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省公路条例】
(1?999年4月1【5,日黑:。龙江省第九届人【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《员,会第九次《会议通过 》。根,据20?15年?4月17日黑—。龙江:。省第十二《届,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会第十—九次会议关于废【止和修改<黑龙【江省:文,化市场管理条例>】等五十?部地方性法》规的决定修正— 根据2018年】。6月28日黑龙【江省第?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!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!议黑龙江省》人民:代表大会《常务委员会》关于废止和修改<】黑龙江省农作物种】子管理条例>等6】3部:地,方性法规的决定【第二次修正)
!。第,一章 总 则
第】一条 为加强—对公路?建设、养护和管【理加快公路》事,业发展适《应经济建《设和人民生活需【要根据中华》人民共和国》。公路法及有》关法律、法规结【合本省实际制定【本条例
第二条 在!本省行?。政区:域内从事公路—的,规划、建设、—养护、经营、使用】和管理适用本条例
!本条例所称》公路是指本省行政区!域内的国道、省道】、县道、乡道包括】公路桥梁《、,公路隧道《和公路渡口
本条例!对专用?公路有规《定的适用于专用【公,路
第三条 公【。路的发展应遵循【全面规划、合理布局!、确保质量》、保障畅《通、保护环境、【建设改造与养—护并重的原则
第四!条 各级《人民:。政,府应采?取有力措施加大【资金投入调动—各方面积极性扶【持、促?进公路建设
第五条! 县:级以上人民政府【交通主?管,部门是本行政—区域内?的公路主管》部门其所属的公路管!理机构行使公—路,行政管理职责—
专用公路由其【主,管单位建设、养护和!管理省人民》政府:交通主?管部门?(以:下,简称省交通主—管部门)负责对专】用公:。。路建设、养护—和管理的监督指【导
第六条 —除,公安、交《通、林业按规定【上,路检查外禁止任何单!位和个人在》公路上非法》设卡、收《费、罚款《和拦截车辆
第二】。章 公路规划—
第七条 公路规划!的编制与审》。批
(一《)国道?规划按国家有关【规,。定编制和审批—;,
(二?)省道?规划由省《交通:主管:部门会?同同级有关》部门并?商,。省道沿线市》人民政府(行署)编!制报省人民政府【批准:并报国?务院交通《主管部门备案;
】(三)县道》规划由县《(,市)人民政府交【通主管部《门会:同同级有关》部,门,编制经上一级人民】政府(行署)审【定报省人民政—府批准?;
(四《)乡道规划由县【。。。(市)人《民政府交通主管【部门协助乡、镇【人民:政府:编制经县(市)人】民,政府批准并报省【。、,。市人民政府(行【署)交通主管部门】备,案
专用公路规划由!专用公路的主管单】位编制经上》级主管部门审—定后报市人》民政府?(行署)交通主管部!。门审核并报省交通】。。主管部门备》案
第八条 经批】准的公路规划—需要调整或修改【的由原编制》机关提出调整或【修改方案报原批准】机关批准
第九【条 :规划和新建村镇、开!发区边缘应与—。国道、?省,道边:沟外缘保持不—少于500米—的距:离并避免《。在公路?两侧对应建设防止公!路街道化影》响公路的运行—安全与畅《通
第三章 公路建!设,
第十条《 公路建设应统【。筹规划?、条块结合、分级】负责、联合建设【
,国道、省道的建【。设由省人《民政府负责其建设资!金由建设单》位承担?国,。道、省道征用—土地:的依:照法定程序批准后】征地:、拆迁、安》置工:作由县级以上地【方人:民政府予以公告并】组织实施《
征地、拆迁安置费!用应由建设单位【承担由国家》投资:。建设的?国道、省道按—其在行政区域—内的实际《。情,况各级人民政—府相应承担有关费】用
县?道,建设由?县(:市,)人民政府负责【乡道建设由乡—。、镇人民政府负责】
公路?建设、?改造所?使用的?国有土地县级—以上人民政府—应依法予以》划拨: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收取费《用
第十《一条 公路建设【项目的设《计和:施工应符合依法【保护环境《、保护文物和—防止水土流失的要求!公路建设项目—应按国家有关规【。定编制水《土保持方案并—与公路建《设项目同《时,设,。计、同时施》工、同时验》收,
第十?二,条 公?路,建设应实行国家投】资、地方筹资—、社会配资和利【用外资多渠道筹融资!。体,制
公路建设资金应!专款:专,用不得挪《用
第十三条— 公路建设项—。目应按照《国家有关法律、【。法规和规定实行【项目法?。人负:责制度、招投标制度!、工程监理制度【、合同管理制度和工!程,质量终身负》责制度
《公,路建设的设》计、施?工和:。监理单位不》。。得转包业务
第十】四条 公路建设工】程实行全面质量监】督管理制度
交通主!管部门和建》设行政主管》。部,门应依法《。对工程质量实行监】督和管理《。
公路建设工—程项目的建设单【位和勘察《设计、施《工、监理单位应接受!。监,督和:管,理
第十五条— 公路工程》施工时施《工单位应在施—。工路段两《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!志、安全标志需要车!辆绕行?。的应在绕行》。路口设置标》志;不能绕行的应按!保证:通行和安全的要求】修建临时便道
【第十六条《 ,交通主管部门应【对公路?建设工程造价定额进!行管:。理和监?督未经批准》不得擅自提高或【降低工程造价定额
!第十七条 公路建】设,必须符合公》路工程技术标准未经!原批准机关批准【不得擅自变更设【计,项目:竣工后应《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!验收未经验》收或验收不》合格:的项目不《得交付使用
第【四章 公路养护
】第十八条 国道、】。。省道养护由省公路】管理:机构负责;》县,道养护由县》(市)公路管理机构!负责;乡道》养护由乡、镇人【民政府负责
公【路应坚?持常年养《护、保?证公路经常》处于良好状态
【。公,路发:生翻浆、水》毁、雪阻等自—然灾:害时公路管理机【构要立即组织力【量抢修当公路管理机!构抢修?力量不足时沿线各】级人民政府应组织社!会力量及时修—复
第十《九条 公路养护需】要封:路时施工《单,位应:提前发布《公告标明绕行路线设!置安全标志并采【取措:施保证通行
第二十!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!。公路:修建、养护需要使用!国有荒山《、荒地或者需要在国!。有荒山、荒》地、河滩、滩涂上挖!砂、采石、取土的】依照:有关法?律、行政法》规的规?定办:理任何单位和个人】不得阻?。挠或者?非,法收取?费用
废弃的—公路养?。护料场由公路管理机!构负责采取》水土保持措施
第】二十:一,条, 公路沿线农村劳】动力和?车辆应按国家规定】履行:公路建勤义》务
第五章 —路政管理
第二十二!条 公路两侧建【筑控制?区与规定的公路边沟!外缘无?边沟的?与坡角外3.5米最!小间距应符合下【列规:定
(一《)国道不少于2【0,米;(二)省道不少!于15米《。;(三)县道、乡】道、专用《公,路不少于10—米;因?特殊需要控制—的由:。县(市)人民政府确!定,
高速公路和一【级公路两《侧建筑控制区不少】。于50米二级公路不!少于20米》
第:二十三条 公路【建筑控制区》禁止修建建筑物和】地面构筑物》
因公路新建—、改建?或公路建筑控制区】调整被划入公路控制!区内的建筑物—和地面构筑》物不得扩建、改【建当公路《建设需要时由所【在区域内的人—民政府?负责动迁安置
【。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!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!公路用地范围内【设置标牌、广—告,牌、宣传标语、匾幌!等非公路标志在【公路零公里以外【的公路用《地范围内确需设【置的应经公》路管理机构批准
第!二,十五条 国道、【省道、?县道两侧各150米!和公路路《基下50《米范围?内不得挖砂》、采石、取》土、:。倾倒:废弃物不得进—行爆破作业及—其,他危及公《路安全的活动—
,第二十六条》 任何单《位和个人不得—在公路上及公路用】。。地范围内摆摊设点】、堆放物品》、打场晒粮、—倾倒垃圾、设—。置障碍、挖沟引水】、,种植作物、放—牧拴畜?。、乱停乱放》车辆、利用公路边】沟排放?污物或者进》行其他?损坏:。、,污染公路和》影响公路畅通—的活动
在收费公】路上行驶《。的车辆禁《止抛弃、散落、滴】漏、流?淌,物品或?试车:、,教车:和随意?停车
第二十—七条 ?在,高速公路和公路封】闭路段上禁止下【列行为
(一—)拦截或检》查车辆;
(—。二)停车《乘降旅客;
(三)!非机动车、》行,人和:。。牲畜进入
第二十】八条: 各级?公路管理机》构应:在无人?看,守的公?铁平交道口》的,公路两端除设置【缓行标志外还应【按标准设置安全【路坎
第二十九条】 对已?列,入公路发展规划拟】新建:、,。改建的公《路交通主《管部门应《当事先?通知有关部门—有关部门在建筑控】制区内不得》再行审批《建筑物、地》面构筑物《的建设?
第三十条》 对:。已立项即将》。开工和正在建设【的公路公路管—。理机:构应:依法实施路政管【理
第?三十一条 在—公路和专用公路上不!得擅自增设平交道】口确需增设的须经公!路管:。理机构审批经批【准新增设的平交【道口应按照国家规】定,。的公路工程技—术标准修《建并向公路管理【。机构缴纳有关费用因!公路改造《拓宽需要时使用【者必须无条件—拆除
原审批的【平,交道口未达到公路】工,程技术标《准的应限期达到【标准:
第三?十二条 《对,轴载:质量超过公路工程】技术标准要求确【需通过的车辆—。须经公路管理机构】批准并承《担公路管理机构为】此采取的技术保护】措施和?修复损?坏部分所需的费用】
第三十三条— 任何单《位和个人《不得:擅自占?用,、挖:掘公路、专用公【路和公路用地确【需占用和挖》掘的须经《公路管理机》。构,批准并应缴纳有关】费用造成公路路【产损失?的应:。给予赔偿
占用【、挖掘?公路、专用公—路和公路用地—的有关?费用:。标准由?省人民政府制定
第!三十四条 》。公路发生交》通事故时《属地:内的有关部门应在】最短时间《内赶赴?现场疏导交通完【成,现场勘?查,后,由公安交通管—理部门?或公路管理机—构负责?清,障
第六章》 收费公路
第三十!五条 符合国家收费!规定的公路经—省人民政《府批准可以设—置车:辆通行费收费—站
车辆通》。行费收费标准按【。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标!准执:行
除国家规定【的军:车,、武警车、正在【执行任务的设有固定!装置的消防车、红十!字会:车,、医院救护车、【公安部门《的警备车和抢险救灾!等,特殊情况外其他车】辆一律按规定缴纳】车辆通行费》
第三十六条— 收:费公路的收费站应实!行统筹规划、合理布!。局、总量《控制、规《。范建设、文明服务
!第三十七条 —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!实,行收支两条线—由省交?通主管部《门实行统收》统支按贷款和集【资款:。的比例?专项用于偿还贷款、!集资款本《息、收费公路—的养护管理等
【收费公?路的收费站应逐步采!取现代化《手段:防止票、款》流失
第三十八【条 :省交通主管部门【应加强对《。收费公路的管理公】路收费站应公开【审批部门、主管部】门,、收费年限、收费】标准、收费单位和】监督电?话
:收费:。。公路使用的车辆通】行费票据由省—财政部门统一印【制省交?通主管部门统一领】取和:管理收费站不使用省!财政主管部门统一】印制票据的》车主可拒交和—举报:
第三十九条— 公:路管理机构》对,。收费:公路实施《统,一的路政《管,理经营性公路路【政管理职责》由公路管《理机构派出的—机构、人员行使【
第七章 》法律责?任
: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!例规定有下列—行,为之一的由》交通主管部门—责令停止违》法行:为限期改正并—给予下列处罚
(】一)转包公路—建设设计、》施工:和监理业务的没收违!法所得并处以公路】建设设?计、施工和监—。理费用10%—至20%的罚—款;造成工程—质量责任事故的单】位,依法承担建设单【位,的经济损失并—处事故造成全部损】。失,费用的?5%至10%—罚,款;构成犯罪的【依法追究其》刑事责任
(—二)未经交》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!。提,高或降低工》程造价定额的由交通!主管部门没收提高或!降低造?价的差?额部分并处以提高】或降低造价差—额,2倍:的罚款;构成犯罪】的,依法追究其刑事责】任;
(三》),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!擅自变更设计、【降低技?术标准的处以变【更部分工程造价的5!。%至10%的罚款】造成工程质量事故】的包赔质量》。事故所?造成:的全部损失》;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其刑事责【任
:(四)?施工单位《不服从监理》违章作业偷工减料或!。采用不合格的—材料造成工程—质量和人身》伤亡事故的除按国】家有关规定处罚外应!依照法律《规定赔偿建》设单位的经》济,损失;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究责《。任人的刑事责任
(!五)公路收费站【未公开审批部门、】主管:部门、收费年限、】。。收费:标准、收费单位【和监督电《话的处以1000】元以上5000元以!。下的:罚款
(六)非法】在公路上《设卡、收费、罚款和!拦截车辆或》在高速公路和公【路封:闭路段上拦截—。或检:。查车辆的由交通主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】。法行为没收》违法所?得处:2万元?以,下的罚款或处违法】所,得三倍以下》。的罚款;对负有直】。接责任的主》管人员?和其他直《接责任人员应给【予行政?处分:
第四十一条 违】反本条例规》定有下列行为之一】的由公路管理—机构责令停止—违,法行为限期改—正并给予下列—处罚:
(:一)施工《单位或公路养护单位!在改建、养》护公路时未设置安】全标志?、封路标志、绕行标!志或临时便道不能保!证通行的处》以1000元以上】5000《。元以下的罚款;【。
(二)在公路建】筑控制区内修建【建筑物或地面构筑】物的责令限》期拆除可处5万元以!。下罚款?逾期不拆除的由【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有!关费用由建筑或【。者构:筑者承?。担;
(《三)擅自在公路用地!范围:内设置标牌、—广告牌、宣传标【语、匾幌等非公路】标志的可处2—万元以下的罚款【逾期不拆除的—由公路管《。理机构拆除有关【费用由设置》者承担;《
(四)在国道、省!道、县道两侧15】0米和公路路基下】5,。0米范围内》进行挖砂、采石、取!土、倾倒废弃物、】爆破等危及公路【安全的可处》3万元以下的罚【款;
(五》)在公路用地范围内!摆摊设点《、堆放物品》、,打场晒粮《、倾倒垃圾》。、设置障碍、挖沟】引水、种植》作物、放牧拴—畜、乱停乱》放车辆、利用公路】边沟: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!他损坏?、,污,染公路?和影响公《路,畅通活动《的可处5000元以!下的罚款;
(六】。)在公路上擅自增设!道口或未按公路工】程,技术标准修建的【处,5万元以下》的,罚款;
(七)【拒缴、逃缴公路车辆!通,行费的责令其补交全!程车:辆通:行费处以《。车辆通行《费10倍的罚—款;
(八)在【收费公路上行驶的】车辆抛?弃、:散落、滴漏、流淌物!品或教车、试车和】随,意,停车的处以50【0元以上10—00元以《。下的罚款;》
,(九)在高速公路或!公路封闭路段—上停车乘《降旅:客的处以车》辆定员?全程:往返票价总金额【的罚款;非机动车、!行人和牲《畜进入高速公路和】公路封闭路段的对非!机,动车当事人、行人和!牲,畜物主处以50元至!100元的罚款【
(十?。)对轴载质》量超过公路工程【。技术标准《要求擅自通过的除】缴纳路产损失赔偿费!。。用外处以50—00元?至1万元的罚款
】第四十二条 拒【绝执行本条例—处罚或不《。能当场赔偿的公路管!理机构可暂扣—其车辆;对装有【危险:品、贵重《。物品或?鲜活易腐物资不宜扣!留的车辆可暂扣驾】驶证照并开具盖有】省交通?。公路管理机构印【章,。的暂扣凭证限期【到指定的公路管理机!。。构接受处理被扣车辆!或证照?的单位或个人接受】处,理后公路管》理机:构应当立即》退还暂?扣的证照或放—行车辆?
,对暂扣车辆逾期【3,个月不到指》。定地点接受处理的公!路管理机构》依,法拍卖被《扣车辆被拍卖车辆】资金除抵交陪偿费用!和,处罚金额外剩余部】分应:退还给当事人—不足部分《由当事人补交拒不补!交的: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!制执行
第》四十三条 对—挪用公路建设资金】的责令限期收—回对直接责任—人视情节《轻重给予相应—。行政处分《;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其刑事责任
第四】十四条 当事人【对行政处罚决定【不服的可以》依法申请行政复【议,或,提起行政《诉讼
第四十五【条, 收费、赔》偿、罚没应》使用省财《政,。部门统一印制的票】据罚没款应》上缴同级财政—
第四十六》条, 交:通主管?部门、?。公路管理机构的【管理:人,员玩忽职守》、,滥用职权《、徇私舞弊构成犯】。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;尚不《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!行,政处分
《第八:章 附 则》
第四十七》条 :本条例由省》交通主管部》门负责应用解释【。。
第四?十八条 《本条例自1》999年7月—。1日起施《行1993年5月】。16日黑龙江省【第八届人大》常委会第《三次会议通过—的黑龙江省公路管】理条例同《时废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