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7 定】位测量
》
Ⅰ 一!。般要求
》
6.—7.1 定—位,测量前应取得下列】资料
】 1 塔】位明:细表
《
《 ? 2: , 具有导线对地安全!线的平断面图— ,
! 3 设计定位手!册
:
6.7.!2 定位测—。量前应对照平断面】图进行?实地巡视检查—发现:重要地形地物漏测】或与实地《不符时应进行—补测修改《。
,。。
》6.7.3 — 因:现场:条件不能打塔位【桩时:应实测和提供—塔位里程和高程并宜!在塔位附近直—。线,。方,向,。可保存处《打副桩
》
6.7.4! :。定位测?量前和定位》中应进行检查测量】其技术?要求应符《合表6.7》。.4的?规定
—
表6.7.4 ! 检查测《量,技术:要,求
《。
】
Ⅱ 全站仪【测量:
6.7!.5: 塔腿(勘—探点)定《位测量应符合现【行,行业标准火》。力发电厂工程—测量技术《规,程DL/T 500!。1的有关规定
!
6.7.6! 采用全站—。仪定位测量时宜逐】基进行直接定线地段!的塔位桩可用前【视法:或正:倒镜分?中法测?定其技术要求—应符合本规》。范第6.3.1条】。的规定间接定线【。地段的塔位》桩其技术要求应【符合本规范第6【.3:.7条和第6.【3.8条的规定【
,。
,
6.7.7! 塔位《桩间的?距离和高差应在就近!直线桩测《。定其技?术,要求:应符合本规》范第6?.,3.9条和第6.3!.10条的规定
!
Ⅲ 卫星!定位测量
【
6.7.8 ! 采用?实时动态定位模【式进:行,定位测量直线—。定线依据定线测量时!实测的转《角坐标定位》测,量前应?校核直线桩或转【角,桩塔位放样应符合本!规范第6.1.5条!的规定直线偏差【小于±15mm时】可确定塔位桩并应】记录数据、桩号【
6.7!.9 ? 当利用全球定位】系统塔位坐标—计算:转角角度时应使用】转角桩及转角—桩前后的塔》位坐标?进行计算转角桩及】转角桩前后的—塔位坐标应利用【同一基准站测量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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