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.6 煤气净化及化学产品回收装置试运转
20.6.1 煤气净化及化学产品回收装置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组成水运转的回路应符合设计及工艺要求,禁水管道及设备应与设备断开,用临时管道连接;
2 试运转过程中,设备、管道应密封无渗漏;
3 水运转时间应不少于6h,设备运转正常,无异常振动及响声;
4 水运转过程中,仪表应灵敏准确、功能正常,符合设计规定;
5 通用设备试运转应符合设计、设备技术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《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》GB 50231及《风机、压缩机、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 50275的有关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