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8 平煤装置安装
10.8.1 平煤装置安装前,应在机体平台梁上设置经确认合格的中心标记。
10.8.2 托辊、减速机、电机应转动灵活,无卡阻现象。
10.8.3 平煤装置钢丝绳型号、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,表面应无锈蚀和缺陷。
10.8.4 调整垫板位置应正确,并应垫实。
10.8.5 支承辊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调整各辊中心与平煤中心的偏差,允许偏差应为±2.0mm;
2 调整各支承辊的标高,允许偏差应为±5.0mm,且相对差不应大于1.0mm;
3 调整同一辊面两端的高差,允许偏差应为0.5mm。
10.8.6 平煤杆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调整平煤杆侧弯值,允许偏差应为8.0mm;
2 调整平煤杆下挠度,允许偏差应为15.0mm。
10.8.7 小炉门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调整平煤口小炉门开闭机构标高,允许偏差应为±5.0mm;
2 调整小炉门开闭机构中心,允许偏差应为3.0mm;
3 调整溜槽中心,允许偏差应为3.0mm;
4 调整溜槽标高,允许偏差应为±5.0m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