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第二章!。 建设?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!管理 《 , ,第六条 市、县【(,市、:。区)人民政》府应当加强》对建设工程安—。。全,生,产工作的领导支持】、督促各有关—部门依法履行安全】生产监督管理职责】 — 第七条 安【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!对建设工程安全【生产工作实施综【。合监督管理 —  《 ,  市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:对本市行政区域内】建设工?。程安全生产统一监督!管理 》     贺兰县】、永宁县、灵武市】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负?责辖区建设工程安全!生产的监督》管理并?接受市?建,设行政?。主管部门的》监督和指《导 : ,     川市建!筑行:。业管理处《受市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委托对兴!庆区、金凤区、【西夏区?施,。工现场进行监督【检,查,并对:违反建设工程—安全: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!行,为实施行政》处罚 ?。 第八!条 银川《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实!。施安全监《督检查负有下—列职责 —    《 (一) 贯彻执行!国,家及自治区、银川市!有关建设工程安全】生产的法律、法规】、规章?; 》   ? (二)指导—全市建?筑安全生产》活,动、规范《建筑业企《业安:全生:产管理对《建设:工,程安全生《产,及,文明施工《进行监督管理; 】     (三!。)总结、交流和推广!建设工程安全生产】先,进技术?、,工艺:。和管理经验; ! ,    (四) 对!建设工程安全防【护、文?明施:工措施费的使用情】况,进行监督检查; !  ?   (五) 【。组,织建筑业企业—主要负责《人,、项目负责人、【安全生产管理—人,员岗位资格》的,安全培?训工作; 】    (六)【对,违反建设工程安全】生产管理规定的【行为依法《调查取证给予行【政,处罚:;, :。   《  (?七) ?配合政府《。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!建设:工程生?产安:全事故 【 第九—条 工会、建筑【行业协会应当配【合做好建《设工程安《全生产的监督—检查工作《 —。 第十条 建【设行政主管部门在】审核发放施工—许可证?时应:当对建设工程—是否有安《全施工措施》进行审查《对没有?安全施工措施的【。不得颁发施工—许可证 【 , : ,第十一条 建设行】政主:管部门进行》安全:监督检?查时有权采取下列】。。措,施 ?。 :    (一)要求!。被检查单位提供【有关建设工》程,安全生产的》文,件和资料; 【     (二)!进,入被检查单位施工】现场进行检》查; ?     (】三)纠正施工中违反!安全生产《要求的行为;—     (!。四)对检查》中发:现的:安全事故隐患下达】限,。期改正告知书责令】立即排除《。;重大安全》事故:隐,患排:除前或?者排:除过程中《无法保?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!区域内撤出》作业人员或》者暂:。时停止施《工,;   【  (五《。)对施工现场的整】改情况进《行核实决定是否恢复!施工; —    《 ,(六)?对施工单位》。的项目负责人—或建:造师、专职安—全生产管《理人员?、,监,理单:位项目总监理工【。程师、专业》监理:工,程师违?反建设工程》安全生产管》理,规定的行《为现场记录记入【该企业信《用管理手册并进【。行,公示  【。  监督检查!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!。的正常施工活动 ! 第十】二条 建设工程安全!监督管理实行安全生!产评价制度建设行】政主:管部门在建设工【。程施工?。期间:。应当对工程施工全过!程实:施安全生《产评价 【   安全】生产评价的范围【、程序、标准、【。方法等具《体,规定:由市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制》。定 : — ,第十三条 建设行政!主管部?门应当?建,。立工:程项目安全监督检查!。档案内容应》当包括?工程项目基本情况】、相关建设手—续完善情《况,、,工程:监督检查记录、【安全生产《评价资料、》生产安全事故—处理情?况等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