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维!吾尔自治区建设工】程勘察设计监督【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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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新疆:维吾尔自治区—人民政府《令
! 第1《8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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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单位》新,。疆维吾尔自》治,区人民政府》
发布《日期:2013-01-】。18
实施日期】2013-03【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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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新疆维吾尔【自治区建《设工程勘察设计【监督管理办法已【经,201?3年:1,。月15日自治区第】十一届人《民政府第36次【常务会议讨论通【过现予发《布自20《1,3年3月1日起施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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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?区主:。席 :。努尔·白克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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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—1,月18日
新【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!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!理办法
第一【条 :为了加强对》建设:工程勘察设计—活动的监督管—理维护?公开、?公正、平等》竞争的市《场秩序保证建设工】程勘察设计质量根】据国务院《建,设工程勘察设计【管理条例和新疆维吾!尔自治区《。建筑市场管理—条例制?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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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条 在自】治区行政区域—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!设计:及其监督管》理活动?适用本办法
!。 本办法所称!建设工程包》括土:木工:程、:建筑工程、市—政线路管道和设备安!装、装修《。工程
】 , 第三条 县(【市)以上《住房和城乡建—设行政主管》部门负?责本行政区域—内,建设工?程勘察设计监督【管,。理,工作
— ? 建:设工程?勘察设计招标投标】、合同?备案、现《场,服务和按图施工质量!的监督?等具体事《务住房和《城乡: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:可以委托其所属的】。。。招标投标、工程造价!管理、质量监督【机构:办理
】。 ,。 第四条 》建设工程勘察—设计应?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!、法:规执行国家和自治】区工程建设的标准】、规范?、规程保证勘—察设计质量建设工】。程勘察?。。设计单位应当—推行技术创新—采,用先进?的技术、工艺、设备!和新:型材料?保护环境节约资【源提高?建设工?程的社?会效益、环境—效,益,和经济效《益建设?工程勘察《设,计,行业自律组织应当】依照法律、法规、】规章和章程加强行】业自律和服务推动】。。行业诚信建设—维护行业公》平竞争秩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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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!从事建?设工程勘察设计活】动的单位和个人【。应当依法取得勘察设!计资质?证,。书和注册执》业,资格证书法律、行政!法规对资质、资【格适用范围没有【地域:。限制的任何地—区和部门不》得设定前置性许【可限制或者排斥【本行政区域、本系统!以外:的单位和《个人从事建设工程】勘,察设:计活:动
】 第六条 建设工】程,勘察:设计单?位依法享有自—主设立分《支机构的权利;【。任何单位《和个人不得》强制建设工程—勘,察设计单位设立【分支:机构:或者将设立分支机构!。作为:。。在本行政区》域内承揽勘察设计】业务的?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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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】 建设工程勘察【设计单位设立的分支!机构具有法人—资格的应当依法取】。得相应等级》的资质证书并在【其资质等级范—围内承揽勘》察设计?业务
! 建:设工程勘察设计单】位设:立的分?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!格的:专业和人数》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!定并与设立》。分支机构的勘察【设计单位签署经济技!术责任文件》在勘察设计单位【资质等级范围内以勘!察设:计单:位的:名义承揽勘察设计业!务
【 第八条 鼓【励建设工《程勘察设计单位与】项目所在地》具,备,相应资质《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!联合承揽建设工程】勘察设计业》务或:者进行技术合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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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【区外: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!位(包括其设—。立的具?有法:人资:格的分支机》构)进?疆承揽勘察设计【业务:应当向自治区住【房和城?乡建:设行政主管部—门办理备案》登记并提《交下:列资料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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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《一)企业《法人营业执照、资】质等级证书;
】。。。。。 (【二)法定代表人【授权书(明确—授权业务范围、服】务区域等)》进疆负责人、技术负!责人的任职》文件:、身份证、收入纳税!证明;
【 (》三,。。)进:疆承揽?勘察设计业务的项】目负:责人、?专业负?。。责人、注册》建,筑师:、注册工程师等【主要勘察设》计人员的身份证、】职,称证:书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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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?。四)为在《。职人员缴纳》社会保险的证—明、注册人员的【。注册:执业:证书、执业印—模以及本人签—名;:
? ? (五)》技术质量、》档案:、财务和经营管理】等制度资料区外【建设工程勘察设【计单位在疆设立不具!有法人资格分支【机构:的还应当提》交该分支机》构办公场所产权【证明或者《租赁合同符合—前,两款规定的自治【区住房和城》乡建设?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当在5个工作【。日内办理备案登记】并向社?会公开?备案登记信》息
》
: 第十条 除本】办法第九条规定【外其他任何行政机关!不得要求《进入本行政区域承揽!建设工程《勘,察设计?业务的单位》。办理备?案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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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一条? 建:设工:程勘察设计》单位不得实施下列行!为
!(一:)允许?或,者放任不具》有,法人资?格的分支机构—与注册执业人—员或:者其他专业技—术人:员签订聘用合同;】
? , 《(,。二):。允许或者放任—本单位?聘用:、注册?的勘察设计》人员在其他单—位,从事勘察设计业务;!
【 (三?)超出政府指导【价抬高或者压—低勘察设计费用【;
《 (—四)法?律、法规、规章禁】止实施的其他行【为,
】。第十:二条 建设工程【勘察设计单位参加】勘察设计投标—或者接?受,。勘察:设计业?务委:托应:当具备下列条件
! 》 (:一)具有法》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未!。超出其资质》等级许可的范围;】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!支机构已《取得建设工程勘察】设计:单位对本次》。业务的授《权委托书《;
【 (二)在投标】文件或者勘》察设计?合同中明确的主要】勘察设计《人员符合承揽项目的!人员数?量及资格条》件要求;《区外建设工程勘【察,设计单位的》主,要勘察设计人员【应当与进《疆,备案登记人》员相符;
— : ,。 (《三)区外勘察设计】单,位不:具有从事高海拔地】区、寒冷地区—或者不低《于同类抗震》设防区?的勘察设计》业务经历或者不能】按照本办法第—十七:条、第?十八条的规定提【供现场服务的应当】与具有相《应勘察设计》业务经历的》单位或者与项目所】。在地具备相》应资质?等级的单《位联合?承揽建设工程勘察】设计业务或者进【行技术合《作,并签订联合承揽或者!技术合?作合: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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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实行招《标的建设工程由【招标:投标监督机》构在招标文》件、招?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!。。的,备案:监督中对前款规定】内容进行核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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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—条 建?设,工,程勘察设计单位【承揽:。勘察设计业务应当】签订书面合》同并按照有关规【定办理合同备案工程!。造价管理机构应当】依法对下列事项进行!核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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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(一)建—设工程?勘察设计合同—中约定支取的勘察、!。设计费是否》在政府指导价允许】的浮动范围内;
! , (二)委!托分支机构签订建设!工程勘察《设,计,合同的勘《察设计单位对合同内!容是否予《以书面认可并加盖】委托单位印章
】 依法】不实:行招标的建》设工程工程造价管理!机构在办理合—同备案时应》当对:本办法第十》二条第一款规—定的内容进》行核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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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四条 建设【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承!揽勘察设计业—务收取勘《察、:设计费?应当出具企》业发票且收款方【、付:款,方名称应当》与建设?。工程勘察《设计合?同主体名称》一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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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十五》条 区外《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!。施工图?。设计文?件建设单位应当送】。自,治区住房《和城乡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施!工图:审图机构审查审【查规:则、内容适》用国务院住房和城乡!建设主管部门的【。规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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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十六条 施工图!设计文件经审—查合格后确》需,变更的应当由设计】。项目:负责人、《专,业负责人出具变更意!见,并签:字、盖章;变更内容!涉及工程建》。设,强制性标准、地基基!础和主体结构安【全的出具变更—。意见时应当书—面告知建设单位将设!计文件送《原施工图审图机【构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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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! 建设工《程勘察?单位项?目负责人应当组织】人员进?行现场踏勘、调查】和地基验槽工作按照!有,关技术规范和标【准编写勘《察纲:要整理、核对工程勘!。察工作的原始记录确!。保取样、记》录的真实和准确并对!勘,察过程中各》项作业?。资料验收和签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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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十八条》 建设工《程设计单位》项目负?责人、专业负责人、!注,册建筑师、注册【工程师等《有关人员应当自【。行完成设计交底【。、设计变更、地【基,验槽等现场服务【工作解?。决工程施《工中存?在的设计问题并【对现场服务过程【中各项文件资料签】字、盖章有关—人,员因故不能履—行职务的《设计单位《应当书面委托—本,单位具有相应资【格的其他人员到场】服务;区外》建设工程设计单【位应当?书面:委托本单位具有相应!资格:的进疆备案》登,记人员到场服—务
【 技术复杂、【专,业性强的建设工程设!计,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!派驻代表解决施【工中出现的设计问】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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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—条 项目所在—地参与合作承揽勘】察设计?业务的单位应当【按照投标文件和勘】察设计合《同或者技术合作【合同的约定》指派本单位聘—用,并注册?。的,专业:技术人?员提供现《场服务及时解决施】工中出现的勘察设】计,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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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。十条 建设工程竣工!后勘察设计单—位应当按照有—关规定参与竣工验收!对验收不合格—的建设工程勘察【设计项目负责—人不:。得签署竣工》验收:合格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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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 !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成!果文件、技》术,文件以及现场服务】文件、竣工验收文】件应当由勘察—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!、技术总负》责人和?项,目负责人、专业【负责人签字、盖章】
— 区?。外建设工程》。勘察设计单位的勘】察设计?人员签字、盖章应当!与进疆备案的本人】签名以?。及,执业印模《。相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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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】 县(?市)以上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!主管部?门应当向《社会公布《建设:工程勘察设计单【位违:法违规行为举—报途径受理、—查处举报案件公【开处理结《果将勘察设计—单位违法违》规行为记入不良行为!信,。息系统?并通报其资》质许可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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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三条 县(市—)以上住房和城乡建!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对!。建设工程勘察—设计市场实》施监督检查中发现建!设工程勘《察设计单位有下列】情形之一的,应当】及时通报作出具体行!政行为的行政机【。关
— (一)未履】行住房和城》乡建:设行政主管部门依】法作出的纠正违【法行为处理决定【的;
【 , (二)住房【和城:乡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依法【向资质许《可,机关提?出停产停业、吊销资!质的行政《处罚建议《。资质许?可机关尚未作出处】。理决定?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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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三)受到停产【停业、限期整改【的行政处罚限制【期限尚未届满的【
】第二十四条 违反】本办法第五条—第二款、第》六条、第十条规定的!由,上一级人民》政府或者住房和城】乡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责令【限期改正;情节严重!的对:直接负责《的主:管人员和其他直【接责任人员依—法给予行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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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,五条 违反本办法】第十一条《第(一)《项、第(二)项【、第十五条规—定的由县(市)以】上住房和城乡建【设,行政主管部门责令】改,。。。正处5?000元以上2万】元以下?罚款
【 , 违反本》。办法第十一条第【。(三)项规定的由县!(市)以上价—。格,行政主?管部门按照国务院】价格违法行》为行政处罚规—定予以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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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!法第十二条第—一款第(三)项、第!十八条第《一款、?第十九条、第二十条!第二款规定的由县】。(市)?以上住?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?对个人处1万元【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!对单:。位处1?万元以上《3万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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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七条 违》反本办法第十四【条规定?经查实属于违法【转包的适《用国务院建设工【程勘察设计管—理条例予以》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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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!条 违反本办—法规:定的其?他行为应《。当承担?法律责任《的依照有《。关法律、法规的规】定执: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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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十九条? ,本办法自2》013年3月1日起!施,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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