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黑龙江省港口—。管理条例
》2016年》修正本
《。
(?1996年11【月3日黑《龙江省第八届人【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!。会议通过 根据20!10年8《月13日黑》龙江省第《十一届人民》代,表,大会:常务委员《会第十八《次会:。议关于修改〈黑龙】江,省实施中华民—人共和国《水土保持法办法〉】等,11:部地方?。性,法规:的决定第一》次修正 根据20】。15:。年4月17日黑龙江!省第:十二届人民代表【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!九次会议关于废【止和修改〈黑龙江省!文化市场管》理条例〉等五十部地!方性:法规的决定第二次】修正 根《。据2016年—12月16日黑龙】江省:第十二届人民—代表:大会常务委》员会第三十》次会议关于废止和】修改〈黑龙江—省特:种设备安全》监察条例〉》等44?部地方性法规—的决定第三次修正)!
第一章 【总,则
第一条 !为了加强港口—管理保障《港口正常的生产、】经,营秩:序,促进港口事业的【发展发?挥港口?在全省水路运输中】的枢纽作用适—应国民经济发展【和,。人民生活需要依【据,国家有关法律—、法: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!际制定本条例—
?第二:条 《 本条例《适用于?本省行政区域—内港口的规划、【建,设、生产、》。经营及其他与港口有!关的活动
【第三条 省】交通运?输,主管部门是全省港口!的行:政主管部门》省航务管理》机,构具体负责全省港口!行政管理工作;港口!所,在地市(地)—、,县(市)交通运输主!管,部门或者《其所属的航务管理】机,构(以下简称港口管!理机构)具体负【责本辖区港口的行】政管理工《作
第四—条 ? 港口建设和经营!实行统筹《规划、多方投资【、多家经营》、公平?竞争的原则》
第五条 【 : 县以上人民政府应!当将港口事业纳入国!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!划并组织实施
】
第二章 港口】规划与建设
第【六条 港口规!划,分为港口布局—规划和港口总体规】划港口总体规划【应当符?合,港口布局规划
】
第七?条 ? 港口规》划应:当根据?经济和社《。会发:展需要编制做到统筹!安排合?理布局
第【八条 港口】布局规划应当符合城!市总体规划并与土】地利用总体规划【。和水资源综合规【划相协?调编: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其!他相关规划时应【当,。兼顾:港口建设与发—。展,
第九条 】。 全省港口布局规!划由省人民政府【根据:全国:港,。口布局规《划组织编制征求国务!院,交,通运输?主,管部门同意后—。公布实施
》 ,。 市(地)、县【(,市)港?口总体规划由—。港口所?在,地港:。口,管理机?构组织?编制
港—口布:局规:划和:港口:总体规划的批准程序!按国家和省有—关规定执行》
第十条— 港口布局】规划和港口总体【规划的?。修改须经原编—制规:划的部门提出后报原!批准机关批准
【。 ,
第十一《条, 港口—规划经?。批准后应《当划定港《口区域(以下简称】港区)?。。港,区由当地港口管理机!。构会同有关部—门编制划《定方案报所在地县】。(市)以上人民政府!批准后公《。布
第十二条 ! 港口》建设应?当依据港口布局规划!和港口总《。体规划按照》国家和省《基,本建:设程序办《理并符合国家和行业!。规定的技术标准和】要,求
第十三条 ! 在港区内建设!港,口设施建设单位【或个人应当提出【。申请:经港口管理》机构审查同意—后按有关法律—、法规规定办理审】批手:续
? ,建设单?位或个人提出申请】时应当持有下列文】件
(一—。)与建设规》模相适应的》资质:证明;?
(二》)县级以《上河道主管部门关】于防汛安《全,的审查意见;
【 (三)》当,地港监、航道主管】部门:的审核意见》;
《(四)申请使用岸线!地段陆域平面图和】水,域图
港—。口管理机构接—。到申请之日起须【在三:十日内做出》书面答复
【第十:四条: 在港区外】不得擅自《建设港口设施—确需临?时设置供船舶停靠、!旅客:上下、货物装—卸的设施或装卸【、堆存货物》的应当参照》第十三?条规定办理有关手续!
第十五—条, 港口建【。设项目实《行招投标制度和工程!监理制度
港口!建设项目的设计、】施工、工程监—理和竣?工验收应当依照法律!、法规及港口—工程技术规范和合同!。的规定进行港口建】设项目未《经验收或《。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!入使用
—第十六条 — , 机:关、企?事业单位建设自用】、专用码头按本章】规定执行
!。第三章 港口保护】
第十七条 【 任?何单:位和个人都有爱护】港口设施的义务【禁止破?坏港口设《施扰乱?港口生产、经—营秩序
第【十八条 — 在港区内的所有】单位和?个人及进出港—区的船舶《、车辆应《当遵守港口管理和有!关安全、《治安、消防、环保等!方面的?规,定并:接受有关《部门的监督》检查
第十【九条 ? 在港》区内禁止下列行为】
(《一,)设置、抛放—。障碍物;
(二!)进行捕捞作业;
! (三)排放有毒!。有害物质;
— (四)其他妨】碍港:口生产作业的—行为
《
,第二十条 【 在港?区陆域?设置设施、进行工】程施:工作业和使》用港区岸线的应当】依法报经港口管理】机构批准
第】二十一?条 在港区水!域范围内应当—保证航道畅通出【现碍航的《沉船、沉物等船主】、物主必须立—。即向港?口管理机构报告并】在规定期限内—进行清除、打捞逾期!不清除打《。捞的由港口》管理机构通知港监】部门按?国家有关规定—处理
《
第四章 港务】管,理
:第二:十二条 从事!。经营性港《口,业务:的单位或个人(以】下,简称港口经营人)应!。当向当地港》口管理?机构:。提出申?请由:当地港口管》理机:构审查批准发给港口!(码头)经营许【可证
第二十】三条 申【请从事经营性港【口,业务:的单:位应当具备下列【条件
(一)有!经营管理的组织机】构、地点和负责人】并有章?程;
(二)有!与经营能力相适【应,的人员、设备—、码头和安全—设施;
—(三)有与经营业务!相适应的自有—流动资金《;
: :(四)有稳定的作】业地点
》 申请?从,事经营性港口业务】的个人应《当具备上述》条,件,并,持有街道办事处或乡!(镇)?人民政?府的证明
》 , 港口管理机构接】到申:请后须在二十日内做!出书面答《复
第二十四条! : , 港口经营人—要求变更经营—范围和停业》、,歇业的须《向原批准机关—申请办理审》批或注销手》续
第》二十五条《 有》自用、专用码—头的机关、企事业】单位:(以下简称自用、】专,用码头单《位):应当到?港口管理机构办【理港口设施登—记变:。更自用?、专用码头用途或】进,行出租转让》的应当到港口管【理机构办理变更【登记
第二【。十六:条 在港区内!装卸、转运和储【存危险货物的应当】经当地港口管理【机构会同有关—部门批准并按国【。家的有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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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》七条 》 港口经营人—应当保证《完成国家规定需要】优先运输的货—物以及抢险救—灾等重要物资的装】。。卸、集散、》疏,港任务
》
第二十《八条 《 港口《经营人和自》用、:专用:码头单?。位应当按规定向当】地港口管理机构报】送生产经营基本情】况和有关《经济技?术指标的统计—资,料具体报《。送办法由《省港口管理机构【统一:制定
《
第:二,十九条 — 港口管理机—构应当为港》口经:营人和自用》、专用码头单—位提供港口业—务指导和信息—咨询:服务并对日常的港】口业务活动进—行监督、检》查和:协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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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五章 《法律责任《
第三十条 【 违反本条例有】下列行为之一的【由港口管理机构【分别给予以下处【罚
(一)违反!本条例第十》三条规定责令其停止!施工限期《拆除所建《。设施并处以1—000元至50【00元罚款
(!二,)违:反本条?例第十四条规定责】令其停止作业或恢复!原状限期补办—。有关手续并处以【100元《至,1,000元罚款—
(三)—违反本条例第—十,九条规定责令其停】。止违法行为并处以】。10:00元至3》000元罚》款
《(四)?违反本条例第二十】条规定责令其—停止施工并处以10!00:。元,至3000元—。罚款
《 (五)违反本条例!第二十二条》规定:责令其停止营业限期!补办经营许》可证:没收非法所得并【处以非法《所得1至3倍的罚款!
?(六)违反》本条例第二》十,四条规?定给予警告限期补办!审验手续并处以1】00元至10—00元罚《款,
(七》)违反本条》例第二十《五条规定责》令其停止港口业【务活动并处以100!。元至:1000元罚款【
第三十一条【 港口管【理人员?违反本条《例,规,定玩忽职守、滥【。用职权、徇私舞弊】的由其所在单位或】上级主管机》关给予行政》处分
?
第三十二条【 港》口,管理机构在实施行】政处罚时应当按照】中华人民共和国【行政处?。罚法规?定的程序《执行
第三【十三条 《 当事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!服的可以按》。照中华人民》。共和国行政》。。复议法和中华—人,。民,共和国行《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!复议或向人民—法院起诉
第】三十四条 违!反本条例构成犯【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
》
,第六章 附则
【第三十五条 】 本条?例自公布之日起施】行,黑龙:江省人民政府19】90年6月8—日发布?的黑龙?江省港口管》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!
附录
— : ,。 本条?例下列用语的含义】。是
》 ?(,一)港?。口是指在通航水【域(含湖《泊、水库)内具【有相应设施供船【舶,停靠旅客《上下货物装卸—、储存、驳运及相】关的服务功能并按照!一定程?序划:定的具有明确—界线的水域、—陆域和岸线构—成的场所
港】口可:以,划分为?一个:或者若干个港区每】个港区可以》设,置一个或者若干个】码头
【 (二《)港口布局规划是】指港口的分布—规划
港口总】体规划是指一个港】。口在一定时期的【具体规划
》
《 :。(三)港口区域【简称港区是》指,经批准划《定的港界范围以内的!港口岸线及与—其相应的水域和【。陆域:包括已建港区和规划!港区
《 港区岸《线是指可供船舶【停靠的江河沿岸它依!据防洪墙、堤界或】陆地座?标点确定可以整段或!分段划定
港】区水域是指》港区岸线以》下的坡岸、滩—地、水面与》水下以及水上架空区!域
? 港区?陆域是指港区岸【线以上的土地
【。 规划港区是指】根据港口规划—为港口的进一—步,开发、?建设而划定》的,具有明确界线—。的预留岸线、水域和!陆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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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】。港口设施是》指为停靠船舶或【从事港口生产、经营!活动而建《造和设置的人工构造!物及相关设备主要包!。括码头、岸壁—、护岸、港池、【锚泊地、浮筒、【趸船、铁路专用线、!仓库、堆场、道【路以及给《排,水、供电照明—、通信、环保、消】。防,等设施
】(五)经营性—港,口业务是指以—营利为?目的订?。有,港口业务合同并发】生,各种方?。式费用结算》在港区?内为运送货物、【旅客向船舶》。、,货主和?旅客提供服务的活动!主要包括装卸、储】存、驳运、搬运、】。拖带:、对货物进行简易】处理以及为旅客候】船和:上下船舶提供—的,。。服务:等行为
】 , (:六,)自用码头是指为】本单位生产、生活及!执行公务《使用的码头
— 专?用码头是指具备【某,种特定功能专门从】事某:一种专项服务的【码头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