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规范用—词说:明
1】 为便于》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!区别对待对要求严】格程:度,不同的用词说—明,如下
【
1—。)表示很《严格非这样做不【。可的
?
》 : :。 正面词采用“必!须”反面词》采用“严《禁”;
!。 2)表【示严格在正常情况】下均应?这样做的
—。
【 正面词采【用“应”反面词采】用“不应”》或“不得”;
!
— 3)表《。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!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!做的
】 》 正而?词采用“宜”反【面,词采:用“不宜”;
【
?
: , 4)表示有选!择在一定条件下可】以这样做的采用“可!”
【2 条文中—指明应按其他—有关标?准执行的写法—为“应符合……的规!定,”或“应《按……执行”
【。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