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.3 除盐水槽安装
18.3.1 底板焊接时,应采用收缩变形最小的焊接工艺及焊接顺序,宜先焊短焊缝,后焊长焊缝,初层焊道应采用分段退焊或跳焊法。
18.3.2 壁板焊接时,宜先焊纵焊缝,后焊环焊缝;焊工应对称均匀分布,并沿同一方向施焊。
18.3.3 顶板焊接时,宜先焊径向直焊缝,后焊圆周环焊缝;径向直焊缝宜采用对称隔缝、分段退焊;圆周环焊缝宜采用4人对称焊接。
18.3.4 焊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。当设计无规定时,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现场设备、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 50683的现场设备焊缝外观质量检查等级Ⅲ级的规定。
18.3.5 槽底板焊缝应采用真空箱法进行严密性试验,试验负压值应为53kPa,无渗漏为合格。
18.3.6 除盐水槽安装完后,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充水试验。当设计无规定时,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充水试验前,槽体应全部安装完毕,并检验合格,所有与严密性试验有关的焊缝,均不得涂刷油漆;
2 充水试验应采用洁净水;
3 试验时,充水到设计最高液位并保持48h,槽壁无渗漏、无异常变形为合格。
18.3.7 除盐水槽组装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调整槽体高度,允许偏差应为槽壁设计高度的5/1000;
2 调整槽壁垂直度,允许偏差应为槽壁设计高度的4/1000,且偏差不应大于50.0mm;
3 调整底圈壁板内表面半径,允许偏差应为±13.0mm。
18.3.8 除盐水槽组装焊接后,罐体的局部凹凸变形应平缓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槽壁的局部凹凸变形不应大于10.0mm,焊缝处不应大于15.0mm;
2 底板的局部凹凸变形不应大于50.0mm;
3 固定顶局部凹凸变形不应大于15.0m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