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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遵义《市城市绿化》管理办法《 遵义市人】民政府令 第3】。6号 《    遵义—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!已经2004年3月!2,9日市人民》政府第25次常务会!议修订通过,现【将修:订后的遵义市城【市绿化管理办法公】。布,自公布之日【起施行 《 二OO四—年四月十二日— 第一章 总】。 则 第一条 】为了加强《城市生态《环境建设《创建良好的人居【。环境促进可》持续:发展强化城市绿【化监督管理根据国】务院城市绿》化,条例、贵州省—。城市绿化《管理办法等法—。规、规章的规—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!定本办法 》 第二条 》本办法适用本—市范围内城镇规划区!内城市绿化的规【划、建设《、养护和管》理 第三条 本】办法所称城市绿化】是指运用园》林工程、园林建筑技!术和艺?术种植和养护树木】花草改造地形、【修筑园?。林建筑?、绿化园林道—。路等建设和保护城】市生态环境的行为 ! 第四条《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!地包括   【。  :(,一,)公园绿地指城市】向公众开放》的,、以游憩《。为主要功能有—一定的?游憩设施《和服:务设施同时》有健全生态、—美化景观、防灾减灾!等,综,合作用的绿化用【地包括市级公园【、区域性公园、居】住区公园、》小区游园、儿—童公园?、动:。。物园、植物园、历史!公园、风景名胜公园!、游乐公园、带【。状,公园、街旁绿—地及其他专类公园】     (二】)生产绿地》指为城?市绿化提《。供苗:木、地被《植物、花《卉、:种,子的苗圃《、花圃、草圃等圃】地     【(三)防护绿地城】市中具有卫生、隔离!。和安全防护功—能的绿地包括 【卫生隔离带、道【路防:护绿地、城市高压走!廊绿带、防》风林、城市》组团隔离带等 【     (四)附!属绿地城市建设用】地中绿地之》外,各类用地中》的附:属绿化用地》包括:居住用地、公共设】施用地、《工业用地、仓—储,用地、对外交—通用地、道路广【场,用地、市《政设施?用地和特《殊用地?中的绿地《     (五)!其他绿地《对城:市,。生态环境质量、居】民,休闲生?活、城市《景观和生《物多样性保护有直】接影响?的绿地包括风景名胜!区、水源保》护区、郊野》公,园、森林公园—、自:然保护区、风景林】地、城市绿化隔离带!、野生动植物—园,。、城:市湿:地、垃圾填埋场【恢复绿?地等 第五条 各!级城市绿化》行政:主管部门负责本行】政区域内《城,。市规划区的绿化【管理工作 》     》法律、法《。规、规章规定—由,规划:、建设、城管、环】保、林?业、水利、》交通:等,部,门负:。责管理的城市绿【。化工作从其规—定 ?    红花岗区】、汇川区和遵义【县南白?镇、龙坑镇的城市绿!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!权工:作由城市管》理,行政执法部门负【责, 第六条》 城市绿《化,应坚持政府主导、】部门组织、统一规】。划、群众参》与、:因地:制宜:、讲求实效的原则】 第?七条 ?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应将城市绿【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!会发展计划》确定:绿化目标、责任【并将目标层》层分解落实》 第八条 县级】以上人民政府应加】强对城市绿化人才】的培:养和城市绿化科学技!术,的研究及应用—提高城市绿》化植物的繁殖、【种,。植、病虫《害防治、养护—管理和绿化工作【。设,计、施?工的:技,(艺)术《水平 《第九条 县级以上】人民政?府应结合实》际积极开《展创建省《级园林城市和国【家级:园林城市活动积极组!织创建园林式单【位、:园林式小《区,等活动鼓励单—位和个人种花、【种草、绿化环—境 ?第十条 在城—市绿化建设、保护】管理、科学研究中成!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!由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给予《表,彰和奖励 第【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!个人都应爱护树【木、花草和绿化设】施并积极参加—义务植树履行预防】和扑:救森林火灾义务 !    各》级,。。人民政府《应开展?认建、认养、认【管绿地活动》引导和?组织群众《建纪念林、》。种纪念树 第十】二条 鼓励》外商:。。、企业和《城乡居民投资建设】城市绿化项目积【极推进?城市:绿化市场化》 第二章 规【划和建?设 : 第十三条 在【城市总体规》划指导下城市—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!城市绿化行》政,主管部门《应在:城市总体规划批准后!。两年内共同》编制城市绿地系【统,。规划并纳入城市总】体规划?城市总体规》划修编城市》绿地:系统规划《应同:时修:编    — 城市绿化的—详细规划由城市【绿,化行政主管部门商城!市规划行政》主管部门根据—城市:绿地系统规》划进:行编制经同级—人民:政府批准报》上,一级城市绿化行政】主管部门《备案后负责监督实】施 ?    城》市必须编制绿—地系统专项规—划各:县、区(《市)的?绿地系?统专项规划经同级】人民政府审核同意】。后报市绿化行—政主管部门和规划行!政主管部门》审批     在!。编制的城市》总体规划、城市绿地!。系,统规划和《城,市绿化详细规划中应!将城市绿化用—地的区域和面—积在规划《中按:。规定的指标明确划定!绿地范围《控制线 第—十四条 编》制,城市绿地系统规【划应结合本地特点】充分利用自然山头】、江河、地形—、地貌、植》被和历史《文,化遗址等《人文条件进行全面】规,划、科学配置—、合理布局》    》 设计城市绿—化工程应借鉴国【内外先进经验并【体现:。民族:风格和地方特色城】市绿:地的建设《应,以植物造景为—主、选用适合当地自!。然条件的树木花【草,并适当?配置泉?、石、?雕,塑等景物积》极引导人工》水环:境的发展 —。第十五?条 城市公园绿地的!规划设计方》案由城市绿化行政】主管部门和城市【规划行政主》。管部:。。门审核后报同级人】民政府批《准并:报上一级城市绿【化行政主《管部门备《案    — 用地面积(包括水!面面:积)在3公顷以【上的:公园绿地规划—设计方案由》市城市绿化行—。政,主管部门《审核经市人民政府】审查同意后》。。报省城?市,绿化行政主管—部门审批   】。  在审批绿化【建设项目的立项、可!行性研究报》告之前必须有城市】绿,化行政?主管部门的审批意】见 第十六条 新!建、改建、扩建的】工程建设项目—。必须按下列绿—化用地面积与建设用!地面积的比例和【标准安排城市绿化】用地  》   (一)新建区!不低于30%旧城】改造区不低于20】%其中住宅小区【人均公园《绿地不低于1平方】米;     】(二)新建区—。的,主干道不低于2【。。0%次干道》不低于?15%旧城》改造区扩建的主干道!不低于1《5%次干道不低【于10%; 【    《(三)新《建医院、疗》养院、学校、机关】、部队、星级宾【馆、度假村、—公共文化设施等不】低于3?。5%其中心区外不】低于40%;  !   (四)排放】污,染物的建《设项目?不低:于30%并营建宽】。度不低于5》0米的防护林带;】没,有污染的建设项目】其绿化用地面积【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!部门和城市规—划行政主管部门审】批     (】五)公?园内绿?化面积不《低于其陆地面积【的70%《;     (六!),生,产绿地面积》占城:市建成区总面积的比!率不低于2%  !   个别行业国】。家另有规定》的从其规定》 :  :  创建国家园林】城市(镇)的执行】国家园林城》市(:。镇)标准 第【十七条 单位附属】绿地和居住区绿地】低于本办法第十五】条规定比例并—有空地可绿》化的应当限期—绿化不得闲置—或改:作他用 第十八条! 城市绿化行政【主管部门应》加强生产绿地的建设!鼓励指导专》业,户和有条《件的单位自建苗圃】。、花圃?、草圃 第十【。九条 动植物园的】规,划设计应按动植【物的生态特性分区】满足生物多》样性:保护和珍稀》濒危动植物种类【保存、繁殖、应【用等多种功能的需要!给游:。人提供?优美、安全、观【赏、教育和科普等条!件 第二十—条, 建设项《目的规划设》计应将绿化工程与建!设项目主体工—程同时规划、同【。时,设计  》   建设项—。目,绿化工程施工应【。按照设计的绿地【率指:标与主体《。工程同步进行对确】有困难的建设—。。。单位:。可委托城市绿化行】政主管部《门在规划指定地点集!中绿化并《承担相应《的绿化费用》配套绿化工程的【验,收时间为主体工【程峻工后一年内【绿化工程验》收合格后相关部【门方能办理有关【手续交?。。付使用  —   ?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!墙体:、屋顶、《河道和桥体等绿化条!件进行立体绿—化 :。 第二十一》条 城?市绿化工程规划、设!计、:施工,应由具—。有相关资《质证的?单位承担并实行绿】化企业资质年检和】工程招?投,标制度  —。。  : 承担园林绿化工程!。规划、?设计:、施工的单》位应按照设计—规范、施工规—程进行设计和施【工并实行工程—质量监督《和工程监理制度【。。确保工程质量— 第二十二条 】公园绿地、国有【生产绿地和防护【绿地的建《设应纳入城市人民】政,府计划、绿化行政】主管部门的年度计划! , 第二十三条— ,新建、改《建工程的绿化建设费!用必须列《入建设项目的概【算中实行专款专用 !     企业单位!的附:属绿地的绿化建设】。和绿化维护》费由企业单位自行负!责 ?第二十四条 城市人!民政府每《年应从当年的城市】维护费和城市—配,套费中安排》一,定数额?的资金?用于城?市绿:化工程和城市公园绿!地、生产绿地—、防护绿《地建:设,     附属绿!地建设?费用由所在单位、房!屋产权人或个人筹】集 第三章—。 ,养护和管理 【第二:。十五条 城市绿【地的养护和》管理遵循《专人:养护、专业管理与群!众,管理相结合的原则】并按下?列规定分工负责【     (一)!公园绿地、国有生产!绿地、防《护绿地由城市绿【化行政主《管部门负责;  !   ?(二)附属绿地【。由其所在单位—、物业公《司,、居委会《、居民等负责—。;     (三!)其他绿地由—其主管部门》负,责 第二十—六条 任何单位】和个人?不,得擅自改《变,城市绿地(含规划】预留绿地)的—性质擅自改变的必】须,限期恢?复,。 :    因建—设或其?他,特殊原因《确需临时占用—城市园林绿》化用地的必须经城】市绿化?行政主?。管,部门同意后报国【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!按有:关规定办理临时用】地手续?临时:占用城?市绿化用地》期限不得超过两【年    — 经批准临时占用】或使用城市绿—化用地的按恢复绿】。地实际费用》向城市绿化》行政主?管部门缴纳》绿化恢复费》对造成城市绿地【及设施损《坏的应负《赔偿责任;城市绿】化行政主管部门【应在被?临时占用的绿地归还!之日起4《0个工作日内恢复绿!。地 : 第二?十七条 企》业搬:迁、旧房拆迁后应留!足相应空间进行【绿化:建设违章建筑—拆除后腾出的土地】应优先实《施绿化建设住宅、】。办公、商业》等各:类建设项目》必须按照城市绿地】系统规划进行—配套:绿化建设《。 第二十八条 严!禁任何单位》和个人在公园绿【地、风景林区内【摆摊设?点确需设置的—必须符?。合公园绿《地、风景《林区的规《划要求并报城市绿】化行政?主管部门和》城市规划行》政主管?部门:审批经批《准的经营单位及门点!在经营?中禁止?使用原煤、柴、草等!有污染的能》。源禁止乱排污水【、乱丢垃圾并—负责维护好经营活动!区,域内的?绿化植物和设施保持!环境卫生整洁—     —。未经城市管理行政】。主管部门和城市【绿化行政主》管部门批准任何【单位和个人不得在】公园绿?地、风景《林区:内设:置户外?广告 第二十九条!。 任何单位和个【。人不得擅自修剪【、断:根移植树木》确需:修剪、?断,根移植树木的必【。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!管部门审批后方【。可进行修剪单—位附属绿地内的【树,木花草除外 — 第三十《条 砍伐、移植树】木胸径在5厘米以】下的,由县级城【市绿化行《政主管部门》批准;胸径在5厘】米以上20厘米【以下或同地》点一次性2》0株以下的》由县级城市绿化行】政,主管部门审核后【报同:级,人民政府批准并【报上一级城市绿化行!政主管部门备案;】超过以上《标,准的由?市城市绿《化行: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!市,人民政府审查后报省!城市绿化行政主【管部门核发许可证】     城【市树:木大规模的》更新:必须经专家》论证签署意见由【市城市绿《。化行政?主管:部门审核后》报省城市绿化行政】主管部门《。批准 第三十【一条 城市规划【区内:的古树、珍》贵稀有?树木、有历史价【值和纪念意》义的:名木(以下简—称古树名木)由城】市绿化行政主管【部门 挂《牌,建档、重《点保护禁止任—何单位和个人损【伤和:砍伐  》 ,  城市公共地段的!古树名木由城市【绿化行?政主管部门负责养护!;风景名胜区—内的古树名木—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!构负责养护;附【。属绿地内《的古树名木由—所在地?的单位、居》委会或个人负责【养护城?市绿化行政主—管部门负《责监督、管理和【技术指导 —第三十二条 —禁止下列损害城市绿!地、树?木花草和《绿化设施的》行为    【 (一)《。剥、削树皮》。和挖树根《;   》。  (二)利用树木!搭棚、架设线路【和拉直钢筋》; ?    《(三)采摘花果【、攀拆树枝》;     (四!)在树?木上刻字、钉钉和拴!系牲畜;《     (五】。)损坏草坪》、花:坛、绿篱和园林【设施;    】 (六)在城市【绿,。地内摆摊设点—、倾倒废物、排放有!毒,有害污水、》放牧:、遛狗、割草、【狩猎:、,打鸟、开山》采石、?取土、砌灶野—炊、占地葬坟—、烧香焚纸; 】    (七—)其他损《害行为 第四【章,。 罚: 则 第三—十,三条 违反本—办法:第二十八条规定擅自!在城市公园绿地内】开设商业服务—摊点的由城》市绿:化行:政主:管部门责令限期【迁出或?撤出可?以并处罚款》对不服?从公园绿地管理的商!业服务摊点城—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!。可处以罚款;—情节严重的》由城市绿《化行政?主管部门取消同意设!点经营?的批准文件 第】。三十四?。条 违反《本办法第二十—六条第二款规定【擅自占用《城市绿化《用地的由城市绿化】行政主管部门限期退!还恢复原状可并【处,每日每平方米3【0元以上10—0元:。以下罚款但罚款总额!最高不?得超过300—00元?;造:成损失?的应:当承担赔《偿,责任: 第三十五条 违!反本办法规》定,未经批准砍伐、【移植或?非正:常修剪树木的—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!部门责令其停—止,侵,害可并处(古树【名木除外)5—00元以上3000!0元以下罚款;造】成损失的应当承担】赔偿责任 —第三十六《条 :违反本办法》第,三十二条《规定之一《的由城市绿》化行政主《。管部门?责令其立即停止侵害!采取补救措》施可并处10—。元以上100—0元以?下罚款?;造成损失的应当】承担赔偿责任 第!三十七?条, 城市绿化行—政主管部《门及相关《部门的主管人员和】。。工作人员擅自改变绿!化规:划或拒不执行—绿化规划的不—按规定审《批绿化建《设项目的不按—规划审批公共绿地】、,风景林区经营—。摊点的超越》职,权批准占用城—市绿:地和:城市绿化设施的超越!职权批准移伐—树木的?不按规定审查或者验!收,绿化工程《的不按?规定:使,用绿化经费的不尽管!护责任造《成损失的依》法给予行政处分【;构成犯罪的移送】。司法机?关依法追《究刑事?责任 第三—十八:条 以暴《力、威胁方法阻【碍、抗拒城》市,。绿化:行政主管部》门工作人员依法【执行:公务应?当给予治安管理【处罚的由公安机【关依法处理;构成犯!罪的移送《司法机关《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 第五》。章 附 则 第三!十九条 《本办法由遵义市人】民政府?法制办公《室负责解释》。。。 第?四十条 本》办法自发布之日【。起施行1998【。年11月16日遵义!市人民政府发布的】遵,义,市城:市园林绿化管理办】法(遵府令第6号)!同时废止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