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 【 干:熄,焦工艺钢结构及轨道!
【
14.1【 ,。 一般规定
】
14.1!.1 钢》构件由于《运输、?堆放和吊《装等造成的变形及】。涂层脱落应》进行矫?正和修补并应—符合下列规》定
?。
》 1 》 碳素结构钢在环境!温度:低于16℃、低合金!结构钢在《。环境温度低于—12:℃时不得进行冷矫正!和冷弯曲《;
—
? , 2 碳》素结构钢和低合金】结构钢?在加热矫正时加热温!度应:根据钢材性能选定】但不得超过900℃!低合金结构钢在加】热,矫正:后,应自然冷却;
!
【3 采用手工【锤击矫正时》应,采取加锤垫等措施】;
》
: 4 【矫正后的钢材—表面不应有明—显的凹面或损伤钢构!件矫正后的》允许偏差应符合现】行国家标准钢—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!收规:范GB 50—205的有关—。规定;
—。
— 5 对》于高温烘烤或机【械损伤的涂层应重新!进行基层处理并【按原:涂装工艺进》行,补涂
【
14?.1.2 —。钢构件应根据钢结构!的安装进度计划【分单:元,。。成套供应
】
1?4.1.3 — 钢构件应》按种类、型号、安装!顺序分区存放存放】场地应平整坚实【。无积水钢构》件堆放和运输应有】防变形和防倾—覆,措施
《
:
14《.1.4 钢构件!。吊装:前应清除其表面【上的:。油污:、冰雪、泥土等【杂物
》
14.1.5! :高强度?螺栓施工应》符合设计文件和现行!行业标准钢结构高强!度螺栓连接技术【规,程JGJ 》82的有关规—定,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