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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!威海:市,古,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!。 颁—布单位? 威海?市人民?政府 发文】字号 威海市人民】政府令第56—号 颁布时】间 2005-0】8-17 —  ?  ?经市政府批》。准现予发布施行 !二,○,○五年八月十七【日 ?第一条? 为加强古》树名:木的保护和管—理根据中华人—民共:和国森林法、中华人!民共:和,。国野:生植物?。保护条例和城—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!结合本市实际制定】本办:。法 第二条— 本办法《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!。内,古,树,名木和古树后—备资源的保护管理 ! 第三条 本办法】所称古树《是指树?龄在百年以上的【树,木 ?    本办】法所称名木》是指树种珍》贵、稀?有的具有重要历【史、文化、科—。研价值或者具有重】要纪念意义的—树木  《 本办法所称【古树后备资》源是指?树龄在?80年以上10【0年以下的树—木 : 第四条 市—和,县级市、《区人民?政府城?市绿化?行政主?管,部门和林《业行政主管部门(以!下简:。称古树名木行政主】管部门)是辖区古】树名:木,保护管理工作的主管!部,门,分别负责《城市和农《村古树名木》及古树后《备资源的保》护管理和监》督检查?工作负责本》办法的组《织实施 》第五条 古树、名】木按:下列:规定:实,行分级保护管—理  —  (一)—。名木和树《龄在:5,00:年以上?的古树为一级—保护;   【 (二)树龄在】300年以上50】0年以下的古—树为二级《保护; 《  ?(,三)树龄在》1,00年以上300】年,以下的古树为三【级保护 第六条】 古树名木行政【。主管部门应当定【期在本行政区域内进!行古树名木和—古树后备资》源的调查并按—。照下列规定进行鉴】定和确认 — :   (一—)名木和《一、二级保护的古】树由市古树名木【主管部门组织鉴定经!市人:民,政府:审定后报省人民【政府确认并报国务】院林业行政主管【部门和建设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;!。。   《。 (二)三—。级保护?的古树由《市古树名木主管部门!组织鉴定经市人【民政府?确认并?报省林业《行政:主管部门和建—设行政主管部门【备案;    !(三)古树后备【资源由市和县级市、!区,古树名木《主管部门组织鉴定】经市和县级市、区人!民政府确认》报市古树《名木主管部门—备案   古树名!木和古树后备—资源的鉴定标准和鉴!定程序由市古树名木!。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!定 第七》条 各级古树名木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!本行政区域》内,的古树名木》和古树?后备资源进行登【记建:立资源档案报市【古树名木主管—部门备案并按—规定进行统》一编号?古树名木名》。录由确认《的人民政府》公布   古【。树名木行政主管【部门应?当在本级人》民,政,府组织下在古树名木!和古树后备资—源周围醒目位置设立!标,牌标明树名、—学名、科属》、保护等级、树龄、!立牌时间、树木【编号;?对有特殊历史、文】化、科研价》值和:纪,念意义的古》树名木?应当有文《字说:明 第八条 古】树名木行政主—管部:门应:当会同同级规划行政!主,管,部门按照下列规定】划,定古树?名木:。和,古树:后备资?源保护区 【    《 ,(一)名木和一、二!级保护?的古树其保》护区不小于》树冠:垂直投影外5—米;    (!二):三级保护《的古树其保护区不小!于树冠垂直投影【外3米?;   (三)古!树后备?资源其保护区—不小于树冠》垂直投影《外2米 第九条】 在古树名木和古树!后备资源保护区内】应当采取措施保持土!壤的透水《、透气性不得从事】挖掘:取土、铺埋》管,线、堆放杂物、【倾倒有害废渣—废,液、焚烧、修—建,建筑物或者》构筑物等活动— ?    《。 在保护区内—现存:的建筑物《和构筑物除》法律、?法规规定不宜拆【除的外应当有计【划地:拆,除发现危及古树名】木和古?树后备资源正常生长!、生存的《古树名木行政—主管部门应当要【求有关单位》或者个人限期拆除】并按规定给》予,适当经济补》偿   》在保护?。。区内新建、改建、扩!建的:。建设工程影响古树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】源生:长的建设单位—必须提出避让—和保护措施规划行政!主管部门在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】许,可证时涉《及古树?名木和古树》后备:资源的应当事先【征求古树名木—行,政主管部门意见【 第十条 古【树名木和古树后【备资:源的管理工》作按照专业养护管】理和单位、个—人保护管理相结【合,的,原则确定 】   (》一)生?长,在机关?、团体、企事—。业单位、部队、【风景名胜区、森林】公园、?自然保护区、林区和!寺,庙用地范围内的【由所在单位或者经营!单位管护;  】  (二)生【长在铁路、》。公路、水《。库、湖渠和河流用地!范围内的由铁路、】公路和水利部门负】责管:护; ?  : , (三)生长在城!市公园绿《地、生产绿地、防护!绿,地范围内《的由城市绿》化主管部《。门负责落实管护; !    》(四)生长在住宅小!。区或者私人宅院【内的由物业》管理单位或》者业主负责管护;】 : ,   (五》)生长在农村集体所!有的非林业用地【上的由?所在镇人民政府【(街道?办事处)负责—落实:。管护:。;   (—六,)其他古树、名木】和,古树后备资》。源由:所在县级市、区古树!名木:主管部门《负责落实管》护 ?第十一条 古树名木!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!辖区:内古树名木》管护责任人签订管护!责任书管护责—任人发生变》更的应当《。到古树名木管—。理部门办理管护【责任:转移手?续 第十二—条 市古树名木【行政主管部》门应当制定》古,树名木和《古树:。后备:资源的?管,护技术规范管护责任!人应:当按照管《护技:术规范管护古树名】。木和古树后备—。资源 —   遇台风、】严重旱涝《和其他自然》灾害时管护责任【人应当及时采—取保护措施 —    》管护责任人发现古】。。。。树名木和古树后备】资,源有严重《病虫害、衰》萎、濒?危及其他异常—情况:的,应,当及时报告古树名】木行政主管部—门古树名木行政主】管部门应《。当在收到《。报,告,后及时组织进—行抢救?和复壮并将详细【情况载入古树—名木和古《树,后,备资源档案   】     古树名木!和古树后备》资源死亡的管护责】任人应?。当及:时向:古,树,。。名木行政主管部【门报告由《古树名?木行政主《管部门确认后明确】责任作出《。处理方案予以注【销并按程序进—行备案? 第十三条— ,古树名木和》古树后备资源—的日常管护费用由】管护责?任人承担 【  :  : 承担管护费—用确:有困难?的管护责任》人可以向所在县【级市、区古树名【木行:政主管部门申请【管护补助经费 】   《市和县级市》、区:人民政府应当设立】古树名?木和古树后备资源保!护的专项《经费用于对古树【名木:和古树后备资源的抢!救、复壮和保护设】施,的建设、《维修以及《对管护经费》有困难者的》补助:   《鼓励单?位和个人以捐资【、认:养等形式参与古树】名木和古树》后备资源的保护 !第十四条 古树名木!行政主?管部门应当按下列】规定对?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!资源定期进行—检查、复查 【    —(一)名木和一【、二:级保:。。护的古树每半年【一次    【 (二)三》级保:护,。的古树和古树后【备资源?。每年:一次    【 在检查中发现【。树木生长《有异常?的应当要求管护责】。任人采取相》关保护措施》。检查情?况载入古树名木和古!。树,。后备资源档案 【 第十五条 —禁止:移植:名木和一《、二:级,保护的古树》不得擅自《移植其他古》树和古树后备—资源   】 所有《古,树名木和古树后备】资源未经市古树【名木行政主管—部门审核并报市人】民,。政府批准的》不得买卖、转让 ! ,  因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】确需移植古树—名木和古树后—备资源的须经市【。古树名木主管部【门审核同意并按【规定履行审批手【续  《  : 古树?名木和?古树后备资》源,的移植及移植—。后5年内的管—护应:当由专业绿化—养护单位负责古树】名木和古树后—。备资源的移》植费用及《移植后5年内的【管护:费用由申请移植【的,单位或者个人承担】。 《第十六条 禁止下】列损害古《树名木和古树后备】资源以?及附属设施的行【为    — (一)《擅自修剪《、移植、砍伐—、买卖;  【  (二)剥损】树皮、?攀树:折枝借用树干做【支撑物或《者倚:树搭棚;《 : ,  (《三)未?经管护?责任单?位(人)同意采【摘果实、种籽或【花,叶,。;    【。(四)在树上—刻划、敲钉、悬挂或!者缠绕物《品;    】(五)损坏》树木的支撑、围护设!施及标牌等相—关保护设施; 【  (六)其他】损害古树《名,木和古树后备资【源的行为 第十七!。条 违反本办法规】定损坏古树名木【和古树?后备资源及相关【设施的?。应当:依法赔偿损失 】第十八条 违反【本办法规定》损,坏古树名木》和,古,树后备资源》未造成严重后—果的由古《树名木?主管部门责令其【停止侵害限》期,改正或采取其他补】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!  ?  : 擅自砍伐》或移植古树》名木和古树后备【资源的?由古树名木主管【部门处?以树木赔偿》费3倍?以上:5倍以下的罚款;】。情节严重构成犯【罪的移交《司法机关依法追【究刑事责任 — 第十九条 古树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】工,作人员因玩忽职守致!古树名木和古树【后备资源损伤或者死!亡的依法给予行【政处分;构》成,犯罪: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 第二十条 【。本办法由《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!行政主管部门和林业!行政主管部门负【责解释 第二十一!条 本办《法自发布之日起施】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