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省《港口管理条例—
2016年修正本!
(1》996年11月3】日黑龙江省第八【届人民代表大会【常务委员会第二十】四次:会议通?过 根据201【0年:8月:13日黑龙》江省第十一》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!委员会第十》八次会议关于—修改〈黑龙江—省实施中华民人共】和,国水土?保持法办法》〉,等,11部地《方,性法规的决定—第一:次修正 《根据2?0,1,5年4月1》。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!届人: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员会第十】九,次会议关于废—止和修改〈》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!理条:例,〉等五十部地方性】法规:的决:。定第二?次修正 根据201!6年:12月16日黑龙江!省,第十二届人》。。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员会第?三十次?会议关于废》止,和修改〈黑》龙江省特种设备安】。全监察条例〉—等,44部地方性法【规的决定《第三次修正》)
第一—章, 总则
第一条【 为》了加:强港口管理保—障港口?正常:的生产、经营秩序促!进港口?事业:的发展发挥港口在】全省水路运输—中的枢纽作用适应国!民经济发展》。和人:。。。民生活需要依据国】家有关法《。律、法规《的规定结合》本省实际制》定本条例
第二!条, : 本条例》适用于本省行政【区域内港口》的规划、建设、【生产、经《营及其他与港—口有关的活动
【
第三《条 ? 省交通运输主管!部门是全省港口的】行政主管部门省【航务管理机构具体】负责全省港口行政】。管,理工作;港口所【在地市(《地)、县(市—)交通?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!所属的航《。务管理机构(—以下简称《港口管理机构)【具体:。负责:本辖区港口的行政管!理工作
—第四条 【港,。口建设和《经营实行统筹—规划、多方投资【。、多:家经:营、公平竞争的【原则
第—五条 县以】。上,人民:。政府应当将》。港口事?业纳入国民经济和】。社会发?展计划并组织实施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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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—港口规划与建设
】第六:条 港—口规划分《为港口布局规划【和,港口总体《规划:港,口总体规划应—当符合港口布局【规划
《
第七条《 ? 港口规划应—当根:据经济?和社会发展需—要编制?做到统筹安排—合理布局
第八!条 》港口:布局规划应当符【合城市总体规—。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!规,划和水资源》综合规?划相协?调编制城市总体【规划和?其他相关规划时应当!兼顾港口建设与发展!
第九条 【 全省》港口布局规划由省】人民政府根据全国港!口布局规《划组织?编制征求国务院交】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!后公布实施
— :市,(地)、县》。(,市)港口总体规划】由港口所在地港口管!理,机构组织编制
!港口布局《规划和港口总—体规:。划的批准程序按国家!和省有关规定执【行
第十条【 : 港?口布局规划和—港口总体规划的修】改须:。。经原编制《规划的?部门提出后报原批】准机关批准
—
第十一》条 港—口规划经批准后应】当划:定,港口区域(》以下简称港区—)港区由当》地港口管理》机构会同《有关部门编制划定】方案报所在地县(市!)以上人民政府【批准后?公布:
第十二条 】 港口建设应当!依据港?口布局规划和—港口总体规划按【照国家和省》。基本:建,。设,程,序办理?并,。符,合国家和行业—规定的?技,术标准和《要求
《。
,第十三条 》 在港区内【建设港?口设施建《设单:位或:个人应当《提出申?请经港口管理机构审!查同意后《。按,有,关,法律、法规规定【办,。理审批手续》
建《设单位或个人提【出申:请时应当持有下列文!件
? (:一)与?建设规模《相适应?的资:质证明;
— (二)县》级以上河道主管部门!关于防汛安全的【审查意见;
】(三)当地港监【、航道主管部门的】审核意见;
(!四)申?请,使用岸线地段陆【。域平面图和水域【图
港口—管理:机构接到申请之【日起须?在三十日内做出书面!答复
第十四条! 在港区外不!得擅自建设港口设】施,。确需临时设置供船舶!。停靠、?旅客上下、货物装卸!的设施或装》卸、堆?存,货,物的应当参照第十】三条规定办理有关】手,续
第十五【条 ? 港口《建设:项目实?行招投标《制度和?工程监理制度
】 港口建设项目【的设计、施工、工程!监理和竣工验收【应当依照《法律、法规及港口工!程技术规范》和合同的规定进【行港口建设项—目未经验收或验收】不合格?的不得投入》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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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十六条 《 机《关、企事业单位建设!自用、专用码—头按本章《规定执行
【
:第三章 港》口保:护
第十七条 !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!有,爱护港口设》施的义务禁止破坏港!口设施扰乱港口生】产、:。经营秩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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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》 在港—。区内的?所,有,单位和个人及—进出港?区的船舶《、车辆应当遵守港】口管理和有关—安全:、治安、消防、环】保等方?面的规定并》接受有关部门的监】督检:查
第十九条 ! 在《港区内禁止下—列行为
(一】)设置、抛放—。障碍:物;
》。(二)进行捕捞作】业;:
?(三)排放》有毒有害物质;
】 (?四)其他妨碍港口】生产作业的行为【
第二十条 ! 在港区陆—域设:。置设施?、进行工程施工【。作,业和使?用港区岸《线的应当依法报经】港口管理机构批准
! ,
第二十一条— 在》港区水域范围内【应当保证航道—畅通出现碍航的沉】船、沉物等船主【、物主必《须立即向港口管【理机构报告并在规定!期限内进行清—除、打捞逾期不清】除打捞的由港口管】。理机构?通知港?监部门按国家有关规!定处理
第】四章 港务管理
第!二十二?条 《 ,从事经?营性港口业务的单】位或个人(》以,下简称港口经—营人)应当向—当地港口管》理机构提出申请【由当:地港口管理机—构审查?批准发给港口—(码头)经营许可】证
:
第二十三条【 申请—从事经营性港口业】务的单位应当具备下!列条件
—(一)?有经营管理的组织机!。。构、地点《和负:责人:并有章程《;
(二)【有,与经营能《力相适应《的人员、设》备、码头《。和安:全设施;
【(,三)有与《经营:。业务相适应的自有】流动资金;
(!四)有稳定的—。作业地点《
, , ,申请从事经营—性港口?业务的个人应当具备!。上述条件并持有【街,道,办事:处或乡(镇)人民】政,府的证明
港口!管理机?构接:到申请后须在二十】日内做出书》面答复
第二】十,四条 港【口,经营人要求变更经】营范围和停业、歇业!的须向原批准机关申!请办理审批》或注销?手续
第—二十五条 》 有《自用、专用码头的机!关、企事《业单位(以下简称自!用、专用码头单位)!。。应当:。到港口管理机构办】理港口设《施登记变《更自用、专用码头】用途或?进行出租转让的应】当到港口管理机构办!理变更登记
】第二十六条 !在港区内装》卸、转运和储存危险!货物的应当经当地】。港口管理《机构会同有关部门】批准并按国家的有】关规定执行
【。
第二?十,七条 —港口经营人应当【保证完成国家—规定需?要,优先运输的货—物,以及抢险救灾等重】要物资的装卸、集】散、:疏港任务
第】二十八?条 港口经营!人和自用、专用【码头单位应当按【规定向?当地港口管理机【构报送生产经营基】本情况和有关经济】技术指标的统计资料!具体报送办法由省港!。口管理机构》统一制定
第】二十九条 【 港口管理机构【应当为港《口经营人和》自用、专用》码,头,。单位提供港口业【。务指导和《信,息咨询服务并对日】。常的港口业务活【动进行监督、检【查和协调
【第,。五章 法律责任【
第三十条 — 违反本—条例有下列行为之】一的:由港口管理机构【分别给予以》。下处罚
(一】),违反本?条,例第十三条》规,定责令其停止施【工限期拆除》所建设施《并,处以100》0元:至5000元罚【。款
(二)【违反本条例》第十四条规定责令】其停止?作业或恢复原—状限期补《办有关手续并处【以,。10:0元至1000元】。罚款
(三)】违,反,本条例第十九条规】定,责令其停止违法行】。。为并:处以1000元至】3000《元罚款
(四】)违反本条例第二】十条规定责令其停止!施,工并处以1》00:0元至30》0,0元罚款
(】五)违?反本条例第二—十二条规定责令其停!。止营业限期补办经营!许可证没收非法所得!并,。处以非?法所得1至3倍【的,。罚款
? (六)》违反:本条例第二十—四条规?定给予警告》。限期补办审验手【续并:处以100元—至1000元罚【款
(七)违反!本,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!责令其停《止港口业务活—动并处?以,100元至100】0元罚款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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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条 【 : 港:口,管理人员违反本条例!规定:玩忽职守、滥用【职权、徇私舞弊的由!其所在单位或上【级主管机关》给予行政处分
【
第?三十二条 》 ?港口管理机构—在实施行《政,处罚时应当按照【中华人民共》和国行?政处罚法规定—的程序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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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条 】 当事人对行政!处罚决定不服的可】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!国行政复议》法和中华《人民共和国行政【诉,讼法的规定申请复】议或向人民法—院起诉
第三】十四:条 违反本】。条例构?成犯:罪的依法追》究刑事责任
】。
第:六章 附则
第三】十五:条, 本条例【自公布之《日,。起施行黑龙江省人】。民,政府1990年6月!8日发布的黑龙【江省港口《。管理暂?行办:法同:时废止
附录
! 本条—例下:列用:语的含义是》
— ,(一)港《口是指?在通航水《域(含湖泊》。、水库)内具有相应!设,施供船舶停靠旅【客上下?货物装卸《、储存、驳运及相】关的服务功能—并按照一定程序划】。定的具有明》确界线?的水域、《陆域和岸线构成的场!。所
港口可【以划分为一个—。或者若干个港区每】个港区可以设置一】个或者若干个码【头,
(二!)港口布局》规,划是指港口的分【布规划
港口总!体规:划是指一个港—。口在:。一定时期的具—体规划
《
(【三,)港口区域简称港区!是,指经批准《。划,定的港界范围以【内的港?口,岸线及与《其相应?的水域和陆域包括】已建港?区和规划港》区
港区岸线】是指可供《船舶停靠《的江河沿《岸它依据防洪—墙、堤界或陆地座】标点确定可以整段或!分段划定
港区!水域是指港》区岸线以下的—坡岸、滩地、—水面与水《下以及水上》架空区域
港区!陆域是指港区岸线】以上的土地
】规划港区《是指根据港口—规划为港口的进一步!开,发、建设而划定的具!有明确界线的预【留岸线、水》域和陆域
—
(四)】港口设施是指—为停靠船舶或从事港!口生产、经营活【动而建造和设置的】人,工构造物及相关【设备主要包括码头】、岸壁、护岸—、港池、锚泊地【、浮筒、趸船、【铁路专用线、—仓库、堆场、道路】以及给排水、—。供电照明、通—信、环保、消防等】设施:
《 (五)经》营性港口业务是【指以营利为》目的订有港口—业务合同并发生【各种方式费》用结算?在港区内为运送货物!、旅客向船舶、【货主和旅客提供服务!的,活动主要包》括,装卸、储存、驳运】、搬运、拖带、【对货物进行简—易处理以及为旅客候!船和上下船舶提供】的,服,务等行为《
(六!)自用码头是指【为本单位生产、生】活及执行公务使【用的:码头:
专用码头是指!具备某种特定功能】专门从事某》一种专?项服务?的码头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