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—6 : 控 ? 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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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》.6.1《 瓶组系统—应,。具,有自动、《手动和机械应—急操作控《制方式其机械应急】操作应能在瓶组间内!直接手动启动—系统
! , :泵,组系统应具》有自动、手动—控制方式
》
3.6】.2 ? 开:式系统的自》动控:制应能?在接收?到两个独立的—火灾:报警信?号后自动《启动
【
闭式系统!的自动控《制应能在喷》头动作后由动作【信号反馈装置直【接联锁?自动启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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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》.6.3《 在消防控—制室内和防》护区入?口处应设置系统手】动启动装置
!
3.6.—4 手动启动装】。置和机械应》。。急操作装置应—能在一处完成系【统启动的《。全部:操作并应采取防止】误操作的《措施手动启动装【置和机械应急操【作装置上《应,设置:。。与所保护场所对应的!明确:标识
《
《 设》置系统的场所以及】系统的手动操作位】。置,应在:明显位置设置系【统操作说明
!
3.6.5【 :防护区或保护—场所的入《口处应设置声—光报警装置和系【统动:作指示?灯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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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6.6! 开式《系统分区《控制阀应符合下列】规定
】 1 应具!有接收控制信号实】现启动、反馈阀门启!闭或故障《信号:的功:能;
【
2 应!具有自动《、手动启《动和机械应》。急操:作启:动功能关闭》阀门应采用手—动操:作方式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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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,。
: 3 应】在明显位《。置设置对应于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】的永久性标识并【应标明?水流方向
!。
3.6.7— 火灾报警联动控!制系统应能远程启动!水泵:或,瓶组、开式系统分】区控制阀《并应能接收水—泵的工作状态、分区!控制:阀的:。。启闭状态及细—。水,雾喷放的反馈—信号
》
3.6—.,8, 系统应设置【备用电源系统的【主备电源应能自动】和手动切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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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6.9! :系统启动时应—联动切断带电保护】对象:的,电源并应同》时切断或关》闭防护?区内:或保:护对象?的可燃气《体、液体《或可燃粉体供给等】影响灭火效果—或,因灭火可能带来次】生危害的设备和设】施
:
3.【6.10 与【。系统联动《的火:灾自:动报警和控制—系统的设计应符【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!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!范G:B, 50116—。的有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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