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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—海市中心镇集体所有!建设用地使用—。权流转管理暂—行办法?
颁布单】位 威海市人民政】。府
发文【字号 威海》市人民政府令第42!号
颁—布,时间:。 ,2002-12-】。26
生【效,时间 2002-1!2-2?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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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】市政:府批准现予发—。布施行
二—○○二年十二月【二十六?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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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加强中!心镇集体《。。。所有建设用地(以下!简称集?体建设?用地)?使用权的流》转管理维护》土地所有者和使用】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小!城镇快速《、,健,。康发展?根据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土地管》理法等有关法律、】法规和山东省人【民政府关《于加强和改进—小城镇建设用—地管理的通知结合我!市实:际制定本《办法
第二条【 经省、市人民【政府:确定的?中心镇?规划区?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!地,。使用:。权流:转管理适用》本办法
第三【条 本?办法所称集体—建设用地《是指符合《土地利用总体—规划依?。法批准为建》。设用:。地的农民集体所有】土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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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?本办法所《。称集体建设用地【使用权流转是指集体!建设用地使用—权发生转移的—行为包?括集:体所有建《设用地使用权—转让、租《赁、作价入股、联营!。联建等
第四条】 新增?集体建设《用地的流转限定在中!心,镇工业?园区内的工业、仓】储,用,地;:存量集体建设用地】除农村?宅基:地、房地产开—发用地外可按原用途!对外流?转
第五》条 市、县级市人民!政府国土资源行【政,主管部门负责—本行政区域内集【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!转的监督、》管理
第六—。条 市、县级市【人民政?府国:。。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!要,严格执行《土地: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!利用年度计》划严格控制新增建】设用:地防止乱圈乱占和】荒,芜闲:置土地?集体建设用地总【量达到土地利用总】体规划确定》的集体?建设用地规模但又确!需增加?新的建设用地的可申!请实行建设用地规模!调整、指标置换【等政策增加建设【用地指标
第【七条 ?。集体建?设用地流转后的用途!必须:。符合土地利用—总体规划和》城镇建设规划已建的!不,符合:现行规划用途的建筑!物,、构筑物不得重【建、扩?。建
第八条 【中心镇依据土—地利用总体规划【和建设规划、国民】。经济和社《会发展计《划及:土地利用的实—。际情况提出下—一年度土地利用【年度计划建议经县级!市人民?。政府:审,查同意?后,报经:市人民政府》国土资源行》政主管部门》批,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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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中—心镇:范围:内的新增《集体建设用地由镇人!民政府按《照城镇发展规—划和年度建设—用地计?划,分期:。分批次依法办理农用!地转用及使用手【续由镇人民政府统】一对外流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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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条? 存:量集体?建设用地符合城镇规!划的根据其》所有权归属》。。分别由镇人民政【府、村民委员会【或原土地使用—者,对外流转《其,中,由原土地使》用者流转的》需经镇?人民:政,府或村民委员会【同意
第十—一条 中心镇—。人,民政府使用农—村集:体土地应征得土地】承包:者,的同意并按照—征地:标准支付给》承包者青《苗补:偿费及?地上附着物补偿【费
?。第十二条 中—心,镇建设占《用,耕地的由用地—。者自行开《发与所占耕地数量】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或!者,按规定向《市、县?级市人?民政府国土资—源行政主《管部门?缴纳耕地开垦—费耕地开垦》费的征?收标准可按山东省】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!国土地?管理:法〉办法规定的标】准从低征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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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三?条 集体建设—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年!限参照中华人民共和!国城镇国有土地【使用权出让和转让】暂行:条例:执行
第》十四条 依法分批次!转用后?的集体建《设用地使用权首次流!转由镇人民政府持农!用地转用批复—、书面流转合同【、土:地所有者同意—流转的证明文件【、建设规划许可证】向土:地所在地的》市,、,县级市人民政—府国土资源行政【主管部门《提出流转许》可,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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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存量集!体建设用地首—次流转流转》双方应当《持集体土地使—用证、地上建筑物】权属证明、书面流】。转合同?、土地所有》。者,同,意流转的《。证,明文件向土地—所在地?的,市,、,县级市人民》。政府国土资源行【政主管部门提出流转!许可申请
第【十六条 《市、县级市人民政】府国: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!接到申请《资料后进行审查【对,于,。材料齐全、土—地权属清楚、符合】规划的由《国土:资源行政主管部门】下达集体建设用地】使,用权:流,转许可文件
【 , 对《不符合流转条—件,不能批准《流,。转的市?、县级市人民政府国!土,资源行政《主管部门应当—书面通知申请人【并说明理由》
第十七条 集体!建设用?。地使用权流转许【可文件下《达,后15?日内流转双方应当持!有关资料到国土资源!行政主管《部门办?理土:地,。变更:登记手?续换领集体建设用地!使用:证
第十八条 】。土地使用者应当按】照流转?许可文件以及集体】建设用地流转合【同书的约定使用土】地不得擅自改变土】地用途?;确需?改,。变土地用途》。的,应当经规划部门和土!地所有?者同意并报》市、县级市人民政】府国土?资源行政主管部门】。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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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:九条 集体建设【用地:使用权再次流转的由!。流,转双方持集体—土地:使,用证原集体建设用】地流转合同书双【方签订的新的流【转合同、地上—建筑物权《属证:明等文件向土地所在!地的市、县》级市人民政府国【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!申请变更土地登记】
第二十条 集体!建设用地使用权再】次流转?原,集体:建设用地流转合【同书载明的权—利义务随之》流转
第》二十一?条 集体建设用【地使用权流转—其地上建筑物随【之流转;地上建筑】物流转时其使—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!权随之流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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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集】体建设?用地:使用权流转》合同书约定的使用】期届满?土地:使用权?由土:地所有者收回其【地,上建筑物、》附着物?归土地?所有者?所有
《第二:十三条 土》地使用?期满土地《。使用者要求续期【的可:在使用期《满,前6个月内持—集体土地所有者【。。同意续期的证明文件!向市、县级市人【民政府国土资源行】政主管?部门提?出集体建设用地【使用权?流转申请经批准【同意:后,按本办法《规,定重新办理集体建】设用地流转手续
!第二十四条 集体建!设用地使用》权的流转价格参照国!有土:。地使用权《价格:执行各市《、区人?民政:府应根据本》地实际制定》。。最低限价
第【二十五条《 新:增集体建设用—地,使用:权首:次流转的流转收益(!指流:转价:。格扣除支付给—。农民个人补偿后【。的剩余?部分)由市、市(】区)、?镇、:土地所有者按照【113?5的比例分成土地使!用,权流转价《格由中心镇人民【政府与土地所—有者在最低限价的】基础上协商》确定存量《集体建设用》地使用权的流转【收益根据其所有权】归属分别归镇—人民:政府或村民委员会所!有
第二十六条】 集体建设用地首次!流转后再次流转的】应向政府缴纳土地增!值收益增值》额在20%以内【。的免缴?增值收益增值额【在,20%以《上的部分《按40%《的比例缴《纳增值收益土地增值!收益的?缴纳:人由流?转合:同约定该收益由【县级市区人民政府】与中心?镇人民政府按37】的比例分成
第】二十七条 》所有的集《体建设用地流转【收益由市《、县级市人民—政府国土《资源: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!时代为收取应当【返还的按季返还【给,镇人民政《。府及土?地所有者
第【。二十:八条 市、县—级市区?、镇:集体:建设:用地流?。转收益纳入》财,政专户管理》实行专款《专用用?于土地开《发,整理和小城》镇,建设;返还给村的土!地收益由《村,。民委员会管理—使用用于发展—本村:经济国土资源行政主!管部门和《财政部门对费—用的使用情况应【定期:进行监督《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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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条 使】用集体土地协—议书:、集体建设》用地:使用权流转合同书的!文书格式由》威海市国土资—源局:。统一制定
—第三十条 经市人】民政府批《准城市规划区外经济!发达的非中心镇【的集体建设用—地使用?权流转管理可—参照本办法执—行
?。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!由威海市国土—资源局负责解释
!第三十二条 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!。施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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