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
有色金属冶炼厂节能设计规范
GB 50919-2013
条文说明
制订说明
《有色金属冶炼厂节能设计规范》GB 50919-2013,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9月6日以第139号公告批准发布。
本规范制订过程中,编制组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,在认真总结有色冶炼行业的实践经验和技术进步的基础上,经反复讨论和广泛征求有关设计、科研、生产单位的意见,制订了本规范,并通过专家审查定稿。
规范编制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,执行国家有关节能的法规和标准。规范要求在工程项目设计中应淘汰高能耗的落后工艺,并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和设备,推动有色金属冶炼厂的节能技术进步。
为了方便设计、生产、施工、科研、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,本规范按章、节、条顺序编制了条文说明。对条文规定的目的、依据和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,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。本条文说明不: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,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