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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【 遵义市城【市,。绿化管理《办法 ? ?遵义市人民政府【令 : 第36号   !  遵义《。市城市绿化管理【。办法已经200【4年3?月29?日,市人民政《府,第25?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!,现将修订》后的遵义市城市绿化!管理办法公布,【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】 , 二OO四年四】月十二日 第一!章 总 则》 第?一条 为《了加强城市生态【。环境建设创》建良好的人居—。环境促进《可持续发《展强:。。化城市绿化》监督管理根据国务】院城市绿化》。条例、贵州》。省城市绿化管—理办法等《法规、规章的规定结!。合本:市实际特制定—本办法 第二条】 本办法适用本【市范:围,内城镇?规划区内城》市绿:化的规划、》建设、养护和管【理 第三条 【本办法所称城—。市绿化?是指运用园林—工程、园林》。建筑:技术和艺术种植和养!护树木花草改—造地:。形、:修筑园林《建筑、绿化园—林道路等《建设和保护城—市生:。态,环境的行《为 第四》条 :本办:。法所:称城市绿地包括【   《  (一)公园绿地!。指城市向公众开放】。的、以游憩》为主要?功能有一定的游憩】设施:和服务设施》同时有健全生态【、美化景观、防灾减!灾等综合《作用的绿化》用地:包括市级公园、区域!性公园?。、居住区公园—、小区游园》、儿童?公园、动物》园、植物园、历【史公园、风景—名胜:公,园、游?乐公:园,、带状?公园、街旁绿地【及其他?专类公?园     【(二)生产绿—地指为?城市绿化提供苗木】、地被植物、花卉】、,种子的苗圃》、花圃、草圃等圃地!     —(三)防《护绿地城市中具有卫!生、隔离和安全防护!功能的?绿地包括 卫—生隔离带、》道路:防护绿地、》城市高压走廊绿带】、防:风林、城《市组团隔离带—等  《   (四)附属】绿,地城市?建设用地中》绿地之外各类用地】中,。的附属绿化用—地包括居住用地、】公共设施用地、【工业用?地、仓储用》地、对外交通—用地、道路广场用地!、市政设施用地和特!殊,用地中的绿》地     (】五,)其他绿地对—城市生态环境—质,量、居民休闲生活】、城市景观和生【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!影响的绿地》包括风景名胜区、】。水源保护区》、郊野公园》、森林公园》、自然保护区、风】景林地、城市—绿化隔?离带、野生动植物】园,、城市湿《地、:垃圾填?埋场恢?复绿地等 第五】条 各级城市绿化行!政主管部门》负,责本行政区》域内城市规划区【的绿化管理工作 !    法律—、法:规、规章《规定由?规划、?建设、?。城管、环保、林【业、水利、交—通等部?门负责管理的—城市绿化工》作从:其规定?。 ,   ?  :红花岗区《、汇川区和遵义县】南白镇?。、龙坑镇的城市【绿化相对集中—行政:处罚权工《作由城市管理行【政执法部门负责 】 第六条 城市【绿化应坚持政—府主导、部门组【织,、,统一规划、群—众,参与、因地制宜【。、,讲,求实效的原》则 第七条— 县级以上》人民:政府应将城市绿化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】会发展计划确定【绿,。化目标、责任并【将目标层层分解落】实, 第八条 县级以!。上人民政府应加强】对城市绿化》人才的培养和—城市绿化《科学技术的研究【。及应用提高城市绿化!植物的繁殖》、种:。植、病虫害防治、养!护管理和绿》化工作设《计、施?工的技(艺》),术水平?。 ,。 第九条 县级以上!人民:政府应结合实际积】极开展创建省级园】林城市和国家级园林!城市活动积极组织】创建园林式》单位、?园林式小区等—。活动鼓励单位和个人!种花、种草》、绿化环境 【第,十条 ?在,城市绿化建》设、:保护管?理,、科:学研究中成绩显著的!单位和个《人由县级《以上:人民:政府给?予表彰?和奖励 第—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!个人都?应爱护树木、花【草和绿化设施并积极!参加义务植树履行预!防,和扑救森林火—灾义务   【  各级人民政【府应开展认》建、认养、认管绿地!活动引导《和组织群众建—纪念林、种纪念树 ! ,第,十二条 《鼓励外商、企业和】城乡居?。民投资?建设城市绿》化,项目积极推进城【。市绿化市场化 【 第二章 规划和建!设 第十三条【 在城?市总体规划》指导下城市规—划行政主管》部门:和城市绿化行—政主管部门应—在城市总体规划【批,准后两年内共—同编制城市绿地系】统规划并纳入城市总!体规划城市总—体规划?修编城市绿地系【统规划应同时修【编  《   城市绿—化的详细规划—。由城市?绿化行?政主管部门商城市】规划行政《主管部门根据城市绿!地系:统规:划进行?编制:。经同级人民政府批】准,报上:一级城市绿化行政主!管部门备《案后:负责监督实施 】   ? 城:市必须编制绿地系统!专项:规划各县《。、区(市)的绿地】系统专项规划经同级!人民政府《审核同意《后报市绿化行政主管!部门和规划行政【主管部?门审批?   《 , 在编制的城市总】体规划、《。城市绿地系统规【划和:城市绿化详细—。规划中应《将城市?绿化用地《的,区域和面积在规【划中按规定的指【标明确划定绿地【范围控制线 【第十四条 编制城市!绿地系统规》划应结合本地特点】。充分利?用自然山头、江【河、地形、地貌【、植被和历史文化遗!址等:。人文条件《进行全面《规划、科学配置【、合:理布局 》    设计城市】绿化工程应借鉴【国内外先《。进经验?并体现民族》风格和?地方特色城》市绿地的建设—应以植物造景为【主、:选用适合《当地自然条件的树木!花草并适当配置泉、!石、雕塑等景物积】。极引:导人工水环境的【发展 第十五【。条 :城市公园绿》地的:。规划设?计,方案由城《市绿化行政主管【部门和城市规—划行政主管部门【审,核后:报同:级人民政府批准【并报上一级》城市绿化《行政:主管部门备案—  ?  : 用地面积》。(,包括水?面,面积:)在3公顷以上的】公园绿地规划设计方!案由市城《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!审核:经市人民政府审【。查同:意后报?省城市?绿化行政《主管部门《审批   —  :。在审批绿化建—设项目的立项、可】行性研究报告之前】必须有城市》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!审批:意见: 第十《六条 新《建、改建、扩建的】工程建设项》目必须?按下列绿化》用地面积《与建:设用地?面积的比例和标准安!排城市绿化用地 】 ,   ? (一)《新建区?不低于30%旧【城改造区不》低于20《%其:中住宅小区人均公园!绿地不?低于:1平方米;   !  (二)新建【。区,的,主干道不低于20%!次,干道不?低于15%旧城改】造区:。扩建的主干》道不低于1》5%次干道不低于1!。0%;   【  (?三)新建医》院、疗养院、学校】、,机关、部队、星级宾!馆、度假村》、公共文化设—施等不低于》35%其中心区外不!低于40%》; ? ,   ?。(四)排放污染【物的:建设项目不低于3】0,%并营建宽》。度不低于5》0米:的防护?林带;没《。。。有污染的建设—。项目其绿化用地【面积由城市绿化行政!主管部门《和城市规划行—政主管部门审批 】。     (—五,)公:园内:绿化面积《不,低于其陆《地面:积的70%》;   》。  (六)生产绿地!面积占城市建成【区总面积《的比率不低于2【%    — 个别?行业国家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! , , ,   ?创,建国家园林城市(镇!)的执行《国家园林城市(镇)!标准 《第,十七条 单位—附属绿地和居住区绿!地低于本《办法第十五》。。。条规定比例并—有空地可绿化的应当!。限期绿化不得闲置或!。。改作他用 第十】八条 城市绿化行政!主管部门应加强生产!绿,地的建?设鼓:励指导?专,业户和有条》件的单位自建苗圃、!花圃、草圃 — 第十九条 —动植物园的规划设】计应按动植》物的生态特性分区】。满足生?。物,多样性保护和珍稀濒!。危动植物种类保存】、繁殖、应用—等多种功能》的需要?给游人提供优—美、安?全、观赏、教育【和科普等条件 第!二十条 《建设项?。。目,的规划?设计应将《绿,化工程与建设项目】。主体工程同时规【划,。、,同时设计    ! 建设项目绿化工】程施工应按照设计的!绿地:率指标与《主,体工程同步进—行对确有困》。难的建设单位可【。委托城市绿化行政主!管部门在规划指定地!点集:中绿化?并承担相应的绿【化费用配套绿—化工程的验收时间】为主体工程峻—工,。后一年内绿化—工程验收合》格后相关部》门方能办理有—关手:续交付使《用     鼓】励单位和个》人利用墙体、屋顶、!河道和桥《体等绿化条件进行】立体绿化 第二十!一条 城市绿化【工程规划、设—计、施工,应由【具有相关《资质证的《单位承担并实行绿】化企业资质》年检和?工程招投标制度 !  :  承?。担园:林绿化?工,程规划、设计、施】。工的单?位应按照设计规范、!施工规程进》行设计和施工并实行!工,程质:量监:督和工?程监理制度》确保:工程质量 —第二十二条 公【。园,绿地、?国有: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!的建:设应纳入城》市人民政府》计划:、绿: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年!。度计划 第二十】三,条 新?建、:改建工程的》绿化建设《费用必须列入建设】项目的?。概算中实《行专款专用》   《  企?。业单位的附属—绿地的?绿化建设和》。绿化维护费由企业】单位自行负责— 第二十四条 】城市人民政》府每年应从当年的】城,。市维护费和城市【配套:费,中安排一定》数额:的资金用于城市【绿,。化工程和《。城市公园绿地、生产!绿地、防护绿地建设!。     附属】绿,地建设?费用由?所在单位、房—屋产权人或个—人筹集 第—三章 养护和管理】 第二十五条 城!市绿地的养护和管】理遵循专人养—护,。、专:业管理?与群:众管:理相:结合:的原:则,并按下列规定分【工,负责    【 (一)公园绿【地、国有生产绿地】、防护绿地由—城市绿?化行政主《管部门负责; 】。    (二—)附属绿《地由其所《在,单位、物业公司【、居:委会、居《民等负责;  】  : (三)《其他:绿地由其主管部门】负责 ? 第二十六》条 任《何单:位和个人不》得擅自改变城市绿】地(含规划预留【绿地:)的性质擅自改变】的必须限期恢—复    — 因建设或其他特】殊,原因确需临时占用城!市园林绿化用—地的必须经城—市绿化行政主管部】门同意后报国土资源!行政:主管部?。门按有关规定办理】临时用地手续临时占!用城市绿化用地【期限不得超》。过两年 》。    经批准【临时占?。用或使用城市绿【化用地的按恢复绿地!实际费用向城市绿】化行政主管部门缴】纳,绿化恢?复费对造成城—。市绿地及设》施损坏的应负赔【偿责任;城市—绿,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在!被临时占用的绿【地归还之日起—。40个工作日内恢】复绿地 第—二十七条 企业搬】迁、旧房拆迁后应留!足相:应,空间进行绿化建设】违章建筑拆除后腾】出的土地《应优先实施》绿化建设住宅、【办公、商业等—各类建设《项目:必须按照城市—绿地系统《规划进行《配套绿化建设— 第二十八条 】严禁任何单位和个】人在公?园,绿地、风《景林:区内:摆摊设点确需设置】的必须符合公园【绿地、风景林—区的规划《要求并报城市—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!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!。门审批经批准的【经营单位《及门点在经营中禁止!使用原?煤、柴、草等有【污染的能源》禁,。止乱排?污水、乱丢垃—圾并负责维护—好经营活动区域内的!绿化植物和设—施保:。持,环境卫生整洁 【  :   未经城市管理!行政主管部门和【城市绿化行政主【管部门批准任何【单,位和个人不》得在公园绿地、【风景林区《内设置户《外,广告 ? 第二十九条 任】何单位和《个人不得擅自修剪】、断根移植树木【确需修剪《、断根移植》树木:的必须经城》。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!审批后?方可进行修剪单【位附:属绿地内的树木花】草除外 第三十】条 砍伐、移—植树木?胸径:在5厘米《以下的,由》县级城?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!批准;胸径在5厘】。米,以上2?。0厘:米以下?或同地点一次—性20?株,以下的由县级城市绿!化行政主管部—门审核后报》同,级人民政府批准并】报上:一,级城市绿化行政【主管部门备案;【超过以上标》准的由市城市—绿化行?政主管部门》。审核并报《市人民政府审查后】报省:城市绿化行政主管】部门核?发,许可证     !城市树木大》。规模的更新必须经】专家论证签署—意见由市城市绿【化行政主管》。部门审核后》报省城市绿化行政主!管部:门批准? 第三十》一,条 城市规划区【内的古树、珍—贵稀有?树木、有历史价【值和纪念意义的名】。。木(以下简称古【树名木)由城市【绿化行政主管部【门 :挂牌建档《、重点保《护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!损,。伤和砍伐 》  :  : 城:市公共?地段的古树》名木由城市绿—化行政主《。管部门负责养—护,;风:景名胜区内的古【树名木?由风景?名胜区管理机构【负责养护《;附:属绿地内的古树【名木由所在》地的单位、》。居委:。会或:个人负责养护城【市绿:化行政主管部—门,负责监?督、管理《和,技术指?导 第三十二条 !禁止下列损害城【。市绿地?、树木花草和绿化设!施的行?为,     —(一:)剥、削树皮和挖】树根; 《     (二)利!用树木搭棚》、架设线路和拉直钢!筋; 《    (三)采摘!花果、攀拆树枝【;     (四!)在树木上刻字、】钉,钉和拴系牲》畜; 《    《(五)损坏草坪、花!坛,。、绿篱和园》林设:。施; ?     (—六):在城市绿地内摆摊设!点、倾倒废物、排】放有毒有害污水、】放牧、遛狗、—割草:、狩猎?、打鸟、开》山采石、取土、砌】灶野炊、占》地葬坟、烧香焚纸】; ? ,   (七)其他】损,害行为 第—四章 罚 则 【 第三十三条 违】反本办法第二—十八条规《定擅自在《城市公园绿》。地内开设商业服务】摊点的由城》市绿:化,行政: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迁!出或撤出可以并【处罚款对不服从公园!绿地管理的商—业服务摊点城市绿化!行,政,。主管部门可处以【罚,款;情节严重的由】城市绿化行政主【管部门?取消同意《。设点经营的》批准文件 —。第三:十,。四条 ?违反本办法第二【十六条第《二款规?定擅自占用城市绿】化,用地的由城市绿【化行政主管部门限】期退还恢复原状可并!处每:日每平?。方,米30元以上—。100元以下—罚款:但罚款总《。额最高不得超—。过30000元;造!成损失的应当—承担赔偿责任 第!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!法,。规定未经《批准砍伐《、,移植或非《正常修剪树木的由城!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!责令:其停止侵害》可并处(古树名木除!外)50《0元:。以上30000元以!下罚款;《造,成损失的应当承【担赔偿责任 第三!十六条 《违反本办法第—三,十二条规定之一的】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!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!侵害采?取补救措施可—并处:10元以《上1000元以下罚!款;造?成,损失的应《当承担赔《偿责任 第三【十,七条: 城市绿《化行政主管部门及】相关部门的主管【人员和工《作,人员擅自改变绿化规!。划,或,。拒不执行《。绿化:规划的不按规定审】批绿:化建设项目的—不按规划《审批公?共绿地、风景林区经!营,摊点的超越》职权批准《占用城市绿地和【城市绿化设施的超】越职权批准移—伐树木的不》按规:定审:查或者验收绿化工】程的不按规定使用绿!化经费的不尽管【护责:任造成损失的依法】给,予行政处分;构【成犯罪的移送司法】机,。关依法追究》刑事:责任 第三十八】条 以暴力、威胁】方法阻碍、抗拒【城市绿?化行:政主:管,。部,门工作人《。员,依法执行公务应【。当给予治安管—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!。依法处理;构成犯罪!的移送司法机关依】法追究刑事》责任 第五—章 附 则 【第三:十,九条: ,本,。办,法由遵?义市人民政》府法制办《公室负责解释 【 第四十条 本【办法自?发布之日起施行【1998年11【月16日《遵义市人民政—府发布?的遵义?市,城,市园林?绿化管理办法(遵府!令第6号)同—时废止 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