遵义市招!标投:标管理暂行办—法
遵义市人【民政:府令第47号—
遵义】市招标投标管理暂】行办法已经2007!年9月?。26日市《人民政府第12【次常务?会议研究通》过现予发布自—发布之日《起实施 《。
市 长慕德【。贵
二○○八年五!月九日
第一章 总! 则
第一》。条目的为更好地贯彻!执行:中华:人民共和国招标投】。。。标法、贵州省招标投!标条例等有关法律】法规规范《我市招标投标活动】加强政?府投资项《目招标投标工作执】法,监督保?证,工程质量《提高投资效》益制定?本办法
《第二条?适用范围本》市行政?区域内进《行的工程建》设,项目招?。标投标活动及其【。行政:。执法监督工作适【用本:办法
?第三条部门职—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!印发国务院有关部】门实施?。招标投标《活动行政监督的职】责分工意见的通知】和省人民政府办【公厅:关于省有关部门实施!招标投标活动—行政监督职责分工】有关问?题的通知市、县(】区、市)有》关行政?监,督部门对招》标投标活动的—执法监督工作—按照现行职责分工和!分级管理《原则执行具》体分工如下
】 (一)市、【县(区、市)发展】。和改革部《门负责指导和—协调:本行政区域内的【招标投标工》作;组建本级人民】政府综合性评标【专家:库并对专家》的,使用进?。行监督管《理;对本级人民【政府批准的重—点建:设项目、国》家及省财政》投资项目、》本级政府投资项【目的招标投标活动】进行执法《监督;报市人民政】府批准负责指定必须!进,行招标规模标—准以下的政府—投资项目招标公【告的发布《媒体
? (》二):市、县(区、—市)经贸、水利【、交通、《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!别,负,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!项目、水利》工程、交通工—程、房屋和市政建筑!工,程招标投标活动【的执法监督》工,作;依法查处招标投!标活动?中,。的违:法违:。规行:为;受理当事人和其!他利害关系人的【举报和?投诉并将查处—情况及时通报项目审!批部:。门项目审批部门【有权:依法暂停项目—。执行或?者暂停资金拨—付
: (》三):项目审?批部门及《其他行业行》政,主管:部门协助《做好政府投资—项,目招标投标》活动的监《督检查工作
— 《(四:)本条?第(:。一)、(二》)款所列的》行政监督《部门对?招标投标活动—进行执法《监,督的履行职责情【况依法接受》本级或上级监察部】门的监督检查
【 本》办法对其他行业【行,政主管部《门实施招标投—标活动行政监督【职责分工的未尽事宜!国家和省有具—体规定的从其规定】
第四条接受—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全!过程中招标人、投标!人、招标代》。理机:构,、评标委《员会等当事》人的招标投标—行为依法《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!门的执?法监督
第五条协调!机制在本级人民政】府,领导下市、县(区】、,市)发展和》改革部门牵头监察】部门:监督经贸、水利【、交通、建设—等行政主《管部门共同参与【建,立本级政《府部门?。间招标投标协调机制!通过召开联席—会议等?方式通报、协—商和解决《招标投标《活动执法监督—工作中的有关—问题
经贸!、水:利、交通《、建设?等行政主管部门【按季:度将负责执法监督的!工程建?设项目招标投标执】行情:况(招标项目名【称、招?标人、?招标代理机构、标】段名称、标》底、中?标单位、中标价【等)以及招标—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查!处情况?通报发展和》改革部门
【 发展和改革部门!每半年一次将本【行政区域内招标【投标总?体执行情况》。、,以及: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!为查处情况》进行:汇总报告《本级人民政府并抄送!本级监察部门
第六!条,有形市场按》照有利于《打破行业《封锁的原则逐—。步建立健全统一、】开放的招标投标有】形市场引入市场【竞争机制规范经营服!务性收费行为具【体,。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!行制定
第二章】 招标规模标准【、招标方《案核:。准,
第:七条招标范围—和规模标准》必须进?行招标的工程—建设项目具体范围和!规模:标准统一按照—贵州省?工,程,建设项目招标范围】和规模标准规定执行!
(—一):房屋:建,筑工程以《及装饰、装修—、绿化工程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!在,。50万元人民币【以上的工业项—目、水利《工程、交通工程等其!他施:工单项?合,同,估算价在100万元!人民币?以上的;
【 房屋建筑—工程中给排》水、电气、消防、人!防,等分部工程应当连】同主体工程一并【进行招标;确因【建设:需要单独进》行发包的按》上述规定的合同估】算价50万元人民】币,以上必?须进行招标的—规模标准执行—
(—二)采购重要设备、!材料等货物的—单项合同估》算,价,在50万元》人民币以上或者【单台重要设备合【同估:算价在20万元人民!。币以:上,的;
(三!),勘察、设《计,。、监理等服务的【单项:。合同估算价在—20万元人民币以】上的;
【 (四)单项合【同估算价低》于本条第(》一)、(二)、(】三)项规定的规【模标:准但项目总》投资额在1》000万元人民【币以上的
》第,八条限?额以下项目招标【政府投资项》目合同估《算价低于贵州省工程!建设:项目招?标范围和规模—标准规定的鼓励进】行招标但是否进【。行招标由《行业行政主》管部门会同发展【和改革部《。门提出?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!决定或?授权决定
》 ? 必须进行招标【规模标准以下的政】府投资项《目如采用招标—。方式进行发包的招】标组织形式、招标方!式、发布招标公告、!评标专?家资质等可》参照有关《法律法规的规—定执行
】必须进行招标规【模标准以下的—政府投资项》目不采用招》标方式而直接进【。行发包的应当—。。。在行业行政主—管,部门、项目审批部门!、,财政部?门,的监:督下进行竞》争性谈判《
项目合同!估算价低于必须进】行招标的规》模标准但实际工程预!算,价达到必须进行招】标规模标准的必须严!格按照?有关法律《法规的规定进—行招标严《禁,采用肢解招》标项目的方式规【避招标
第九条【招标组织和招标方式!必须进行招标的【项目招标组》织形式和招标方【式按:照有: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!行
: 政府直【接投资或政府投【资占主导地位且【必须进行《。招标的项目不能【提出合法理由—的应当委托招标【。。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!标
第十条不—适宜招标涉及国家安!全、:国家秘密、抢险【救灾的项《目利用扶贫资金【并需要农民投工【投劳的项目设计【、,施工单?位使用自有》资金自建自用并具】有,相应资?质,的,项目以及法》律法规规定其—它不适宜招》标的:项目:。国家安全部》门、保密部门、行】业,行政主?管部门?应当出具书面意见】经项目审批部—门核准可以不进行】招标
第十一条招标!方案核准《按,照贵州省工程—建,设项目招标初步方】案核准规定、工【。。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!究报告增加》招标内容《和核准招标事项【暂行规定必须进行招!标,的项目招标初步方案!由项目审批部—门,核准招标初步方案主!要包括招标》。。范围、招标》组织形式、招标【方式、标段划分【、投标人资质—、发布?招标公?告媒体等内》。容
《 政府投资项目】申,请采用?邀请招标《方,式的由项目审批【部门核准《属市:级或县?级重点?建设项目的》由项目审批》部门提出意》见报本级人民政【府批准
【 必:须进行招标的—项目招标初步—方案:未经核准的招—标,人不得擅自组织招标!。有关部门不得办【理项目招标或开工】的相关手续
第】三章 ?招标、投标、开标、!评标和中标》
第十二《条招标条《件必须进《。行招标的《项目在编制招—标文件?和发布?招标公告以》。前,应当:具备下列条件
! (一)招—标人:已经依法《成立;
《 (二)招标!。项目已经按照国家规!定的建?设程序履行了审【批、或者核准、【备案手?续政府投《资项:目的投资概(预)算!已,经批准;
》 (》三):招标初?步方案或者》招标方案发生—变更已经核准;
】 (四)有相!。应资金或资》。金,来源已经《落实;
(!五,)有相应招标—。阶段所必《需的:相关文?件、图纸及技术【资料:;
《 (六)法律、】法规规?。定的:其他条件
第十【三条招标文件编【制,及备案招标》项,目已经具备招标【条件:的招标人或者招标】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!按照有关法律法【规的规定编制招【标文件并在发—布招:标公告或者发出【投标:邀请书5《个工作日前报有关】行政监督部门及行业!行政主管部门备案
! 《行政监督《部门、行业行—。政主:管部门自收到招标文!。件备案之日起—5个工?作日:内,不回复意《。见的视为同》意招标文《件,编制:不符合有关法律法】。规规定的应当在5】个工作?日以:。内,书面告知招标人或】者招标?代理机构改正招【。标人或者招》标代理机构》应当相应顺延发布】招标公告或》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!日期
第《十四条招标》公告进行公开招【标,的项目招标文—件已经备案且无异议!的招标人或》者,。招标代理机构应当】在国家和省》指定的媒介上发布】招标公?告行业行政主管【部,门另有规定的可【以同时在其他—。媒介上发布》招标公告
】。 国家指定》的招:标公告?媒介有中《国日:报、中国经济导报、!中,。。国建设报、中国采】购与招标《网;省指定》的招标公《告媒介有贵》州省招标投标网、贵!州商报
—。 发布招标—公告之日至开始出售!招标文件《之日不得少于5【日采:用报名?方式进行投》标人:报名登记的》发布招标公》告之日至投标—人报:名截止之日不得少于!5日
第《十五:条投标邀请书—经核准进行邀请招标!的项目招标文件已经!备案且?无异议的《招标人或者招—标代理?。机构应当《向,。。三,家以:上满足招标文件规】定,条,。件、资信良》好的特定《法人或者其他—组织发出《投标:邀请:书
发出】投标邀请书之日【至,开始出售招标文【件之日?不得少于5》日
第十六条出【售,招标文?件,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!托招标代理》机构按照招标—公告或者投标—邀请:书规定的《时间:、地点向所有合格的!。投标人出售》招标:文件:或资格预《审文件
招!标文件或者资—格预审文《件出售之日》起至:停止出?。售之日不得少—于5:日
第十七条—资格审查投标—人资格审《查分为资格预审【和资格后《审由招标人确—定资格审查按—照招标文件或者资格!审查文件《已经载明的条件、标!准和方法进行其【中不得以不合理的条!件限制?或者排?斥投标人《
《 合同估算价50】0,万元:人民币以下、技【术不复杂《的招标项目一—般采用资格后审
第!十八条投标文—件编制?投标:人,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!编制投标文件
! 招标文》件出售之日至投【标人:提交投标文》件截止之日不—得少于20日
第十!九条标底和最高投标!限价:政府投资项》目或者使用国有资金!的企业投资》项目:招,标,人可以?根据招标项》目的特点《和实际需要》决定是?否设置标底或者最高!。投标限价《实际:工作中积极推行工】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!无标底招标
】 需要设置标底的!标底由招标人—自行编制或者委【托具有资《质的:中介机构编》制标底在评标过【程中只能作为评标参!考的一项因素
! , 政府投《资项目设《置的标底或者最【高投标?限价应当《控,制在:已经:批准的投资概—(预)算《以内确?需超概(预》)算的应当在—组,织招标以前报原项】目审批部门重—新审批项目建设【。单位不得采用低价招!。标后擅自增》加工程合《同价的方式变—相超概(预)算建】设
第二十条投标保!证金:招标人可《以,在招标文件中规【。定投标人提》交,投标:保,。。证金投标保证金一】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!2%;施《工、货物招标的投】标,。保证:金最高不《超过80万》元勘察、《。设计、监理等—招标的投标》保证金最高》不超过10万元【
投—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!定提交投标保证金】的该投标文件—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!
政府投】资项目收取投标保证!金的投标《人,可以使用银行—出,具的银行《保函、保兑》支票、银行汇票或】现,金转:帐支票不《。得使用现金
第【二十一条投标投【标人在招标文件规】定的地点及》。投标截止时间内进行!投标
》 :有,关法律?法规规定不》能参:与投标的或者因为】违法违规行》为,被取消?在本行政区域内投】标,资格期限《未满的在《。资格:审查时作无效投标处!理
》 开:标,以前符合规定的投标!人少于三个》的招标人应当—重新招标重》新招标?后,投标人仍少》于三个的报经—原项目审批部门核】准后可以不再进行】招标政府投资项目经!。核准不再进行招标的!应当在行业行政主】管,部门、项目审批【部门、财政部—门的监督下》进行竞争性谈判
】第二十二条开标开标!在招标文件确定的】地点及提交投—标文件?截止:。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!进行开标由招标人】。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主!持通知所《有投标人参加投标】人不参?加的视?同认可开标结果
】。第二十三条评标委员!会评标委员会—应当在开标前—24小时内由招标人!依法组建《
使用【国家:或省财政直接—投资的?政府投资《项目评标专家在省】人民:政府综合性评—标专家?名册中?由招标人随机—抽取确?定使用市级及—其以:下财政?直接:投资:占主导地《位的政府投》资项目评《标专家?可以从进入》省人民政府综—合性评标《专家名册的遵义专家!库名单中由》招标人随机抽取【确,定
本【办,法,第八条所指的必须进!行招标规模标—准以下的《政府:投资项目如参—。。照采用招标方式的】评,标专家可以在—当,地人民政府综—合性评标专》家名册中由招标人】随机抽取《确定评标专家—。的资质可《以放宽到(初)中】级职称
【 ,。市人民政府》。综,合性评标专家—名册:的组建?及使用的具体办法】。由,市发展和改革委员】会,另行:制定报市人民—政府批准后执行【
第:。二十四条评标评【标委:员,会按照有关法—律法规?的规定、以及招【标,文件规定的评标原】。则和方法进》行评标评标》专家的评标工作独立!进行不得相互—商议
—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!开标后1《0日内完成评标并向!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!。报告
?。。第二十五条中标【候选人及中标—。。结果公示评》标委:员会负责在》书面评?标,报告中推荐1至【3名中?标候选人名单并确定!先后顺序
【 招标人》自收到评标》报告10日》内按照中标候选【人的先后顺序确定】中标人并按规定对】中标结?果进行公示》公示时间不得—少于3日
】 中标结果公示期】间投标人《及其他利害》关系人有权依法向招!标人提出异议—或者向?有关行政监督部【门投诉并承担—相应的法律责任
】。第二十六条中标【通知书中《标结果经公》示无异议的》招标:人,应当在公示结束后】5日内?向中标人发出中【标通知书《并同时将中标结果】通知其他投》标人招标人不—得以有关法律法规】规定的其《他条件作为发出中】标通知?书,的条:件中标通《知书一旦发出—招标人、《。中标人不得更改中】标,结果
第二十—。七条签?订合同中标通知书】发出之日起30日内!招标人与《。中标人应《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投!。。。标文件的约定、中标!结果、以《及中华人民共—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!。律法规的规定签订】书面:合同
招标!文件:要求中标人提交【履约保证金或履【约保函的中》标人应当提交政府】投资项目中标人应当!使用履约保》函不得使《用现金?
第二?十八:条退还投《标保证金招标—人向投标《人收取投标》保,证金的应当》在招标人《与中标人签订合【同之日起5日内退还!中标人和其他投【。标人
【中标人及其他投【标人存?在法律法规规定的】违约行为《投标保证金不予【退还由招标》人纳入项目》建设成本
第—二十九条招》标投标情况备案必】须进行招标的项目】招标人应当在签订】合同之日起15日】内按照?有关法律法规规定】。。的内容提出招标投】标情况书面》。报告报有关》行政监督部门、项】目审批部门、—行业行政《主管部门备》案
第四章 执】法监督和法》律责任
《第三十条执》法,监督:主体:本,。办法第三条(一)、!(,二)款所列的发展和!改革、经贸》、水利、交通、建】设等部门是招标投】标活动执法监督的】主体
第三十—一条执法监督—对象有关行》政监督部门对招【标人、投标》人、招标代理机【构、评标委员会成】员等当事人在—招标投?标活动中执行—有,关,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!执,法监督对有形市场提!供服务的情况—进行监督《检查
第三十二条】执法监督方式有关】。。。行政监督《部门对招标》投标活动的执—法监督工作可—以采用现场监督、】综合检?查、专项执法—。检查、工程》。稽察、建立黑名【单制:度以及受理举报、】投,。诉等方式进行—。
,第三十三条处罚【有关行政监督部【门对:招标人、《投,。标人:、招标代理机构、评!标委员会成员等当事!人在招标投》标活动中的》违法违规行为—。可以依法给予警告】、责令限期改正、】罚款、没收违—法,所得、取消一定时期!。内从事招标代理或】者参与本行政区域】内工程建《设项目投标资格、评!标资格?等,。处罚
《 对同一招【标项:目的同一违法违规】行为不得重》复进行处罚
第【三十四条举报和投】诉投标人和其—他利害?关系:人发现在招标投标】。活动中其《合法权益受到—侵害或者《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!法违规行《为,的可依法向》有关行政监督部门】。进行举报、投诉并】提供实?名制:的书面署名材料
! , 有关行》政监:督部:门作:出受理举报、投诉】决定后应当在30日!内调:。查处理并将》处理情况《书面答复举报—人,或投诉人
!举报人、投诉人【对调查处理结果不】服的可?以向上一级》行政监督部》门进行举报、投【诉,也可以申请》司法仲?裁或者?向人民法院起诉
第!。三十五条部门协调】有关行政监督部【门在招?。标投标活动》执法监?督过程中对有争议的!情况、法律法规不】明晰的情《形,或者认为需要—协商解?。决的可以《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!规定提请协调机【制牵头?部,。门通:过召:开联:席会议的方式协【。商解决
第三—十六条?法律责任招标投标】活动及其行》政执法监督工作中】招标人、投》标,人、招标代理机构】、评标?委员:会成员等执行招标投!标,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!。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执!。法监督的行为—举报人?、投诉人《的举报、投》诉行: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!的规定承《担,相应的法律责任 】
第五?章, 附: 则:
第三十七条—解释本办法由市【发展和改革》。委员会?负责解?释
:第三十八条》生效日期《。本办法自发布之日】起实施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