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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》省威海市人民政府关!于印发威海市区城市!排水:。许可:管理办法的通—。知
发文单!位山东?省威海?市人民政府
文 ! 号威政发〔2【。。0,08〕2《5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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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200】8-5-13—
执行日期—2008《-5-13
】 各市、—区人民政府》高技术产业》。开发区、经济技【术开发区、工业【新区管委会市政【府各部门《、单位?威海市区城市排【水许可管理》办法已经市政—府同:意现印发给你们望】遵,照执:行
二○○八!年五月十三日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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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威,海市区?城市排水《许可管理办法
【。
第一条 为加强威!海市区?(以下简称》市区)城市排水【管理保?障城:市排水设施安全正】常运行防《治,城市水环境》污染根据《城市排水许可—管理办法(》建设部?令第:152号)等—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!际制定本办》。法
第二》条 凡?在我市环翠区、高】技术产业开发—区、:经济技术开发区、】工业新区辖区内申请!城市排水许可对排水!户向城市排》。水管网及其附—属设施?。排放污水的活动实】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!法
第三条 排】水户向?城,市排水管网及—。其附属设《施排放污水应—当申:请,办理城?市排水许可证—书未取得城》市排水?许可证?书排水户不得向城市!排水管网及其附【属设:施排放污水
【 《本办:法实施前已向—。城市排水管网及【其附:属设施排放污水的排!水户应当《按照本?办法规?定申请?办理城市《排,水许可?证书
第四条 】本办法所称排—水户是指因》从事制造、建筑、】电力和燃《气生:产、科研、》卫生、住宿》餐饮、娱乐经营、】居,民服务和其他—服务等?活动向城市排—水管:网及其附属》设施排放污水—的单位与个》体经营?者
第《五条 威海》市建设委员会—(以下简称》市建:委)是市区城市【排水许可管理—的主管部门负责城市!排水许可证书的【颁发和管理工—作,
:第六条 在城市排】水管网及其附属【设,施覆:盖范围内排水—户应当按照城市【排水规划等有关要】求,将污水?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及!其附:属设施
第七条】 排水?户需要向《城市排水《管网及其《附属设施排放—污水的应当持—有关材料向市建委】申请办理城市—排水许可证书市建】。委应当自受理申请之!日起20日内—作出决定对符合【许可:条件的?予以核发城市排【水,许可证书;》对不符合条》件的责令限期改正待!符合条?件后再核发》城市排?水许可证书
第】八,条 符合《以下条件的》予以核发城市排水】许可证书
】 《。(一)污水》排放口?的设置符合城市【排水:规划的要求;
【
?(二:)排:。放的污水符合污【水排入城市》下水道水《质标准(CJ30】82)等有关标准】和规定其中》经由城市《排水管网《及其附属《。设施后不进入污水处!理厂、直接排入【水体的污《水还:应当符合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】(,GB897》8):或者:。。有关行业标准;
】
(《三)已按规定建设相!应的污水《处理:设施;
(四!。)已在排放》口设置专《用检测井;
!(五:)排放污《水,易对城市排水管网】及,其附属设《。施正常运行造—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!业,企业已在《排放口安装能够【对水量、《pH:。。、C:ODcr《(或TOC)—进行检测的在线【检测装置;其他重点!。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!排水户具备对水【量、pH、C—。ODcr、SS和】氨氮等进《行检:测的能力和》相应的?水量、水质检测制】度;
》。 (六)对》。。各类施工作业—临时排水中有—沉淀物足以造—成排水管网》及其附属设施—堵塞:或者损坏的排水户已!修建预沉设施—。且排放污水符合本条!第(二)项规定【的标准? :
重点排污—工业企业和重—点排水户由市建委】会同有关部门—。确,定并向社《会公布
《
,。第九条 申请—办理排水许》可时排水《户应向?市建委如实提交下】列材料
》 : (一《)城市排水许可【。申请表;
! (二)有关—专用检测井、污【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!的图:纸及说?明材料;
【。。 (三)—。按,。规定建设污水处理设!施的有关材料;
】
(四【)排水许可申请受理!之日前1个月内由】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!排水监?测机构出具》的排水水质、—水量检测《报告;
—。 (五)排放污!水易:对城市排水管网及】。。其附属设施正常运】行造成危害》。的重点?排污:工业企业应当提供已!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!水量、pH、COD!cr(或《TOC)进行检【测的在?线检测装《置的有?关材料;其》。他重点排污》工业企业《和重点排《水户应当《提,供具备检测》水量、?pH、C《ODc?r、SS和》氨氮能?力及:。检测制度的材料
】
第:十,条 城市排水许可证!书的有效期为5年因!。工程建设施工需要】向城市排水》。管网及其附属设【施临时排放污水【的应当办理临时排水!许可证书其有效【。期最长?不得:超过施工期申请办理!。临时:排水许可手续需提交!本办法第九条—第(一)项》、第(三《)项、第(四)【项所列材《料
第十一条 城!市排水许可》证书有效《。期满需要继续—排放污水的排水【户应当在有效期届满!30日前向市建【委提出申请市建委】。应当:根据申请在有—效期届满《前作出是《否准予?延续的决定准予【延续的城《市排水许《可证书有效期可【延续5年
第【十二条 排》水户应?当按照许可》的排水种类、总量、!时限:、排放?口位置与《。数量、?排放的污《染物种?类与浓度等排放【污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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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重点排污工业!企业和重《点排水?户应当将《按照水?量、水质检测制度检!测的数据定期报【市,建委
! 需要变更排水许可!内,容的排水户应—当向市建《委重新申请》办理城市排水许可】证,书,。
第十三条 【。在汛期或发生其他】特殊情况时排—水户应当服从市建委!的统一调度》按照要求排放污水】
:第十:四条 排水户不得】有下列行《为
? (一)【未取得城《市排:水许可证书向城市排!水管网及其》附属设施排放污水】;
?。 , (二)超过城【市排水许可证书有效!期限向城《市排水管《网及其附属》设施排放污水;
】
(三)—违反城市排水许可证!书规定的内容向城市!排,水,管网及?其附:。属设:施排放污水;—
? (四)《向城市排水管网及】其附属设施排—。放剧毒物质、—易燃易爆物质和有】害气体等;
【 (五)》堵塞:城市排水管网—或者向?城市排水《。。管网及其附属设施】。内倾倒垃圾、渣土、!施工泥浆等易堵塞物!;,
《(,六)擅自《占压、拆卸、—移动:和穿凿?城市排?水管网及其附—属设施?。;
《 (《。七)擅?自,向城市?排水管网《及其附?。。。属设施加压排—放污水;
(!八):其,他损:害城市排《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!正,常运:行的:行为
?。
,第十:五条:。 ,市建委应《当依照有关法—律、法?规,和本办?法的规定对》排水户排放污水的】情,况实施?监,督检查
第十六】条 市建委履—行监督?检查职责时有权【采取下列措施
】 (一)进】。入现场开展检查【;
:
, (二)》要求被检查排水户出!示城市排水许可证书!;
《 (三)查》。阅、复制有关文【。件和材?料;
(四】。)要求被检查的单位!就有关?问题作?出说明;
(!五)纠?正违反有关法律【、法规和本办法规定!的行:为
第《十七条 《市建委应当委托具有!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!监测机?。构定期对排》水户排放污水的水】质进行检测》并向社会《公,。开检测结果》
第十八条 对经!由城市排水管网及其!附属设施后不—进入污水《处理厂、直接排【入水体的污水市建委!应当定期进行—水质检?测对水质达不到【排水许可要求的【排水户市建委应【当责令限《。期改正;逾期仍达不!到排水?。许可要求的撤回城】市排水许可》证,书,禁止其向《城市管网及其附属】设施排放污水—并将有关情》。况及处理结果—告知市环《。保,部门:
第十九》条 :市建委应当将监督】检查的情况》及有关问题的处理结!果向社会《公开
第二—十条 有《下列情形之一—的市建委或其上级】行政:机关依据职权或者根!据利害关系人—的请求可以撤—销,城市排水《许可:。证,书
(】一)排水管理部【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!。、玩忽职守作出准予!。城,市排:水,许可决定《的,;
》(二)超越》法,定职权作出》准予:城市排水许》可决定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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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三)违反法定程序作!出准予城市排水许可!决定的?;
? (四)对不符】合许可?条件的申请人作出】准予许可《决,。定的;?
(》五)依?法可以?撤销城市排水许可】的其他?情形
》 排水户—以,欺骗、贿赂等不正】当手段取得》城市排水许可的应】当,予以撤销
》。
第二十《一条 ?市建委在办理—城市排水许可过程】中,不得收费《
—市建委实施排水许】可所需经费应当【列,入预:算由市财《政予以?。保障按照批准—的,预算予以核》拨
第二十二条 !违,反本办法第六条【规定排水户未将污】水排入城市排水【管,网及其附属设施【的由市建委给予警】。告责令限期改—正并可?处以5000元【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!。款
第二十三【条 排水户违反本】办法第?十四条规《。定,的由市建委给—。予警告责令限—期改正并可处以【1万元以上3万【元以下罚款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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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条— 排水户造成城市排!水,管网及其附》属设施损《坏的应当依法承【担赔偿责任
第二!十五条 市建委有】。下列情形之一的【由,其上级行政主—管,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!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!主,管人员和其他直接】责任:。人员依法给予处分】。;构成犯罪》的依法追究》。刑事责任
— —(一) 对不符合本!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!人准予排水许可的;!
》。 ,(二:。), 对符合本办法规】定条件的申请人不】。予核发排水许可证书!。。或者:不在法定期限内【作,出,准予许可决定的【;
(】三,) 对符合法—定条件的申请不予】受理的;
【 (《四) 利用职—务上的便利收受【他,人,财物或?。者其他好处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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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】 不依法履行监【。督管理职责或者监督!不力造成《严重后果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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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六,条 本办法由市建】。委负:责解释
第二【十七条?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!起施行1996年】5月市建委发布的】威海市实施〈城【市排水许《可管理办法〉的规定!(威建字(199】6)第5号)同【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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