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黑龙江省港》口管理条《例
2016年修正!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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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996年【11月3日黑龙江省!第八届人《民代:。表大:会常务委员会第【二,十四:次会议?通过 根据20【10年8《月13日黑》龙江省?。第十一届人民代【表大会常务》委员会第十》八次会议关于修【改〈黑龙《江省实施中华—民人共和《。国水土?。保持法办《法〉等11部—地方性法规的决【。定第一次修正 【根据201》5年4月17日黑龙!江省第十二届—人,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员,会第十九次会—议关于废止和修改〈!。黑龙江省文化市场】管理条例《〉等五十部地—方,性法规的决定第二】次修正 根据2【016年12月1】6日黑龙江省—第十二届《人民代表《大会常?务委员会第》。三十次会议关—于废止和《修改〈黑龙江—省特种?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〉!等,44:部地方性法》规的决定第三—次修正)
第一!章, 总则
《第一条 【为了加强港口管理】保障港口正常的【生产、经《营秩序促进》港口事业的发展发】。挥港口在全》省水路运《输中的枢纽作用适应!。。国民:经,济发展和人》民生:活需要依据国家有】关,法律、?法规的规定结—合本:省实际制《定本:条例:
第《二条 《 :本条例适用》于本省行政区域【内港口的规》划,、建设、生》产、经营《及其他与港口—。有关的活动
第!。三条: 省交通运输!主管部门是》全省港?口的行政主管部门省!航务管理机构—具体负责全省—港口行政《管理工作;港—。口所在地市(地【)、县(市》)交通运输主管部门!或者其所属的航【务管理机《构(以下简称—港口管理《机构:)具体?负责本辖区》港口的行政》。。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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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《 港口建设】和经营实行统筹规划!、多方投资、多家】经营、公《平竞争的原》则
第》五,条 》县以:上人民政府》应当:将港口事业纳入【国民经?济和:社会发展计划并组】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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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港口规】划与建设
第六【条 《 港口规划》分为港口布局规划和!港口总体规划港【口总体规划应当【符合港口布局规【划
第七条 !。 港口《规划应当根据经【济和社会《发展需要《编制:做到统筹安排合理】布局
第八条 ! 港口布局规】划,应当符合城市总【体规划并与土地利】用总体规划和水资源!。综合规划《相协调编制》。城市总体规划和【其,他,相关规划时应当兼】。顾港口建设与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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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》 全省港口布!局规划由省人—民政:府根据全国港—。口布局规划》。组,。织编制征《求国务院《交,通运输?主,管部门同意后公【布实施?
市《(地)、县(市【)港口总《体,规,划由港口所在地【港口管理机构组织】编制
港口【布局规划和港口总体!规划的批准程序按国!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!。
第十》条 港—口,布局规划和港口总体!规划的修改》须,经原编制规》划的部门提出后【。报,原批准机关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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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。一条 》 港口规划经批准】后应当划《定港口区域》(以下?简,称港区)港区由当】地港口管理机构会同!有关部门编制划定】方案报所在地—。县(市)以》上人民政府批准【后公布
《 ,
第十二条 】 港口建设》应当依据港口布【。局规划和港》。口总体规划》按照国?家和省?基本建设程》序办理并符合—国家:和行业规定的—技术标准和要求
!
第十?三条: 在港区内】建,设,港口设施建》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提!出申请?经,港口管理机》构审查同意后按【有,。关法律、法规规【定办理审批手续
!。 建设单《位或个人提出申【请时应当持有下【列文件?
(一)与建设!规模相适《应的资质《证明;
(二】)县级以上河道【。主管部门关于防汛安!全的审查《意,。见;
(三【)当地港监、航道主!管部:。门的审核意》见;
《 (:四)申请《使用岸线地段—陆域平面图和水域】图
: 港口《管理机构《接,到申:请之日起《须在三十日内做出书!面答复
第十】四条 《 在?。港区外不得擅自建】设港口设《施确:。需临时设置供船舶】停靠、旅客上下【。、货物?。装卸的设施》或装卸、《堆存:。货物的应当参照第】十三条规定办理【有关手续
第】。十五:条 《 港口建设项目实】行招投标制度和工程!。监理制度
港口!。建设项目的》。设计:、施工、工》程监理?。和,竣工验收应当依照法!律、法规及港口工】程技术规范和合同的!规定进行港口建设】项目未经验》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!。得投入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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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— , , 机关、》企事:业单位建设自用【、,专用码?头按本?章规定执《行
》
第三章 港口保护!
第十七条》 任何单位和!个人都有《爱,护港口设施的义【务禁止破《坏,港口设施《扰乱港口生产、【经营秩序《
第《十八条 在港!。区内的所《有单位和《个人及进《。出港区的船舶、车辆!应当:遵守港口管理和有关!。安全、治安》、消防、环保等方】面的规定并接—受有关部门的监督】检查
》第十九条 — 在?港区内?禁止下列行为—
(一)设置、!。抛放障碍物;
【 , (二)进》。行捕捞?作业;
(三】。),排放有毒有害物【质;
》(四)其他妨碍港】口,生产作业的行为【
,
第二十》条 在港区】陆域:设置设施、进行【工程施?工作业?和使:用港区岸线的—应当依法报经港口管!理机构批准
第!二,十一条 在】港区:水域:范围内应当保证【航道畅通出现碍航】的,。沉船、沉物》等船主?、物:主必须立即向港口】管理机构报告并在】规定期限《。内,进行清除、打捞逾期!。不,清除打捞的》由港口管理机构【通知港监部门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!
第四章【 港务管理
第二十!二条 从事】。经营性港口》业务的?单位或个人》(以下简称港口经】营,人,)应当向当》地港口管理机构提】出申请由当》地港口管理》机构审查批准发给】港口(?码头)经营许可证】
?第二十三条 【 申请从》事经营性《港口业务的单位应】当具备下列条—件
(一)有经!营管理的组织机构】、地点和负责—人并:有章程;《
, (二《)有与经《营能:力相适应的》人员、设备、码头和!安全设施;》
: (三)有与经营业!务相适应的自有流】动资金;
— (四)有稳定【。的作业地点》
, 申请从事经【营性:港口业务的个—人应当具备》上述条件并持—有,街道办事处或乡【(镇:),人民政府的证明
!。 港口管理》机构接到申请后须】在二十?日内做出书面答复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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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条 】。。 港口经营—人要求变更经—营范围和停业、【歇业的?须向原?批准机关申》请办理审批或注销手!续
第》二十五条《。 有自用【、专用码头的机关、!企事业单位》(以下简称自用、】专用码头单位)【应当到港口管理机构!办理港口设施登【记,。变更自用、专—用码头?用途或进《行,出租:转让:的应当到《港口管理《机构办理变更登【记
第二十六条!。 在港—区内装卸、转运【和储存危险货物【的应当经当地港口管!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!批准并按《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!
第二十七条 ! :。 港口经营人—应当保证完》成国家?规定:需要优先《运输的货物以及抢险!救灾等重《要物资的装卸—。、集散?、,。疏港任务
【第二十八《条 港—口,经营人和《自用、专用》。码头单位应当按规定!向,当地:港口管理机》构报送?生产经营《基本情况和有关经济!技术:指标的统计》资料具体报送办法由!省港口?。管理机构统一制【定
第二十九条!。 港口管理机!构应当为港口经【。营人和自用、专用码!头单位提供港口业】务指导?和信息咨询服务并对!日常的港口业务【活动进行监督—、检查和协调—
第五章 法律!责任
第三十—条 违反本条!例有:下列:行为之一的由港【。口管理机《构分别给予以下处罚!
?(一)违反本条例】第十三?。。条规定责令其停止】施工限期《拆除所建设施并【处以1000元至5!000元罚款—
(二)违【反本:条例第十《。四条规定责令其【停止作业《或恢复原状限期补】。办有关手《续并处以100【元至1000元【罚款
(三)违!反本条?例第十九条规—定责令其停止违法】行为并处《以1000元至【。。30:00:元罚:款
(四—)违反本条例第二】十条规定责令—其,停止施工并处—以1000元至【。3,000?元罚款
》。 ,(五)违反本条例】第二十?二条规定责》令其停止营》业限:期补办经营许可【证没收非《法所得并处以—非法所得1》至3倍的罚款
【 :(六)?违反本条例》第二十四条规定【给,予警告限期补—。办审验手《续并处以10—0元至100—0元罚款《
(《七)违反本条—例第二十五条—规定责令《其停止港口》业务活动并处以1】0,。0元至?100?0,元罚款
第三十一!条 : 港口管理【人员违反本》条例规定玩忽职守】、滥:用职权、徇私舞【弊的由?其所在单位或上级】主管机关给予—行政处分
【第三十二条 !港口管理机》构在:实施行政处罚—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!共和国行政》处罚法规《。定的程序执行
】
第三十三条 ! 当事人《对行政处罚决定【不服的可《以按照中华人—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!。和中华人民共和【国行政诉讼法的规】定申:请复议或向人—民,法院起?诉,
第《三十四?。条 违—反本条例构成犯【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
第【六章 ?附则
第三十五【条 本条例】自公布之日起施【行黑龙江省人民【。政府:1990年6月8】日发布的黑龙江省港!口管理暂行办—法同时废止》
?附录
《 : 本条例下》列用语的《含义:是
】(一)港口是指在通!航,。水域(含《湖泊、水库)—内具有相应设施供船!舶停靠旅客上—下货物装卸》、储存、《驳运及相关的服务】功能并?按照一定程序划定】的具有明确界线的】水域、陆域和岸【线,构,成的场所
》 港口可以—划分为一个或者若干!个港区每个港—区可以设置一个或者!若干个码头
】 (二)港】口布局规划是指港】口的分布规划
!港口总体规》。划是指一个港口【在一定时期的具体】规划
!(三)港口区域简】称港区是指经批准】划定的港界范围【以内的港口岸线及】与其相应的水域【和陆域包括已建【港区和规划港—区
港区岸线是!。指可供船舶停靠的】江,河,沿岸它依据》防洪墙、《堤界或陆地》。座标点确定可以整】段或分段划定
【 , 港区?水域是指港区—岸线以下的坡岸、】滩地、水面》与水下以及》水上架空区域
】。 港:区陆:域是指港区》。岸线以上的土地
】 规划港区是指】根据港口规划为【港口的进一》步开发、建设而划定!的具有明确》界,线的预留岸线、水域!和陆域
! (四)《港口设施是》指为停靠船舶—或从事港口》。生产、经营》活动而建造和设置】的人工?构造物及《相关:设备主要包括码头】、岸壁、护岸、【港池:、锚泊地、浮—筒、趸船、》铁路:专用线、仓库、堆场!、道:路,。以及给排水、—供电照明《、通信、《环保、?。消防等设施
! (:五)经?营性港口业务是指以!营利为目《。的订有港口业务合同!并发生各种方式费】用结算在港区内为】运送货物、旅—客向船舶、货主和】旅客提供服务的活动!主要包?括装卸、《。。储存、驳运、搬【运、拖带、对货物】进行简易处理以及为!旅客候船和上—下船舶?提供的服务等—行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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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六)自用码!头是:。指为本单位生产、生!活及执?。行,公务:使用的码头》
, 专?用码头是《指具备?某种特定功能专门从!事某:一种专项服务的码头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