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4 防 渗 层
10.4.1 防渗层应由支持层、土工膜、保护层组成。
10.4.2 干法赤泥堆场防渗土工膜应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(HDPE膜),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土工合成材料 聚乙烯土工膜》GB/T 17643的有关规定。
10.4.3 土工膜的设计、施工和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《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》GB 50290和《聚乙烯(PE)土工膜防渗工程技术规范》SL/T 231的有关规定。
10.4.4 堆场设计文件应提出防渗层施工技术要求。
10.4.5 堆场防渗用土工膜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土工膜的膜材厚度不应小于1.5mm。当赤泥堆场处于岩溶发育区或设计赤泥堆积高度大于60m时,膜材厚度不应小于2.0mm。
2 土工膜可根据堆场地形条件选用环保用光面膜、单糙面或双糙面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,一布一膜或两布一膜。堆场底部宜采用光面膜,一布一膜。堆场边坡宜采用单糙面膜或双糙面膜,两布一膜。
3 土工膜宜选用黑色、加防老化添加剂的HDPE土工膜。
4 土工膜幅宽宜选用6m~8m。
10.4.6 支持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支持层的形式应根据天然基础条件和所用土工膜特性进行选择。
2 土工膜应铺设在密实的基础上。与膜接触的表面宜为碾压密实的细土料层、细砂层或混凝土层。层面应平整;当细粒土料缺乏时,可用土工聚合黏土材料(GCL)代替。
3 支持层上有阴、阳角时应修圆,其半径不宜小于0.5m,并应在紧贴土工膜下面加设土工聚合黏土材料(GCL)。
10.4.7 保护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土工膜防渗层表面应设保护层。保护层的结构和材料应按使用条件及材料来源确定。
2 边坡上土工膜的保护层应满足稳定性要求。
3 保护层厚度宜按边坡稳定、日晒和冰冻、堆场作业工艺条件及施工要求经现场试验确定。
10.4.8 保护层应由垫层和面层组成,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垫层宜根据工程要求采用泡沫塑料片材或针刺土工织物;
2 面层可采用黏土、干赤泥或其他不影响土工膜完整性的细粒材料,其厚度对于浆体干法赤泥堆场不应小于0.3m,对于滤饼干法赤泥堆场不应小于0.6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