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色金属冶炼厂节能设计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919-2013 建标库

5.3  

5.3.1  碳酸锂生产节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:

    1  以锂辉石为原料,应采用硫酸法生产工业碳酸锂。

    2  工业碳酸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应符合表5.3.1的规定。

表5.3.1  工业碳酸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(kgce/t)

    3  工业碳酸锂生产应采取下列节能措施: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1)应采用较高品位的精矿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)应提高金属回收率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3)应减少新水消耗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4)应采用节能设备。

5.3.2  单水氢氧化锂生产节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:

    1  以工业碳酸锂为原料,应采用石灰苛化法生产单水氢氧化锂。

    2  单水氢氧化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应符合表5.3.2的规定。

表5.3.2  单水氢氧化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(kgce/t)

    3  单水氢氧化锂生产应采取下列节能措施: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1)应减少金属化学损失和机械损失,提高锂回收率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)稀溶液蒸发过程应选用适宜设备,并应充分利用二次蒸汽、减少新蒸汽消耗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3)应提高生产用水的循环利用率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4)应选用节能设备。

5.3.3  金属锂生产节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:

    1  应采用氯化锂-氯化钾熔盐电解法生产金属锂。

    2  金属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应符合表5.3.3的规定。

表5.3.3  金属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(kgce/t)

    3  金属锂生产应采取下列节能措施: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1)应采用先进工艺、设备及控制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)应选用节能设备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3)应减少新水用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