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
》 遵义市《无障碍设施建设【管理办法
】遵义市人民政府令】。
第54号
】
遵义市】无障:碍设施建设管—理办法已经》201?。0年11月16【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!议,审,议通过?现予发?布自发布《之日起施行》
市长王晓光
】
二0一0年十】一,月二十六日
—
第一条 》。 为了?加强无障碍》设施的建设和管理】根据中华人》民共: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、!。中华: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!益保障法和其他【。有关法律《、,法规:的,。规定结合本市实际】制定本办《法
第《二条 在本市红花!岗区、汇川区、新】蒲新区及县》(市)所在地行政】区域内新建》、改建、扩建—城市:道路、公共建筑、】公共交通、特殊设施!、居住建筑等建【设项目(以下—简称建设项目—)配:套建设?无障碍设施及其相关!管理活动《适用:本办法?。
:建设项目《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!的具体范围》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!物无障?。碍设计规范(JG】J,50:-200《1)和老年人建【。筑设计规范(J【G,J122-9—9):的有关规定执行
】
第三条 —本办法?所称无障碍设施是指!为保障残疾人、老年!。人,、伤病人《、孕妇?、,儿童以及其他行动】不,便人:员通行安全和使用】便利在建设项目中】配套建设的服务【设施主要包括
【
,。 (一)坡道、缘!石坡道?、盲道;
— (二《)无障碍《垂直电梯、升降【台,等升降装置;—
(》。三)警示信号—、提示音响、指示装!置,;
(—四)低位电话—、低位坐便器—、低位洗手池—。等,低位:装置;?
(五)专】。用停车位、专—用观:众席:、安全扶手;—
(六)无障!碍厕所?、厕位;
》
(七)无障碍!标志:;
》(,八)信息交流—地障碍设施;
! ,(,九)其他为行动不】便,和信息交流有障碍】人员服?务的设施
》
第四条《 各级人民—政府:要加强对本行政【区域无障《碍设施建设的—领,导和:协调
—无障碍设施建—设管理工作由住建及!城市管理部门—牵,头按:照政府统一领导、部!门依:法监:。管,、业主?。。全面负责《、市民?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!。建设、维护、—管理和监《督分工负《责发:改、规划、民政、园!林、交?。通、:公安等有关》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!责做好无障碍设施的!建设、改造》、使:用和维?护管:理工作?
第?五条 残》疾人联合会、—妇女联合《会、老龄工》作委员会办公—室以:及其他组织和个人有!权对无障碍》设,施建设和管理工【。作进行监督》并向有关《行政:管理部门提出意见】和建议有关行政【管理部门《对意见和建议应当及!时研究办理并答【复
第六条 【新建、改《建、扩建建设项【目应当按照》国家设计规范—配套建设无障碍设】施并与主体工程【。同时:设计、同时施工【、同时验收交付使】用
建设单位应】。当将配套建设—无障碍设施所需【经费纳入建设项目】预算
第七条【 对已《建项目未《按规定建设无障碍设!施的:或者已建无》障碍设施不符—合规范和标准要【求的管理部门—应对无障碍设施进行!增设和改造
—。
第八条 —建,设项目设计单位【应当按照国家设【计规范?设计无障碍》设施并与建》设项目周边已有的】无障碍设施相衔【。接
第九条 】城乡规划行政管【理部门对建设项目设!计,方案进行审查—时应当将配套建设】无障:碍设施的内容纳入】审查范围
第十条! 施工图审查机】构对建设项目施【工图设?。计文:。件进行审查时对不按!照国家设《计规:范进行无障碍设【施设计的不得通过施!工图设计文件审查】
第十一条— , 建设项目施—工单位?、,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经!审,查通过的《施工图设计》文,件和国家、省有关】。技术标准进行—无障碍设施的—施工和监理
【。。第十二条 建设】单位组织建设项目】竣工验收时》应当同时验收配套】建设的无障碍设施并!将包括无障碍设【施建设?内容:。的工程竣工》验收报告报建设【行政管理《。部门:备,案
第十三条 】 建:设行:政管理部门》应当:加强对无障碍设施】建设的监督》检查工程质量监督】机,构提交的《工程质?量监督报告应—当包括无障碍设施建!设质量?的内容?
第十四条— 无: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!或者其委《托的维护《管理单位应当对投】入使用的《。无障碍设施进—行维护?和管理?。。确保无障《碍设施正《。常使用
》第十五条 现有城市!道路、公共建—筑、:居住区未《配套建?设,无障碍设施或者【无障:碍设:。施不符合《国家设?计规范的由市—或,者县(?区、市)有关行政管!理部门按照职—责组织有关单位逐】步进行改《造
第《十六条 任何—单位和个人不得【损毁:、擅自占《用无:障碍设施不》得,影响无障碍设施的】使用或者改变无障】碍设施的用》途
第《十七条 因—工程施?工等特殊情况确需】临时占用城市道【路的:。应当避免占用盲道;!确需:占,用,盲,道,的应当按照规定报】城市道路行政管理部!门批准并设置—。警示:标志占用期满应当及!。时恢复?原状
第》十八条 住建、城!乡规划、园》林绿化、城市管理等!行政:管理部门《工作人员违反本办】法,规定有下列行为之】一的依法予以处分 !
(一)未】将配套建《设无障碍设施的【内容纳入建》设项目设计方案【。审查范围的;
【
?(,二)违反规定颁发】施工许可证或者【办理建设项目—竣工验?收备案?手续的;《
(》三)发?现违反本《办法规定的行—为不予查处》的;
(四)!其他玩忽职守、滥用!职权、徇私舞弊【的,行为
第十九条 ! 违反本办法—规定施工图审查【机构对未按照国家设!计规范进行》无障碍设施设计的】建设:项目施工图设计【文件予以《通,过审:查的施工单位未【按照审查《通过的?施工:图设计文件》或者:技术标准对无障碍】设施进行施工的由】建,设行政管理》部门依法处理
】第二十条 —违反:本办法规定》建设单位对无—。障碍设?施未组织验》收或者?。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!使用的由建设—行政管理部》门依法处理
—。
第:二十一条 违反】本办法规定损毁、】擅自占?用公厕无障碍—。设施:的,。擅自占用盲道—的,。由城:。市管:。理,行政执法部》门依法处理》。。
第二十》二条 ? 违反本办法规定】的其他行为法律【、法规、规章规定】了,。行,政处:罚,的由有关行政管理】部门依法处理—
,
第二?十三条?。 本办《法自颁布之》日起施行
》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