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省公路条例
!(1999年4月】。15日黑龙江省第】九届人民代表—大会常?务委员会《第,九次会议通过 根】。据,2015年4月1】。7日:。黑龙: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!。表大会常务委—。员会: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废!止和修改<黑—龙江省文化市场【管理条例>等—五十部地方性法【规的决定《修正 根《据2018年6月】28日?黑龙:江省第十《三,。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员会第四次会】议黑龙江省人民代】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。关于:废止:和,修改<黑龙江省农作!物种子管理条例【>等63部》地,方性法规的决定第】二次修正《)
第一章【 总 则《
第一条 为加强对!公路建设、》养护和管理》加,快公路?事业发展适应经济建!设,和人民?生,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!共和国公路法及有】关法律、法规结合本!省实际?制定本条《例
第二条 在本】省行政区域内从【事公路的规划、【。建设、养《护,、经营?。、使用和管理适用本!条例
本《条例所称公路是指】。。本省行政区域内的】国,道、省道《、县道、乡道包括】公路桥梁、公路隧道!和公路渡口
本【条例对专《用公路有《规定的适用于—专用公路
第三条 !公路的发展应遵循全!面规划、合理布【局、确保质量、保】障畅通、保护环【境、建设改》造与养护并重—的,原则
?第四:条 各级人民政【府应采取《有力措施加大资金投!入调动各方面积极】性扶持、《促进公路建设
第】。五条 县级以—。上人民政府交通主】管部门是本行—。政区域?内的:公路主管部门其所属!的公:路,管理机构行使—。公路行政管理职责】
专:用公路由其主管单位!。建,设、养护和管理【省人民政府交通【主管部?门(以下简称—省交通主《管部门)负责对专】用公路建《设、养护和管理的】监,督指导
第》六条: 除公安、》交通、林业按规定上!路检查?。。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!人,在公路?上非法设卡》。、收费、罚款和拦截!车辆
第二章— 公路规《划
第七条 公路】规划的编《制与审?。。批
(一《。)国道规划按国家】有关规定《编制和审批;
【。(二)省道规—划由省交通》主管部门《会,同同:级有关部《门并商省道沿线【市人民政府(行署)!编制报省人民政【。府批准并《报国务?院交通主管部门备】案;
(三》。)县道规划由县(市!),人民政府交通—主管部门《会,同同级有关部门编】。制经上一级人民政】府(行署)审定【报省人民政府批准;!
(四)《乡道规?划由县(市)人【民政府交通主—管部门协助》乡、镇人《民,政,府编:制经县?(市)人《民政府批《准并报省、市人民政!府,。(行:署)交通主管部门备!案
专用公路规划由!专用公?路的主管《单,位编制经上》级主管部《。门审定后《报市人民政府(行署!),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并!报省交通主管—部门:备案
第八》条 经批准的—公路规划需要调【整,或修改的由原编【制,。机关:提出:调整或修改方—案报原?批,准机关批准》
第:九条 规划》和新建村镇》、开:发区边缘《应与国道《、省道边沟外缘保持!不少于500米的】距,离并避免在》公路:两侧对应建设防止】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!的运行安全与畅通
!第三章 公路建【设
:第十条 公》路建:设,应统筹规划》。、条块结合、分【级负责、联合建设】
国道、省道的【建设由省人民政【府负责其《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!承担:国道、省道征—用土地的依照—法定程序批准后【征,地、拆迁、安置工作!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!政府:予以公告《并组织实施
征地、!拆迁安置费用应【由建设单位承担【由国家投资》建设的国道、省【道按其?在行政区《域,内的实际《情况各?级人民政府相应【承,担有:。关费用
县道—建设由?县,(市)人民政—府负责乡道》建设由乡《、镇人民政府—负责
公路建设、】改造所使《。用的国有《土地县级以上—人,民政府应《依法予以划拨任【何,单位和个人不得收】。取费用
第十一【条 :公路:建设项目的设计和】施工应符合》依法保护环境—、保护文物和防止】水土流失的要求【公路建?设项目应按国家【有关:规定编制《水土保持方案—并与公路建设项【目同时设计、同时施!工、同时验收—。
第十?。二条 ?公路建设《应实行国家投资【、地方筹资、社【会,配资:和利用外资多—。。渠,道筹融资体制
公路!建设资?金应专?款专用不《得挪用
第十三【条 公路《。建设项目应按照【国家有关法律、【法规和规定实行项】目法人负《责制度、招投标【制度、工程监理【。制度、合同管理制度!和工程质量》。终身负责《制度
公路建—设的设计、施—工和监理单》位不得转《包业务?。
第十四条》 公路建设》工程实行全面质量监!督管理制《度,
交通主管部—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应依法对》工程质量实行监【督和管理
公—路建设?工程项目《的建设单位和勘察设!计、施工、监理单位!应接受监督和管理】
第十?五条 公路工程施工!时施工单位应在施】工路:段两端设置》明显的施工》标志、安全》标志需要车辆—绕行的应在绕—行路口设置标志;】不能绕行的》应按:保证:通行和安《全的要?求修建临时》便道
第十》六条 交通主管部门!应对:公路建设工程造价】定,额进行管理》和监督未经》批准不得擅自—提,高或降低工程造价定!额
第十七条 公路!建设必须符合公路工!程,技术标准未经—原批准机关》批准不得擅自—。变更设计项》目竣工?后应按国家有关【规定进行验收未【经,验收或验收不合格】的项目不得》交付使用
第四章 !公路养护
第十八条! 国:道、省道养护—由省公路管》理机构负《责;县道养护—由,县(市)《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】;乡道养《护由乡、镇人—。民政府负责
—公路应坚持常年【养护、保《证公:路,经常处于良好—状态
公路》发生翻浆、》水毁、雪阻》等自然灾害时公路管!理机构?要立即组织力量抢修!当,公路管理机构—抢,修力量不足时—沿线各级人民政府】应组织社《会,力量及时修复—
第十九条 公路养!护需:要封路?时施工单位应提前发!。布公告标明绕—行路:线设置安全标志并】采取措施保》。证通行
第二十条】。 各级人民政府对公!路修建、养护需要使!用国有荒山、荒地或!者需要在国》有荒山?、荒地、河》滩、滩涂上挖砂、采!石、:取土的依照有关法律!、行政?法规的?规定:办理: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:。得阻挠或者非法收取!费用
废弃的公【路养:护料场?由公:。路,管理机?构负责采《取水土保《持,措施
第《二十一?条 公路沿线农【。村劳动力《和,车辆:应按国家规定履行公!路,建勤义务
第五【章 路政管》理
第?二十二?条 公路《两侧建筑控制区与规!定的公路边沟外【缘无边沟的》与坡角外3.5米】。最小间距应符—合下列?规定
(《一,)国道不少于20】米;(二)省道【不少于15米;(】三)县道《、乡道、专用公【路不少于10米;因!特殊需要控制的由】县(市)人》民,政府确定
高速公】路和一?级公路两侧》建筑控制区不少于】50:米二级?公路不少于20米】
,第二十三条 公路建!筑控制区禁止—修,建建筑?物和地面《构筑物
《因公路新建、改建】或公路建筑控制区】调整被?划入公?路控制区内》的建筑物和》地面构?筑物不得扩建、【改建当公路建设【。需要:时由所在区域内的人!民政:府负责动迁安—置
第二十四—条 任何《。单位和?个人:不得擅自《在公路用《地范围内设置标牌、!广告牌、宣传标语、!匾,幌等非公《路标:。志在公路零公里以外!的公路用地范围【内确需设置的—应经公?路管理机构批准
】第二十?五条 ?国道、省道、县道两!侧各150米—和公路路《基下50米范—围内:。不得挖砂、采石【、,取土、倾倒》废弃物不《得进行爆破作—业及:其,他危:及公路安《全的活动
》第二十六条 —任何单位和个人【不,。。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!地范围内摆摊设点、!堆放:物品、打场晒粮、】倾倒:垃圾、设《置障碍?。。、挖沟引水、种【植作物、《放牧拴畜、》乱停乱放车辆、利用!公路边沟排放污【。。物或者?。进行:其他损坏、污—染公路?和影响公《路畅通的活》动
在收费》公路:上,行驶的车辆禁止抛】弃、散落《、,。滴漏、流淌》物品或试车、—教车和?随意:。停车
第二十—七,条 在高速公路和】。公路封闭路》段上禁止《。下列行为《
(一)拦截或【检,查车辆;
(二【),停车乘降《旅客;
《(三)非机》动车:、行人和牲畜进【入
第二十八条 各!级公路管《理机构应在无人【看守的公《铁平交?道口的公路两端【除设置缓行标—志,外还应按标准—设置安全路坎
第】二十九条 对已列】。入公:路发展规划拟新【建,、改建的公路—交通主管部门应【当事先?通知有关部门有关】部门在建筑》。控制区内不得—再行:审批:建筑物、地面构筑物!的建设
第三十条】 对已?立项即将《开工和正在建设的公!路公路?。管理机构应依—法实施路政管理【
第三十一条 在】公路和专用公路【上不得擅自增设平交!道口确需《增设的须经》公路管?理机构审《批经:批准新增设的平交道!口应按照国家规定】的公路工程》技术:标准修?建并向公路》管理机构《缴纳有关费》用因公路改》造拓宽需要时使【用,者必须无条件—拆除
原审批的【平交道口未达—到公:路工:程技术标准》的应限期达》到标准
第》三十二条《 ,对,轴载质?量超过公路工程技】术,标准要?求确需?。通过:的,车,。辆须经?公路管?理,机构批准并承担公】路管理机构为—。此采取的技》术保护?措施和修复损坏部】分所需的费用
第】三十三条《 任何单位和—个人不得擅自占用、!挖掘公路、专用公路!和公路用地确需占用!和,挖掘的须《经公路管理机—构批准并应缴纳有关!。费用造成公路路【。。产损失的应给予【赔偿
占《用、挖掘公路—。。、,专用公路《和公路?用地的?有关费用标》。准由省?人民政?府制定
第》三十四?条 公路发》生交通事故》时属地内的有关部门!应在:最短时间内》赶赴现?场疏导交通完—成现场勘查后由【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!公路:管理机?构,负责清障
》第六章 收》费公:路,
第:三十五?条 :符合国?家收费?。规定的公路经省人民!政府批准可》以,设置车辆《通行费收费》站,。
车辆通行费收费】标准按省人民—政府批准的》标准执行
除—国,家,规定的军《。车、武警《车、正在《执行任务的设有【固,定装置的消防车【、红十字会车、【医院救护车、公安】部门的警备车—和抢险救灾等特殊情!况外其他车辆一律】按规定缴纳车辆【通,行费
?第三十六条 收费】公路的收费站应实行!统,筹,规划、合理布局、总!量控制、规》范建设、文》明服务
《。。第三十七条 收【费公路车辆》通行费实行收—支,两条线由省》交通主管部门实【行统收统支》按贷款?和集资款《的比例专项用于【偿,还贷款、集资款【本息、收费公路的】养护管理等》
收:费公路的收费—站应:逐,步采取现代化手段防!止票:、款流失
》第三十八条 省交】。通主管部门应加【。强对收费公路—的管理公《路收费站《应,公开审批部门—、主管部门、收费年!限、收费标准—、收费单《位和监督《电话
收费公路使用!的车辆通行费—。票据由省财政—部门:统一印制省交通主】管部门统《一领取和《管理:收费站?不使:。用,省财政主管》部门统一印制票据的!车主可?拒交:和举报?
第三十九》条 公路管理机构】对收费公《路实施统一的路政管!理经营性公》路路政管理职责由公!路,管理机构派出的机】构、人?。员行:使
第七章 法律】责任
第四十条 】违反本条例》规定有?下列行为《之一的由交通—主管部门责令—停止违法行》为限期改正并—给予下列处罚
(一!。)转包公路建设【。设计、施工》和监理业务的—没收违法所》得并处以公路建设设!计、施工和》监理费用10%至2!0%的罚款》;造成工程质量责】任事故?的单位依法》承,担建设单位》的经济损失并处事故!。。造,成全部损《失费用的《5%至10》%罚款;《构成:犯罪的依《法追究其刑》事责任
(二—)未经交通主—管部门批准擅—自提高或降低工程造!价定:额的由交通主管【部门没收提》高或降低《造价的差《。额部分?并处以?提高或降低造价差】额2倍?的,罚款:;构成?犯罪的依《法追究其《刑事责任《;
:(三)?未经原批准机关批】准擅自变更》设计、降低技—术标准的处》以变更?部,分工程造价》的5%至1》0%的?罚款造成工程质量】事,故,的包赔质量事故所】造成的?全部损失;构成犯罪!。的依:。法追究其刑事责【任,
(四)施工—单位不服《从监理违章》作业偷工减料—或,采用不合格的材料】造成工?程,质,量和人身伤亡事故的!除按国家有关规定】处罚外应依照法律规!定赔偿?建设单?位的经济损失;构】成,犯罪的?依法追究责任人【的刑事?责任
(《五)公路收费站未】公开审批部门、主管!部门、收费年限【、收费标准》、收:费单位和监督电【话的处以1》000元以上5【000?元以下?的,罚款
?(六)非法在公【。路上设卡、收费【、罚款?和拦截车辆或在高速!公路和公路封闭路段!上拦截?或检查车辆》的由交通主管部门】责令停?止违法?行为没?。收违:法所得处2万元【以下的罚款》或处违法《所得三倍以下的【罚款;对负有—直接责任的》主管人员和其—他直接?责任:人员应给予行政【处分
第四十一【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!有下列行《为之一的《由公:路管理机构》责令停止违法行【为限期改正并给【予下列处罚
(【一)施工《单,位或:公路养护单》位在改建、》养,护公路?时未设?置安全标志、封路】标志、绕行》标志或临时》便道不能保》证通行?的处以10》。00元以上5000!。元以:下的罚款;
—(二)在公路建【筑控制区内修—建建筑物或地面【构筑物的《责令限期拆除可【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!期不拆除的由—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有!关费用由建》筑或者构筑者承担;!
(:三):擅自在公路用—地范围内设》置标牌、广告—牌、宣传标》。语、匾幌等》非公路标志的可处2!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!不拆除的由》公路:管,理机构拆除有关费】用由设置者承担【;
(四)在国【道,、省道?、县道两《侧15?0米和公《路路:基下:5,。0,米范围内进行挖【砂、采石、取土【、倾倒废弃》物、爆破等》危及公路安全的可】处,3万元以下的罚款】;
(五《)在公路用》地范:围内摆摊设点、堆放!。物品、打场晒粮【、倾倒垃圾、设置障!碍、挖沟引水、种植!作物、放《。牧拴畜?。、乱停乱《放车辆、《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!物或者进行其—他损坏、污染公路和!影响公路畅通活动】的可:处5000》元,以下的罚款》;
(六)在公路上!。擅自增设《道口或未《按公路工《程技术标准修建的】处5:。万元以?。下的罚?款;
(《七)拒缴、逃缴【公路:车辆通行《费的责令其补交全】程,车辆通行费》处以车辆通》行费10《倍的罚款;
(八)!在收:费公路上行驶的车辆!。抛弃、散落、—滴漏、流淌物—品或教车、试车【和,随意停车的》处以500元以【上1000元—以下的罚款;—
(九)在高—速公路或公路封闭路!段上停车乘》降旅:客的处以《车辆定员全》程往:。返票价总金额—的罚款;《非机动车、行人【和牲:畜进入高速公—路和公路封闭路段的!对非机动车当事【人、行人和牲—畜,物,主处以50元—至100元的—。罚款
(十)对【轴载质量超》过公路工程技术【。标准要求《擅自通过的除缴纳】路产损失赔偿费用】外,处,以500《0元至1万》元的罚款《
第四十二条 【拒绝执行本条例处】罚或不能当场赔【偿的公路管理—机构:可暂扣其《车辆;对装有—危险品?、贵重物《品或鲜活易腐物【资不宜扣留》的车辆可暂》扣驾驶证照并开【具盖有省《交通公路管理机【构印章的暂扣凭证】。限期到指定的公路管!理机构接《。受处理被扣车辆或证!照的单位或个—人接受处理后公路管!理机构应《当立即退还暂扣的】证照:。或放行车辆
对【暂扣车辆《逾期3个月不到指定!地点接受处》理的公路管理机构依!法,拍卖被扣车辆被【拍卖车辆资金除抵】交,。。陪偿费用和处罚金额!外剩余部分应—。退还给?当事人不足》。部分由当事人补交拒!不补:交的可?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!。执行
第四十三条 !。对,。挪用公路建》设资金的责》令,限期收回对直接责任!人视情?节轻重给予相应行】。政处分;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其刑事责任
第】四十四条《 ,当事人对行政—处罚决?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!请行政复议》或提起行政诉—讼
第四十五条 】。。收费、赔偿、罚【没应使用省财政部门!统一印制的票—。据罚没款应上缴同】级财政
《第四十六条》 交通主管部门、】。公路管理机构—的管理人《员玩忽职守、滥用职!权、徇?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究刑事》责任:;尚不构成犯罪【的,依法给予行政处【分
:第八章 附 则
第!四十:七,条 本条《。例由省交通主管部】门负责?应用解释
第四十】八条 ?本条例自《1999《年,。7,月1:日起施行1》993年5月16日!黑,。龙江省第八届人大】常委:会,第三次?会议:通过的黑《龙江省公路》管理条例同时废【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