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黑龙江省《电力设?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!(20?09年4月9日【黑龙江省《第十:一,届人民代表大会【常务:委,员第九次会议—。通过 根据20【15年4月1—7日:黑龙江省第十—二,。。届人:民代表大会》常,务委员会第十九【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!改〈黑?龙江省文《化市场管理条例〉等!五十部地方性—法,。规的决定修正 【根据2018—年4:。月26日黑龙江省】第十三?。届人民代表大会【。常务:。委员:会第三次《。会议黑龙江省人【民代表?大会常务委》员会关?于废止和修改〈黑龙!江省统计监督处【罚条例〉等72【部,。地方性?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!正 :根,据20?18年?6月28日黑龙江省!第十:三届人民《代表大会常务—委,员会第?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人!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员会关于废止和【修改<黑龙江省农】作物种子管理条例>!等63部地》方性法?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!) 第一章总【 则: :第一条 为保障【电力建设和生—产的: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!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!根据中华人民—共和国电力法—、电力?设施保?护条例等有》关法律、行政—法规结合本省实际】。制定本条例 —第,二条 本省行—政区域内《。电力设施的规划、建!设与保护适》用本条例但地—方水:电建设与保护除【外 前款所称电【力设施包括》发电设施、变电【设施、电力》线路设施以及电力调!度,设施、?电,力市:场,交易设施等有—关辅助设《施;电力《设,施建设?。包括电力设施—的新建、改建和【扩建:;电力设施保护是】指电力设施建设过】程和运?行过程中的保护 第!三条电力设施—的,建设与保护坚持安】全、效能、环保、均!衡的原则 第四条 !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!导、组织、协调【本行政区域内—电力设施建设—与保护工《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可以根《据工作?需,要,建立由有关部门【和电:力企业参加的电力设!施建设?与保护?工作领导小组组【织、协调《本,行政区域内电力【设施建设《。。与保护?工作 乡、镇人【民政府?应当协助《县级以上电力行政】主管部?门做好本行政—区,域内电?力,设施:建设与保《护工:作 第五条》 县级以《。。上电力行《政主管部门负—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力!设施建设与保护的】监督管理《。。确定专门机构负责】具体执法工》。作并:从相:。。关单位选《拔人员协助进行电力!设施建设与保护行政!执法的?相关工作 公安机】关应:。当,。及时查处电力设【。施建设与保护方面】违反治安管》理处罚法或者涉嫌犯!罪的行为 》。发展改革、国土【资源:、环境?保,护、:规划、建设、交通】。运,输、财政、林业、】工商、水利(水【务)、?城市管理等行—政主管?部门应?当按照各《自职责做好电力设施!建设:。与保护的相关工作】 第六条《 电力?设,施受国家法律—保护 任何单位【和个人不得非法阻碍!电力设?施建设不得》危害:电力设施安全;对】危害或者破坏—电力设施《。的行:为有权制《止并:。向电力行政主管部】门、公安部门和电力!企业举报对于经查】证属实的举》报电力企业可以对】举报人进行奖励【 第二章》电,力设施规划 第七!条 有关《部门编制的电力【发展规划应当有【利于:环,境保护经本》级人民政《府,。批准后实施电力【发展规划应当—符合土地利用—总体规划和城—乡,规划,其中水电发展!规划:还应当符合流域和】区域水?资,源综:合规:划 任?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!自,变更经批《。准的电?力发:展规:划;确需变更—的应当经过》科学论证由原—编制机关《提出修改方案报原】批准机关批》准 电力发》展规划的制定和修】改应当征求有关电力!企业、部门和专【家,的意见 电力发展规!划包括电源规划、电!网,规划、城网规—划、农网规》划和配电《网规:划 第八条 各【级人民政府编制土】地利用?。总体规划《、城乡?规划应当预留相应】的电力设施用—。地、架空输电线路】走廊和电力电—缆通道划定保护区】。范围: 城:市中心区主、次干】道的新建《输电:线路应当规划为电力!电,缆通道;已有的【110千伏以—下架空输《电线路应《当逐步改造成电力】电缆 规划、—。设计:桥梁应?当,按照:电力发展规》。划和相关设计规范】预留相应的》电力电缆《通道 第九条 依法!取得的电力设—。施用地?和依法划定》的,架空输电《线路走廊、电—力,。电缆通道任何—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!占用或者改变其【用,途 第三章电力【设施建?设 第十条— 电:力设施建《设,应当遵守《国家法律、法规的】规,定符合电力发展规】划适:应经济社会发—展需要? 电力设施设计、施!工应当符合》电,力规程和安全技术】要求:增强抵御自然—灾害等突发事件的】能力并依法招标 】第十一条 国家【和,省人民政府确—定的电力设》施建设重点工—程,以及县级以上人【民政:府招商引资配套工】程经电力设施建设单!位,申请由电力》设施:建设与保《护工作领导小组同】意后可以开展相关】前期工作 第十【二条电?力设施建《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!。环境影响评》价对:。电力设施建设项目的!环境影响评价审【批文件环境》。。保护:行政主管《部门:应当予以公布 电力!设施: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措!施保:证输变电设施产生的!工频电场、工—频磁场、无线电干】扰水平符合国家规定!的限值 第十—三条 电力设—施用:地中属于永久性用】地,。且,符合国家《划拨用地目录的【依法:划,拨取得属于临时用】地的:依法办理临时用地】审批手续土地权属】不变:架空输电线路走廊和!地下电力电》缆通道建设不—实行征地 新建电】力设施建设》项目取得建设项【目规:划选址意见书—后电力行《政主管部门应当根】据建设项目》。规划选址意》见书和电力设—施保护范围的要求对!。依法需要确》定的电力《设施保?护区进行《公告:在公告?明示的电力设施保护!区内公告前已有的】植物需要砍伐—。或者建?筑物、构筑物需【要,拆除的按照国—。家,和省征?地补偿的有关—项目:和标准给《。予补偿;公告后新种!植物需?要砍伐或者新建、】扩建的?建筑物、构筑—物需要拆《除的不?予补偿电力》设,施建设单位因自身原!。因未按?。照公示?的电力设施保护【区使用土《地给土地《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!当予以补偿》 征地补偿》和安置方案由市【、县:人民政府《土地行政《主管部门《组织实施《对补偿标准有争议】的由县级以上地【方人民政《府协调;协调—不成的由批准征收】土地的人《民政府裁《。决对人民政》。府裁决不服》。的可以依法》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!起行政诉讼征—地补偿?、安置争《议,期间征?收土地方《。案的:实施按?照中华人民共—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!条例有关规定—执行 第十四—条 电力线路需跨】(穿:)越铁路、公路【、桥梁、航道(水】道)、水《利工程设施的应当符!合,有关规程规》范和技术要》。求并采取《安,全防护措施工—程实施前电力设施】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!有关行政管理部【门或者单位办理【相关手续有关行政管!理部门?和单位应《当在法定时限—内予以书面答复;没!有法定时《限的应当在收到【申请之?。日起二十日内答复;!逾期未?答复的视为》同意 因《电力线路穿越给铁】路、公路、桥—梁,、航道(水道)【、水利工程设—施造成损坏的电【力设施建设单位应】当,。。依据有?关法律?。、法:规给予补偿除法律、!。法规规定外相关【方面不得因电—。力线路跨(》穿)越上述》设施收取费用 【第十五条 》新建:。架空电力线路确需跨!越房屋等建筑物、】构筑物时电力设施建!设单位应当》按照国?。家有关技术规程采】取安全措施保证跨越!线,路与:房屋等建筑物、构】筑物的安全距离符合!下列规定 】 , 电:压等级 导线】在最大弧垂》情况下与建筑物、】构筑:。物的:最小垂直距离 】 , 1千伏以下【 ?绝缘导?线2:.0:。米;裸导线2.5】米,。 6-1】0千伏 绝【缘导线2.5米【;裸导线3.0米 ! 35千伏】 4.0—米 —。66110》千伏 《 5.0米 !。 ,。154220千伏】 6《.0米 】330千伏 —。 7.0米 】 : 5:00千伏 【。9.0米 — , : 被跨越房屋等建筑!物、构筑物不得【再行增加高》度超越房屋等建筑物!、构筑?。物的物体高度或【者,周,边延伸出《的物:体长度必须符合安全!距离的要求 500!千,伏及:以上电压《等级的架空电力线】路不得跨越居民住宅!。 第十六条 —新建:架空电力线》路经过森林、城【市绿化林《的电力?设施建设单位应当】采取:安全措施避免或【者减少树木的—砍伐;确需砍伐树木!的应当依法办—理审:批手续并给予一【次性补偿《 涉及古树名木【的应当?。按照法律《、法规的有》。关规定执《行 第十七条在公路!两侧建筑控制—。区内已建的》电力线路杆塔—。因国家和省另—。行规划和建设替代】线路的电力设施所有!。人或者其委托—的管理人应》当及时拆除原有电力!线路杆塔《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!。和个人不得从—事下列危《害电力设施建设的】行为 (一)涂改、!移动、损《坏、:拔除电力设施建【。设的:测量标桩或》者标记;《 (二)破坏、封】堵施工?道路截断《施工水?。源,或者电?源; (三)其他阻!挠或者危害电力【设施建设的行为 】 第四章电力—设施保护区 【第十九条 架—空电力线路的保【护区导线边线向【。外侧水平延伸—并垂直于地面—所,形成的两平》行面内?的区域 《。在厂矿、城镇等人】口,密,集地区之《外的地区《各电压等《级导线?的边线向外》侧水平延《伸的距离为》 , , 《电压等级《 导线的—边线向外侧》水平延伸《的距离 》 11》0,千伏: 5米 ! 35110—千,伏 : 10米 【 :。 22?0,。3,30千伏《 ?15米 》 : 500千伏 】 20米 — 在厂矿、城!镇等人口《密集地区《各电:压等:级导:线的边线《在计算最大》风偏情?况下距离建》筑物的最小水平安全!距,离为 【 电压等级 距!离建筑物最小水平】距离: 10千】伏绝缘导线 】0.75《。米 : 10千【伏裸:导线: : 1:.5米 《。 35千【伏, 3.0米 】 《66110千—伏 4.0【米 》。 154220【千伏 5.0米! 33【0千伏? 6.0米【 5—00千?伏 8.—5,米, 《。 第?二,十条各电压》等级导线的边线【在计算最大风偏【、各电压等级导线】在计算最《大弧:垂的:情,。况下与树木等高秆植!物之间的安全距离】为 《 电压等级 】 :最小水平距离— 最小》垂直距离《。 ? 果树、经济作】物、城市《绿化灌木、街道树】。 , :其他 》 1?10千伏绝》。。缘导线 1.】0米 《 0.8米 — 2.0》米 》 ,110千伏裸—导线 2.0】米 : 1?.5米 2【.0米 》 35110】千伏 3.【5米 》3.0?米 4.0米】 ,。 15—4220千伏 【 4.《0米 3—.5米 》 4.5米 【 330—千伏 5.【0米 4—.5米 》 5.5米 】 500千伏 】 7.0米 【。。 , 7.?0米 7.【0米: —第二十一条》电力电缆线路的保】护区 (一)—地下电力电缆为【。。电力电缆线路地面标!。桩两:侧各0.7》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!线内的区域; 【(,二)跨江河》电力电缆《一般不?小于线?路两侧各100【米,(中、小河流一般】不小于各50米)所!形成的两《。平行线?内的水域《 第二十二》条发电厂的输水、输!油、输煤《、供热、排灰、送】气等管道保护—区,为管道侧面向—外延伸3米》所形成的区》域 第五》章电力设施保护【措,施 第二十—三条 电力设—施所有人《或者其委托的管【理人应当对所—管理的电《力,设施定期进》行,巡视和维护及—时排:除故障处理事—故 电力设施—所有人或者其委【托的管理人应—当采取相应》的技术防《范措施加强对电【力,设施的保护 第【二十四?条 电?力设施所有》。人或者其《委,托的管理人应—当协助?电力行?政,主管部门采取—。下列措施保护—电力:设施 (一)—。建立电力线路—。沿线群?众护线组织或者委托!电力线路沿线的乡、!镇人民政府(街【道办事?处)建立群众护线】组织并加强对群【众护线组织的业务】指,导; (二)在人】口密集地《。。区和人员活动频繁】地段的架《。空电力线路杆塔、】变压器?上,设立安?全警示?标志; 《(三)在架空电力】线路穿越国道、【省道:、县道及航道的重要!。区段: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!标明架空《。电力线路保护—区的宽度和导线距】穿越物体《之间的?安,全距离; (四)】在地下电力》电缆、水底电力电缆!敷设后设立永—久性标?志 第二十》。五条任何单位和【个人不得从事下列】危害:发,电设施、变电设施】的行为 (》一)闯入发电—厂、变电《站内:扰乱生产和工作秩】序移动?、损坏标志物—; (二)危及输水!、,输油:、供热、《排灰等?管道(沟)的安【全运行; 》(三)影响专用铁路!、公路、桥梁、【码头的使用; 【(四)在用于水力】发,电的水库内进—入距水工《建筑:物,30:0米区?域内炸鱼《。、捕鱼、游泳、划】船及其?。他可能危及水工建】筑物安全的行为; !(五)在发电厂、】变电:站围墙外缘5—00:。米内烧窑、烧荒【或者焚烧垃圾等【; (六)》在发电厂、变电站】围墙外缘《。300米区域—。内放风筝、镀—膜气球等飘动物体;! (七)其他危【害发电设施、—变电设?施的行为 第二十六!。条,任何单位《和个人?不得从?事下列危《害,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! (一?)向:电力线路设施射击】、向导线抛》。掷物体?; (二)》在架空电力》线路导线两》侧各300米的区域!内放风筝、镀—膜气球等飘动—物体; (三)擅自!。攀登架空电》力线路杆塔、变压】器; (四)利用架!空电:力线路杆塔》、,拉线拴牲畜、悬【挂物体、攀》附农:作物:。。、作起重制动或者】牵引地锚; (五】)移动?、损坏电力线路设】施的:永久性标志或者【安全警示标志牌;】 (六)其他危害】电力线路《设施的?行为 第二十七条 !禁止在下列范围内堆!物、打桩、钻探、挖!掘或:者倾倒生活》。垃圾和?酸、碱、盐及其他】有害化学物品 (一!)1035千—伏架空电力线路杆塔!、拉线基础外缘5米!; (二)》66220千—伏架空?电,力线路杆塔、拉线基!。础,外缘10米; 【。(三)500—千伏架空《电力线路杆塔、拉线!基础外缘《12米; (四【)发:电厂、变电站—围墙外缘10—米 在前款规定范围!外堆物、打桩、【钻,探、挖掘的应—当遵:守下列规定 (一】。)不:得妨:碍巡视和检修—人员通行或者为【其预:留出通往《杆塔:、拉线基《。础维护通道; (】二):不得影响杆塔—、拉线基础》稳,定对可能引起杆塔】、拉线基础周围泥】土、砂石、岩体【垮塌的应当负—责修筑?护坡堤?进行加固;》 (三)不得损坏电!力设施接地装置或】者改变其埋设深【度 第二十八条禁】止在电力电缆通【道,附近和电力电缆通道!保护区内从事下列】行为 (一)电力】电缆通?道两:侧各50米以内【倾倒酸?、碱、盐及其他有】害化学物品;— (二)《电力电?缆通道两侧》各2米内机》械挖掘?; (三)在水底电!力电缆保护区内抛】锚、拖锚、炸—鱼、挖掘《 第二十九》条,在电力设施》保,护区及其周边从事生!产经营?活动可能造成电力设!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!的生产经营》者应当设《立并维?护安全警《示标志 第三十条】 禁止在架空电力线!路保护区内》钓鱼 ?架空电?力线路下的鱼—塘所:有人或者《管理人不得在架空电!力线路保护区内从】事钓:鱼经营?活,动 第三《十一条?。 任何单位和个【。人经市、县》。级,电力行?政主:管部门批准》并采取安全》措施后方可实施下】列行为 (一)在】架空电力线》路保护区《内进行?农田:水利基本建设工程】及打桩、钻》探,、挖掘等作》业; (《。二):。起重机?械的任何部位—进,入架空电力》线路保护区施—工; (三)高度与!架空:电力线路的导线之间!不符合垂直》安全距离规定的车辆!及其运载物体或者】其他:物体穿越架》空电力线路保护区;! (:四):在电力电缆》线路保护区内—作业 市、县级电力!行政主管部门受【理申请后《应当进行审查并【征求有关电力—。设施所有人或—者其委托的管—理人的?意见自受理申请【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!是否批准的书面决】定 第三十二条任何!。单位和个人》与电力设施所有人或!者其:委托的管《。理人达成协议并采】取安全措施后—方可实施下列—行为 ?(一)在电力设施附!属的输?水、输油、输—煤、供热、》排,灰、送气等管道【保护区内取土、挖掘!、堆放?杂物; (二)利用!。架空电力线路杆【塔,架设通讯《、广播、电》视线路以及》。放,置其他设施 第三】。十三条各级》人民政府《依据城乡规划进行城!乡改造需要搬迁【已建或者在建电力设!施的应当与电力设】施所有人或者—其委托的管》理人协商确定—搬迁费用 城乡改】造以:外的其他建设工【。程改:建或者?扩建可能妨》碍或者危《。及电力设《施安全的建》设单位应当与电力】设施所有《人或者其《。委托的管理人达【成,协议后方可施工采】。取安全措《施或者迁移电—力设施?所需费用和损失由建!设单位承担 第三十!四条 后于》电,力设施建设的其他】建设工程与相邻电力!设施的距离》必须符合相关—规范的要求不得【危及电力《设施:的安:全 新建、》改建、扩建高—速公路?以外的其他公路【应当为发电厂、变电!。。站,、电力微波站、电力!调度中心等电—力设施?保护:。。场所预留道口 第】三十五条在架空电力!线路保护区内不得】种植乔木架空电力线!路保护区内新—。。种植的树《木危及?电力线路安全的【电力设施《。所有者可《以自行清除》并不予补偿 第三】十六条无《法区分架空电—力,线路建设在》先还:是树木种植在先的县!级以上?人民政?府应当?本着权衡利弊、有利!于化解矛盾的原则协!调相关?方面妥善《处理 对《不符:合安全距离规—定的树?。木树木所有者应当】及,时修剪或者砍—伐依法需要办理【审批手续的由其按】照有关规定办理【;,电,。力设施?所有人或者其—委托的?管理人发现树木不】符合安全距》离的应当通》知树木?所有者及《时修剪或者砍伐 树!木,因不可抗力危—及线路运行安全树】。木所有者《未及时修剪或—者砍伐的《电力设施所有人或者!其委托的管理—人可以自行修剪【或者砍伐;》树木因自然生长危及!。线,。路运行安全树木所有!者未及时修剪—或者砍?伐的:电力设施所有—人或者其委托的管】理人可?以自行修《。剪;修剪或者砍伐】。后应当及时通知【。。树木所?有者并告知相关部】门, 第六章 电力设!施突发?事件处置《 第三十七条【各,级人民政府及其电】力行政主管部—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!电力设?施突发事件的应急】工,作 县级《以上人民政府—应,当制定?和完善电《力设:施突发事件应急预】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!和,电,力设施突发事件【应,急救援物资储备制】度保:障处置电力设施突】发事:件的物资《供应 第三十八条】 电力企《业应当根据当地人民!政府电?力设施突发事件应急!预案的要《。求制定本单位—电力设施突发—事件应?急预案报电力行政】主管部门备案并按】照应急预案的要【求保:证应急?设施、设备、物资的!储备:和完好保障应对突发!事件的?经费 第三十九【条电力设施突—发事:件发生后当地人【民,政府应?当立即向上一—。级,人民:政府报告必要—时可越级《上报同?时启动本级》政,府,电力设施突发事件】应急预案并组织有关!部门、单位和人【员采取下列》措,施,开展救援工作— (一)救治受伤】人员撤离、疏散、安!。置,受到威胁《的人员; (二)】划定危险《区,消除危险源;— (:三)封闭《或者征用《有关场所; (四】)组织抢修》损坏的电力设—施; (五)调【用人员、物资、交通!工具:以及相关《设施、设备; (】六)排除《。妨碍、限制通行或者!其他行政《强制:措施 第四十—。条 电力设》施突发事件发生后电!力设施所《有人或者《其委:托的管理人应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电!力设施突《发事件应急预案并】。采取:下列:措,施 (一)消除【。危险源控制事故扩大!;, (二)对遭受破】坏,的电:力设施进行抢—修排:除障:碍; (三)其他】应急:措施 电力设施【突发:事件:发生后电力设施所】。有人或者其》委托的管理人应当采!取相应安全技术措】施必要时可以采【取砍伐树木、临时】占,用,土地等措施排除障】碍并:应当在排除障碍后】三日内及时告知有】关,部门按规定补办手】续给他人造成—损失的依法给予【补偿 第四十一条电!力设:施,突发事?。件处置过程中县【级以上人民政—府,征用单?位或者个《人所有?的交通工具、房【屋、设施、》设,备的使用《后应当?及时返还并支付【补偿费用造》成损毁、灭失的应】当按照国《家有:关规定给《予补偿? 第七章 法律】责任 第四十二条!违反本条例第七【条第二?款规定擅自》变更:电力发展《规划的由《上级人?民政府按照》中,华人:民共和国《城,乡规划法的规定追】究法律责任 第四】十三: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!规定非法占用电力】设施用地、》架空:输电线路走》廊或者?电力电缆通道—的由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责令限【期改正;《逾,期不改正的》强制清除障碍 第四!十,四条 违《反本条例第》十八条、第二十五】条、:第二十?六条:、第二?十,七条、第二十八条】、第二十九条、第】三十一条第一款、第!三十二条、第三十四!条,规定的由《电力行政主管部门】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!的处:五百元以上一千元】以下罚款;造成【严重后果的》处一千元以》上一万元《以下罚款;有违法所!。得的:没收违法所》得, 第四十五条— 违反本条例第【三十五条规定在【架空: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!植乔木的《由电力行《政主管部门责令【其所有者自行移【植或者砍伐并—处五百元以上五千】元以下罚《款 第四十六—条 有下列行为之】一尚不构成犯罪【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有!关法律、法规—的规定?予以处罚;构—成犯:罪,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 (一)擅自】进入:发电:厂、变电站、电【力微波站《、电力调度中—心等涉及电力运行安!全的工作场所—封堵、破坏发电【厂、变电站、电力调!度中心等场所进出】。道路截断水源、【电源扰?乱,生产和工作秩—。序致使生产》和工作不能正常【进行尚未造成严【重,损失的?; (?二)盗?窃,、损毁电力设—施的; (三)【违反国家规》定收购?电力设施废旧专【用器材的;》 (四?。)阻挠施工单位拆】除废旧电力设施的 !第四十七条》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!条,。规定在架空电力线】路保护区内钓鱼【的,由电力行政主管部】门责令改正;拒不】改正的对钓鱼—者处五百元》以,上一千元《以下罚款;在架【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!从事:钓,鱼经营活《动的由电《力行政主管部—门责令改《正对鱼塘所有人或】者其管理人处一千元!以上五千元以—下罚款 第四十【八条 电力行政主】管部门和《有关: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!有下列?行为之一《。的对直接负责的主】管人员和《其他直接责任—人员依法给予—行政处分;构成犯罪!的依法追究》刑事责任 (一)对!于受理的举报案件未!予及时处理的; (!二)在执法》过程中徇《私舞弊发现违—法行为不予》查处的;《 (三?)利用职权侵犯【他人合?法权益的;》 (四)《泄露电力用户的商业!秘密或者举》报人:情况的;《 (五)将收—。缴、罚没的》财物:据为己有的; (六!)不依?法履行电力设施建】设与保护职责的其】他行为 《第四:十九条损害》电力设?施的电力设施所有人!或,者其委?托的管?理人有权要求—恢复原状《、排除妨《害、赔偿损失—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可!以责令?侵权:。人赔:偿损失 《赔偿损失范围—包括修复电力设施的!费用以及《少供(发)电电量损!失修复电《力设施的《费用包括设》备材料购置费以及更!换、修复的人工和运!输费用等电量—损失金额《计算:方法为停电前抄见电!力负荷×停电—时,间×价格行政管【理部门核定的电价 !违反本条《。例,规定引?发电力事故》。造成:其他单位损失或【者公民人《身,财产损失的》事故责任人》还应:当依法承担民事赔】偿责任 《。 第八章 》附 则 第—五十条本条例下列用!语含义? (一)电》力调度设施包括【电,力调度场所、电【。力,调度通讯设施、【电网调度自动化设施!、电网运《行控制设施》以及其他有关辅【助设施 (》二):电力市场《交易设施包括计【。量,。。、报价、交易、结算!、监:视、:。复核:。、预警?、信息发布等设【施以及其他有关【辅助设施 (三)电!力线:路是指电《。压,等级在?35千伏《及以上的架空—输电线路、电力电缆!线路和?电压等?级在10《千伏及?以下的?架空配?电线路、电力电缆线!路的总?称 (四)输电线路!走廊是?指在计算导线最大】。风偏和安《全距离情况下35千!伏及以上《高压架空输》。电,线路两?边导线向外侧延【伸一定距离所形成】的两条平行线—之间的专用通—道 (五《)电力电缆通道是指!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!定的:。电力电缆线路保【护区 ?第五十一条本条例】自2009 年6 !。月, 1日起施行—