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化机械设备安装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967-2014 建标库

5.2  走行机构安装

5.2.1  走行机构应在基准轨道验收合格后安装。

5.2.2  基准轨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:

    1  调整两钢轨中心与轨道中心线间距,允许偏差应为±4.0mm;

    2  调整轨道顶面标高,允许偏差应为±1.0mm。

5.2.3  台车架组装时,应设置防止倾覆的临时支撑。

5.2.4  走行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(图5.2.4):

    1  以两列走行轮的端部轮中心距的设计尺寸,在两条钢轨中心线上投点作一矩形,其对角线之差不应大于4.0mm;

    2  调整车轮水平偏斜,在X1~X4、Y1~Y4点检测,允许偏差应为轮直径的1/1000,且同一轴线上车轮偏斜方向应相反;

    3  调整同一端车轮同位差,在X5、X6、Y5、Y6点检测,允许偏差应为2.0mm;

    4  调整端面垂直度,允许偏差应为轮直径的1/1000,且上轮缘应向外倾斜。

图5.2.4  走行轮检测图

1-走行轮;2-测量辅助线

5.2.5  走行平衡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:

    1  调整纵、横间距,允许偏差应为±2.0mm;

    2  调整上平面的对角线差,允许偏差应为2.0mm;

    3  调整上平面纵、横方向的水平度,允许偏差应为边长的1/1000;

    4  调整上平面的标高,允许偏差应为±1.0m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