遵义【市招标投标管—理暂行办法
【遵,义市人民《政府令第《47号?
》 ,遵义市?招标投标管理—暂行办法《。已经:2007年9—月26日市人—民政府?第12次常务会议研!究通过现予发布自】发,布之日起实》施
市》 长慕德贵
【二○○八年五月九】日
第一章 总 则!
第一条目》的为更好地贯彻执】行中华?人民: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】、贵州?省招标?投标条例等有关法】。律法规规范我市【招标投标《活动:加强政府投资项目】招标投标工作—执法:监督保证工》程质量?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!办法
第二》条适用范《围本:。市行政?。区域内进行》。的工程建《设项目招标投标活】动,。及,其行政执法监督工作!适用本办法
第三】条部:门职责根据国务院】办公厅印发国—。务院:有关:。部门实?施招标投标》。活动行政监》督的:职责分工《意见的通《知和:省人民政府》办公厅关于省—有,关部门实施》招,标投标?活动行政监督职【责分工有关》问题的通知》市、:县(区、市)有【关行政监督部门对】招标投标活动的执】法监督工《作按照现行职—。责分工和分》级管理原《则执行?具体分工如》下
(【一)市、县(—区、市)《发,展和改革部门—负责指导和》协,调本行政区域—内的招标投标工作;!组建本级人民政【府综合性评标专家】。库并对专家》的使:用进行?监督管理;》对本级人民政府批】准的重点建设—项目、国家及省【财政投资《项目、本级》政府投?。资项目的招标投【标活动进《行执法监《督,;报市人民政府批】准负责指定必须进】行招标规模标准以下!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!公告的发布媒体【。
(二)市!、县(区、》市)经贸、水利、】交,。通、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分别负责—本行:。政区域内工》业项目、水利工【程、交?通工程、房屋—和市:政建筑工程招—标,投,标,活动的执法监督工作!;依法查处招标【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!。规行为;《受理当事人和—其他利害关系—人的举报和投—诉并:将查处?情况:及时通报项目审【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!有权依法暂停项目】执,。行或者暂停资—金拨付
【 (三)《项目审批《部门及其他行业【行政主管部门协【。助做:好政府投《资项目招标投标【活动:的监督检《查工作
】(,四)本条《第(一)、(—二)款所列的行【政监督部门对招【。标投标活动进行执法!监,督的履行职责情况】。依法:接受本级《或上级监《察部门的监督—检查
? 本办法对其!他行业?行政主管部》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!行政:监督职责分》工的未尽事宜—国家和省有具体规定!的从其规定
第【四条接受监督—招标投标《活,动全过程中招标【人、投标人、—招标代理机构—、评标委员会—等当事?人的:招标投标行为依法】。接受有关行政监督】部门的执法监—督
第五条协调机制!在本:级人民政府领导【下,市、县(区、市)发!展和改革部门牵【头监察部门监—督,经贸、水利、交通、!建设等?行,政主管部门共同【参与:建,立,本级:政,府部:门间招标《投标协调机》制通过召开联席会】。议等方?式通报、协商和解决!招标:投标活动《执法:监督工作《中的有关问题
】 : 经贸、水》利、交通、建—设等行政《主管部?门按季?度将负?责执:法,监督的工程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执!行情况?(招标项目名—称、招标人、招【。标代理机构、标段名!称、标底、中标单位!、中标价《等)以及《招标投标《违,法,违规行为查》处情况通报》发展和?改革部门
【 发展和改革部】门每半年一次将本】行政区域内招标投】标总体执行情况、】以及招标投》标违法违规》行为:查处:情况进行汇总报【告本级人民政府并】抄送本级监》察部门?
第六条有形市场按!照有利于打破行【业封锁的原则逐步】。建立健全统一、开放!的招标投标有—形市场引入》市,场竞:争机制?规范经?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具!体办法?。由市人民政府另【行制定
第二章 !招标规模标准、【。招标方案核准
第七!。。条招标范围和—规模标准《必须进行招》标的工?程建设?。项目具体《。范围和?。规模:标准统一《按照贵州省工—程建设项《目招标范围和规【模标准规定执—行,
, (一)房屋!建筑工程以及装饰、!装,修、绿化《工程施工单》项合同估《算价在50万元人】民币以上的》工业项目、》水利工程、交通【工程等?其他施工单》项合同估算价—在100万元人民】币以上的《;
: ? 房:屋建:筑工程中给排—水、电气、消—防、人防等分—部,。工程应当连同主体工!程一:并,进行招标;》确因建设需要—单独进行发》。包的:按上述规定的—合同估算价50万元!。人,民币以上必须进行】招,标的规模标准执行】。
》(二)采购重要【设备、材料》等货物的单项合【同估算价在50【万元人民币以上【或者单台《重要设?备合同估算价在20!万元人?民,币以上的《;
《 (三《)勘察、《设计、?监理等服务的单项】。合同估算《价在2?0万元?人民币?以上的;
】 (四)单项合同估!算价低于本条—。第(一)、(二)】、(三)项规—定的规模标准但项】目总投?资额在?1,000?万元:人,民币以上的
第八条!限,额以下项《目招标?政,府投资项目合同估】算价低于贵州省【工程建设项》目招:标范围?和规模标准规—定的鼓励进行招标】但,是否进行《招标由行业行—政主:管部门会同发展【和改革部门提出【意见报本级》人民政府决定—或,授权决定
】 必须进行》。招标规模标准以【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如!采用招标方式进【行发包的招》标组织形式、—招标方式、发布招标!。。公,告、评?标专家资质》等可:参照有关《法律法规的规定【执行:
》必须进行招标—规模标准以下的【政府投资项目—不采用招标》。方式:而直接进行发包【的应:当,。在行业行政主—管部门、《项目审批部门、财】政部门的监》督下进行竞争性谈判!。
》项目合同《估算价低于》必须:。进,行招标的规模标准但!实际:工程预?算价达到必》须进行招标规—模标准的必须严【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!的规定进《行招标严禁采用肢】解招标项目的方式规!避招标
《。第九条招标组织和招!标方式?必须: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!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!按照有关《法,律法规的规》定执行
《 政》府直接?投资或政府投—资占:主导地位且》必须进行《招标的项目》不能提出合法—。理由:。的应当委《托招标代《理机构进行公开招】标
第?十条:不适宜招标》涉及国家安》全、国家秘密、抢险!救灾的?项目利用扶贫—资金:并需要农民投—工投劳的项目设计、!施工单位使用自【有资金自建自—用并具有相》应资质的项目以【及法律法规规—定其它不《。。适宜招标的》项目国家安全部【门、保?密部门、行业行政】主管部门应当—出具书?面,意见经?项目审?批部门核准可以不】进行招标
第十一】条招标方案核准【按照贵?州省工程建设—项目招标初》步方案核《准规定、工程建设项!目可行性研究—报告增加《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!事项:暂,行规定必须进行【招标的?项目招标初步方【案由项目审批—部门核准《招标初步方案主要包!括招标范围、招标】组织形式、招标方】式、标段划分、投标!人资质、发》布,招标公告媒体等内容!
政府投】资项目申请采用【邀请招标《方式的由《项目审批部》门,核准属市《级或县级重点—建设项目的由项目审!批部门提出意见报】本级人?民政府批准
】 必须进》行,。。招标的项目招标【初步方案未经核准的!。招,标人不得擅自组织】招标有?。。关,。部门不得办理项目招!标,或开工的《相关手续 》
第三章 招标、】投标:、开标、评标—和中标
《第十二条招标条【件必须进行招标【。的项目在《。编制:招标文件《和发布招标》公告:以前应当具备下列条!件
(一)!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!;,
: (二)招标】项目已经按照国家】。。规定的建设》程序履行了审批、或!者,核准、备案》手续政府投资项【目的投资《概(预?)算已经批》准;:
: : (三)《招标初步方案或者招!标,方,案,发生变更《已经核?。准;
? (四)有】相应资金或资金【来源已经落实—;
: ,。 , , (五)有相应招标!阶段所必需的—相关:文件、图纸及—技术资料;》
(六)】法律、法规规定【的其他条件
第【十三条?招标:。文件编制及》备,案招标项目》。已,经具备?招标条件的招标【人或者招标人委托招!标代理机构按照有】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】编制招标文件并在发!布招标公告或者发】出投标邀请》书5个工作日前【报有关行政监督【部,门及行业行政主【管部:门备案
】行政监?督部门、行业—行政主?管,部门自收到招—标文件备案之—。日起5个工作—日内不回复意见的视!为,同意招?标文件?编制不符合有关【法,律法:规规定的应》当,在5个?工作日以内书面【告知招标《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!改正招?标,人或:者招标?代理机构应当相应顺!延发布招标公告【或者发出投标邀【请书的日期
第十】四条招标公告进行】公开招标的项目【招标文件已经备案且!无异议的《招标人或者》招标代理机构应当】在国家和《省指:。定的媒介上发布招】标公告行《业,行政主管部门另【有规定的可以同时】在其他媒介上发【布招标公《告
《 , 国家指定的招【标公告?媒介:有中国日报》、中国经济导报【。、中国建设报、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】。;省指定《。的招标公告媒介【有贵州省招标投【标网、贵州商报
】 : 发布招标公【告,之日至开《始出售?招标文件之日不得】少于:5日:采用报名方式进行】投标:人,报名登记的》发布招?标公:告之:日至投标《人报名截《止之日不得少于5】日
第十五条投标邀!请书经核准进行【。邀请招标《的项目招标文—件已:经备案且无异议的招!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!构应当向三家—以上满足招标—文件规定条件、资】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!者,其他:组,织发出投标》邀请书
】发出投标邀请书之日!至开始出售招标【文件:。之日不得少》于5日
第十六条出!售招标文《件招标人或》者招标人委托招标代!理机构按《照,招标公告或者投【标邀请书《规定的时间、—地点向所有》。合,格的投标人出售【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!文件
【招标文件或者资格】。预审文件出售之日】起至停止《出售之日《不得:少于5日
》第十七条《资格审查投标人资】格,审查分为资格预审】和资格?后审由招标人确【定资格?审查:按照招标文件或【者,资格审查文件已【经载明的《条件、标准和方法】进行其中不得—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!或者排斥投标—人
合同】估算价500万【元人:民币:。以下、?技术不复杂的招标项!目一般采用资格后审!
第十八《条,投标文件编制投【。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!要求编制投标文件】
招标文】件出售之日至—投标人?提交投?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!少于20日
—第十九条标底和最】高投标限价》政府投资项目或【。。者使用?国有资金的企业投】资项目招标人可以】根据招标《项目的?。特,点和实际需要决定是!否设置标《。底或者最高投—标,。限价实际工》作,中积极推行工程量】清,单计价?方式:的无标底招标
! 需?要设置?标底的标底由招标】人自行?。编,制或者委托》具有资质的中—介机:构编制标底在评标】过程:中只能作为评标参考!的一:项,因素
【政府投资《项,目设置的标》底,。或者最高投标—。限价应当《控制在已经批准的】投,资概(预)》算以内?确需超概(预)算】的应当在组织招标】以前报原项目审批】部门重新审批项【目,建设单位不》。得采用低价招标【。。后擅自增加》工程合?同,价的方式变》相超概(《预)算建设
第【二十条投标》保证金招标人可以】在招标文件中规【定投标人提交投标保!证金投标保证金一】般不超过投标总【价的2%;施—工、货物招标的【投标保证金》最高:不,超过8?0万:元勘察、设计、监】理等招标的投标保证!金最:高不超过1》0万元
】投标人不按招标【文件规定提交投标】保证金?。。的该投标《文,件将被?拒绝作废标处—理
《 政府投》资项:目收取投标保证金的!投标人可以》使,用银行?出具的银行保函、保!兑支票、银行汇票或!现金转帐《支票不得使》用现金
《。第,二,十,一条投标投标人在招!标文件规《定的地点及投标【截止时间《内,。进行:投标
【有关法?律法规规定不能【参与投标的或—者因为违《法违规行《为被取消在本行【政区:域内投标资格期限】未满的在资》格,审查:时,作无效?投标:处理
》 , 开标以前符合规定!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!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!重新招标后投标人】。仍少于三《个的报经原项目【审批部门核准—后,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政!府,投资项目经核准不再!进行招?标的应当在行业行政!主管部门《、项目?审批部?门、财政《部门的监督下—进行竞争性谈判【
第二十《二条开标开标在招标!文件确定《的地:点,及提交投标文件【截止时间的同一时】间公开进行开标由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】。理机构主持通知【所有投标人参—加投标人不参加的视!同认可开标结—果
第二《十三:。条评标委《员会评标委员会【应当在开标前24小!。时内由招标人依法组!建
: 使》用国家或省财—政直接?投资的政《府投资项目》评标专家在省—人民政府综合性评】标专家名册中由招】标人随机抽取确定使!用市级及其以—下财政直接投资【占主导地位的—。政府投资项》目评标专家可以【从进入省人民政【府综:合性评标专》家名册的遵义专家】库名单中由招标人】随,机,抽取确定《。
本办【法第八条《所指:的必须?进行招标规模标准】以下的政府投资【项目如参照采—用招标方式的评【标专家可以》在当地人民政—府综合性评标专家】名册中由招标—人随机抽取确定【评标专?家的:资质:。可以:放宽到(初)中级】。职,称
市人民!政府综?合性评标专家名【册的组?建及使用的具体【办法由市《发展和改《革,委,。员会另?行制:定报市?人民政府批准—后,执行
?第二十四条》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!有关:。。法,律法规?的规定、以及—招,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!则和方法进行评标评!标专:家的评标工》作独立进行不得相】互商议
评!标委员?会应当?在开标后10日内】完成评标并向招标】。人提交书《面评标报告
第二十!五,条中:标候:选人及中标》结果公?示评标委员会—负责在书面》评标报?告中推荐《1至3名中标—候,选人名单并确定先】后顺序
《 : 招标人自—。收,到评标报告10日】。内,按,照中标候选人的【先后顺序确》定,中标人并按规—定对中?。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!时间不得少于3日】
《 中标结果公示期】。间投标人及其他利】害关系人有》权依法向招标人【提出异议或者向有关!行政监督部门投【诉并承担《相应的法律责任【
第二十六条中【。标通知书中标结【果经公示无》异议:。的招标人应当在【公示结?束后5日内向中【标人发出中标通【知书并?同时将中标结果【。。通知其?他投标人招标人不】得以有关《法律法规规定的【。其他条件作为发出中!。标通知书的》条件中标通》知书一旦发》。出招标人、中标人】不,得更改中标结果
第!二十七条签订合同】中标通知《书发出之日起—30:日内招标人与—。中标人?。应当按照《招,标文:件,和投标文件的约定】、中标结果、以及中!华人民?共和:国合同法等》有关法律法规—的规定签订书面【合同
招标!文件要求《中标人提交履约【保证金?或,履约保函的中标【人应当提交》政府投资项目—中,标人应当使》用履:约保函不得》使用现金《
第二十八条退还投!标保证金招标人【向投标人收》取投:。。。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!标人与中标人签【订合同?之日起?5日:内退还中标》人和其他投标人
】。。 : :。中标人?。及,其他投标《。。人存在法《律法规规定》的,违约行?为,投标保证《金不:予退还由招标—人纳入项目建设【成,本,
第二十《。九条:招标投标《情况备案必》须进行招标的项目】招标:。人应当?在,签订合同之日—起15日内按照有】关法律法《规规定的内容—提出招标投标情况】书面:报,告,报有关行《政监督部门、项目】审批:部门、行《业,行政主管部》门备案
》第四章 执法监督和!法律责任
》第三十条执》法监督主体本办法第!三,条(一)、》(二)款所列的【发展和改革、—经贸、水利、交通】、建设等部门—是,。招标投标活》动执法监督的主【体
:第三十一条执法监】督对象?有关行政监督—部门对招标人、投标!人、招标代理机【构、评标委员—会成员等当事人【在招标投标活动【中执:行,。有关法律《法规的?情况进?行执法监督对有形市!。场提供服务的情况进!行监督检查
—第三十二条执法监】督方式有关行—政监:督部门对招标—投,标活:动的执法监》督工作可以采用现场!监,督、综合检》查、专项执法检查、!工程稽察、建立【黑名:单制度以及》受理举报《、投:诉等方式进行
第三!十三条处罚有关行】政监督部门对招【标人:、投标人、招标【代理机构、评标委员!会,成员等当事人在招】标投:标活动中的违法【违,规,行为可?以依法?给予警告、责令限期!改正、罚款、—没收:违法所?得、取消一定时【。期内从事招标代理或!者,参与:本行政区《域内工?程建设项目投标资】格、评标《资,格等处罚
【 对同一》招标项目的同一违法!违规行为《。不,得重复进《行,处罚:
第三十四条—举报和投诉投标人】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发!现在招标《投标活动《中其合法《权益受?到,侵害或者《招标投标活》动中有违法违规行】为的可依法向—有关行?政监督部门》进行举报、投诉并】提供实名制的书面】署名材?料
: 有关行【政监督部门》作出受?理举报、投诉决定】后应当在30日内调!查处理并《。。将处理情况书面【答复举报人或投诉】人
—。举报:人、投诉人对调查处!理结果不服的可以】向上一?级行政监督》部门进行举》报、投诉也可以【申请司法仲》裁或者向人》民法院起诉
第【三十五条部门协调】有关行?政监督部门在招标投!标活:动执法监督过—程中对有《争议的情《。况,、法律法规不—明晰的情形或—者认为需要协商解决!的可以按照本—办法第五条》的规定提请协调机制!牵头部门通过召开】联席会议的方式协商!解决
第《三十六条《法律责?任招标投标活—动及其行政》执法监督《工作中?招标人?、投标人、招标代理!机构、评标委员会】。成员等执行招标投标!有关法?。律法规的行为有【关行政监督部门【。执法监督的行为【。举报人、投诉人的】举报、投诉行—为按照有关法律法】规的规定承》担相应的法律—责任
第五章【 附 则
第—。三十七?条解释?本办:法由市?发展和改《革委员会负责解【释
第三十》八条生?效,日,。期本:办法自发布之日起】实施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