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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—6 ?控 制
【。
3—.,6.1 《 本条?规定:。了瓶组系统》和泵组系统的基【本启:动方式
《
3—.6.?2 ?。本,。条规定?了细水雾灭火系统】采,。用自动?。控制方式时的要【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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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式系统!为,了减少火灾》探测器?误报引起《的误动作要》求设置?两路独?立回路?的火灾探测器以确】认火灾的真》实性“接到两—个,独立:的火灾信号后才能启!动”是指只有当【两种不同类型—或两独?立回路?中同一类型的—火,灾探测器均检—测,出防护场所的—火灾信号时才能发】出启动灭火系统【的指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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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】于闭:式系统当发生—火灾时由闭式喷【头上的感温元—件自动?接受火灾温度和【触发喷头《动,作继而使《压,力开:关动作自动启—。动水:。泵(含稳《压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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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》.6.3 本条】规,定了对细水雾灭火】系统手?动控制方《式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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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—统,的手动控制》方式包?括控制中心远程控制!和防护区就地控制其!设置位置要》避免受火灾或—环境的危害或易导】致误动作且》便,于操作在消防—控,制室和防护区入口】处设:置该手动《操作装置可以方【便发生火灾时快速】启动系?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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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6.【4 本条》规定了细水雾灭火系!统的手动启》动装置和机械—应,急操作?装置的设置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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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为了快速启!动灭火系统要求以】一,个控制动作就能【使整个系统启动为防!止手:动或:机,械,应急操作的》误操作所有手—动启动和机》械应急操作装置【的外观要有》。明显的?区别标?识便于辨认且—在相:应的手动《操作装?。。置上要设置与被防护!场所一一对应的标识!和文字说明特别是多!个防护区的应—急手动操作》装置集中布置在【一起时?更要标识明确以保】证,能快捷、准确操作】启动系?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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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同《时规范?要求设置有细水雾】。灭,火系统的场所—在显著位置设置【标识系统的操作【流程图或操作指示】说明在系《统的每个操作位置处!。清楚标明操作要求】与,方法利?于保证操《。作的准?确,性特别是在系统紧急!启动时便于识别不】致混:乱以免操作失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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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6.!6 本条规—定了开式系统—分区控?制阀的设置要求【
【 分《区控制阀的自动【操作方式《可采用电动、液动】或气动方式手动【操作方式为防护区外!(或保护对象附近)!的手动按钮启动【和消:防控制?室手动远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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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规《。范要求分区》控制阀能够接收【由火灾报警》。控制器?。发出的控《制,信号启动阀组并【将阀门的《启闭:状态及故障》情况以信号方式反】馈以保证《分区控制《阀安:全、可靠地启动实现!。对保护?对象的及时供水【在分区控《制,。阀上:或其后?的主管道上或—分区控制阀附近的】。其他明显《位置要求设置—对应防护区》。或保护对《象的永久性标识并标!。明水流方向以防止操!作时出现差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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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6【.7 ? 本条规《定了:细水:雾,灭火:系统报警控制器【的功能要《求包括控制和监视】功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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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求报】警控制器《能够:在,接收到火灾报警信】号后动作启动水【泵、瓶组或》控制阀?为了防止由于—维护不?当或误操作等—原因导致系统灭【火,失败火灾《报警控制器还要【。能够监视系统主要部!件,的,状态以利于操作人员!确认火灾《和火灾部位》对系统工《作是:否可靠做出正确【判断并便于手动遥】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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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6.8 可!靠的动力保障也【是保证系统》可靠供水的重要措】施细水雾灭火系【统,的电:源要求采用消防电源!并符合?现行国?家,标准供配电系—统设计规《范GB 50—05:2的要求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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