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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遵义》市城市绿化》管理办法《 遵义市人】民政府令 第【36号    】 遵义市城市—绿化管理办法已【经2004年3月2!9日市?人,民政府?。第25?次常务?会议修订通过,【现将修?订后的?遵义市城市绿化【。管理办法公布,自】公布之日起施—行 二OO【四年四月十二日 ! 第一章 总 【则 第一条— ,为了加强城市生态】环,。境,建设创建良好的人】居环境?促进:可持:续发展强化城市绿】化监督管理》。根据:国务院城市绿—化条例、贵》州省城市绿化—管,理办法?等法规、规章的规】。。。定,结合本市实际—特制定本办》法 第二条— 本办法适用本【市范围内城》镇规划?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!、建设、养护和【管理 第》。。三条 本办法—所称城市绿化是指】运用园林工程—、园林建筑技术和】艺术:种植:和养护树木花草改造!地形、修筑园林【建,筑、绿化园》林,道路等?。建,设和保护城》市,生态环境的》行为 《第,四条 本办法—所称城市绿》地,包括    【 (一)《公园绿地指》城市向公《众,开放的、以游憩为】主要功能有一定的游!憩设:。。。施和:服务设施同时有健全!生态、美化景观【。、防:。灾减灾等综》。合作:用的绿化用地包括】市级公园、区—域性公园《、,居住区公园、—小区游园、儿—。童公:园、动?物园、?植物园、《历史公?园、风景名》胜公园、《。游,乐公:园、带状公园、【。街,旁绿地及其他专类】公园     】(二)生《产,绿地指?为城市绿化提供苗】木,、地被植物、花卉】、,种子的?苗圃、?花圃、草圃》等圃地 》  :  :(,三)防护绿地城市中!具有卫?生、隔离和安全防】护功能的《绿地包括 卫生隔】离带、道路防—护绿地、城市高压走!廊绿带、防风—林、城市组》团隔离带等 —     (—四)附属《绿地城市建设—用地中绿地之外各】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!用地包?括居住用地》、公共设施用地、工!业用地?。、,仓储用?地、对外交通用地】、道路广场用地【、市政设施》用,。。。地和特殊用地中的】绿地    【 (:五):其他绿地对城市生态!环,境质量、居民休闲】生活、城市景观和生!物多样性保护—有直接?影,响的绿地包括风景】名胜区、水源保【护区、郊野》公园、森林公—园,、自然保护区—、,风景:林地、?城市绿化隔离带、野!。生动植物园、—城市湿地、垃圾填】埋,场恢复绿地等 第!五条 各级城—市绿化行政》。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!区域内城市规—划区的绿化管—理工作     !法律、法规、—规章规定由规划【、建设、城管、环】保、林业《、水:利、交通等部门【负责管理的城—。市绿化工《作从其规定   !  红花岗区—、汇:川,区和遵?义县南白镇、龙【坑,镇的城市绿化—相对集中行政处罚】。权工作由城市管【理行政执法部门【。负责 第六条 】城,市绿化?。应坚持政府主导、部!门组织、统》一规划?、群众参与、因地制!宜、讲求实效—的原则 第—七条 县级》以上人民政府应将城!市,绿化纳入国民经济】和社会发展计划确】定绿化目标、责【任并将?目标层?层分解落实 — 第:八条 县级》以,。上人民政府应—。加强对城市绿—化人才的培养和城】市绿化?科学技术《。的研究及应》用提高城市绿化植】物,的繁殖、种植—、病虫害防治、养】护管理和绿化—。工作:设计、施工的技(】艺,)术水平 第【九条 县《级以:上人民政府应结合实!际积极开展创—建,省级:园林城市和国家级园!林城市?活动积极组织创建园!林式单位《、园林式小区—等,活动鼓励《单位和个《人种花、种草、【绿,化环境 第—。十条: 在城市绿化—。建设、保护》管理、科学》研,究中成绩显著—的单位和个人由【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!励, 第十一条— ,任何单位和》个人都应爱》护树木、花》草,和绿化设施并积极】。。参加义务植树履行】预防和扑《救森林火灾义务 !    各级人民政!府应开展认》建、认养、》认管绿地活动引导和!组织群众建纪念【林、种纪念树 【 ,第,十二条 鼓》励外商、《企,业和城乡居》民投资建《设城市绿化项—目积极推进城市绿化!市场化 第—二章 规划和建设】 第十三条 在城!市总体规《划指导下城市规【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!市绿:化行:政主管?部,门应在城市总—体规划批准后两年内!共同编?制城市绿地系统规】。划并纳入城市—总体:规划城市总体规划】修编城市绿地—。。系统规划应同时修编! ,     城市绿化!。的详细?规划由城市绿化行】政主管部门商—城,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!。划进行编制经同级】人,民,政府:。批准报上《一级城市绿化行【。政主管部门备案【后负:责监:督实施   【 , 城市必须编制【绿地系统专项规划】各县:、区(市《)的绿地系统专【项规划经同级人民政!府审核同意后—报市绿化行政主【管部门和规》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!     —在编制的城市—。总体规?划、城?。市绿地系统》。规划和?城,市绿化详细》。规划:中应将城市绿—化用地的区域和【面积在规划中—按规定的指标明确】划,定绿地范围控—制线 ? 第十四条 编【制城市绿地系统【规划应?结合本地特点充【分利用?自然山头《、江河、地》形,、地貌、《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!等人:文条件?进行全?面,规划、科《学配置、合理—布局     设!。计城市?。绿,化,工程应借鉴国内外】先进经验并体—现民族风格》和地方特色城市【绿地的建设应—以植物造景为—主、选用适合—当,地,自然条件的》树,木花:草并:适当配置泉、石、雕!塑等:景物积?。极引导人工水环境的!发展 《第十五条《 城市公园绿—地的规?划设计方案由城市】绿化:行政主管部门和【。城,市,规划行政主管—部门审核后报同【级人民政府批准并】报上一级城》市,绿化行政主管—部门备案   】  用地面积(【包,括水面面积》)在3公顷以上【的公园绿地规划设计!方案由市《城市:绿化行政主管部门】审核经市人民政【府,。审查同意后报省城市!绿化行政主》管部门审《批    —。 在审批《绿化建设项》目的立项、可行【性研究报《告之前必《须有城市绿化行【政主管?。部门的审批意—见 第《十六条 新》建、改建《、扩建的《工程建设项目必【须按下列绿》。化用地面积》与,建设用地《面,积的比例《和,标准安排《。城市绿化《用地  》 ,。  (一)新—建,区不低于30—%旧城改造区不【。低于20%其—中住宅小《。区人均公《园,绿地不?低于1平方米; !    (二)新】建区的主干》道,不低于20》%次干道不低于1】5%旧城改造区【扩建的?。主干道不低于—。15%?次干道不《低于10%;  !   (三》)新建医院、—疗养:。院、学校、机—。关、部队、星级宾】馆、度假村、—公共:文化设?施等不低《于35%其中心区】外不低于40%;】   《  (四)排放污】染物:的建设项目》不低于30%—并营建宽《度不低于50米【的防护林带》;没:有污染的建设项目】其绿化用地面积由城!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!和,城市规划行政—主管:部,门审批 《     (—五)公园内绿化【面积:不低于其陆地面【积的70%》;     (六!),生产绿地面积占城市!建成区总面积的【。比率不低《于2:%   》 , 个别行业国家【另有规定的从—。其规定?    》 创建国家园林【。城市(?镇)的执行国家园】林城市(镇)标【准 ?第十:七条 单位附属【绿地和?。居住区绿地》低于本办《法第十五条规—定比例并有》空地可绿化的应当】限期绿化不得闲【置或改作他用— 第十八条—。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!部门应加强生产绿】地,的建设鼓励》指导专业户和有条】件的单位《自建:苗圃:、花圃、草圃— 第十九条— 动:植物:。园的规?划设计应按动植【物的生?态特性?分区:满足生物多样性保护!和珍稀濒危》动植物?种类:保,存、繁殖、应用等】多种功能的需要给】游,人提供优美、—安全、观赏、教育】和科普等条件 【 第二十条 建【设项目的《。。。规划设?计应将绿化工—程与建设项》目主体工《程同时规划》、同时设《计  《 ,  建设项目—绿,化,工程施工应按照设】计的绿地率》。指标与主体工程同步!进,行对确有《困难的建设》单位可委托城市【绿,化行政主管部—门在规划指定—地点集中绿化—并承担?相应的绿化费用【配套绿化工程—的验收时间为主【体工程?峻工后一年》内绿化工程验收合格!后相:关,部门:。方能办理有关手续交!。付使用   【  鼓励单位和个】人利用墙体、—屋顶、河《。道和:桥体等绿化条—。件进行立体绿化【。 第二十一—条 城市绿》化工程规划、设计、!施工,应由》具有:相关资质证的单位】承担:并实行绿化企业资质!年检和?工程招投标制度【     承担园!林绿:化工程规划、设【计、施工的单位应】按照设计规范—、,施工规程进行—设计和施工并—实行工程质量监督】和工程监理制度确保!工程质量 》 第二十《二,条 公园绿地、国】有生产?绿地和防护绿—地的建设应纳入城】市人:。民政府?计划、绿化行政主管!部门的年度》计划 第二—十三条 新建、【。改建:工程的绿《化建设费用必须列入!建设项目的概—算中实?行专款专用   !  :企业单位的附属【绿地:的,绿化建设和》。绿化维护费由企业】单位自行负责 】第二十四条 城市人!民政府每年应—从当年的城市维护费!和城:市配套费中安排【一定数额《的资:金用于城《市,绿,化工程和城》。市公园绿地、生产绿!地、防护绿地建设】     附属绿!地建设费用由所【在单位?、房屋产权人—。或个人筹集 第】三章 养《护和管理 —第二十五条 —。城市绿地《。的养:护和管理遵循专【人养护、专业管理】与群众管理相—结合的原则并按下】列规定分工》。负责 《 ,   (一)公【。园绿地?、国有生产绿地、】防护:绿地由城市绿化【行政主管部门负【责;:     (二】。)附属?绿地由其所在单位、!物业公司《、居委会、居民【等负责;《     (【三)其他绿地由其】。主管部门负责 第!二十六?条 :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得擅自改变城市【绿地(含规划预【留,绿地)的性》质擅自改变》的必须限《期恢复?。。    》 因建设或其—他特:殊原因确需临时【占用城市园林绿化用!地的必须经城市绿】化行政主管部门【同,意后报国土资—源行政主《管部门按有关规【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!临,时,占用城市绿化用地】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!    《 经批准临时占用或!使用城市绿化用地的!按恢复绿地》。。实际费用向城市绿化!行政主管部门缴【。纳绿化恢复费—。对,造成:城,市绿地及设施损坏】的应负赔偿》。责任:;城市?绿化行政主管部【门应在被临》时占用的绿地归【还之日起40个【。工作:日内恢复绿地 】第二十七条 企【业搬迁、旧房拆迁】后应:。留足相应空》间进行绿化建—设违章?建筑拆除后》腾,出的土地《应优先?实施绿化建》。设住宅、《办公、商业等各【类建设项《目必须按照城市【绿地系?统规划进行配套【绿化建设 —第二十八条 严禁】任何单位和》个人在公园》绿地:、风景林区内摆摊设!点确需设置的必须符!合公园绿地、风【。景林区的《规划要求并报城【市,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!城市:规,划行政?主,管部门审《。批,经批准的《经营单位及门点【在经营中禁止—。使用原?煤,、柴、草等》有污:染的能源禁止乱排污!。。水、乱丢垃圾并负责!维护好经《营活动?区域内的绿化—植物和设施保持环境!卫生:整洁:。 ,     未—经城市管理行政主】管部:门,和城市绿《化行:政主管部《门批准?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。得在公园绿》。地、风景林区—内设:置户:外广告 第二十】九条: 任何单《位,。和个人?不得擅自修剪—、断根移植树木确】需修剪、断根移植树!木的必?须经城市绿化行【政主管部门审批【后方可进行》修剪单位附》属,绿,地内的树木花草除】外 第《三十条 砍伐、移植!树木胸径在》5厘米以下的—,由县级城》市绿化行《政主管部门》。批准;胸径在5【厘米:以上20《厘米以下或同地点】一次性2《。0株以?下,。的由县级城市绿【化行政主管部门【审核后报同级人【民,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!城市绿化行政主【管部门备案;超过以!。上标:准的由市城市绿【化行政主管部门【审核并报市》人民政府审查后报】省城市绿化行政【主管部门核发—许可证    】 城市树木大规【模的更新必》须经专家论证签【署意见由市城市【绿化行政主管—部门审?核后报省城市绿化】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! ,第三十?一,条 :城市规划区内的古树!、珍贵稀《有树木?、有历?史价值和纪念—意义的名木》(以下简称古树【名木)由《城市绿化《行政主管部门 【挂牌建档、》重点:保护禁止任》何单位和个》人损:伤和砍伐 —    城市公共】地段的古树》名木由城市绿化行】政主管部《门负责养护;风【景名胜区内的古树名!木由风景名胜区【管理机构《负责养护;附—属绿地内《的古树名《木由所在《地的单位、居委会】或个人负责养护【。城市绿化行政—主管部门负》责监督、管理—。和技术指导 第】三十二条《 禁止?下列损害城市绿地】、树木?花草和绿化设施的行!为,   《。。  (一)》剥,。。、,。削树皮和挖》树根; 《     (二【)利用树《木搭棚、架设线路和!拉直钢筋; 【    (三)采摘!花果、攀拆树枝【;, ,  :   (四》)在树木上刻—字、钉钉和拴系【牲畜;     !(五)损坏草—坪、花坛、绿篱和园!林设施; 》    《 (:六)在城市》绿地内摆摊设—点、倾倒废》物、排放《有毒有害污水—、放牧、遛》狗、割草、狩—猎、打?。鸟、:开山采?石、取土《、砌灶野炊、占【地葬坟、烧香—焚纸; 《 ,    (七)其】他损:害,。行为 第》四章 罚 》则 第三十—三条: 违反本办法第【二十八条规》定擅自在城市公【园绿地?内,开设商业服务摊点】的由:城市绿化行》政主管部门责—令限期迁出或撤出可!以并处罚款》对不服从公园绿地】管理的商业服务摊】点城:市绿化行政主管部】门可处?。以罚款;情》节严重的由城—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!取消同意设点经【营的批准文件 】第三十四条 违反】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!二款:规定擅自占用城【市绿化用地的由【城市绿化行政—主管部门《限期退?还恢复原状可并【处每日每平方米30!。元以上?100元以下罚【。款但罚款总额最高】不得超?过3:00:。00元;造成损【失的应当承担赔【偿责任 第三十】五,条 违反本办—法规:定未经批准》砍伐、?移植或非正常修【。。剪树木的由城市绿】化行政主管部门【责令其停《止侵害可并处(古】树名木除外)5【00元以上30【。000元《。以下罚款;》造,成损:失的:应当承担赔偿—责任 第三十六】条 违反本》办法第三《十二条规定之一的】由城市绿《化行政主管部—门责:令其立即《停止侵害采取补救】。措,施可并处10元以上!1000元以下罚】款;造成损》失的应当《承担:赔偿责?任 第三十—七条 ?城市绿化行政—。主管:部门及相关部门的】主管人员和工作人员!擅自:改,变绿:化规划或拒不执行】绿,化规划的《不按规定审批—绿化建设《项目的不按规—划审批公共》绿地、风景林区经】营摊点的超越职【。权批准占《用城:市绿地?和城市绿化设施【的超越职《权批准移伐树木的不!按规定审《查或者验收绿化【工程的不按规定【使用绿化经费的不】尽管护责任》。造成损失的依法给】予,行政处分《;构成犯罪的移送司!法机关依法》追究刑事责》任 第三》十八条 以暴—力、威胁方》法阻碍、抗拒—城市绿?化行政主《管部门工《作人员?依法执?行公务?应当给予治安—管理处?罚的由?公安机关依法处【理;构成犯罪的【移,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!刑事责任《。 第五章 附 则! 第三十九—条 本?办法由遵《义市:人民政府《法制办?公室负责解释 【 第四十条 本办】法自:发布之?日,起施行19》9,。8年:。11月16》日遵义市人民政府】发布的遵义市城市园!林绿化管理办法(】遵府:令,第6号)同》。。时废止 《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