建设用地规模调【整,、指标置换等政策增!加建设用地指标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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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集体【建设用?地流转后的用途必须!。符,合土地利《用总体规划和城【镇建设规划已建的不!符合现行规划用途】的建筑?。物、构筑物不得【重建、扩建》
第八条》。 中心镇依》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!和,建设规划、国民经】济和社会《发展计划及土地利】用的实际情》况提出下一年—度土地?利用年度计划—建议经县级市人民】政府审查同》意后报经市人民政】府国土?资源行?政主管部门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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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》中心镇范围》内的新增集体建设用!。地由镇?人,民政府按照》城镇发展《规,划和:年度建设用地—计划分期分》批次依法办理农【用地转用《及使用手续由—镇人民政府统一对外!。。流转
《第十条 存量集【。体,建设用?地符:合城:镇规划的根据其【所有权归属》分别由?镇人:民政府、村民委员】会或原土地使用者对!外流转其中由—原土地使用》者流转的需》经镇人民政》府或:村民委员会》同意
《第十一条 中—心镇人民《政府使用《农村集体土地—应征得土地承包【者,的,同意并按照征地标准!支付给承包者青苗】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!。补偿费
第十二条! 中心镇建》设占用耕地的由用】地者自行开发与所】占耕地数量》和质量相当的耕地】或者按?规,定向市、县级—市人民政府国土资】源行政主管部—门缴纳耕地》开垦:费耕:地开:垦费的?。。征收:标准可按山东省实施!〈中华?人民共?和国土地管》理法〉?。办法规?定的标?准从低征《收,。
:第十三条 集体建】设用地使用》权的:流转:年限参?。照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!权出让和转让暂【行,。条例执行
第十四!条 依法分批—。次转用后的集体建】设用:地使用权《首次流转《由镇人民政府持【农,用地转用批复、书面!流转合同、土—。地所有者同意流【转的证明文件—、建设规划许可证向!土地所在《地的市、县级市人】民政:府国土资《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!。流转许可申》请
第十》五条 存量集体【建设用地首次流转流!转双方应当持集体土!地使用证、地上建筑!物权属证明、书面】流转:合同:。、土地所《有者同意流转的证】明文件?向土地?所在地的市、县级】市人民?政府: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】部门提出流转许可申!请
第《十六条 市、县级市!人民政?府国:土资源行政》主管部门接》到申请资料后—进行审查《对于材料齐全—、土地权属清楚、符!合规划的由国—土资:源,。行政主?管,部门:下达集体建设用地】使用:权流转许可》文件
》 对《不符合流转条件不】能批准流转的市、】县级:市人:民政府?国土:。。资源行政主管—部,门应当书面通—。知申请人并》说明理由
—第,十七条 《集体建设《用地使?用权流?转许可文《件下达后15—日内流?转双方?应,当持有关资料—到国:。土资源行政主—管,部门办?理土地变更登记【手续换?领集体?建设用地使用证
!。第十八条《。 土地?使,用者应?当按照?流转许可文》件以:及集体建《设用地流转合—。同书的约《定使用土地不得【擅自改变土地用途;!确需改变土地用【途的应?当经规划部门和土地!所有:者,同意并报市、县级】市人民政《府国土资源》。行政主管部》。门批: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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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!集体:建设用地《使用权?再次流转的由流【转双方持集体—土地使用证》原集体建设用地【流转合同《书,双方:签订的新的流转合同!、,地,上,建筑物权属证明等】文件向土《地所在地的》市、县级市人民政】府国:土资源行政主管【部门申?请变更土地登记
!第二十条 集体建】设,用地:使,用权再次流转—原集体建设用地流转!合同书载明的权利义!务随之流转
【。第,二十一条 集体建设!用地使用权》流转其地上建筑物随!。之流转?;地上?建筑物流转时其【使用:范围:内的:土地:使用权随之流—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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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集体!建设用地使用—权流转?合同书约定的—使用期届满》土地使用权由土地所!有者:收回其地上建筑物、!附着物归土地—所有者所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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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十三条 》土地:使用期满土》地使用者要》求续期的可在使用】期满前6个月内持】集体土地所》有者同?意,续期的证明文件【向市:、县级市人》民,政府国土资源行【政,主管:。部门提出集体建设用!地使用权《。流转申请经批—准,同意后按本办法规】定重:新办理集《体建:设用:地流转?手续
第二十四】条 集体建设用地】使,用权:的流转价格参照国有!土地使用权价—格执行各市》。、区人民政府应根】据本:地实际?制定最?低限价
第二【十五条 新增集体建!设用地使用》权首次流转》的流转收益(—。指流:转价格扣除支付给】农民个?人补偿后的剩余【部,。分,)由市、市》(区)、镇、—土地所?有者按?照1:。135的比例—分成土地使》用,权流转价《格由中?心镇人民政》。府与土地所有—者在最低《限价:。的基础?上协商确定存量集】体建设用地使—用,权的:流转收益根据其【所有权归属分—别归:镇人民政府》或村民?。委员会?所有
第二十六条! ,集体建设用地—首,。次流转后《。再次:流转的应向政府【缴纳土地增值—收,益增值额在20【%以内的免缴增值】收益增值额在—20%以上》的,部分按40%的比例!缴纳增值收益—土地增值《收益的缴纳人由【流转合同约定—该收:益由县?级市区?人民政府《。与中:心镇人民政府按3】7的比例分成—。
第二十七—条 所有的集体【建设用地流转—收,益,由市、?县级市人民政—府国土资《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审!批时:代为收?。取应当?返还的按季返还【给镇人民政府—及土地所有者
】第二十?八条 市、县—级市:区、镇集体》建设用?地流转收益纳入财政!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!用用:于土地开发整理【和小城镇建设—;返还给村的土地】收益由?村民委员会管理【使用用于发展本村经!济,国,土资源行政》主管部门和财—政部门对费用的使用!情况应定《期,进行监督检查—
第二十》九条: 使用集体》土地协议《书、集体建设—用,地使用权《流转合同书》的文书格式由威海市!国土资源局》统一制定
—第三十条 》经市人民政府批【准城市规划区—外经济发达的—非,中心镇的集体建【设用地使用权流【转管理可参照本【办法执?行
第《三十一条《 本办法《由威海?市国土资源局—。负,责,解释
《第三十二条 本【办法自发布之日起】施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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