遵义【市招:标投标管理暂行【办法
遵》义市人民政府令第4!7号 ?。
《 遵义市《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!法已经200—7年9?月26日市》人民政府第》。12次常务》会,。议研究通《过现予发布自发布】之日起实施
【 市 长慕德贵
】 二○○八年—五月九日
第一章】 总 ?则
第一条目的为更!。好地贯彻执行中【华人民?共,和,国,招标投标法、贵州省!招标投?标条例等《有关法律《法规规范我市—招标:投标活动加强政府投!资项目招标投标【工作执法监督保证】。工程质量《提高投资效益制【定本办法
》第,。二,条,适用:范围本市行政区域】内进行的工》程建设项目》招标投标活动及【其行政执法监督工作!适用本办法
第三条!部门职责根据—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!务院: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!标活:动行政?监,督的职?责分工意见的通知】和省人民政》府办公?厅关:。于省有关部门—实施招标投标活动】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有!关,问题的通知市、【。县(区、市)—有关行?政监督部门对招标投!标活动?的,执法监督工作按照】现行职责分工和分级!管理原则执行—。具体:分工如下
》 (》一):市、县(《区、市)《发展和改革部门【负责指导和协调【。本行政区域内的招标!投标工作《;组建本《级人民政府综合性】。评标专家库并对专】家的使用进行监督管!理;对本级人民政】府批准的重点建设】。项目、国《家及省?财政投资项目、本级!政府投资《项目的招标投标活】动进行执法监督【;报:市人民政府》批准负责指定必【须进行招标》规,。模标:准以下的政府—投,。资项目?。招,标公告的发布媒【体
—(二)市、县(区】、,市)经贸、水利、】交通:、建:设行政主管》部门分别负责本行】政区域?。内工业?项目、?。水利工程、交通工程!、房:屋和市政建筑—工程:。招标投标活动—的执法监督》工作:;依法查处招标投】。标,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!为;受理当事人和】其,他利害关系人的举】报和投诉并将—查处情况及时通报项!目审批部门》项目审批部门有权依!法暂停项目执—行,或者暂停《资金拨付
》 :。 , (三)项》目,审批部?门及:其他行业行政—主管:部门协助做好政【。府投资?项目招标《投标活动的》监督检查工作
【 : (?四)本条第(—一)、(二》)款所列的行政【监督部门对招标投】标活动进行执法监督!的履行职责情况依法!接受本级《或,上级监察部门的【监,督检查?
》本办法对《其他行业行政—主管部门实施招标投!标活动行政》监督职责分工—的未尽?事宜:国家和省有具体规】定,的从其?规定
第四条接受】监督招标投标—活动全?过程中招标人、投标!人,、招标代理机构【、评标委员会等当】事人的招《标,投,标行:为依法接受有—关行政监督部门的执!法监督
第》五条协调机制—在本级人民政—府领导?。下市、县(区、【市)发展《和改革部《门,牵头监察部门监督经!贸,、水利、交通、【建,设,等行政主管部门共】同参与建立本级【政,府部门间招》标投标?协,调机制?通过召开联席—会,议等方式通》报、协商和解决招标!投标活动执法监督】工作中的有关—问题
? ?。 ,经贸、?水利、交通、建设】等行政主管部门【按季度?将负责执法监督的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!。标,执,行情况(招标项【目名称、招标人、】招标代理机构—、标段名称、标【底,、中:。标单位、中》标价等)以及招标投!标违法违规行—。为查处情况》通报发展和改革部】门
《 发展和改—革部门每半年一次将!本行政区《。域内招?标投:标,总,体,执,行情况、以及招【标投标违法违规行】为查处情况进行汇总!报告本?级人民政府并抄送】本级监察部门
第六!条有形市场按照【。有利于打《破行:业封锁的《原则逐步《建立健全统一、开放!的招标投《标有形市《场引入市场竞争【机制规范经营服务】。性收费?行为具体办法—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!定
第二》章 招标《规模标准《、,招标方?案核准?
第七条招标范围和!规模标准必须进【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!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!准统一按照贵—州省工程建设项【目招标范围》和规模标准规定执行!
? :(一)房屋建—筑工程以及装饰【、装修、绿化工程施!工单项合同估算价】。在,50万元人民—币以上的工业项目、!水,利工程、交通工程等!。其他施工单项—合同估算价》在10?0,万元人民币以上【的;
《 : ,房屋建筑《工程中给排》水、:电气、消《防、人防等分—部工程应当连同主】体工:程一并进行》招标:;确因建设需要单】独进行发包的按【上述规定《的合同估《。算价50《万,元人:民币以上《必须进行招标的规】模标准执行
! (二)《采购重要设备、【材料等货《物的单项合同估算价!在50万《元人民?币以:上,或者单台重》要设备合同估算价】在20万元人民币】以上:的;:
(三)】勘察、设计、监理等!服务的单项合同【估算价在《20:万元人?民币以上的;
! (四)单项【合同估算价低—于本条?第,(一)、《(二)、《(三)项规》定的规模标》。准,但项目总投资额在】100?0万元人民币—以上:的
第八条限额【以下项目招标—。政府:。投资:项目合同估》算,价低于贵州省工程建!设项目招《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!定的鼓励《进,行招标但是否—进,行招标由行业行【政主管部门会同【。。发展和改革部门提】出意:见报本级人民政府】决定或授《权决定?
》必须进行招标规模标!准以下的政府投【资项目如采用招【。标方式?。进行发包的》招标组织形式—。、,招标:方式、发布招标【公,告、:。评标专?家资质等可参—照有关法律法—规的规定执行
】 ,。 :必须进行招标规模标!准以下?的政府?投资项目《不采用招标方式【而直:接进行发包的应当】。在行业行政主管部】门,、项目审批部门【、财政部门的监【。督下进行《竞争性谈判
】。 项目合同—估算价?低于必须《进行招标的规模【标,准但实际《工程预算价达到必须!进行招标规模标准的!必须严格按》照有关法律法规【。的规定进《行招标严禁》采,用肢解招标》项目:的方式规《避招标
第九—条招标组织和招标】方式必?须进行招标的项【目招标组织形式和招!标方:式按照?有关法律法规的规】定执行
政!府直:接,。投资或政《府投:资占主导地》位且必须《进行招标的》项目不能提出合法理!由的应当委》托招标代理机—构进:行,公开招标《
第十条《不适宜招《标涉及国家安全、】。国家:秘密、?抢险救灾《的项目利用扶贫【资金并需要》农民投工投》劳的:项目设?计、施工单位—使用自有资》金自建?自用并具有相应【资,质,的项目以及法律法规!规定:其它:不适宜招标的项【目国家安全部门、保!密,部门、行《业行政主《管部门应当出具书面!。意,。见经项目审》批部:门核准可以》不进行招《标
第十一条招标】方案:。核准:按,照贵州省《工程建设《项目招标初》步方案核准》规定、工程》建设: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!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!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必!须进:行招:标的项目《招标初步方》案由:项目审批部门核准】招,标初步方案主—要包括招《标范围、招标组【织形式、招》标方式、标段划【分、投标《人资质、《发布招标公》告媒体等内》容
政府投!资项目申请采用邀请!招标方式的由项【目,审批部门核准—。属市级或县级—重点建设项目的由】。项目审批部》门提出意见报本级】人民政府批准—
: 必《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!标初步方案》未经核准的》招标人不得擅自组织!招标有关部门不【得办理项目招标或开!工的相关手续—
第三章 招标、!。投标、开标、—评标:和中:标
第十二条招标】条件必?须进行招标的—项目在?。编制招标文件和发布!。招标公告以前应当具!备下列条件》
: , (一)招标【人已:经依:法成立;
— (二》)招标项目》已经按照国家规【。定的建设《程序履?行了审批、或者核准!、备案手续政府【投资项目的投资概(!预,)算已经《批准;
— (三)招—标初步方案或者招】。标方案发生变更已经!。核准;
(!四)有相《应,资金:或,资金来源已经—落实;
》 (五)有相】应招标阶段所—必需:的相关文件、图纸及!技术资料;
— 《(六)法律、法规】规定的其他条件【
第十三条》招标:。文件编制《及备:案招标项目已—经具备招标条件【的招标人或者招标】人委托招标代理机】构按照有关法—律法规的规定编【制招:标文件并在》发布:招标公?。告或者发《出投标?。邀请书5个工作【日前报有关行政监】。督部门及《行业行?政主管部门备案
】 : , 行政监督部门、】。。行,业行政主管》部门自?收到招标文件备【案,之日起?5个工作日内不【回复意见的视—为同意招标文—件编制不《符合:有关法律法》规规定?的应当在5个—工作日以《内书面告《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!理机构改正招—标人:或,者招标代理》机构应?当相应?。顺延发布招标公告】或者发出投》标邀请书的日期【
第十四条招标【公告进行公》。开招标的《项目招标文件已经备!案且无异议的招【标人或者招标代理】机构应当《在,国家和省指定的媒】介上发布招标公告】行,。业行:政主管部门另有【规定的可以同—时在其他媒介—上发布招标》公告
? 国家指【定的招标公告媒介】有中国日报、中国经!济导报、《中国:建设报、中》国采购与招》标网;省指定的招】标公告媒介》有贵州省招标投【标网:、贵州?商报
发】布招标公告》之日至开始出—。售,招标文件之》日不得少于5日采用!报名:方式进行投标人【报名登记《的,发布:招标公告之》日,至投标人《报名:截止之日不得少于5!日
第十五条投【标邀请书经核—准进行邀请招—标的项目《招标文件已》经备案且无异议的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!机构应当向三家【。以上满足招标文件】规定条件、资信良好!的特定法《人或者其他组织发】出投标?邀请书
【 发出投标邀请书之!日至开始出》售招标文件之日不得!少于5日
》第十六?条出:售招标文件招—。标人或者招标人【委托招?标代理机构》按照:招标公告或者投【标邀请书规定—的时间、地点向所】有,合,格的: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!或资格预审文件
】。 招》标文件或者资格预】审文件?出售之日起至停【止出售之日不—得少:。于5日
第十七【条资格审查投标人资!格审查分为资格预】审和资格后审由招】标,人确定?资格:。审,查按照招标文件或】者资格审查文件已】经载明的条件—。、标准和方》法进行其中不得以】不,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!排斥投标人》
, , , 合同估算—价500万元人民】币,以下、技术不复杂】的招标项《目一般采用资—格后审?
第十八条投—标文件编制》投标人按照招标文】件的要求编制投【标文件
招!标文件出售》之日至?投标人提交投标【文件截止《之日不得少于—2,0日
?第十九条《标底和最高投标【限价政府投资项目或!者使:用国有?资金的?企业投资项目招【标人可以《根据招标项目的【特点和实际需要【决定是?否,设置标底或》者,最高投标限价实际工!。作,中积极推行工—。程量清单计价—方式的无标底招【标
需要】设置标底《的标底由招》标人自行编制或者委!托,具有资质的中介【机构编制标》底在:。评标过程中只—能作为?评标参考《的一项因素
】 政府投资—项目设?置的标底或者最【高投标限价》应当控制在已经批】准的投资概》(预)算以内确【需,超概(预)算—的应当在组织招标】以前:报原项目审批部【门重:新审批项目建设【单位不得采用—低价:招标后擅自》增加工程合同价的】方式变相超概—(预)算《建设
第二十—条投标保证》金招标?人可以在《招标:文,件中规定投》标人:提交:投标保证金投—标,。保证金一般不—超过投标总价—的2%;施》工、货物招》标的投?标保证金最高—不超过80万元【勘察、设《计、监理等招标的投!标保证金最》高,不超过10万—元
? :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!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!金的该投标文件将】被拒绝作废标处理
! 政》府投资项目收取【投标保证金的投【。标,人,。可以:使用:银行出具的银行【。保函、保《兑支票、银行汇票或!。现金转帐支票—不,得,使用现金
》第二:十,一条投标投标人在招!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及!。投,标截止时间》。内进行?投标
—。。 ,有关法律法》规规定不《能参:与,投标的?或者因?为违法违规行—为被取消在》本行政?区域内投《。标资格?。期限未满《的在资格《审查时作无效—投,标处理
开!标以:前,符合规定《的投标人少于三【个的招标人应当【。重新招标重》新招标后投标人【仍少于三个》的报经原《项,目审批部门核准【后可以?不再:进行:招标政府投》资项目经《。核准不再进行—招标的应当在行业行!政主管?部门、项目审批部】门、财政《。部门的监督下进行】竞争性谈判
—第二十二条开标开】标在招标文》件确定的地点及提交!投标文件截止时【间,的同一时《间公:开进行开标由招【标人或者招标代理】机构主持通知所有投!标人参加投标人【不参加的视同认可】开标结果
第—二,十三条评标》委员会评标委—员会应当在开标前】2,4小时?内由招标人依—。法组建
】使,用国家或省》财政直接投资的政府!投资项?目评标专家在省人民!政,府综合性评标—专家名?册中由招标人—随机抽取《确定使用市级及其】。以下:财政直接投资占主导!地位的政府投资【项目评标专家可【以从进?入省人民政府—综合性评《标专家名册的—遵义专家《库名:单中由招标人随机】抽取确定
— ?本办法第八》条所指的《必须进行招标规【模标准以下的政府投!资项:目如参照采用—招标:方式的评标专—。家可以在《当地人民《政府综合性评标专】家名册中由招标【人随机抽取》确,。定评标专《家的:资质:可以放宽到(初)中!级职称
— 市人民政府综合!性评标专家名—册的组建及使用的】具,体办法由市发展和】改革委员会另行【制,定报市?人民政?府批准后执行
第】二十四条评标—评标委?。员会按照《有关法律法规的【规定、以及招标文件!规定的?评标原?则和方法进行评【标评标专家的—评标工作《独立:进行不得相》互商议?
评标委】员会应当在开—标,后10?日内完成评标—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!评标报告
第二十五!条中标候选》人及中标结果—公示评标委员会【负责在书面》评标报告中推荐1】至3名中标候选人】名单并确定先后顺】序
《 招标人自收到评!标,报告:10日内按照—中标候选人》的先后顺序确定【中标人并按》规定对中标结—。果进行?公,。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!3日
《 ?中,标结果公示期间【。投标人及《其他:利,害关系人有》权依法向招标人【提出异议或者向【有关行政《监督部门投诉并承担!相,应的法律责任—
第:二十六条中标通知】书中标结果经公示无!。异议的招标》人应当在公示结束】后5日内向中标人】发出中标《通,知书并同时》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!投标人招标人—不得以?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!。。其他条件作》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!。。条件中?标通知书一》旦发出招标人、中】标人不得更改中【标结果
《第二十七条签—订合同?中标通?知书发?出之日起《3,0日内招标人—与中标人应当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】标文件的《约定:、中标结《。果、以及中》。华人民共和国—合同法等有关法律】。法,规,的规定签订书面合】同
招标】文,件要求中《标人提交履约保【证金:或履约保函》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政!。府投资?项目中标人应—当使用履约保函不得!使,用现金
第二—十八条退还投标保】证金招标人》向投标人《收,取投标保证金的【应当在招《标人与?。中标人签《订合同之《日起5日内退还【中标人和其》他投标人《
? 中标人及其他投!标人存在《法律法规《规定的违约》行为投标保证金【不予退还由》招标人纳入项—目建设成本
第【二,十九条招标投标情况!备案必须进行—招标:的项目招标人—应当在签订合同【之日起15》日内按照有》关法律法规规定的】内容提?出招:标投标情《况书面报告报有【关行政监督》部,门、项目审批部【门、行?业行政主管部门【备案
第四章 】执法监督和法律责】任
第三《十条执法监督主【体本办法第三—条,(一)、(二)款】所,列的发展和改革、经!贸、水利、交—通、建设等部门是招!。标投:标活动执法监—督的主体
第三十一!。条执法监《督对象有关》行政监督《部门对招《标人、投标人、【招标代理机》构、评标《委员会成员等当事人!在招标投标活—动中执行《有关:。法律法规的情—况进行?执法:监督对有形市场【提供:。服务的情况进行【监督检查
第三十】二条执?法监督方《式有:关行政监《督部门?对招标投标》活动的执法监督【工作可以采用现场监!督、综合检查—、专项执法检查、】。工程稽察、建—立黑名单《制度以及受理—举,报、投诉等方—式进:行
第三十三条处】罚有关行政监督部门!对招:标人、?投标人、招》。标,代理机构、评标委员!会成员等当事人在】招标投标活》动中的违法违—规行为?可,以依法给予警告【、责:令限期改正、罚款、!没,收违法所得、取【消一定时期内从事招!标代:。。理或:者参与本行政区域】内工程建设》项目:投标资格、评标资】格等处罚《
对—同一招标项》。目的:同一违法违规—行为不得《重复进行《。处罚
第《三十四条举》报和投诉投标人和】其他利?。害关系人发》现在招标投》标活动中其合法权益!受,到侵害或者》招标投标《。活动中有违法违规】行为的可依法向【有关行?政监督部门进行举】报,、投诉?并提:供实名制的书面【署名材料
【 有关《行政监督部门作【出受:理举:报、投诉决定后【应当在?30:日内调查《处理并将《处理情况书面答【复举报人或投诉【人
: : 举报人》、投诉人对调—查处理结果不服的可!以向上一级行—政,监督部门进》行举报、投》诉也:可以申请司法—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!起诉
第三十五条】部门协调有关行【政监督部门》在招标投标活动执法!监,督,。过程:中对:有争议的情况、【法律:法规不明晰的情形或!者认为需要协商【解决的可以》按,照本办?法第:五条的?规定提请协》调机制牵头部门【通过召开联席会议】的方式协商解决【
第三十六条法【律责任招标投—标活:动及其行政执法【监督工作中招标人】、投标人、》招标:代理机构、评标【委员:会成员等执》行招标投标有关【法律法规的行为【有关行?政监督部《门,执法监?督,的行:为举报?人、投诉《人的举报《、投诉行为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!规定承担相》应的法律责任
】第五章? 附 则《
第三十七条解释】本办法?由市:发展和改革委员【会负责解释
第三十!八,条,生效日期本办法自发!布之日起实施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